[快穿]原来我是男神...经-第142章
尊敬眼睛
3 年前
尊敬眼睛
3 年前
苏清之正值壮年,还有漫长的几十年光阴可以等待,不像楚王和晋王两个逗比,已经被酒色掏空了身体,肯定没有他活得长。
所以综合上述,苏清之根本没有怕的情绪产生。
只觉得下个月,就能看到楚王和晋王俩逗比,卑躬屈膝的对自己俯首称臣。
抱着这份美好心愿,苏清之心情倍儿好的投入新一轮的基建项目。主要圈地皮,准备修建学院、商业街、住宅为一体的房产。
就是为了卖给各国的商人,让他们能够在吴国定居,正式成为吴国的子民。
这是明谋,也是暴利的行当。
一般黑心者,如苏清之,那是黑心得干净利索又漂亮。
任谁都看不出,他那憨厚老实的外表下,包裹着怎样一颗肮脏的心脏。
太脏了,居然在古代,还是半奴隶半封建的春秋战国时代,搞出了房地产。
特么对于苏清之这个超级大的奴隶主来说,整个吴国都是他的,搞房地产什么的,简直暴利好不好,而且还因为修了书院,解决天下学子读书难的问题,苏清之这位吴国大王的名声,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没有一个说他不好的,哪怕吴国大王祖传渣男,呸,是祖传暴君,天底下的学子也没有再把苏清之挂在耻辱柱上,只说苏清之圣明。
是真的圣明,没有掺和假水的那种圣明。反正对此苏清之挺满意的。唯一不满意的,大概就是书院、商业街等基建建了三年,和楚国、晋国之间的国战,就打了三年。
第三批量的基建什么时候结束,分兵两路,分别由伍子胥、孙武率领的吴兵才算正式的打下楚国以及晋国大半壁江山。
楚国还剩下三座城池,晋国好点,还剩下五座。不过五座城池加起来的人口,还比不上楚国仅剩的三座城池。而晋国比楚国唯一好的,大概就是人口少,动乱也就少。
毕竟楚王好细腰,多有饿死鬼的说法,可不是假的。
楚国人口虽说剩得多,但是吧,一句话,楚国大王历来和吴国大王一样,尤其喜欢作死。这不,作死得连本国国民都看不下去的地步。
这时候可没有用兵如神,善谋的韩非等厉害的军事家,谋略家为楚国奔走,楚国被本国民众嫌弃,苏清之是最高兴的,而且是高兴的差点就直接宣布办舞会庆祝的地步。
幸好没办,不然还在庆幸底裤没有掉的楚王这回十有**得吐血。
当然了,楚王这回没有吐血,还有下回嘛。毕竟苏清之的目标,可是拿下整个楚国外加整个晋国,这灭国灭了一半,还给留一半,根本就不符合苏清之的审美。
所以吧,苏清之把春秋五霸之一的秦国放在最后面,也算对得起历史上实现大统一的秦始皇了。
这一回,可是苏清之要当吴始皇,实现大一统的千古一帝,怎么能小心眼呢,所以吧,必须把楚国和晋国先安排上,既然这两国达成了某种默契,准备一起搞吴国,如今战败,那就一起整整齐齐的灭国,才能保持整齐一致嘛。
如此丧心病狂的想法,怎么说呢,不愧是心脏的苏清之。
当然了,苏清之可不觉得自己心脏。在伍子胥、孙武分别押解楚国、晋国俘虏返回勾吴城的时候,苏清之特意打扮得人模狗样儿,出现在楚国、晋国俘虏的面前,以极度疑惑的口吻询问,怎么不见楚王和晋王。
伍子胥老奸巨猾的回答道:“不管是楚王还是晋王都跑得太快了,臣和孙先生拿出撵兔子的速度,都没有抓住楚王以及晋王。还请大王不要生气,臣等下次争取,定然将逃跑速度比兔子还快的楚王、晋王擒拿。”
“寡人相信武卿和孙卿的实力。”苏清之双手背于后,很是认真严肃的道:“定然能够能够攻克楚国、晋国仅剩的几座城池,让楚国、晋国正式灭亡。”
“还请大王防备秦国一二。”孙武突然道:“唇亡齿寒,我大吴灭了楚国、晋国,就仅剩秦国这么一个大国,焉知秦国不会明目张胆的支援楚国、晋国,让楚国、晋国得以国存。”
苏清之摸了摸下颌,不得不承认苏武说得很有道理,而他就是这样想的。于是想了想,苏清之就道:“防御秦国的事情,就交给孙卿,寡人信任孙卿就像信任自己的手足一样。而武卿,便是寡人的手足。不管缺少武卿还是孙卿,寡人都不再是一个健全的人。”
苏清之说的话,简直是世界上最动听的话,瞧瞧不管是孙武还是伍子胥,都感动得热泪盈眶,恨不得士为知己者死。反倒是苏清之,竟然嫌弃起来,觉得大老爷们哭成这样,简直太丢面子。
苏清之:“???”
