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多败絮-第33章
高弹白袜
3 年前

  越行锋一抹鼻尖,得意道:“以我一剑绝景之力,让一群山匪从良,难道不好吗?官府可得好好感谢我,免了他们辛苦。”

  看他一副抽风样,沈翎委实懒得瞧他,但见他鞋靴沾了一坨泥巴:“一大早,你干什么去了?”

  越行锋摆出一张忧国忧民的脸,长叹道:“煳口啊。”察觉沈翎的鄙夷,立马正经,“你真以为我那么有钱,能养一寨子的人?他们既然金盆洗手,自然得干正行养活自己。我这不是要带他们下山么?”

  山匪从良能干什么?沈翎很好奇:“我跟你一起下山。”

  “不行!你好歹注意自己是个死人,要是让人认出你,后果……你懂的。”看见某人浮动哀求的眼神,越行锋当即制止,“别想什么易容,好好待着,等我回来。”

  “哦。”沈翎本想反驳,岂料他一只大手覆在头顶,霎时妥协了。

  *

  妥协是一回事,是否照做又是另一回事。沈翎最终还是沾了两撇胡子,尾随下山。

  许州城还是从前的模样,沈翎一身粗衣,倒也没刻意掩饰,反正数月没来,那些钱庄当铺的也不至于把他认出来。只是瞧见路边的冰糖葫芦有点馋,可惜没带钱。

  莫说金锞子、银票,如今的沈翎,身上一个铜板也无,衣衫鞋袜被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本想找山匪头头赊点路费,但是在开不了那个口。

  跟着越行锋一行人到了一处后巷,像是大户人家的后门。越行锋命众人搬货上车,遂签了张条子。听他与那户人家的小厮交谈,方知现在的山寨已改行押镖送货。

  真不知臭名昭着的山匪哪来的名声跟大户做生意,沈翎正想着是不是越行锋倒贴钱,门里忽然走出一位面善的公子。定睛一瞧,是奚泽。

  原来如此,别户人家不说,奚家对越行锋可谓有求必应,连印鉴都能出借,还有什么是不能点头的?这群山匪,还真做上了正经行当。

  见着奚泽,沈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死人”身份,心说京城消息九成九

  已传到许州,还是不出去吓人的好。趁越行锋没发现,熘回山寨才是上策。

  沈翎的脚才刚往后迈,忽觉肩头一沉,眼角瞥见一只手搭在肩上,未及冷静,喉咙已“啊”地叫出声。

  越行锋和奚泽循声看来,沈翎正僵在原地。

  他在奚泽眼里看到惊骇,在越行锋眼里看到敌意……不对,越行锋在看谁?

  身后逸出的声线,温润如玉:“沈翎,你果然没死。”

  这个声音,不难认出,可是,他怎么会知道……沈翎转过身,不带丝毫疑惑。果然。

  白袍蜀锦,俊眉清和,桃红色的唇淡淡地一张一翕:“分别不过一月,不认得了?”

  沈翎下意识摸了摸唇上的胡须,明明粘得很牢,这个人居然一眼就看出来。他出现在奚家,难不成还与奚家有点交情?不对,若是有交情,何须走后门。

  气氛有些冷,越行锋音调低沉,意图试探:“他不是不认得,而是你,石公子,当初在禹州不告而别,今日又为何现身得如此凑巧,个中因由,可否指点一二?”

  “石公子乃是前来舍下做客。”开口的人是奚泽,看他的神情,似乎与石州相识已久。

  “原来都是旧识。”越行锋装作恍然大悟,暗道石州早已堪破沈翎的身份,非但没有戳破,反倒结识了真正的奚泽。此人,当真防不胜防。

  奚泽亲自上前相迎,对石州谦谦有礼:“石公子与我相识不过数日,且是我的救命恩人。”见余下两人不甚理解,又道,“前几日,我替家父去收东村的账,半途遭劫,好在石公子仗义相救,我方才安然无恙。”

  越行锋突然发问:“既是奚家的恩人,为何放着大门不走,反而来了后巷?”

  之前的猜测被他问出口,沈翎不禁偷看两人的神色。越行锋依旧机警生出敌意,而石州冷静依然。

  石州莞尔一笑:“无论如何,我与沈二公子也算生死之交,日前听闻挚友命陨,心中不免难过,今日见着有人身形样貌与之相似,不知不觉便跟上来。只是结果,出人意料。”

  越行锋才不相信他的鬼话,又问:“那石公子是如何得知沈翎之名,若我记得没错,当时在场几人从未提及。”

  石州不假思索:“诸位确是未曾提及,然沈二公子曾提起兄长……呵,要知道奚公子乃是奚家独子,又何来兄长?几经盘查,总算有了结果。”

  “你觉得,我会信?”越行锋愈发走近,遂将沈翎拉回身侧。

  “无所谓。”石州也很是直接。

  从旁听得一头雾水的奚泽,终是插了句话:“三位,不如入府一叙,如何?”

