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梦 (上)
吴老先生是公寓最受欢迎最帅气最迷人的男性。
七十有五,身体硬朗,高大挺拔,西裤皮鞋衣冠楚楚,口袋里装着纯棉手帕,一言一行爽朗而不失稳重,令人亲近之余又有些敬畏——很有上世纪世家公子哥的派头,如同好酒,越久越醇。不少小年轻人都将吴老先生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或理想型,就连漂亮青年也对吴老先生赞美有加,不时感慨自己晚生几十年。
然而吴老先生却是个生意人,和大家想象中的世家子弟截然不同,据说是小工出身,做防腐发家,现在家底丰厚,在当地也算是个有名望的人。膝下两儿三女,孙儿成群。吴老先生一早把家业传给下一辈,自己在城南老房生活,闲来无事在公园遛鸟打拳,再去炒个小股,十天二十天左右来公寓一趟,有时住有时不住,这里有间专为他留着的房。
说了这么多,没提到吴老先生的太太。吴老先生与妻子年岁一般,感情不和,分居二十几年——据说吴老先生每每提到离婚,吴太太就拿着砍刀要自杀,要么就在大马路一哭二闹三上吊,再者狮子大开口,要吞了全部财产——闹到这份上,夫妻感情大多已经没了,于是二人分居这么多年,依然是婚姻关系。
分居多年未离婚倒是常见,而分居多年没小三,这就是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了。吴老先生从未有过任何红颜知己与亲近异性,也没有蓝颜知己与亲近同性,独来独往,孑然一人。每每谈到这一点,大家的语气都极其崇拜,说这种七十岁还风趣幽默帅气体面洁身自好的多金男人真是少之又少,堪称极品。
在我成为房东之前,吴老先生就已经是公寓常客了。
那阵我正无所事事,看到电线杆上的牛皮癣,说是公寓出售。待我到店里之后,矮胖的前任房东说,自己不想干公寓生意了,低价转手。杂七杂八手续文件全都完之后,前任房东说,一楼虽说不外租,但有间房是被包下的。有位老先生是店里的老主顾,出了一大笔钱包了长期,若是装修,那间房也务必不要改动丝毫。
拿了那笔钱,我自然不再说话,一间房而已,不改就不改了。
一楼有前厅、房东专房、小储物室,还有那间不过七平米的小房间。门板是最古朴的厚重木门,推门进去,一张小木床一个小书桌就把房子填满了。除却老式脸盆和开水瓶,这里面最贵重的东西,应该就是床脚放着的小皮箱。那箱子明显看出有不少年历史,也能看出皮质上乘,早个几十年,应该是相当贵重的东西。箱子旁边整整齐齐叠着薄旧的被褥、青色长衫、毛呢大衣、皮鞋——都是男人用的。小书桌上,甚至还有老旧的墨水瓶和钢笔,上个世纪的报纸。
——这些东西虽然久经年岁,却被人用心对待,小心翼翼的保养着。
虽说不厚道,但我还是打开了那个皮箱。里面有个装着黑白相片的小相框,几本书页已经发脆的泛黄英文书,一本日记,一个烟斗,还有银戒指。那戒指应当经常被人擦拭包养,色泽明亮。那是个男戒。
英文书和日记本穿插的字迹飘逸清秀,就连英文都是十分漂亮的花体,又不显女气,有股苍劲在其中。日记内容并不多,每篇也就三五行字,十几篇的样子,记载着日记主人海外生活的日常经历。
寥寥几字,却能看出人性品行。日记主人,应当是个十分了不得的人。只可惜那张照片早已模糊,看不清眉眼,西装短发,那股清逸气质,是怎么都藏不住的。
偷偷摸摸视察过房价之后,我便一直好奇那位老主顾到底是何人——或许是日记主人也说不定,毕竟长命百岁的人也不是少数。盼望许久之后,有天,吴老先生终于到来。
很潇洒帅气不假,仪表堂堂不假,但就不是那个感觉。我纠结半响,还是问:“您……是那些物品的主人吗?”
