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2007年6月16日,西安火车站。
当武警少校林风再次踏上这片久违的土地时,首先跃进他眼帘的,是尚德门和尚勤门中间那连成一体的城墙。在他那遥远的记忆中,突兀地闪出两句话来……
“你说,十年后,这段城墙会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吗?”
“可能会连起来。”
当林风走近城墙,他的眼前总会出现一种不真实的幻觉,仿佛不确定自己能否很坚强地相信这是发生在他身上的真实往事,而不是一段杜撰出来的故事,也不敢保证当他再次看到这熟悉的古城墙时是否能够控制住那蓄含已久的泪水不往下掉……十年了,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仿佛就如同一场梦一样,而一切又是那么的真实,好像就发生在昨天……每一天,当他看着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时,记忆就如同揉碎了的花,在他的脑海中渐渐飘落下来;每一夜,当他在一片漆黑中独自醒来后,望着窗外城市中的点点路灯,就想起了曾经在古城上学的那些个夜晚……十年里,他不止一次试图尘封这段往事,却一次次宣告失败;十年里,他总是在不停地告诉自己,那个人不属于你,也不会属于你,理智的去生活吧,却一次次地在醉酒的时候想起那熟悉的身影来……
林风知道,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人了,就如同自己的生命一样。只要生命在进行,这段回忆就会永远的在心底某个角落中进行着……即使有的时候看上去自己很快乐。就如同那部韩国片《我脑中的橡皮擦》,片中一对恋人因为女主角的遗忘症而由幸福走向痛苦,有的时候,他真想有这么一个脑子里的橡皮擦,把记忆中的某一部分或某一个人擦去,这样自己或者会觉得好过些。
如今,他又重新回到这座拥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城,心中忽然感觉空空的,十年前的林风和十年后的林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了。而这十年里一直主宰着林风感情世界的那个人,此时此刻是否还在这个城市中呢?
真的不知道。
夜幕降临了,林风独自一人走在古城熟悉的街道上,看看这个城市闪耀着的路灯,他心中陡然一痛……
第一章
林风出生在黑龙江哈尔滨,是个标准的东北小伙子。高个子,宽肩膀,国字脸,浓眉毛,大眼睛,乍一看很像老革命题材电影中的英雄演员白杨。
林风上警校,纯属偶然。在此之前,他断然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一名武警。从小到大,他只对生物学情有独衷,一心想成为像童弟周那样的大生物学家,在高考前的一个月,老师给他们每个人发了一张表,让他们添写提前批志愿,说这些都不会影响到以后的招生计划,看到有一所研究生物专业的军校,他就很随便的添了一笔。当高考后林风几乎都忘记了这件事时,却意外的收到了体检通知书。于是匆匆政审,体检,本想是当作一次机会,却被意外的调剂到了陕西的一所武警工程院校。命运弄人,当那所指挥院校的通知书寄到家里时,林风傻眼了。
于是就这么莫名其妙地从东北走到西北,成为一名武警学员。
之前的林风,是个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游戏,不上网,不谈恋爱的好学生。上了大学后,整日的军事化管理,林风还觉得挺适合自己性格。同宿舍的七个同学,有六个是城市来的公子哥,几天下来,就开始叫苦连篇了。有个江苏来的小个子叫刘新的,睡在林风的下铺,有一天晚上十二点,林风忽然被一阵哭泣声吵醒,借着月光,原来竟是刘新躲在被卧里哭呢。第二天训练间隙,林风将刘新拉过来,问:“昨天哭鼻子了?怎么了?”
刘新脸红红的,说:“想家。”
林风扑哧一声笑了,说:“真没出息,多大了,还想家!振作点!”
就这样,林风交上了他来西安后的第一个朋友。
两个月的军训结束后,刘新拉着林风到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这是林风第一次接触到网络。刘新帮林风申请了一个QQ号码,并将上网的简单技巧传授给他。没过几次,林风就可以独自驾驭网络了,并成为这里的常客。
说不出为什么,林风对这个不知道彼此真实情况的虚拟世界很感兴趣,和每一个同志认知这个神秘世界的经历一样,林风也经历过困惑,恐惧和迷茫,而后又转向好奇。虽然也偶然在报刊杂志上看到过有关同性恋的文章,但大多是浅显的、反面的,并不能解决他真正的困惑。而网络世界的开放性非常大,没有什么遮掩,只要一搜索,就知道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所以林风急于在网络世界中找到答案。
网络没有让林风失望,他发现了那个世界,并且还找到了当地的一家著名的同志聊天室。
刚刚进入这个聊天室的林风如同一个久旱逢甘露的禾苗,贪婪地看着别人聊天,而后也尝试着和别人聊天。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沉默但不是羔羊”,找他聊天的人挺多,但大多不出三句话,就问起他的情况,这让林风比较反感,仿佛就是在农贸市场贩牲口一样,渐渐地,看着五颜六色的字符,林风的心也有些疲倦了。
那天是周日,天气很好,可心情很烦。因为下周学院要进行一次高中文化知识考试,而经过两个月的长假和两个月的军训,林风差不多将高中那点东西都忘完了。他和队里请了个假,走进街上的一家网吧,不由自主的进了聊天室中。百无聊赖的林风开始和别人天南海北的乱侃瞎聊,一会儿说自己40岁了,一会儿又假装高中生……而令林风奇怪的是,他假装别的身份时没有人怀疑,可当他说出自己是个警校大学生时却没一个人相信,他暗自笑这个世界的有趣,真话得不到承认,假话却横行肆虐。正当他决定下机时,忽然一个英文名Clark跳了出来对他说到:“你好,可以和你聊聊吗?”
