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蝙蝠宝宝-第44章
bunnybrownie
1 年前

  周围的人起哄的更欢了。

  京墨冷冷的环视一周,看的那些青春期躁动的少男少女逐渐安静下来。

  “唯恐天下不乱,我被打了你们很高兴?他被打了你们也很高兴,你们自己被打了,别人也很高兴。”

  他顿了一下:“没有同理心,自己弱小就喜欢看别人被欺负,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落井下石,最后也许会伤到你们自己。”

  说完他也不管别人会怎么想,拉着瘦弱的少年离开了。

  “我叫亚撒韦恩,你叫什么?”

  “我叫亨利。”金发的瘦弱少年有些害羞的挠挠头:“原来你这么厉害,早知道我就不……”

  京墨打断他:“不不不!这是命运让我们相遇的!”

  亨利一愣,连忙退后一步拉开距离,这人是有什么毛病?

  “你就是我注定的朋友!”京墨一把拉住亨利的手,俊逸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小酒窝。

  原本冷清的贵公子变得温暖了几分。

  亨利却害怕的直往后退:“什么?”

  京墨步步紧逼:“当时我都不知道要怎办,我真的不想再看美国队长的录像带了,我还在考虑是打呢还是打呢?那些看热闹的人这么讨厌,我才不想和他们当朋友,但是只有你,只有你来帮我!你就是女娲大神送给我的朋友啊!”

  “女,女娲大神?”这四个字是京墨用中文说的,亨利没听懂。

  而京墨只顾着开心,并没有什么心思给他详细的解释:“就是神,是神指引我们相遇的!”

  亨利因为长得太过瘦小而没有同学跟他玩,他的朋友是书本,是数学题。

  一听京墨这么一解释,他也激动起来:“那,我们就是朋友了?”

  京墨理所当然的点头:“当然了,我们是朋友啊!”

  亨利先介绍自己:“我叫亨利诺德,喜欢看数学类的书籍,和做数学题,最喜欢吃糖,最崇拜的人是牛顿。”

  京墨沉默了,这个新朋友怎么回事?完美的避过了我的爱好,甚至和我喜欢的完全相反……

  “我叫松京墨,英文名字叫亚撒韦恩,我喜欢看故事书,喜欢写作,最喜欢吃辣,最崇拜的人是袁隆平。”

  亨利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他突然灵光一闪:“那,你平时在家不看书不写作想时候干什么呢?我有时候会拼拼乐高。”

  京墨笑的有点尴尬:“我休息的时候种种菜,做做饭,弹弹琴,练练书法和刺绣……”

  亨利觉得自己完全听不懂京墨再讲什么,但是这样看起来,他们的业余爱好也完全不重合啊。

  京墨面上冷的一批,其实心里已经再嚎啕大哭了:“怎么肥四?贼老天你在耍我吗?这要怎么当朋友啊?!”

  亨利笑着握住京墨的手:“那这周我们一起玩吧?”

  京墨惊恐的想要拒绝:“一起干嘛?做数学题吗?”

 

 

第七十七章 

  在京墨惊恐的表情下, 亨利似乎发现了什么:“不不不!我是说,我们可以一起去图书馆。”

  京墨对此表示可以的。

  布鲁斯和阿福发现今天的京墨似乎有些不同。

  “啦啦啦~哼~”哼着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小曲儿, 京墨在厨房演奏出了一曲欢快的乐章。

  早在京墨学会做饭后就从阿福手里接过了厨房的大权。

  那段时间的哥谭反派想起蝙蝠侠就觉得自己全身骨骼都疼。

  以前算上他全身的装备,从高处跳下去顶多把车顶压出一个坑。

  对此企鹅人十分有发言权。

  某天雨夜,他和好基友谜语人一起约出来看月亮聊人生, 刚坐上车准备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车顶突然瘪了下来。

  也就是车宽啊!他和谜语人以前还能在车里抱着尖叫, 这次!这次连对方的脸都看不见了!

  被扔回阿卡姆的时候, 企鹅人还在气急败坏的对蝙蝠侠人身攻击:“你这个胖蝙蝠!你这么胖你的盔甲还穿的进去吗?!”

  蝙蝠侠对企鹅人的关心很是感动, 又送了他一套胖蝙蝠拳,保证他只能在心里为自己的体重操心:)

  京墨今晚的晚餐很丰盛,平时连个水煮牛肉都能算隆重的菜了,而今晚不光有松鼠鱼,还有红烧肉。

  不是京墨手艺不行, 也不是他小气,而是他喜欢做些简单的家常菜。

  炒土豆丝啊,炒白菜啊, 炖豆腐啊……有时候为了省事干脆做烙饼,第一顿吃烙饼小米粥,第二顿炒烙饼, 第三顿烩烙饼……

  布鲁斯有点不敢相信, 虽然饼很好吃, 但是松鼠鱼才是真爱!