——要不要这么感动?
苏清之有点儿无语,当然了更多的是油然而生的责任感。
苏清之觉得有必要阐述清楚自己对苟延残喘的楚国、晋国,特别是暗搓搓估计想找麻烦的秦国的布局,顿了顿,干脆就招伍子胥、孙武两人上钱前,开始意味深长的讲解自己的安排。
不得不说,苏清之不愧是黑心肝第一人。就短短的时间,便想出了n条特别针对楚国、晋国的绝户计。连老奸巨猾的伍子胥、孙武二人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第230章 第①⑨个故事!
这
还是说他们一直以来想错了, 他们的大王一直以来都是了不起的存在。
瞧瞧这n条绝户计,那是随手拈来。如果让他们两个老东西想,绝对会想很久, 才会凑出一两条,结果换做他们的大王
果然除了人与人的悲伤不能相通外, 智商也不相通!!!
伍子胥叹息,高兴多过感叹的道:“老夫不及大王也。有大王在, 吴国完成大一统,指日可待。”
“老夫也是这么认为的。”
两大臣齐心协力的恭维苏清之, 将苏清之捧得高高的。好在苏清之就不是那种被人吹捧, 就飘飘欲仙,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的自恋狂。
苏清之自恋归自恋,却对自己有清醒的认知。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 什么时候不该干什么, 随随便便就因为旁人的吹捧,就要上天, 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毕竟这世间吧,还有一种死法,叫做捧杀, 惯是会读书的人发明出来的。
别以为身为一国之君,旁人就不会捧杀了。实际上, ‘捧杀’这个技能,一开始就是发明出来对付君王的。比如说周幽王为博红颜一笑,来了一出烽火戏诸侯的戏码。
按理说,接受诸侯供奉, 就像人类圈养猪, 像猪崽一样, 无忧无虑活着的周幽王,不应该那么犯二的。但是周幽王偏偏还就是犯二了,来了一出‘为美人,烽火戏诸侯’的戏码。
好嘛,本来诸位诸侯对于,压在他们身上作威作福的周朝天子很不满了,周幽王还犯二,自然就抓住机会,趁机不尊周朝,几次闻诏不奉,周幽王那个逗比,能怎么着?
毕竟是他不对在先。
主要是周幽王被‘分裂’周朝的诸侯们捧杀惯了,对自己到底是个啥玩意儿,心里一点逼数都没有。
苏清之就对自己到底是啥玩意儿,很有逼数。
他看似温和谦柔,实际上是个心很冷的家伙。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不会去干自己做不到的事情。真要勉强去干,或许不会成为像周幽王的逗比,但绝逼会让自己过得很辛苦。
日子嘛,自然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过得随心所欲一点。
苏清之自恋完毕,突然话锋一转,很正经的谈起了政事。超级正经,都让伍子胥、孙武感到惊奇。而谈完政事,苏清之又留了二人吃饭。
不是吴国传统的那种水煮,而是倾向于后世的烹饪。
类似于烧烤、炖煮菜肴,而不是单纯的放水里加盐煮。讲究一个鲜香,口味重的话,再配上由苏清之闲来无事调配的酱料,简直好吃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
恰好这回,勉强算是苏清之掌勺的。
被请客的伍子胥、孙武吃得那叫一个开心。而且很荣幸,等出宫各自回家,还念叨着今儿在宫里吃了什么好菜。免不了就吩咐厨房的人,试着看能不能做出宫廷菜肴。
被难为的厨师:“???”
