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鹿理
他们都叫他老兽。我却不这样叫他,在我的眼中,这个少年,他一直都是他自己。署名覃睿。
1月19日,我见到他。那天同学聚会,我站在花花世界的门口,等待着其他朋友的到来。远远地,我看到一个少年向我走过来,他身着蓝色的外套,牛仔裤配上一双极富个性的潮鞋。阔别许久,他的头发修剪得干脆利落,斜斜的小刘海贴在额头上,皮肤还是和以前一样黝黑。
我看到他脸上小狼一样的笑容。
这个少年在我的印象中一直都是这样,说话的时候声音粗厚又略显沙哑,目光澄澈,仿佛眼中流动着一条静默的河。我这几天在看一本叫做《少年残像》的小说,书中对一个叫做凯的少年的描写让人印象颇为深刻,使我一再想起他。少年凯和他一样,有一张被阳光深深覆盖的脸孔,在放学后的操场上打篮球,爱好音乐,深夜里坐在房间内弹吉他,手指轻轻拨着琴弦,扫弦的时候,清晰地看到他手臂上突起的静脉。他和校外的朋友组建了一个乐队,在一家名为“L”的酒吧里不定期演出。凯的一切都像极了他,我甚至以为那位作者是在哪里见过他。
那次在KTV,他站在屏幕前唱着林宥嘉的《说谎》,五月天的《你不是真正的快乐》,眼睛在暗中闪烁着微光,犹如暗夜里将熄的火焰。彼时我看着这个沉浸在歌声中的少年,恍惚间觉得,他生命里那些充满了张扬与放肆的岁月,都已经不复再来了。
我对他的记忆甚浅,唯独记得一些单薄的往事轮廓。但他曾是那样一个让人心疼的少年。
初一军训的时候,一个小黑鬼没头没脑地跟在大部队后面,练习原地踏步的时候,教练口中“一二一”地喊着,他却始终跟不上这个口令。左脚,右脚,左脚,在他那里却成了右脚,左脚,右脚,有时甚至跟不上。练习正步走,一排小小的队伍挺身向前,他位于最边上,“一二一”的口令一下,大家应声向前迈开步伐,他却再次出错,右脚,右手,左脚,左手,帽子歪歪地戴在头上,笨笨拙拙,滑稽得像个机器人。
军训很幸苦,很枯燥,训练到一半停下来休息的时候,跟他好玩的几个哥们儿总是拿他找乐子,寻开心。他被大家耍得闷闷不乐,脸黑了下来,一声不响地坐在台阶上,帽檐拉下来,故意遮住眼睛,任谁说他都装作没听见。我被这个男孩十足的派头给逗乐了,坐在树荫下默默看着他。大家从不同的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但我几乎一个人都不认识。我性格早熟又敏感,还有点不自信,明明很想上前去跟他搭讪,很想上前问他,“嘿,你叫什么名字?”,可是却因为心里的自卑感而没有勇气走过去。我注意他好多天了,我想,我或许需要一个朋友。
我并不了解他。开学好久了才知道他的成绩很不好。他的座位靠窗,上课的时候常常睡觉,趴在课桌上,脸埋在胳膊里。他经常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课桌上的书本胡乱堆放,桌箱里塞满了零食。好多同学都对他有意见,觉得他很邋遢。可是我跟大家的眼光不同,我并没有介意这些。
我常常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转过头去远远看着他,心里暗自觉得快乐。
我跟他的对话太少太少了,所以许多时候只是坐在角落里看他。我看到过他睡觉时候的样子,疲倦的头颅深深埋在胳膊里,偶尔动动手,又转一转头,这时他脸孔的一角刚好从胳膊里出来,他的嘴唇微微嘟着,眼睛微闭。语文老师在讲台上看到了他,便走下去,拍拍他的桌子,把他弄醒,他直起身子,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语文老师。老师说,“你再敢睡觉,就罚你站一节课。”他反应过来,赶忙抽出课本,看看同桌摊开的书,又翻到了同样的一页。老师站在一旁哭笑不得,但也没有为难他,笑了笑,又转身走回了讲台上。
语文老师很早就认识他了,一次在课堂上她对我们大家讲了一件他小时候的趣事,老师说她那时候还很年轻,就住在他家附近,他那时很小,才一岁左右。老师把他抱在怀里,他因为认生,吓得哇哇大叫,差点尿裤子了。老师说他是我们班的开心果,想想还真是,他平时打打闹闹的,狐朋狗友一大票,人缘甚广。我那时还从一些同学口中得知,班主任年轻的时候跟他的爸爸还是大学同学,也许是因为这一点,老师好多时候都不会太为难他,但渐渐就不这样了。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我长得很瘦,脸又小,平时不大爱说话,即使是下课,也是静静坐在座位上翻看课外书。于是久而久之我与班上同学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上学放学都是一个人,形单影只地背着书包走路。