  “发生什么好事了?”布鲁斯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看着满脸写着“快问我快问我!”的儿子, 他失笑。

  果然,京墨端着盘在原地转了一个圈,跟白雪公主学的优美身姿打着圈的来到桌子边。

  “我交到朋友了!”

  “真是恭喜小少爷了。”阿福笑着祝福。

  京墨羞涩的笑了。

  这还是京墨第一次和朋友一起出去玩。

  幼儿园的时候他虽然朋友多,但也只是在学校里面,小学也没和朋友一起出去过。

  后来他的朋友要么去了英国,要么去了别的城市,还有去不同学校的,虽然偶尔还会联系,但毕竟都有了各自的生活。

  周末,京墨早早的来到图书馆,却发现亨利到的更早。

  亨利害羞的抓抓头发,本来就蓬松的卷发看起来乱糟糟的,大大的黑框眼镜把因为激动飘忽的眼神遮挡住。

  亨利从小就和别人不一样,他长得瘦小,还不善言辞,总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看书,或者在纸上写写画画。

  他试图交过朋友,但往往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对方就走掉了,这让他很沮丧。

  亨利现在还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亚撒韦恩,哥谭首富之子,长相出众,武力值高,还听说他已经出过书了。

  这么厉害的人真的要和我做朋友吗?

  他胡思乱想着抬起头,一眼就看见人群中最受瞩目的那个人。

  “他不会过来跟我说,之前都是逗你的,我才不想和你做朋友吧?”亨利看着脸上没什么表情的京墨,忍不住在心里揣测。

  而京墨握紧自己的书包带子,那里面是自己交朋友的“终极武器”,没人不喜欢美食!

  “你来这么早?”京墨没忍住问道:“你来多久了?”

  亨利瑟缩的低下头:“没多久,也就10分钟。”

  京墨“哇”了一声:“我以为我已经很早了呢。”

  亨利不自在的转身,率先进入图书馆:“我们快点进去吧。”

  然后两个人,一个看着高深的数学类书籍,一个拿出自己的小本子奋笔疾书。

  整整两个小时,俩孩子连对视都没有……

  从图书馆出来之后真是神清气爽,两人道别,分开。

  “亨利!等等!”京墨追上亨利,把被自己遗忘的食盒交给他:“我都忘了带了吃的,你拿回家吃吧。”

  然后不给亨利拒绝的机会就跑掉了,只留下亨利捧着食盒欲言又止。

  两人就这么成为了朋友,正巧两个人都是一个班的。

  课间,京墨身边一个女孩子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补妆,京墨和亨利也终于找到了相同的爱好,他们都喜欢音乐。

  两个男孩子聊的正尽兴,京墨眼睛突然一疼。

  他低下头揉了好几下才好。

  看着手背上弧度优美的睫毛,京墨苦恼极了:“为什么我的睫毛老是掉啊!”

  路过的女生闻言看了他一眼,撇到京墨手背上的睫毛,顿时柠檬精附体:“睫毛这么长,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京墨一只眼还红着,这还是开学以来,除了亨利第一个和他说话的同学,但此时他心情很平静。

  “可是睫毛老是掉到眼睛里。”

  女生双手支在桌面,俯下身仔细看着京墨的眼睛。

  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一把小扇子,配上他乌黑清润的眼睛,看的人想吻上去。

  “上帝为你打开一扇门就会给你关上一扇窗。而你被关上的窗就是掉睫毛。”女生只好这么安慰他。

  但是京墨却很不满意:“你有镜子吗?”

  女生疑惑的拿出镜子:“你要干嘛?”

  京墨闭上一只眼,脑袋左右转转:“太长了,也没啥用啊。”

  亨利科普:“睫毛很有用的。若有尘埃等异物碰到睫毛,眼睑会反射性地合上,以保护眼球不受外来的侵犯。有遮光,防止灰尘、异物、汗水进入眼内和对角膜、眼球进行保护的作用。睫毛还能防止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

  京墨狡辩:“有风有灰尘的时候我可眯眼啊,遮光我有墨镜啊。”

  亨利一想也是啊:“那这睫毛其实也无所谓啊。”

  女孩要不是平时对自己的脸很在意,此时都要被这俩人说服了。

  她眼睁睁的看着两个白痴拿着剪子把睫毛给剪了。

  等京墨晚上回了家,阿福总是觉得自家小少爷哪里不太对,今天一看好像也没有之前那么好看了,但是具体说哪不一样了吧,他还真说不上来。

  等到吃饭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坐在京墨的对面,一抬头,就看到原本如画的眉目好像少了点什么。

  “京墨,你的睫毛呢?”布鲁斯问道。

  “剪掉了。”京墨回答的特别坦然。

  布鲁斯结合京墨幼儿园和小学的经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不会又被欺负了吧?

