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第117章
纯情男大
1 年前

  “对,就是‘以退为进’,我刚刚想的也是这个。”李玺连忙说。

  “虫虫向来机智聪敏。”

  “那是。”机智虫机智上线,“不如你来说说,怎么个‘以退为进’法,看看是不是跟我想的一样。”

  魏少卿宠溺地纵着,“嗯,我说你补充,可好?”

  “再好不过。”

  嘻!

  一个时辰后……

  李玺把魏禹写好的折子揣进怀里,又腻着魏少卿拉了拉小手,亲了亲额头,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直到他出了大理寺,又出了义宁坊,彻底消失在十字街口,确定不会再回头,萧子睿才长长地松了口气,把自己从小黑屋里放出来。

  门房小哥直抽嘴角,“萧寺正,至于嘛,小王爷多和气一个人,哪回来不是对兄弟们笑眯眯的?您这么一整,倒像他多不好相处似的!”

  萧子睿呵呵一笑:“小子,还没成亲吧?”

  “啊。”

  萧子睿拍拍他胸口,“等你有了小舅子就知道了。”

  门房小哥:“……”

  合理怀疑萧寺正只是在为自己的怂找借口。

  囚室中。

  魏禹掀开眼皮,“不躲了?”

  萧子睿讪讪一笑,“我这也不是躲你,那不是惹不起小舅子嘛!”

  魏禹似笑非笑。

  萧子睿清了清嗓子,心虚地坐到他面对,“书昀啊,这回是兄弟对不住你,都怪我眼瞎脑子笨,被人利用,那什么,要打要骂随你来,我都受着。”

  当时郑权让他签字,又说魏禹急用,他根本没仔细看就签了,谁知道那是往外支公款的文书啊!

  魏禹问:“你不是这么不着调的性子,当时着的什么急?”

  “我听说西市出了幅展公的《游春图》,不是上次那个,是新的,这不急着去见识见识嘛!”

  魏禹皱眉,“这消息是谁跟你说的?”

  “寺里都在传……”萧子睿说到一半,才意识到不对。

  知道他喜欢展子虔画作的,除了至交至信之人,只有郑权。

  魏禹目光一暗。

  原本他还抱有一丝期待,郑权是不是因为小师弟而受人胁迫,如今看来,分明是步步为营,一心谋划。

  萧子睿轻叹一声,拍了拍他的肩。

  “敏之,帮我个忙。”魏禹嗓音微哑。

  “你说,作证、自首、上刀山下油锅,只要你一句话,兄弟立马去。”萧子睿积极道。

  “帮我把老师请来。”

  萧子睿一顿,“你确定?”

  魏禹平静地点了点头。

  他要亲口问一问。

  郑权很快就来了。

  还是那身洗得发白的官袍,还是那双穿得磨出毛边的皂靴,还是那副两袖清风的模样。

  魏禹却知道,有什么东西,已经悄然变质。

  “我以为您不会来。”他说。

  “我以为你不想见我。”郑权道。

  师徒相顾,一时无言。

  最后,还是郑权先开的口,用的是往常教导魏禹的语气:“放弃吧,你一个人斗不过全大业的门阀,就算加上圣人也不行。”

  关陇世家、山东大儒,哪一个不是传承了几百年的大家族?历朝历代皇权更迭,哪一次少了他们的参与?

  先帝能打下天下,凭的是关陇之地数个世家大族的兵力、财力支撑;今上能坐稳龙椅,少不了那卷山东大儒提笔写下的即位诏书。

  放眼当下,各路、州、县,乃至禁军、府兵,哪里没有他们的人?

  这些世家大族就如同一棵棵枝繁叶茂、遍地生根的大榕树,地底下看不到的盘根错结才是最可怕的。

  他们要兵权有兵权,要民心有民心,若真闹起来,推翻皇权都是有可能的。

  “这是对的吗?”

  魏禹对上郑权的视线,沉声问:“老师觉得,纵容门阀拉帮结派、打击异己、陷害忠良,甚至对抗皇权、阻挠立后、干涉储位,是对的吗?”

  “不对。”郑权长叹一声,“但是你我无力反抗,至少现在不行。”

  “为何不行?圣人打压门阀之心已坚,户部、礼部、太府寺的新任长官皆出身庶族,帝后大婚后恩科加试,若能选出更多寒门与庶族的有才之士,何愁无力反抗?”

  郑权叹道:“那是树呀!你挖过树吗?见过树根吗?你可知道,树底的根基远比你所看到的树冠茂盛十倍、百倍?”

