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同志小说:大学里的二人公寓-第15章
什么叫做天菜
1 年前

一天的时光(下):晚自习

下午一般只有两节课,四点半就放学了。我总是先到图书馆占两个座位,然后才回去洗澡、打饭。每个星期秦伟都要打三次球。他去打球,我就先把他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他原来答应教我打网球的,但第一次就黄了。我实在太笨了,接连将三个球打出场外。网球就是邪门,我轻轻一打,它就发射火箭一般飞起来。球场是用铁丝网围起来的,球飞出去肯定找不回来的了。秦伟找来一个小网兜,将球网住,用一根长长的绳子,将网兜系在球拍上,叫我在墙壁上练。这样球是跑不了了,但我看见他兴高采烈地跟别人打球,却将我撂在一边,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打了一场球,从头到尾都不理睬我。我越想越气,结果和他冷战了一夜。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叫过我去打球。我想去,却不好意思说。网球非常消耗体力,秦伟每次就打一个小时,不到六点钟肯定回来了。他吃饭,洗澡,六点半左右,我们就可以上图书馆。我十分享受这一段路。学校的广播接近尾声,正在播放结尾曲《秋日轻私语》,钢琴声在空气中弹性十足地跳舞,微微生凉的晚风一阵阵吹拂,吹动密密层层的树林的枝叶。夕阳金色的余辉从树隙里射进来,在我们身旁拉出长长的影子,投到金光闪烁的湖面去。林间湖畔的小路上,铺满了浑圆的鹅卵石,硌得脚底十分舒服。

我很难静得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做一件事情,因为我的脑袋总是胡思乱想地开小差。坐在图书馆里作英语练习,实在是一件讨厌透顶的事情。英语是一种语言,语言是用来沟通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学会说、学会听、学会读、学会写。教学都应该围绕这四个目的来开展。但那四六级考试的单项选择,名曰考语法,出一个句子,空一个格,让你在四个互相混淆的词组和单词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简直是神经病。做着做着,我就会侧过头去,偷偷地看秦伟。他胸部以上露出桌面,胸部以下在桌面下。但我稍一低头,就可以看到他的全身。我从头到脚地欣赏他的美。他的脸瘦瘦的,显出骨架的棱角,从侧面看十分刚硬。他洗澡时候刮了脸,长胡子的地方一带铁青色。写字时,手臂上的肌肉会轻轻地抖动。他的腿又长又壮,十分性感。他在沉思的时候,喜欢旋转手中的笔,在五个手指之间,在手心和手背之间来回旋转。这一招我永远都学不会。最让人吃惊的是,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居然一点都不会分他的神。我经常上到一半,就去借本天马行空的闲书来看,这样时间就过得特别快。秦伟却很勤奋,不是看英语就是看法学的专著,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名著,从头开始,一本一本地看。他学英语也是有目的的,他说法学专著的中文译本不过瘾,要学好英语,以后看英文版的原著。

每晚看两个小时的书,到八点半就是放风的时间。夏天吃水果、喝啤酒,冬天吃麻辣烫、喝啤酒。几乎天天如此。论起水果,当然是南方的种类繁多,但仔细想来,爱吃的不过龙眼荔枝。而这两种果火性都很大,不能大量吃。北方的葡萄、水蜜桃、哈蜜瓜却让我百吃不厌,西瓜也比南方的甜。这些瓜果都甜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几乎不含一点杂味。学校东门以外,高大的白杨树下,一带都是水果摊和小吃摊。天津的小吃,常见的有煎饼果子、大饼炒鸡蛋、西安凉皮、烤羊肉串,以及重庆麻辣烫。我始终搞不明白,天津人为什么管油条叫作果子。这煎饼果子的做法也蛮有趣的,将一勺面浆铺上煎板上,打上鸡蛋,撒上葱花,包上油条,抹上麻酱,辣酱,折起来,现炒现卖,香喷喷的,吃起来味道确实不错。大饼则太厚太硬,而且食之无味,如同嚼蜡。我从来是只拣里面的炒鸡蛋吃。秦伟却老说慢慢嚼那大饼,就会觉得它香。我才不信。凉皮凉里带酸,夏天可以当饭吃的,鲜美开胃。牛羊肉我从来不爱吃。牛肉是讨厌它的膻味,羊肉是讨厌它无味。麻辣烫适合冬天吃,辣到我眼泪鼻涕一齐流,寒冷都忘了。水果特别便宜,葡萄五块钱三斤、四斤,水蜜桃八毛,西瓜最便宜时卖到两毛钱一斤。从路口望过去,长长的一带,全是摇晃的灯火,灯火里弥漫着腾腾的热雾和油烟,小贩们的吆喝声和顾客们的说笑声吵成一片。来这里的都是本校的学生,三五成群,嬉笑怒骂的。桌子和板凳都非常矮,*坐下去,两个膝盖却支了起来。水果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啤酒不是燕京就是丽都,也有时候喝本市生产的豪门。也很便宜,好像才一块多钱一瓶。关于酒的记忆,第一次大概是两三岁吧,反正那时候我走路还走不稳。大人没有注意,被我喝光了一碗米酒。我当时就醉倒,就是觉得头很昏,很痛,耳朵也不灵光了,只听到大人们叽哩呱啦地说话。从此以后我滴酒不沾。直到跳了《逐日》之后,才跟别人去喝啤酒。开始时觉得那味道特古怪,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后来就喜欢了。倒在杯里,就可以闻到浓郁的香味,喝下去,冰冷的,滑溜的,从口到胃,通体一个透心凉,感觉十分爽快。像大多数北方人一样,秦伟的酒量大得惊人。我不知道我究竟能喝多少,不过每次我们都是“浅尝辄止”,因为喝完酒后,还要回去看书。

喝完洒,再看一个小时的书,十点一过就闭馆了。我们夹在人流中,在昏黄的灯光下回到房间,聊一会天,洗漱,上床,调情,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