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奴-第一章 上
花之舞
1 年前

在日本待了二十来天,因为天气已经很热,这个时间并不是到日本旅游的最佳时节,很多时候我们都在酒店里待着。格瑞是个很爱动的人,但是我不爱动,他就顺着我。

我们会去东京街头逛逛街,说实话跟我们上海比,东京算不上漂亮,毕竟上海更新一些。我们逛的,主要是一些比较有特色的小巷子。另外,就是寻找小吃。

我也不喜欢日本的美食,那个芥末我实在受不了。不过格瑞说可以不用芥末,但是不用我觉得就失去了日本风味。不过一些小吃例如章鱼丸子就蛮好吃,所以格瑞每天会给我买两小盒。

他一向对我很凶,但是那一段时间,他对我特别体贴。当然偶尔发发脾气还是会有,但大多数时候,他会很迁就我。

刚到日本没几天,格瑞曾经接到过他爸的一个电话。我看格瑞接电话的神态很不耐烦,几乎跟他爸吵起来,挂上电话我问他怎么回事,他叫我别管,那我就不敢再问。

我们也去看艺妓表演,说实话,非常的优雅,好像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优雅,让看的人不知不觉进入忘我。

我们还去看了在日本称为国技的相扑运动。

——啊?我不爱看!

但那是日本民族最为狂热的运动,所以,我不做评价。

连格瑞都受到了日本观众的感染,也跟着热血沸腾起来。到结束的时候,看见别人扔坐垫,他也跟着扔坐垫,而且不停地跟着人群大声叫。

我们还去逛了富士箱根伊豆公园,欣赏了富士山的雄姿。难怪那是日本民族的象征和骄傲,远远看上去,已经显得非常的秀丽而壮美。

之后,我们打道返回上海。

格瑞给王昕、高明峰以及他的那些女朋友买了很多礼物。而我,也给王昕以及班长宇文伟各带了一件小礼品。给王昕买,是因为我妈丧礼那段时间,他也跟着格瑞帮了很多忙。而给宇文伟买,是因为他是我长这么大唯一感受到友情的一个人。

不过买这两件小礼品格瑞并不知道。当时我买的时候,他正在跟一个偶尔碰到的日本用英文聊天,聊得兴致勃勃根本顾不上管我在干什么。而买完之后,我又不敢告诉他,毕竟他连我跟宇文伟说话都不让说。

所以我们的行李非常重。不过格瑞没有联络王昕等人来接机,因为下飞机已经晚上九点,我们不想麻烦人。

领了行李,我们直接从机场打的回家。

格瑞的钥匙在王昕那儿,所以他用我的钥匙开了门。我跟在他身后,门一开,就看见屋里有灯光,正想是不是王昕在这儿,就听见一声:“格瑞!”

那明显不是王昕的声音。我一抬头,就看见一个高高的身影从屋里冲出来,一把就抱住了格瑞。

我吓了一跳。格瑞好像也很吃惊,刚要开口说话,那个人已经扑到他身上,不由分说,搂紧了他就在他嘴上响亮地亲一口。

我一下子对这个人充满了敌意。

“斯密斯!你怎么在这儿?”格瑞吃惊地问了一声,他手上拎着好几个包,腾不出手推开他,只得皱着眉头用肩膀将他撞开,“你搞什么?快放开我!”

斯密斯?我的小脑瓜儿里灵光一闪,这个名字我在哪儿听到过!

格瑞说的是英语,但是我也说过,自从跟格瑞住在一起,我悄悄地花了很多时间跟着那些好莱坞大片以及教学光碟练习英语听读能力,所以我的英语进步飞快——尤其是听的能力,因为我的舌头笨,但我记性好——不是一般的好,当我集中所有的注意力,我几乎可以做到入耳能背,过目不忘。所以现在我虽然很多英文还不太会说,但是差不多都已经能够听得懂。而那些美国大片看多了,自然也记住一些很帅很帅的大明星,例如我最喜欢的那一个,就叫做“威尔·斯密斯”。

但是我敢肯定,“斯密斯”这个名字我一定在哪儿听到过,而且跟“威尔·斯密斯”无关。

“看见你回来,我太开心!”那个斯密斯自然也是用英语在说话,而我,也都能够听懂。

“你怎么进来的?来了几天了?”

一边问着话,我们三个都进到屋里,斯密斯立刻盯住了我。

“啊?这位是……”

我一直低着头不看他,直接走向我跟格瑞的卧室。

“他是谁你不用管,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话!”我听见格瑞有些不耐烦。他一向就不是很有耐性。

“呀!你还是这么凶!”

斯密斯嘴里埋怨了一声。但感觉并不是真的在埋怨,就好像他已经习惯了格瑞的不耐烦,那让我心里愈发不舒服!因为,格瑞对我的态度也很凶很不耐烦,可是,他对我比谁都好。

“我们听说你今年暑假不回美国,所以就到上海来找你呀!谁知到了上海,打你的电话却打不通,所以就跟莫斯直接来找你。结果你的那个叫什么……王昕的朋友正好在这儿!幸好他认识莫斯,我又给他看了我们俩的亲密照片,所以他就把钥匙给我,让我住进来了。哇!你的那个朋友真帅!”

“你没对王昕怎么样吧?我的朋友可没有一个是无!”

“我能把他怎么样?我只是拿我们两个人的照片给他欣赏,谁知道他就好像怕我吃了他一样,留下个电话就跑了!这两天你不回来,我给他打电话想约他出来,他也不肯。唉!中国男孩儿真是不大方!”

“上帝!他一定是被你吓坏了!怪不得他没有打电话告诉我这个事儿。……等一下!你拿什么照片给他看?我跟你……拍过照片吗?”

“当然有啊!哈!是我做的视频截图。”

“你还真是无聊!”格瑞的声音听起来很无奈,“汤姆森呢?他不可能不跟你一起来吧?”

“他呀!他在莫斯那儿,以解莫斯相思之苦呢!我就来这儿等你,都等了两三天了,你再不回来,我就要到日本去找你了!”

我人进了卧室,耳朵却一直在仔细听着他们两人的谈话,直到格瑞又说到一个名字“汤姆森”,我才猛地想起来——是莫斯,跟我提到过“斯密斯”这个名字。事实上“汤姆森”这个名字我挺熟,我知道他是格瑞在美国最好的朋友。虽然格瑞并没有跟我提起过,但是格瑞在网上用语音聊天的时候,称呼对方的名字经常都是“汤姆森”。而“汤姆森”这个名字我最早也是听莫斯提到过的,所以自然而然地,我记起莫斯说我远不如“斯密斯”那么俊秀美貌的那番话。

我不由自主悄悄走到卧室门口,悄悄探头向那个斯密斯打量。我刚一进来,看见他抱住格瑞就亲嘴,心里就对他十分厌恶,马上低头不看他,所以没能看清楚他长什么样,但是现在——

我在心里悄悄地自惭形秽。莫斯说得不错,我真的比他差得很远!

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真正金黄色的头发,黄得那么耀眼,那么亮丽!他的皮肤很白,比格瑞还白。眼睛却是湛蓝湛蓝的颜色,就像两汪深深的湖水。他高挑的身材匀称而挺拔,洒脱的神态充满阳光和自信。

而每当他笑起来,就会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在他两颗漂亮的门牙之间,有一条能够让人一眼就看见的细缝儿。别的人倘若在门牙之中有条缝儿,一定会非常可怕,但是长在他嘴里,不但不难看,反而使他显得格外出众而充满吸引。而那种吸引,几乎是男女通杀。

而他,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一直都咧着嘴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