  “你以为斗倒了萧家、窦家、柴家就能沾沾自喜了吗?还是说,你真以为他们已经被你和那位小福王彻底击挎了?”

  郑权嗤笑:“若果真如此,你今日何来这场囹圄之祸?你的小师弟又如何会被奸人构陷,落入他人圈套?”

  魏禹心内暗哂,他落入晋阳大长公主的圈套,到底是谁的手笔?没想到郑权会如此从容,甚至优越感十足地问出口。

  短短数月,他已经不认识他的老师了。

  郑权还在教训他:“收手吧,认个输,这事就算了结了。蚍蜉撼树,不过是徒增笑料罢了。”

  魏禹看着他,目光复杂,“您从前不是这么说的。”

  郑权自嘲一笑:“从前是我太天真。”

  魏禹喉头微哽:“学生进入郑氏族学的第一天,学的便是《孟子》。”

  彼时,年轻的郑权临窗而立,手执书卷,大声诵读,是何等意气风发?和眼前这个口口声声说着“蚍蜉撼树”的人仿佛不是同一个。

  魏禹问:“您可还记得,是哪一篇?”

  郑权眸光微闪,“忘了,早忘了。”

  “那学生背给您听——子好勇乎?吾尝闻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他连背了三遍,一遍比一遍坚定。

  “别背了。”郑权道。

  “老师可还记得其中意旨?”魏禹问。

  郑权艰涩道:“闭嘴。”

  “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反省自己觉得理直,纵使面对千万人,也勇往直前。”

  “虽千万人,吾往矣——纵使千万人阻止,也毫不畏惧!”

  “我叫你闭嘴!”郑权恼羞成怒。

  “你当真以为,凭着你会背几段热血之语,会查几桩案子,会巴结一个不学无术的小福王,就能立下从龙之功,富贵一生,名垂青史吗?”

  魏禹怔住了。

  半晌,方道:“老师觉得,我对抗门阀,是为了富贵一生?”

  “少年热血也好,心怀万民也罢,眼下最重要的是保全自身,本本分分把官职保住,将来何愁没有机会入主龙阁,为民请命?”

  郑权嗤笑:“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日日想着扭转乾坤,如今方才知道,自己终归是个普通人。”

  “是吗?”魏禹掀了掀唇。郑权说了这么多,他真正在意的唯有一句——

  “福王并非不学无术,老师早晚会知道。”

  郑权摆摆手,不甚在意道:“是不是的,都不打紧,他一天得不到门阀认可,就一天别想争得储位。”

  那就走着瞧吧!

  魏禹在心里说。

  郑权语气放缓:“这件事,你也别怪为师,为师这是在帮你。若放纵你折腾下去,别说将来,眼下这个大理寺少卿你都保不住!”

  魏禹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没必要了。

  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不是那些明目张胆干坏事的恶人,而是冠冕堂皇行凶,却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的伪君子。

  比如,郑权。

  比如,晋阳大长公主。

  ***

  夜深了,魏禹久久不能入眠。

  以往这个时候,他要么在哄李玺睡觉,要么被李玺黏着,睡不了觉。

  想他的小虫虫了。

  “噗呲噗呲~”

  可爱的响声,从窗外传来。

  魏禹起身,走至窗边。

  “叽咕叽咕~”又响了一声。

  魏禹打开窗户。

  窗台上多了一只胡饼,夹着葱丝和羊腿肉,出自他常买的那家街角食铺。

  魏禹眼底不自觉漫上笑意。

  他把胡饼拿起来,吃了一口。

  “噗呲噗呲~”

  窗台上又多了一碗胡辣汤。

  一只白嫩的手飞快地缩了回去。

  魏禹笑问:“哪里来的小神仙,敢问尊姓大名?”

  “叫我神龙小殿下。”

  压着嗓子,声音粗粗的,却越发可爱。

  魏禹心头一热。

  这是那日,在长乐宫的龙榻上,两个人口口口口的时候,小金虫虫给自己起的花名。

  “神龙小殿下,可否来只汤勺?”