三言两语的寒暄,林风猜测Clark该问情况了,正当他将“你真俗”打好准备发出时,Clark的一句:“生活很美妙,不是吗?我正在听理查德那首《星空》,建议你也听听。”
林风呆了一下,半天不语。这还是他在这个网络世界中碰到的第一个没有在三句话之内问他情况的人。一时的冲动,他打到:“你想看看我什么样子吗?”
Clark打出一个笑脸,给林风留了一个邮箱地址。林风就把他过去的一张照片发过去了。那是林风高中毕业时照的,很单纯的样子,也很帅气。可能是照片的作用吧,Clark把他的QQ发给了林风。
网聊中,林风逗Clark说他想当同志圈里的名人,其实林风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还连一个真正的同志都见过。Clark听后,却敲打出一大车的道理劝导他,并还极力的劝戒林风不要再上这样的聊天室,对自己的身份一定要注意云云总总。直觉上,林风感觉他有点特别。
第二章
次日,林风在学校里上网碰到了Clark,他问Clark多大,Clark说32,结婚了也有了小孩。
那天林风和Clark聊了许多,Clark对林风的真实性还是很怀疑,他一个劲的对林风说不要轻易告诉别人自己情况。林风思索片刻,敲道:“我觉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活得够虚伪了,为什么在网络中还要虚演自己的情感呢?我没必要骗你。因为我在别人面前已经生活的很累了!告诉你,我叫林风。这是我队里的电话号码,××××××××,你想打就打,6点钟我等你!”而后就下了。
回去后,林风跑到值班的地方,和值班的同学说换一下班,他要等个电话。时间一点点向六点靠近,越近,林风的内心就越紧张,他会打来吗?如果打来了,该说些什么呢?眼看着指针划过六点的刻度,同学们都去吃饭了,只剩下林风一个人。他的心咚咚的直跳着,一分钟,两分钟……林风看着表,想:看来Clark不会打了,这个Clark,太过分太狡猾了!他还是不信任他!他生气的望着电话,想象着Clark一脸坏笑的样子……忽然,电话响了,他一惊,忙伸手拿起听筒,说到:“喂,你好,这里是××××,请问你找谁?”
一个很沉稳而略带鼻音的声音响起:“嗯,我想问一下,林风在吗?”
是他!是他!
林风抑制住内心的激动,不动声色地说:“过分,迟到了5分钟哦!”
林风甚至有些得意,看来他还是妥协了。
“我当然说话算话了。”Clark轻轻地笑了笑,而后用一句陕西话说:“不能欺骗小娃子嘛!”
很随意的笑声让林风感觉到很亲切,他问他:“你到底多大,在哪里工作?”
Clark顿了顿对他说:“今天不早了,我们明天聊吧。”
“那你以后多会儿给我打电话?”
“这是我的手机号:13×××××××××,你打这个就是了。”
说罢他就挂线了,林风这才发现同学们都吃饭回来了。
随后几天时间里,林风没有去上网,也没有给Clark打电话。因为他不想轻易掉入一个幻想的圈子里。虽然Clark的声音很好听,可谁又知道他长相如何呢?林风并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可在选择朋友的标准上,他宁愿相信感觉。
那个星期林风感冒了,到学校的超市里买药,恰好这种药要晚一会儿到,他等着无事,看到旁边的一部公用电话,心中忽然想起Clark给他的手机号码,何不找他聊聊?
于是林风拨通他的号码,Clark接到后,让他挂机,林风迟疑一会,问,为什么?
“傻娃子,我给你打过去啊,你一个穷学生能有多少钱?”