他就不同了,性格朗然,不拘小节,跟谁都玩得开,爱逗女孩子,尤其是肤色跟他一样黑的小媛。夏天的末尾,他穿一条白色的短裤,脚上套着一双球鞋,露出结实的小腿。小媛那个时候是坐在他的后面,自习课的时候总是会听到两个人打闹的声音。他朝她扔小纸团,嘻嘻哈哈地笑着,她很生气,就伸出脚踢他,白色的裤子很快就被踢脏了。不过他并不在意这些。于是一个星期以后班上就开始流传,说覃睿喜欢小媛。不知为何,当这个消息传到我的耳朵里的时候,我竟然感到有一点失落,但还是觉得,他和小媛真的很般配。用很多人的话说,就是他俩很有夫妻相。那已经是开学很久以后的事了,可我还是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我不止一次地有这种感觉,虽然大家身处同一个班级,可是却像陌生人一样,只是有这样一个意识,彼此只是同学的关系而已。
我非常羡慕他的那些小哥们儿,觉得他们能认识他,真好。他带着小狼一样的笑容招摇过市,牵引起女孩子们的目光。相形之下,我却沉默得如同一块石头,面无表情,常常以一副扑克脸示人,一个朋友都没有,心里的话不知该跟谁说,于是文字便成为了当时自己表达内心的方式。小小的我将文字当成是自己的朋友,我在笔记本里了好多好多心里话,我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时常感到孤独,因为在这个班上我太过于默默无闻,有时候走进教室里,同学们都可能感觉不到我的存在,如同一团透明的空气,飘进教室里。谁会知道这样的一个我。
漫漫长夜,我孤身一人坐在房间内的书桌旁,扭亮台灯,展开笔记本,写下那么多无处倾诉的话。我只觉得自己太孤独,每天晚自习下了之后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到家,路过漆黑的小巷时,我只好鼓励自己要有勇气,前方肯定会有亮光,只要迈开步子走向前就行了。于是我又想起他来,觉得如果这个时候他能陪我走这段路就好了,那样我便不会感到孤独与害怕。
语文老师布置我们写周记,每个星期交上一篇。从周记当中,老师似乎逐渐地了解了我,她开始觉得,我与其他同学不同。她很关心我,上课的时候也会叫我站起来回答一些问题,我知道老师是想让我鼓起勇气。有一次她对我说,“余年,老师觉得你应该交一个好朋友。你平日里总是这样,老师也有些担心……”我看到老师意味深长的眼神,低下头,沉默不言。最后我点头,“嗯,谢谢老师。我会的。”老师听完,笑着拍了拍我的头。其实我心里非常难过,我虽然对老师这么说,但我并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对老师说,“老师,您忙着,我走了。”说完我转身,离开了办公室。我并没有因为这样一番谈话而发生什么改变,我仍是那样,甚至更为自闭,一个人寂静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走进教室,我一眼就看到了他,他在课桌与课桌间的过道上追逐打闹,笑声那么明朗,如同悬挂在门上的风铃,只要风一吹便会发出一阵清脆的声音。他跑到了讲台上,朝底下的女生扔粉笔,还摆出鬼脸给人家看。就这样他看到了我,我静静站在门口,注视着他。这时他突然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头开口叫我,“余年。”我心里很惊讶,并没有想到他会叫我的名字。
“嗯。”我应了他一声,随即迈开步子走到了座位上。他站在讲台上,笑着问我,“你是不是叫余年。”我没有看他的眼睛,沉默地点了点头。我听到他兀自念道,“余年……这个名字我喜欢。”说完他又继续和其他同学打闹了。那一刻我心里有些失落。尽管这是那么久以来我和他第一次说话,尽管他说他喜欢我的名字。但我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颓然地苦笑了一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就这样了。
老师说我的写作进步了,语言具有一种忧郁的诗意。她说我性格是那样的腼腆,像个站在世界角落的小诗人。我是多么喜欢老师对我的评价,她说余年,要好好努力啊,以后当一个作家。作家——这两个字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像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与我打了一次照面。我不禁怅然,作家的内心一直都是孤独的吗,他们写出了那么多作品,笔下创造出那么多人物,可是到最后,他们却还是那么孤独吗,就像是站立在世界的边缘,身旁一个人都没有。