吴老先生爽朗笑笑:“看我这幅样子也不像嘛,年轻人看走眼咯。”
我暗自松口气,刚想继续追问,吴老先生却已经进房间了。
日记主人是谁,一直是我心中一个疙瘩。吴老先生与这人的关系,也令我纠结万分。很多时候好奇害死的并不是猫,而是伤害了那个有秘密的人。恪守这个原则,我不曾开口询问。
吴老先生的小儿子,年过三十,经常陪客户来这条街(陪客户这种烂借口,房东先生最不屑)。来过公寓几次,也知道自家爹偶尔来那么一趟。
“我爸也够可怜的。”小儿子说,“我妈那脾气,连当子女的都忍不住。我爸都这么大年纪了,自己开伙自己溜弯,也不跟着我们住。说句当女子不该说的,我爸要是有个聊得来的,我们都支持他。你看我爸这人,这么多年,他还真能撑得住。”
我黑线听完这个亲儿子对母亲的控诉。犹豫半响,问他,知道不知道吴老先生来这的原因。
“呿,这还能不知道。我妈以前没事就念叨这个。”小儿子随意道,“我爸以前在有钱人家当过下人,文革时还因为这个被游过街。他那时伺候过一个大少爷,是什么贵族来着,还留过洋呢。那少爷死几十年了,我妈说那少爷死前就住这。我爸伺候那少爷时,还给人家里签了卖身契呢,嗨,那时候的人多重主仆情义啊!签了卖身契那命都归你了!我爸这人啊,特重情义。别看和我妈感情不好,那是因为没遇对人,要是遇对人了,我爸那绝对是个好老公,疼不死你。他往这跑,无非就是想着那大少爷呗。”
“这样啊。”我愕然。
小儿子耸耸肩:“哎,说起来也挺可怜。那少爷死的时候才二十多岁,被人乱棍打死的,被折磨的厉害。这些都是听我妈扯的,也不知道真的假的。我爸从来不说这些,有时喝醉酒了,自己回屋哭,也不知道哭什么。那房里放着的箱子衣服什么的,都是我爸埋的。”
“埋?”
“可不嘛,人说那个时候,家里有好东西的,都是埋地下,越好的埋的越深,有的都在家刨二十多米的坑。当时那个大户人家已经快被抄家了,我爸随便顺点东西,后来的日子也得好过不少。结果你猜怎么着,人家把大少爷的家伙事儿全扛走了,照片啊书啊鞋子啊钢笔啊,还有他少爷喜欢的箱子乱七八糟的,你说都那个时候了,你不赶紧抢点东西跑,还干什么啊!我爸连夜带着那少爷跑路,想在这安顿,还没住上一星期,就让人告发了。这次跑没跑成,我爸就把值点钱的东西全埋了,就埋那屋下面的,估计以为以后还能再回来。”
“然,然后呢?”我磕磕巴巴问。
“然后?”小儿子叹了口气,“俩人一个被打死,一个半死不活呗。我姥爷是负责扛死人的,发现我爸还剩一口气,就把人救了。听我姥爷说,这俩人当时被扔乱葬岗里,都那样了,还抱着那少爷不撒手。哎,要是那少爷还活着,估计和我爸也差不多大吧。”
“我爸也够倒霉的,终于被人救了吧,结果救命恩人非要嫁女儿。听人说,我爸那时死活不愿意娶,也不知道我姥爷说了什么,才答应的。”小儿子连连叹气,不住可惜自家父亲的不幸婚姻。
再然后,吴老先生娶了救命恩人的女儿,生儿育女。浩劫过后,开始干活养家糊口。钱也有了孙子也有了,转眼,七十多了。
如果那少爷还活着,也有这么大了。
埋东西时,以为还能再回来。
可惜回来的只有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