深藏功与名的苏清之,可不知道自己的两位好元帅,差点将各自府上的厨师难为死。
完全是兴趣所至,以往除了王后外,还没有谁享受这个待遇。如今苏清之毫不犹豫的大展身手,真的算是够给面子了,不枉伍子胥他们俩感动得热泪盈眶。
苏清之很满意,而他满意的结果就是,更加信心十足的投入各项基建的。这样的话,不想一二三再而三的重复。反正最终结果,都是好的就成。
就这样,时光一年又一年的悄然流逝。到了苏清之四十岁的时候,成功的实现了大一统。这个时候,苏清之膝下依然只有一个女儿。
这个时候,吴国的王孙贵族们,已经对苏清之能不能生儿子的事情绝望了。
都没有再劝,对吴国现在有皇太女,未来会有古往开来第一位女王的事情,已经认命再认命。反正说到底,只要是苏清之的血脉,就一定能够延长吴国的国祚,千秋万载。
对于这种情况,苏清之简直超级满意,于是乎,在完成大一统的时候,泰山封禅自号皇帝后,主动禅位给唯一的女儿,由她守成,巩固他打下来的山河。
这个过程是复杂的,也是漫长的。
苏清之相信自己亲手培养出来的女儿,当得千古第一女帝的称号。
有她在的一天,定然会将吴国发扬得更加壮大。
苏清之还有什么可担忧的。
将吴国交给亲手培养出来的女儿,苏清之超级放心。
反正苏清之的年龄,已经算是而立之年。要退休,到处游山玩水,那是完全可以的。而且游山玩水带上王后,除了可以天南海北的微服私访,还可以让王后不至于太过关注女儿的后宫。
苏清之是真心不知道王后怎么想的。
生下女儿后一直担忧,哪怕为了安她的心,在女儿十六及笄的时候,封女儿为皇太女,都不能让王后彻底的安心。哪怕如今苏清之乖巧的禅位,将女儿捧上皇位,王后又有了新一轮的担忧。
觉得女儿太年轻,要是没有长辈的帮衬,不能很好的威慑朝臣。又担心女儿感情用事,给自小青梅竹马长大的王夫超级大的权利,导致皇权旁落。
不能说王后瞎操心,只能说王后的担忧,是极有可能的。
如果按照百分比来计算,只能说一半一半吧。也就是说,会有一半的几率,女儿会遭遇王夫的背叛。可这里面有个前提,那就是苏清之早早的离世了。
作为他的唯一后代,又是女儿身的女儿,自然会被野心家针对。
讲真,如今苏清之的身体,不能说健康,只能说快是成仙之体了。努力活到九十九,真的是完全没有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苏清之要是真活到九十九的话,在后世都是高龄,何况是平均寿命五六十左右的古代,真的算是超高寿。苏清之活那么久,谁知道女儿娶的王夫,有没有命比他活得久。
而且那个时候,说不得已经五代甚至六代子孙,都已经同堂了。不知道何时早就做古的王夫,能造成什么麻烦?不得不说,王后真的是随时都在杞人忧天。
索性心还是好的,而这也是苏清之愿意数十年如一日的对待王后。
这是故事的后续,就不一一阐述了。反正只要知晓苏清之本身不是个权力**强烈的家伙,就成了。
苏清之一统山河,接下来守江山的,自然就轮到了女儿。
“恍惚记得,多年前在阳光下奔跑的身影,是我逝去的青春。”苏清之站在蜿蜒、曲折的回廊上,用传说中明媚而忧伤的四十五度角,眺望苍穹。
王后站在距离他有几步之遥的位置,布满皱纹的脸颊上爬满风霜,却难掩年轻时候的风华绝代。
王后好像的看着苏清之,半晌无语。
“陛下到底在想什么?”王后斟酌言辞道:“能跟我好生说说吗?”