覃睿,我们就只是这样了吗。我在心里念着他的名字,顿时陷入了一种破碎而又迷惘的困惑中。
一次上历史老师聂雪梅的课,他把一件衣服放在桌子上,故意挡着老师的视线,也不知道要干什么。聂雪梅是年级里出了名的怪脾气,势力而又尖酸刻薄,非常的自以为是,即使是上着课也带着种颐指气使的富婆脾气,身上永远飘着一股刺鼻的香水味儿,我们在背地里常叫她“香水有毒”。那日聂雪梅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站在讲台上,看他很不顺眼,提醒了他几次,他仍是没把衣服收下去。最后聂雪梅一气之下,走到他旁边,拎起他的衣服,甩在了地上,踩了两脚,又踢球似的将他的衣服踢到教室后面去。那一刻他彻底的愤怒了,一声不响地站起来,和聂雪梅发生了争执。聂雪梅吓了一大跳,她拼命地尖叫着,手掐他,捶打她,披头散发,像个女鬼,眼镜都弄歪了。她大声地咒骂着他,说他是乡巴佬。我想她那时大概已经忘了自己的身份是一个老师了。他只是一言不发地作着反抗,我只觉得那个瞬间,他的自尊被扔弃在了地上,现在无论如何,不管用什么办法,他都要将其拾起来。就这样我看到了他眼睛里的泪水,无声无息地从脸上流下来,凝结在下巴上。我远远看着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悲。
他后来被叫去了德育处,接受批评教育。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眼里的泪痕,眼眶红红的,像是覆盖着一块静默的阴影。
他一反平时的作态,此刻变得这样的隐忍,像一个带着伤痛与残缺独自成长的少年。
因为那次的事,使得我对他的印象更为深刻,我想他的身体里或许藏匿着一个潜在的自己,那才是真正的他。
初二第一个学期我很喜欢的语文老师被调走了。我便觉得至此再也没有人能够懂我了。我再也看不到她看我时的那种眼神了,我再也听不到她对我说“余年,你要好好的,老师很担心你”这样的话了。老师的离开让我很难过,就像是房间里一直亮着的一盏台灯,有一天突然就熄灭了。黑暗接踵而至,我却毫无办法。以前她在课堂上给我们念过一首顾城的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用来寻找光明。”我一直都记得这句话,可是现在灯都已经灭了,光明又在哪里。
我难过了好些时日,却没有想到班主任在星期五的时候突然提出要调座位,我无所谓,跟谁坐不是一样呢。班主任说是要整顿班风,爱闹的就把他们给调开。我收拾好书包,打算起身,却突然听到班主任说,“覃睿,你过来跟余年坐。”我抬起头,看到班主任伸出手指了指我这里。我的心咯噔地跳了一下,转过头,就看到他收着自己的东西,朝我这边走了过来。
太突然了,太突然了,怎么会这样。我一点都没有想到。我还愣着呢,他却笑着走到我身旁,“哈哈,余年,我调来跟你坐了。”我看了他一眼,又再次把书包放回了桌箱里,坐到了凳子上。
覃睿,你还是来了。我在心里这样念道。
他的东西还是乱摆乱放,一点都不讲究。课本也时常堆到我这边来。他上课仍是很喜欢睡觉,也许是真的疲累,也许是上课太无聊。但因为是坐在前排的原因,他睡觉的次数相比之前渐渐少了,也许是担心老师会把他拍醒吧。尽管已经成了同桌,我和他还是一如既往,彼此生分,除了有的时候他不会做的题目我教他之外,便不会多言。无论往后如何,我不会再去想了。我就像是一个陌生人一样坐在他的身旁,默默看书,做题,听课。
那时他的桌箱里放着一本小妮子写的小说,《如果微笑》。我曾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翻过。蓝色的封面,喻意天空,一个紫色头发的男孩站在天空下面,闭着眼睛,嘴唇微微启开,像是陷入漫长的回忆中。
直到陈宇转学来到我们班。
陈宇坐在我的后面。他闲来无事,很快就跟这个新来的同学聊开了。星期五的最后一节课上,老师不在,他俩相互吹牛,不亦乐乎,简直就像在谈天说地,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我坐在一旁听着他俩的对话,心里感到一阵庆幸,至少,我们的关系不至于那么僵了,现在总算是有一个人来缓和了。我正想着,突然听到他跟陈宇说了一句,“来,我们比比谁的毛长。”
毛,什么毛,哪里的毛?我在心里犯嘀咕。
陈宇看着他,怕面子上挂不住,就跟他杠上了,“好,这可是你说的,比就比,你先来。”
