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下属!”祁重之真是服了这种踹一脚才能逼出一个屁的审问方式,眼见真相很快就触手可及,他的耐心终于耗尽,五指死死掐住了孟凡林的脖子,字眼几乎是从牙缝中一个一个蹦出来。
“你再多说一句废话,我让你立刻身首异处!”
孟凡林的脸很快涨成了青紫,咯吱咯吱的响动从喉咙里断续发出来,他的眼睛极度恐怖地凸出,血丝蔓延其上,艰难扑腾着双手:“是、咳咳……不是下属,我说实话,是一个京城来的中原商人、送的,咳!少侠饶命……”
祁重之眉心一跳,忙稍稍松开一点力道,追问:“是谁?他为什么送你这个?”
房屋轰隆倾塌,扬起的火苗几近撩到他们的衣角,赫戎攥住他另一只手,少见地急声催促:“快!”
祁重之什么都不顾了,猛地甩开赫戎,狠狠一晃孟凡林,吼道:“快说!!”
“他说,这是一对铸剑师用来铸剑的材料,很名贵,和宝石的价格类、类似……”孟凡林瞪着眼睛,濒死般大大喘息一口气,“是他教我、堵死城门,北疆追兵就不会追过来,咳…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姓……姓张!”
——姓张!
祁重之浑身一震,整个人如被穿心针从头扎透,狠命钉在了地上。
孟凡林趁势捞回自己的脖子,咳得惊天动地,抖如筛糠。
出不去了——举目皆是烈火,除非能飞天遁地,否则没人能从中脱困。
他抬头,眼见祁重之突然间不明缘由地傻在了当场,目中阴狠一闪而过,猛地迸发出极大的勇气,抱住祁重之的腰,反身就要投进熊熊烈火中!
他是要同归于尽!
祁重之骤然回神,额际青筋都暴起了,屈肘奋力去击孟凡林的肩颈部位,指望能把蚂蟥一般的人从身上剔除下去。
可他到底小看了这只老狐狸,人在预备赴死时的力量非同小可,他连日来磋磨到瘦弱的身板谈何能与孟凡林的一身肥肉相提并论?脚下一个趔趄,被带得栽倒在地,不受控制地滚近烈焰,转瞬半条小腿都被火势吞没!
赫戎瞠目欲裂,飞身扑上去,钳住祁重之的胳膊将他竭力往外拖拽,提膝一脚蹬在孟凡林额头上,将他半个身子踢得后仰,整颗脑袋瞬时陷进了大火里!
锥心惨叫穿透耳膜,孟凡林接着就翻身想滚出来,被赫戎拎住胳膊,当死猪似的凭空抡起,整个扔进了火海!
第44章 第四十二章(加更掉落)
骇人的焦肉香飘散出来,孟凡林彻底湮灭了声息。
赫戎迅疾回身,蹲下来去看祁重之的伤势。
——却发现他本该被烧得焦烂的小腿居然毫发无损,连衣服都没被破坏半点。赫戎皱着眉头,不可置信地撩开他的裤脚,接着放下,再撩开,再放下,翻来覆去做确认。
祁重之按住他的手,指尖在微微发抖:“是火浣布,辟火……扶我起来,我……起不来了。”
他说完,便颤着鼻息去脱外面的衣服,赫戎不敢放心,仍小心翼翼扶着他的腰将他抱揽起来,见祁重之穿在里面的,还是一件一模一样的黑衣。
祁重之把外面的那身递给他:“穿上,从东面出去,那里有水渠。”
赫戎点头,将黑衣罩到身上,摁住祁重之的头脸护在怀中,提靴翘起脚边半截断木,踢上半空,继而腾身跃起,在空中被抛起的断木上借力二度飞掠了起来,踏风踩上高处摇摇欲坠的房屋残梁,未等停留一霎,赶在房梁倒塌前险险穿火前行。
他速度奇快,沾火及收,但呼啸的火苗依旧紧咬他不放,只消一点布料的加持,就能顺着他的脚踝飕飕上攀。
祁重之无意间低首一看,惊道:“你的脚——”
赫戎:“快到了,别急。”
说着,将他的后脑再次按在了胸膛前,护得他风火不侵。
祁重之的耳朵自始至终都在嗡嗡作响,余光所见皆是猩红的鲜血与烈火,此刻被兜头罩在了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听着咚咚有力的心跳,满心的焦躁难安,忽然就平复了大半。
他看不见外面的火势又烧到了何种程度,不知道赫戎带着他逃到了哪里,他苦心积虑筹谋到如今地步,到了本该最惊心动魄的时候,可却莫名其妙的放心交付给了另一个人,仿佛自他被赫戎抱在怀里的那刻,所有的一切就突然都与他无关了。
紧绷了几个月的气力蓦然间松懈,他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时竟连抬抬小指的力道都使不出来。
又见到了赫戎,他一切安好,一如记忆中的模样,祁重之应该高兴的,可他无法做出半点愉快的姿态。
姓…张……
他脑海里不期然蹦进孟凡林的话,胸口毫无预兆开始笃笃锥痛。
未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落地了。
茂密的树林足以掩盖行踪,他们现处的环境很安全。
刀山火海上走过一遭,蒙在上空的大手撤去,昏红的光亮映在脸上,祁重之唇色苍白,浑身剧烫,只在短短的片刻,就像是被抽干了三魂七魄的偶人,死气沉沉扶住赫戎胳膊,摇摇晃晃站直了身。
“我一直没问,”祁重之气若游丝,喉咙像被一只巨手扼住了,目光空茫茫落在脚下,说出的话无比艰难,“张易要杀你的那天,义父到底跟你说过什么?”