“没什么好说的。只是觉得时间过得真快。”苏清之感慨万千的道:“我都从一个俊秀少年变成了糟老头子。”
苏清之忍不住呵然轻笑。
“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苏清之笑着自言自语:“我可真喜欢这句话,当然了,最喜欢的还是那句‘男人至死仍少年’的话。”
王后不怎么明白,并不妨碍附和。
“在我的心中,大王一直都是当初那位杏花雨时节,踏着满身光华出现在我臣妾心中的少年郎。”
“在我心中,王后依然与当初一样,一颦一笑皆入我心。当时我就在想,要是能与孟姜女(王后名)为伴,该有多好呀。寡人此生定然会十分的幸福。”
王后顿时感性的流下欢喜的泪水。
“妻一样。此生最高兴的事情,便是能够嫁给大王。”王后顿了顿,补充道:“此生无悔。”
第231章 第②〇个故事!男主和男配不喜欢女主了
“苏清之, 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随便,谁要你喜欢?”
苏清之刚回复神志,还来不及收敛记忆,就听到耳边传来了一道说好听吧很难听, 说难听又不至于的女音。
心中油然而生的不是好感, 而是烦躁感。
这下子, 苏清之无比确定,自己不喜欢莫名其妙就冲他喊‘再也不喜欢你了’的女生。
他苏霸霸那么帅气, 会缺人喜欢?
一瞬间,苏清之脑中就浮现出这样自信且自傲的话语。
默了默,苏清之转而用比较苛刻的眼神, 注意女生。
女生个头不高, 大概155左右。眉清目秀, 属于清汤挂面类型,也就是相貌寡淡,没有丝毫攻击力的菟丝花儿。
苏清之很确定,自己,不不不,应该是原主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那么谁给她的错觉, 认为特意跑到他面前, 用委屈兮兮的运气来一句“苏清之我再也不喜欢你了”,就能得到他的另眼相看。
苏清之嗤之以鼻, 下一瞬,思维却不自觉的走偏。
按照古早玛丽苏文的套路来讲,好像玛丽苏女主一旦重生, 就会认定当初暗恋的对象不值得她继续喜欢。然后就找到暗恋对象, 大声宣告自己再也不会喜欢你了, 再然后
男主男配,就跟神经中毒一样,觉得这个女生好特别,进而喜欢上。
苏清之要不是来得这么及时,难保原主不会神经中毒!
瞧见没有,当苏清之反驳谁要她喜欢时,女生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就好像在质疑剧本不对。
苏清之这下子无比确信自己原先的猜测,嗤笑连连。
“刘萌萌,我没有发现,你这个女人,真的是越来越做作了。”苏清之笑得光风霁月,说的话却特别扎心窝子。“怎么?觉得自己美得像天仙下凡,只要是男生都得喜欢你?”
女生也就是刘萌萌,根本没想到一直以来都是温文尔雅的苏清之,居然那么毒舌。简直就不是一个男人应该说的话。
真的,太可恶了。
刘萌萌气得维持不了白莲花姿态,本就清汤挂面的五官扭曲得不像样儿。
“苏清之,亏你是a大经济系的男神呢,居然这么刻薄,简直太可恶了。”
“听说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没有?”苏清之好整理瑕,不慌不忙的道:“对于披着人皮的鬼,我一向喜欢不说人话。因为种族关系,说人话的话,披着人皮的鬼根本就听不懂。”
刘萌萌:“???”
——怀疑在内涵她,却没有证据。
“反正我从此以后不会再喜欢你了。”
刘萌萌保持最后的倔强,说了这样‘倔强的呐喊’后,就一溜烟的跑了。如果看在其他人的眼中,比如除了苏清之之外的眼中,说不得会赞一句可爱的小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