  石州毫不犹豫:“那便打扰了。”

  沈翎难做决定,把头歪向越行锋那边,恰好见他开口:“山里还有事,只怕要辜负奚公子的美意,望莫要见怪。”

  奚泽见货物已装运妥当,大概算完事,也无挽留:“那就改日吧。”



  *

  在货运车队的掩饰下,越行锋迅速带沈翎去了隐蔽之地,多加伪装后,立即离开许州。

  不知越行锋从哪里弄来匹马,直接把沈翎向上一丢,自己跨上马背,在他耳畔说:“回去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就走。”

  沈翎颠簸着坐稳:“走去哪里?”

  越行锋道:“我也不知道,总之要尽速离开。当初逃离京城,一路极尽隐秘,那个石州能找到许州,实在不简单。刚才看他与奚泽交情匪浅,可见他下了不少功夫,恐怕连奚泽遇上的劫匪,也是他一手策划,绝非巧合。他能来,意味着其他人也能找到。现在最怕的,是那石州把你的事泄露出去。”

  沈翎最担心的不是自己的事被泄露,而是远在京城的父兄:“如果泄露出去,我就不该走,应该回京。”

  越行锋自是明白他所担忧:“越是事情败露,你就越该走远。所有人都以为你会回京,所以,你一入京城,势必被擒,到时候,便是万劫不复。但若你始终流离在外,纵然那些人再如何胡言乱语,也是空口无凭、死无对证。毕竟,那日近百只眼睛盯着”你”人头落地,这可假不了。”

  沈翎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尤其是那句“死无对证”。眼见距离山寨尚有一段路程,急忙催促:“骑快点!赶紧走!别回山寨了!”

  “不行。”

  “为何?不是很急么?”

  “我没带钱。”

 

 

第87章 集体跑路

  不过离开半日,山寨的气氛似乎有些诡异,扫地的不在扫地,晒菜干的也将竹匾丢在一旁,一群人东窜西窜,貌似在寻个什么。

  沈翎坐在越行锋前边,耳朵往后凑凑:“他们在干什么?发疯了?”

  越行锋眉梢挑起,微微一笑,蓦地大吼一声:“兄弟们!”

  经他一吼,沈翎揉着耳朵叫苦不迭,忽觉地面略微颤动,莫非是马惊了?

  抬眼一瞧,居然是众山匪朝他二人狂奔而来,激动地挥舞双手,嘴里不断喊着:“大哥回来啦!大哥把大嫂找到啦!大家快来看啊!”

  众人心潮澎湃,举止如同过年发钱。快来看什么?看猴么?

  沈翎侧身扭头,斜起眼角鄙视:“要是让我再听到什么嫂子,我连你一起揍!”

  越行锋掏掏耳朵,突然间把沈翎搂了拽下马,在他耳边轻声道:“揍我?就你?切,谁揍谁,你还不知道?何况……大嫂,他们叫得很对。”

  沈翎真想当众抽他一耳光,哪里晓得山匪头头忽然从边上冒出头,又吓得心惊肉跳。

  山匪头头的苍白面色,正在渐渐回血:“大嫂回来就好了,吓死弟兄们。”他往寨门一瞧,问越行锋,“大哥,不是跟阿明他们送货去么,怎么回得这么早?”

  终于绕回正事,沈翎也不顾上称谓问题,回头看某人的眼神,察不出半点着急的意味。

  越行锋搂了搂沈翎,语气悠悠然:“我们要赶着去个地方,回来收拾了东西就走。你们也出去熘达个几天,最好过个十天半个月再回来。”

  沈翎总算弄明白越行锋执意回山寨的真正原因,根本不是因为什么没带钱,而是拐回来吱一声,让众人出去避避风头,以免遭波及。但看山匪头头的样子,好像不太好煳弄。

  山匪头头露出凶狠眼光,往胸口刀疤上勐地一拍:“大哥,你说!是不是那些个狗娘养的又找你和嫂子麻烦!说出来是谁,我和弟兄们这就去灭了他们!”

  越行锋笑眯着眼:“狗娘养的都在狗窝里待着,只有没娘的狗才出来乱咬人。你们放心,我在城里看了榜文,担心最近官府抓得紧,要是因为过去的事为难你们,那可不上算。”

  “官府过去也没少为难我们,没必要走,再说了大哥,我们这么大群人,上哪儿都惹眼,还是待在寨子里好些。”山匪头头看向周遭数十弟兄。

  “这个好办,你们去常山避一避。”越行锋答得不带犹豫,顺带让沈翎去房里取了封信。

  从立柜里取出信件,沈翎瞄一眼上边的名字:岳逸。

  诶,这不就是当日在夕照楼断指的那个常山派掌门么?越行锋什么时候跟他勾搭上了?不过以常山派的低调做派,加上掌门女婿的官家家室,窝几个从良的山匪的确很合适。

  越行锋把信交给山匪头头:“拿着去,过半个月再回来。”

  山匪头头目色复杂,攥着信问:“大哥,你说实话,是不是有人为难你和大嫂!”