赫戎低头去看他的脸色,发现他一直在发抖。
他在害怕。
害怕心里的验证被猜想。
赫戎陷入无来由的沉默,祁重之现在像一座要决堤的山坝,他潜意识觉得,如果自己说出真相,将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祁重之深吸一口气,眼珠缓缓转动,抬起头,目不转睛看着他的双眼。
他一句话都没催促,但胜过千言万语的逼迫。
“他说,”赫戎终究低声开口,仿佛声音低下去了,话里的刀锋,割在祁重之身上的力度就能小一点,“你是爱兵成痴,不甘心中原兵道流落在我手中,所以才想亲手得到陌刀铸术。”
“……还有呢?”
“还有,他知道《剑录》不在我手中。”
他知道,可却没让祁重之知道。
可怜祁重之当时铁了心认定赫戎就是杀了他父母的仇人,一心想从赫戎手中取得《剑录》的下落,为此不惜以身犯险,孤身入大松山,差点丢了性命,才将赫戎诱捕了回来。
“也是他告诉你,我曾在大松山附近出现的吗?”赫戎问。
空气似乎凝滞了,祁重之没有回答,他纹丝不动,四肢像灌了泥浆一样沉重冰冷,全身的血液都在往头顶涌,冲得他目欲滴血,悲愤欲绝。
对,十五岁时,爹娘死在外域、北疆鬼帅焚城的消息,就是义父带来的。自此,他便一直将赫戎视作仇人,日日拼命练剑,只盼有朝一日,能只身入关外,取了鬼帅的项上人头。
天可怜见,后来鬼帅叛逃北疆,逃进了中原境内,经义父费心调查,在大松山左近发现了踪迹。他还激奋不已地觉得,如今不必跋涉千里,也能得报大仇,上苍垂怜,命运何其顾我。
知道这事儿的第二天,祁重之就想也不想地出发了。
他从没怀疑过这些消息的真假,因为将这一切告知他的人,是在他最绝望时接纳他回家,养育了他整整五年的义父。
“义父…哈…义父……”祁重之怆然一笑,打破了久久的沉寂,义父两个字在他嘴里反反复复、时高时低地念叨,他好像不可置信,又好像恍然大悟。
“我怀疑过我爹娘身边的人,可我最不想怀疑他们身边的人,因为祁家隐居多年,身边相交最深的人,只有一个——张平森!”
祁重之年方弱冠,从未单独出过远门,武学造诣也只在中上,碰上北疆的鬼帅,只能是死路一条。他当初一心扑在报仇雪恨上,竟未仔细想过,一个平日对他呵护有加,磕着碰着都要心疼半天的人,怎么会在明知道他一定会冲动行事的情况下,还透露给他赫戎在中原的下落,怎么会在祁重之要远去大松山时,没有丝毫阻拦的意思?
现在想来,不禁不寒而栗,倘若赫戎当真是穷凶极恶的暴徒,那他祁重之的命,恐怕早已葬送在了半年前!
可笑啊,太可笑了……他还自认聪明绝顶,能骗过所有的人,谁知他自己就是一枚随时可弃、任人玩弄的棋子!