这时跟陈宇同桌的一个女生好像明白了什么,她的脸上露出一副嫌恶的表情,骂覃睿不害羞,在女孩子面前还这样。我也因为好奇偏过头,想看看事态会发展成什么样。
结果他真就把手伸到课桌下面弄了半天,还得意洋洋地转过头看着陈宇。
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等到他再次将手掏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捏着一根毛了。
此情此景,我们三个人看得目瞪口呆。陈宇甘拜下风,连连说道,“行,我真服了你了。这个游戏我主动认输。”
我指着那根毛,话都说不上来,“这,这是……那里的?”他眯着眼睛看我,默不作声地笑着。我看着他含义复杂的笑,突然间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也跟着他傻笑。
事后他小声跟我解释说,其实他手里早就有这根毛了,那只不过是他的一根头发,他用来忽悠陈宇呢。我笑笑说,“你演得还真像啊。”
初二临近期末。某日晚自习,我伏在课桌上写着作业,覃睿在教室后面跟他的几个哥们在一起吹牛,一切看似很平常的样子。这时突然有一个男生走了过来,敲了敲我的桌子,我停下笔,抬起头,看到他的脸上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他说,“余年,我注意你很长时间了,感觉,你跟其他男生不一样啊,有点女孩子气……还有,你是不是喜欢覃睿啊?”我愣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得很快,脸顿时就红了。说我的那个男生像是找到了乐子一样,他把头低下来再一次问我,“快说说,到底是不是?”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尴尬地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他似乎来了兴致,再一次问我,“余年,你不要这样好不好,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快说说到底是不是?”我试图让自己镇静下来,以出乎他预料的平静口吻说,“不是。”
这时班上很多同学都围拢过来,他们站在我的课桌旁,调侃我,跟我开各种玩笑,说要逗我玩,说我独来独往,从来不跟班上同学说话,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平时神经兮兮的,又不爱运动,一点男生的气质都没有。
他们甚至还说,余年只喜欢男生……
老师还是没来,他们有的已经在一旁放肆大笑,有的拍桌子,有的嘴里碎碎念叨着,却没有人阻止。
情况愈演愈烈。起初我强笑着,假装不会介意,就这样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我可怜的自尊,不作出反抗。可是声浪越来越大,教室里的灯光仿佛越来越暗,我如同置身一片海滩,黑暗的潮水不断向着我扑涌过来,就要将我覆没。
我从来没有被这么多人围着,并且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我处于人群的视线焦点下,仿佛自己是一个无处遁逃的小丑。
一个声音从始至终盘旋在我脑海,“你看,这正是你想要的结果。”我害怕极了,我在心里一遍遍默祷着,够了,够了,不要再说了,求你们了……
慌乱之中我看到他远远地站在角落里沉默地注视着我,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我只看了他一眼便低下了头,那一刻我在想,如果此刻他就坐在我的身旁,我该怎么面对他,该怎么向他解释。
我多希望他没有听到,多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多希望这种感觉一直埋藏在心底,不被任何人知道,包括我自己。然而它已经发生了。
最后我再也忍不住,竭尽全力地大叫一声,打开门冲出了教室。我在过道上失去方向般地跑着,半途中我遇到了正要赶回教室的陈宇,他惊讶地问我,“余年,你要去哪里?”
我哭着,也不看他,只是盲目地一直向前跑。同学们全都跑出了教室,站在升旗台旁的花坛边看着已经跑到操场上的我。我失去了信仰一般,无助地跑着,跑着,觉得心痛到极致,丧失了力气,也没有了声音。
我绕着操场,最后躲到了乒乓球桌底下,大口地喘着气,眼泪一滴滴脱眶而出。
我害怕极了。这样一个狼狈而心酸的时刻,谁能来帮助我?