  窗外安静了好一会儿,然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一根小树枝放到窗台上。

  比筷子略短些,两端参差不齐,中间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刚折下来的。倒也用心,至少拂去了泥土,又剥了皮。

  还附带说明:“神仙界的汤勺就是这样的。”

  魏禹眼底的笑满得装不下了。

  他支起窗扇,捉住那只小白手,顺带着把手的主人抱进屋里。

  “大胆!竟敢冒犯神龙小殿下!”李玺呲着小白牙,笑得可欢。

  这笑,如春意盎然,如阳光灿烂,拂去他心头的阴霾。

  “来多久了?”魏禹把人抱到床上。

  “刚来,不过,我先前走的时候在墙上放了一只耳朵,什么都听到了。”

  “听到什么了?”魏禹笑问。

  李玺清了清嗓子,说:“书昀兄,你还记得你给我讲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故事吗?一千里的大堤呀,都能被蝼蚁破坏,谁说蚍蜉不能撼大树?如果千万只蚍蜉齐心协力,一定能把树挖倒!”

  魏禹挑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是这么用的吗?”

  李玺嘻嘻一笑,小虫爪毛乎乎地拍在他胸口,“领会精神,领会精神就好。”

  魏禹心头微热。

  小虫虫的安慰,他收到了。

  李玺扭了扭,又说:“书昀兄,你若想做第一只站出来的蚍蜉,我就跟在你后边,保护你,好不好?”

 

 

第124章 回忆杀

  全天下最好的小虫虫, 总能在他的心将将变冷的时候,伸出暖乎乎的小爪爪,给他捂热了。

  魏禹哑着声音,缓缓说:“好。”

  李玺叹了口气, 软乎乎勾住他的肩, “本来呢,我就是过来给你送个饭, 顺便告诉你一声, 圣人允了, 说完就走, 绝不留恋。可是, 你现在露出这样一副好脆弱好难过好需要我的样子, 让我怎么狠得下心?”

  “那就不要走。”魏禹望着他,神情很认真。

  李玺晃晃兔皮小帽儿,“不走怎么办,这里这么小,我饭也没吃,你的床让给我睡吗,胡辣汤也分给我喝吗?”

  魏禹点点头,把他按到床上, 汤也端过去,作势要喂他, 一本正经,完全不像开玩笑。

  李玺乐得倒在床上, 笑嘻嘻地看着他。

  魏禹逆着光,端着汤,白衣不算新, 却很干净,袍袖搭在书案上,案上放着一盘棋,两册书,陋室狭小,墙皮剥落,烛火昏黄,却莫名令人安心。

  李玺一恍神,莫名觉得眼前的一幕无比熟悉。

  十年前的记忆神奇地跳了出来——

  那年他六岁,打碎了送给杨氏的白瓷陶俑,为了给她寻一尊更好的,甩掉护卫,偷偷跑去东市,却迷路了。

  是魏禹把他抱进屋里,擦洗干净手脚,放到床上,还端着粥碗,一勺一勺喂给他吃。

  就像现在一样。

  那时的魏禹还是个青涩的少年郎,在李玺的记忆中,却觉得他高大又可靠。

  还很好看。

  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

  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赖在那个比他的床还小的屋子里,完全忘了回宫的事。

  还要看着人家写字,觉得人家的手长得好看,又要抱着人家的胳膊睡觉,顺便暗搓搓捏捏手指。

  就像现在……

  食指和中指支起来,模仿人走路的样子,走啊走,走啊走,走到魏禹的手旁边,假装累倒,贴在魏禹手背上,捏了捏。

  “你的手变大了,也硬了。”

  魏禹显然也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一晚,放下胡辣汤,把胳膊递给他,“要抱吗?”

  李玺毫不犹豫地抱住,“还要看你写字。”

  魏禹失笑,“不如从头开始?”

  李玺立即听懂了他的意思,并且不觉得是玩笑话,而是积极地跑到外面,找了个墙角,一蹲,抱着膝盖呜呜哭。

  没有柴禾,就用木架子代替。

  还非常敬业地往脸上抹了点灰,挤出两泡小泪花,做出可怜兮兮的模样。

  魏禹拢了拢衣领,配合地走过去,拨开“柴禾”,像当年那样垂头看着他,问:“缘何哭泣?”

  “想回家……”

  “可记得住哪儿?”

  “不能说。”

  “……”

  十年前,李玺回宫后就发起了高烧,把这一晚的事忘了个七七八八。然而这一刻,记忆突然变得异常清晰,就连当时的对话都想起来了。

  魏禹神情虽冷,却异常耐心,“你叫什么,我送你去武侯铺。”

  小小的李玺仰着嫩乎乎的脸,琥珀色的瞳眸中映着他的身影,突然就忘了回宫这件事。

  “肚子饿……”

  魏禹沉默了差不多可以背诵一篇《蒹葭》的时间,然后,败在他那双水汪汪的眼睛下。

  十年后,这双眼睛少了几分懵懂,多了一些狡黠,同样牵动着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