他双目蓦地圆瞪,弯腰“哇”地呕出口腥甜鲜血,赫戎匆匆扶住他,被他轻却不容置喙地推开,神情似哭又似笑:“人心、亲缘、情义,哈哈……”
一直笼罩在眼前的迷雾散开了,以一种绝对惨痛的方式。
——想报仇雪恨,就要铁石心肠,否则永远也不会知道,凶手究竟是怎样的恶鬼。
赫戎当日的话浮现耳边,他彼时只当是在劝他坚韧心志,别被一次的失败彻底击溃,却原来是在早有预料地教会他,如何在大悲一场后,迅速变得麻木不仁。
“你早就知道了。”
只有他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他倒不怪赫戎没有事先提点他,这种事情,除非他亲耳从孟凡林口中得到确认,否则就算天王老子来跟他说:你义父就是你的仇人。他也不会相信。
何况是总在被他算计的赫戎。
他强迫自己挺直了脊柱,不肯接受旁人的搀扶,拖着铅重的步子,慢慢往前行走。
赫戎无声无息跟在他背后,是一尊铁铸的守卫。
夕阳精疲力竭地向下沉去,拖长二人细瘦伶仃的黑影,祁重之头也不回地走向前方未知的幽暗,任由身上的光亮被点点吞噬、一去不返。
可他即便心血耗尽,步履摇曳,也绝不肯脆弱地倒下。他那一根单薄的脊梁骨支撑住了千钧之力,是弯折不了的奇迹。
这世上没有哪怕一件事是能真正逼溃人心神的,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应当由自己来驱使。
赫戎望着他,就像望着十多年前的自己,他的父亲曾告诉他,欲想成事,必要勘破万物生死,做一个凌驾于众生之上的神灵。
祁重之的义父也告诉他,欲想成事,必要勘破天性人理,做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禽兽。
可赫戎终究成不了神灵,祁重之万死也做不成禽兽。
他们都是破而后立的普通人,从相隔甚远的两条岔路上,天命使然地汇聚到了一线。
入夜了,两人歇在一颗树后,他们的肩膀牢牢靠在一起,是因为如此,祁重之才能从赫戎身上汲取上一点儿微不足道的人气,以确定自己还活着。
他刚刚说饿了,但赫戎没有动,树林里的野物有不少,他猜测赫戎必定听见了,大约是不想让他离开视线范围,才不肯孤身去打猎。
于是他便没有再提,饥饿让他异常清醒,没有丝毫的睡意。
“我想听故事,”他说,“听你在北疆的故事。”
“我能有什么故事?”
“你怎么没有,”祁重之轻笑,“大将军,我可是听你的故事长大的。”
赫戎有一瞬的茫然,不知该从哪里讲起,他自认为没有什么值得记述的经历,他的过去是寸草不生的荒漠戈壁,唯一算得上精彩的,或者是曾征战沙场、屠戮人命的血腥历史,可他不觉得这些是能说给祁重之听的故事,他也确信,祁重之不会想听这些。
那他想听什么故事呢?
“我……”他微微动唇,言语间几分犹豫,“我喜欢猪牙花,它是紫色的,也好像是白色的,是我见过最好看的花。”
“我阿爹,在我十岁那年的生日庆宴上,送了我满满一草坪的猪牙花。我那时还没有见过野猪,所以一直认定,它们的牙齿就是紫色的,所以我也喜欢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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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第四十三章
祁重之轻轻一笑,无法想象十岁时还懵懂可爱的小赫戎是什么样子:“然后呢?”
“那是我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猪牙花,不过学会打猎后,野猪倒是猎过不少,只是我一度不相信那就是野猪,因为它们的牙齿都是白的。”
赫戎明显不会讲故事,情节十分颠倒,基本是临时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但祁重之不在意,他听得很入神。
“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阿爹曾经去过中原,带回来一件神秘的圣药,听说能让逝去的人起死回生,让断了手脚的人重新生长。那时的中原在我们眼中,是一汪充满危险的深潭,能完好无损打个往返的人,是北疆的勇士。我阿爹被国君封为神殿的巫师,过不几年,我出生了,被族民奉为神使,阿爹的功劳最大,就又被擢升到了国君座前。”
“他为什么功劳最大?”祁重之不可思议,“因为生了你?”
赫戎点头,似乎并没发觉这其中的逻辑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祁重之张了张口,不知该从哪里去评价,只得转言问:“他带回的药,其实就是你身上种的蛊毒,对吗?”
赫戎不轻不重嗯了一声:“我们并不畏惧生死,除非是活着时就心中有愧的人,否则死后,都是能归于天地,回到神灵身边的。当初北疆的战乱频繁,急需一名可以带兵打仗的将领出现,国君想封阿爹为将军,但他拒绝了,他说,天神已经有了指定的人选,圣药就是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
被神选定的人不是旁人,正是年不过十岁的赫戎。
他虽然年纪小,但已经在族中积累了足够的威信,比起八面玲珑的成年人,族民们似乎更愿意相信一名稚龄幼子,而对于国君来说,尚处在天真无邪阶段的孩子,也更容易被掌控。
就这样,还在猪牙花丛中放肆打滚、纠结野猪牙齿究竟是紫是白的赫戎,命运在几个大人的唇舌间,就轻而易举地被定下了。
外头的人在山呼海喝,都认为这个孩子将来会带领他们走向安稳的光明。赫戎在无数只火把簇拥起的长廊间茫然走过,仰头去问牵着他小手的父亲:“阿爹,我做大将军了吗?”
父亲说:“不,你还不是,但你很快就会是了,只要过了今夜。”
赫戎不懂,可他仍旧兴奋,没有哪个男孩子不想做大英雄,他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