……
陈宇最先找到了我。他走过来,默默地拉起我,静静说,“好了,不哭了,余年。我们回去吧。”我神情荒凉地看着他,心里难过极了,那一刻我心里好想对他说,“陈宇,你可知道……”
我被陈宇扶着,小步小步地往回走。在台阶上,我看到了他,他突然走过来搂住了我的肩膀,“对不起,余年,我们是好朋友。不应该这样对你。”我点点头,“回去吧。”整个教室鸦雀无声,同学们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无声地注视着我,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真的。
我太疲惫了,坐在座位上,身体还在发着抖。陈宇一直坐在旁边安慰我。
回过神来,覃睿的那句话又回响在我的耳边,“对不起,余年,我们是好朋友。不应该这样对你……”
覃睿……
那次的事发生以后,我曾一度以为我们会这样平淡地相处下去直到毕业。只是这样想还为时尚早,因为他在初二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突然对所有人说他要留级。起初大家都不以为然,觉得他是开玩笑。直到后来他一直反复说着这件事,大家才渐渐信以为真,于是都很不解,好好的为何要留级呢,和大家关系那么好,真的舍得吗?问他原因,他只是黯然地说,“唉,学习不好,终归是要留的,读不下去了呢……”我听到后有些伤感,再看他,明明很失落,却硬要装出一副很无所谓的样子,在大家的面前强笑。
事实是,他真的留级了。初三开学,我便没有再看到他。他选择重读一年的初二。我们班还是跟之前一样,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开而变得有什么不同,只是偶尔会从同学们口中听到他的名字,或者得知他的一些近况,但多半都会拿他的事当做笑柄,毕竟在所有人眼中,他是这样的一个人,邋遢,不讲究,抽烟喝酒,谈恋爱,学习成绩不行,性格大大咧咧。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为何从始至终,从初一开始的时候我就没有因为这些而介意他。有的人会说,那是因为你不了解他。那什么才算是真正地了解他,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只记得,他小狼一样的笑容,他的被阳光深深覆盖的脸孔,他在体育课上奔跑的身影,他为了自己的尊严所作出的无声反抗,他和小媛吵架时眼中流出的忧伤的泪,他伤心欲绝的样子,他强笑的样子,他恶作剧时的样子,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说我们是朋友时的样子。
这些我都记得。
无关性格,无关习惯,无关过往。
在我眼中,他便是这样一个人。
直到初三毕业,此后我几乎没有再见到过他,更别说会有什么交集。时间渐渐过去,他渐渐成为我记忆的一部分。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平淡,所谓的淡忘,所谓的黯然神伤。
所谓的,花落人离两不知。
时光回到2013年的1月19日。那日我们班同学聚会,晚上来了很多人。那晚我很高兴,在KTV里唱了好多歌曲。唱到后来,人渐渐少了,好多同学都因为家里打电话来,故而不得不回家。
我起身点了一首蓝又时的《秘密》,在一段钢琴独奏过后,跟随旋律,看着字幕唱了起来,“你就直接回头吧,她在等着你。不要怕我会哭泣,早就在心底。想想你说过的话,其实我们不虚假,那就好吧,其实你对我不差……”
他静静注视着我,而后走过来,坐在我身旁,将手放在我的腹部。我略微惊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在歌曲独奏部分,他才附在我耳边告诉我,“余年,你唱歌真好听。很多人唱歌是用嗓子唱,而你不同,我摸着你的腹部的时候,能感到你是在用腹部运气唱。”他的手放在我的腹部,即使隔着衣服,我还是能感受到他的手掌传来的温暖。咫尺之遥,他的瞳仁在昏暗中闪烁着,犹如闪耀着金属光泽的长钉嵌入夜幕。
歌曲结束,他缓缓跟我说起他上高中组建乐队的事情,主唱,贝斯手,键盘手,鼓手……他们在学校里表演,获得了很高的呼声,他弹得一手好吉他,他认为音乐是有灵性的,很多时候,只有音乐才能懂得他。他说,就像我喜欢写作,他喜欢音乐一样。从他的言语中,我感到音乐已经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
那夜从KTV里出来后,有人提议一起去吃烧烤。或许大家仍然觉得不够尽兴,也都纷纷同意。深夜里街道上空无一人,橘黄色的路灯透过树叶的罅隙,在路面上泻下一片片昏黄沉静的光影。
我走在他的身后,默默注视他的背影,听着他走路的脚步声,回忆起这些年的时光,心里感到分外安宁。
虽然我最后还是没有和他成为朋友,但我觉得,在我的青春年华中,那些遥远的时光里,能拥有这样一份记忆便已经足够,我也不会再有什么大的遗憾。
换句话说,这些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我只是想告诉任何一个人,这个世间,很多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就不可能再回不到以前。比如我迈过了十八岁的门槛,渐渐走向成年,已然无法再体会少年时代那种青涩的心情。
朝生暮死,缘起缘落。有的人经过了时光的蹉跎渐渐成为路途上的风景,有的人从我的生命中擦肩而过又渐渐远去,有的人曾与我同乘一列车,而后又在下一个路口收拾行李下车,此后前往未知的方向。不断有人进入我的生活,又不断有人离开我的生活,如此反复循环,得以构筑一段独属自己的人生。
但总有那么一个人,于我而言,他是我昨日以前的星光。他给予了我一段可能不是那么美好,却让我在后来的路上无限感怀的回忆。
他是我的少年,也是我自己。是那些孤独的青春年华里我曾经喜欢过的一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