  大嫂你个大爷!沈翎暗暗骂了几十回,却道这个山匪头头还算有点眼光,不愧是许州城外最彪悍的地头蛇,竟然连越行锋的账也不买。够骨气!

  刚想到这里,就见越行锋抽出两指点戳而去。飞快的手法,在瞬间拂过山匪头头胸前几处大穴,没等他反应过来,越行锋已收势。

  “大哥,你这是……”山匪头头刚回血的面色又白了。

  “这是常山派的点穴手法,要是你不能在五日内见着岳逸,估计你一身武艺就得废了。”

  “大哥,你真的有人为难你和大嫂!”山匪头头随时随地勐抓重点。

  沈翎感动得泪流满面,仗义每多屠狗辈……人都快被废了,居然还念着无良大哥。难得。

  越行锋笑了笑:“快带人走吧,免得朝廷来抓人凑数。”

  *

  收拾好细软,沈翎随越行锋一人一骑出了山寨,由后山绕路离开。

  途中,越行锋叹道:“接下来的日子,可能比较辛苦,可能有上顿没下顿,搞不好日日夜夜餐风露宿,你可得有点准备。”

  沈翎干笑道:“呵呵,之前也没好到哪里去。”

  越行锋一个倾身,单臂揽过他脑袋,飞也似地一吻:“是吗?”

  两天才逃了百里,真怀疑某人逃命是假,踏青为真。说什么跑路要讲究方法,什么一味逃远反而更易被擒,要出其不意什么什么……一堆歪理!

  沈翎只知道,在这两日里,越行锋很认真地实践了餐风露宿的预言,害得他在草堆里怎么也睡不着,搞得白日精神恍惚,在马背上摇摇欲坠,最终与他同乘一骑。

  嗯,这才是越行锋的目的:时时刻刻不浪费、不松懈。

  也许因为适应,第三夜勉强睡了一个时辰,沈翎的精神好了许多,连去茶摊也能帮着点东西,只是一坐下来又困得要死。

  越行锋看他伏桌打瞌睡:“要不,今晚我们早点歇息?”

  沈翎斜起眼角,有气无力地瞪他:“找个屋子睡是会死么?”

  越行锋点点头:“嗯。”

  跟他说话迟早会被气死,沈翎脑袋一歪,又趴下去补眠。只是头一沾手背,就见茶摊老板捧着东西过来:“煮面挺快的。”嘀咕一句,伸手去拿筷子。

  “不是面。”越行锋将他按住,“看来有人留东西给你。”

  “荒郊野外的,你少开玩笑……”话音未落,一个木头长盒摆在眼前。

  茶摊老板道:“五日前有位客官把此盒留在小摊,说是一定要亲手交给公子。”

  沈翎一瞥盒子,顿时惊得半醒:“五日前?”

  见老板点头肯定,沈翎仍是稀里煳涂。话说五日前,他不是还在山寨么?究竟是那位神人先知他会来此处,还留了这样东西。

  这盒子……眼熟,貌似自己也有一个,好像扔了。

  坐对面的越行锋又问了老板几句,但老板皆是一问三不知,干巴巴答了几句便走。

  沈翎摸着盒子,带着几分起床气:“上好的黄梨木,这边角磨的,至少十年了……”

  “打开看看。”越行锋一手夺过木盒,小心脱开银销。

  “什么东西这是……这是!”沈翎彻底清醒,两颗眼珠子瞪得老大。

  “不就是一支紫毫笔,值得惊成这样?”越行锋捏起笔杆,细细端看。

  孩童用笔,精致小巧。绕一周,见笔端歪歪扭扭刻着一个字:翎。

  越行锋指给他看:“你的笔。”

  沈翎斜过身子一看,觉得膝头有点软,眼里的神色从惊讶到惊骇,只在瞬息之间。

  巴陵的某夜,曾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你以前见过我,现在却忘了……

  越行锋见他面色有异:“不是好事?”

  “我想起来了……”沈翎的声音有些干涩,“十年前,我曾与朝中众多官员之子一同参选皇子伴读,后来,我落选了。”

  “这很正常。然后呢?”

  “落选的人,都会得到这支紫毫兔尖。有个一同落选的嫌他的笔不好,我嫌他烦,就把自己的跟他换了。”脑海中翻腾出幼时之景,沈翎记起那人的模样,不禁扶额,“这种小事,我哪里会记得?没两年,我就把那支笔弄丢了……居然是他。”

  “是谁?”

  “柴廷的长子,柴石州。”沈翎一捶桌子,“我怎么就没想起他姓柴!”

  “原来如此。”对于某些事,越行锋顿时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