一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
他们整整聊了一中午,Clark告诉林风,看到他照片的第一感觉就是觉得他很单纯,和他的聊天中越来越坚信这个判断了,当Clark得知林风感冒了,告诉他该吃什么药最有效果,告诉他什么东西最好在感冒时少吃。一种久违的感动升起在林风心头,如同这个城市十月的阳光,温暖着林风。
林风知道,即使他们不做BF,他也会交Clark这个朋友了。
第三章
林风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的感觉。虽然他没见过他CKARK,但他们每天至少要通三次电话。林风下课一回来,就跑到电话厅旁给他打电话,每次都是林风先拨,响几声挂掉,然后Clark就会拨回来。每次聊天,往往都是林风在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这么多的话,仿佛如滔滔江水般不绝,Clark绝对是个非常称职的听众,该笑时就笑,该劝时就劝导。
有一次,林风对Clark说:“干脆我就认你当我老哥吧。”Clark欣然同意。
此后的两个月的时间,林风和Clark一有空就电话聊天,但他们只是在Clark工作时聊,因为到了夜里,Clark会回家,不方便,所以也就不能再和林风聊了。和Clark聊天,常常会有人打断,听他们的谈话口气像是上级在对下级训话。林风猜想Clark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白领,但他不说,他也不会问。
林风喜欢这种状态,有人倾听,这就足够了,他甚至不愿意把他们的关系往那方面想。为什么一定要做BF呢?林风也曾问过Clark,有没有BF,他笑着说有,可林风却总感觉好像没有。
其实林风也想过见面的问题。可有一次林风问他可以见面吗,Clark就笑着问他是不是想他了?林风“嗯”了一声后,他却说了一堆不见面的理由,那种感觉就像《乱世佳人》里思嘉在战后去监狱里找瑞特借钱,瑞特一步步引诱着思嘉把真话都说出来后,又说自己没钱时思嘉的感觉。虽然他们在同一座城市,而且林风也知道离很近,可听Clark这么一说,林风的固执和虚荣使他暗下决心,今后再也不主动提见面的事了……除非他主动提出。
时间似乎过的很快,在认识他之后,林风开始写日记了,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会拿出一本厚厚的黑色本子,在上面记录下他和他今天又聊什么话题了,聊了多长时间,等等。也会写下他对他的那种越来越奇怪的感觉。
1997年的圣诞夜,天气预报说要下雪。当林风给Clark打电话时,他告诉林风他们公司要举办舞会。
“然后呢?”林风问。
“然后?有个约会啊。”Clark坏笑一声,“和我的情人嘛!”
林风心里酸酸的,虽然知道他是在开玩笑。
那天晚上,林风睡得很晚,等待着圣诞夜的雪。对于他这个东北人来说,看到雪的感觉就如同回家一样。从晚上十点一直等到十二点多,林风不停地跑向窗户,看看是否下雪了,而后在日记中记录着:“今天据说要下雪。雪,很久没有看到了。西安的雪更为难得。我在这里等着下雪,就如同一个小孩子等待着母亲给他糖果吃一般的渴望。来到西安这座古城已经一年半了,这一年半中,我终于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经历着痛苦与希望的洗礼,我觉得自己似乎变成熟了,然而我的心依旧是过去那个淡泊的少年……
前不久看到下铺的刘新床上有本厚厚的书,我就随手拿起来翻了翻。刘新是个书呆子,天天看一些大家都看不懂的书,我看那本书上写着罗素,是个英国哲学家。很顺手的翻开一页,本以为会是些枯燥的理论,却翻到这么一句: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渴求以及对人类苦难通彻肺腑的怜悯,构成了人类激情的三要素。忽然觉得很感动,这位大哲将爱情排到了第一位,可见爱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而我却感到自己在爱中迷失了自己……
认识Clark,无疑是在黑暗中点燃了一盏明灯。他幽默,风趣,又善解人意,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一样。此时,Clark又在干什么呢?不会真的和他的情人约会吧?那样我会很生气的。呵呵。可我又有什么理由生气呢?不会是自己又对他有什么幻想了吧!这样可不好,他可是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了。但是,分明感到,认识他后,我的世界多了很多阳光,希望……
Clark,其实我不在乎你的年龄,身份,地位,收入。容貌……我只想找一个人说说话,仿佛是在寂寞中呆久了快要崩溃的人一般,我实在觉得太寂寞了。我相信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而决非甜言蜜语的柔情。所以,如果你长得入我眼,我觉得有感觉,即使你有大肚喃,不是很帅,我也会痴心地喜欢你;而相反,如果没有感觉,即使你长得再貌比潘安,我也不会动心……呵呵。这样或许有点幼稚,想想今天耶酥为了拯救人类而受尽苦难,也觉得挺值得纪念的。如果真的有上帝,我会对这位大叔说一句,你辛苦了哦!”
那一夜,没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