  可是小傻子本人却笑呵呵的说:“睫毛也没什么用,还老掉扎我眼睛,我就直接剪了。”

  布鲁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这傻孩子像谁?

 

 

第七十八章 

  布鲁斯简直要嫌弃死了京墨, 这么傻的儿子谁爱要谁拿走, 明明迪克他们很正常, 从来都没有过这种奇思妙想, 怎么京墨的想法就这么奇怪?

  甚至他儿子还瞄上了他的睫毛!

  布鲁斯晚上要夜巡,早上就起的晚, 京墨做好早饭来叫爸爸起床。

  看着自家老爹纤长的睫毛,京墨悄悄拿起剪子……

  结果被老爸一个擒拿手按在了床上。

  等京墨出现在餐桌的时候,双眼通红还泛着泪花,委委屈屈可怜巴巴的站在餐桌边吃早餐。

  而布鲁斯冷哼一声, 把才回家的迪克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京墨见到迪克特别做作的吸了下鼻子, 把哥哥的注意力引过来, 整个人诠释着可怜弱小又无助。

  迪克的弟控并没有因为弟弟长大了而减轻, 反而越来越护崽, 当初京墨被校园暴力, 迪克二话不说开着警车就冲到学校狠狠的教训了一顿那些不良少年。

  现在看见弟弟这么可怜的样子, 矛头直指自己的养父。

  “墨墨都这么大了,你不能总打他屁股啊!”

  布鲁斯真是有理说不清:“你先问问他要干什么?”

  京墨吸了下鼻子:“我就是怕爸爸也掉睫毛, 想帮他剪了。”

  此话一出,迪克才发现京墨的睫毛短了很多, 他张着嘴,却不知该说什么好。

  最终发出一声响亮的“噗!”

  这场家庭“战争”最终以父亲的威严胜利收场。

  京墨就很不高兴, 他觉得自己已经是12岁的大人了, 还被爸爸打屁股, 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京墨表达不满的情绪是离家出走,当初因为爷爷奶奶挨骂他离家出走,因为爸爸受伤生气他离家出走,现在明明是关心爸爸还被打,他依然选择离家出走。

  没被睫毛扎过眼睛的人不会理解那种难受。

  他带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在离开家的时候还怕爸爸担心,特地留下了托尼斯塔克给他发信息的手机。

  他虽然喜欢离家出走,但到底还是个贴心懂事的孩子,他渐渐长大,懂的了父亲的不容易,为了避免父亲过分担心,他离家出走总会若无其事的留下自己去向的信息。

  布鲁斯在二楼看着小儿子蹑手蹑脚的把手机放在茶几上,还纠结了下要不要把信息界面打开,才气冲冲的离开家。

  “该说他是任性还是懂事?”迪克靠在楼梯口,将弟弟的纠结尽收眼底,也正因为弟弟这样,他才会这么爱护他,这要是换成达米安和杰森,哪怕是相对来说让人省心的提姆,他都不会对他们这么上心。

  门口的哈皮打开车门:“老板说为了庆祝你新书发售,斯塔克企业的员工每人送一套。”

  京墨捂脸:“不要这样啊!好像我销售量作假一样。”

  哈皮笑了:“您想多了,就算老板不送,我们也会买的,毕竟作者亲自翻译的东方小说就目前来说仅此一本。”

  京墨的文学水平和他的数学水平完全相反,甚至在12岁的年纪,连几何都没搞清楚,可是他却在幼儿园的时候凭借自己写的一篇小故事得了全美金奖。

  甚至于在12岁的时候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 实体小说《东州》。 

  京墨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中国古代一个叫东州的地方的爱恨情仇。

  少年人的天真又有着古稀老者的看破红尘,中英文都出自作者本人之手,最开始在网上连载的时候取得了季度点击购买量第一的好成绩。

  而西方读者也了解了中国的历史文化,什么人人都会武术?

  骗子!

  他们说不定是都活了几百年的“修仙者”,现在却伪装成普通人的样子,看着我们自大的样子暗自偷笑!

  东方人真是太奸诈了!

  然而,他们发明了火药,却用来制作烟花取乐,他们发明了

  指南针却用来看风水,为了吃河豚,哪怕有人因此中毒也没有放弃……

  那是一个修仙者的世界,名为东州,也是古代华国的写照。

  哈皮就是京墨最初一批读者,本来是为了给小孩捧场,结果却入了坑,甚至书里的美食他都按照步骤做了出来。

  “老板还给神盾局每个特工都送了一本。”自从发现神盾局被九头蛇渗透成了筛子,托尼斯塔克就包养了剩下的特工,照他的话说:“本来也没几个人,我还是养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