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第69章
国产 av
1 年前

  这句一出来,其余人亦纷纷效仿。

  这时候的人非常信奉誓言,他们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誓言是十分神圣的制约,和后世信科学后,张口就来的户口本死绝,全家车祸不一样,基本上,发了誓的就会遵守。

  林稚水也不好阻止他们的诚心,只能笑着点头:“我信你们,那我先把她带走了。”

  “恩公,你要把她带去哪儿?我们帮您搬过去!”

  于是,一群人抬着一头狼妖,浩浩荡荡往林稚水的马车走过去,然后站在雪地里,目送林稚水远去——如果不是林稚水坚定拒绝,他们特别想帮恩公驾车,一路送到目的地。

  周姓文人平静望着车马消失在白雾中,再侧头扫一圈同样立于原地,任由风雪白头的人们,并不意外的看到他们眼中敬爱的神色。

  那少年恐怕还不知道吧,只要他开口,振臂一呼,这些人哪里能保持冷静,必然心甘情愿归他麾下,供他驱使,那些兵俑能做的,他们也能做,甚至兵俑不能做的,他们也会咬着牙拼了命去做。

  ——视之为神明。

  周姓文人脑海中自发显现了红衣少年持剑走来的画面,周围是妖洞阴沉,只有那一烈红衣是鲜活的希望,默默地捏住了胸口的衣襟。

  ……他又何曾不是呢。

  到了完全看不见恩公后,人们才各自散去。

  郑姓文人突然道:“二哥,我们回皇城吧。”

  周姓文人吐出一口浊气:“回去?你现在能面对那样子的他了?”

  郑姓文人垂头,“我……我不能……但是,我想他了。”他猛然抬头,笑容苦涩:“你是没看到,那林公子嬉笑怒骂,快意恩仇的样子,像极了老大还没堕落之前。我……我想老大了。”

  吴姓文人断然:“那就回去!”

  其余两人看向他。

  吴姓文人笑了笑,略带自嘲:“二十六年了,你们没放下,我又何尝放下?说来也可笑,他不是他了,我们又何曾是我们?为了赌气,弃剑不用,洞主打不过就算了,现在连几头小妖都打不过了,平白丢人。”

  一道沙哑的音传来:“回去!”

  余下三人扭头,“老五,你怎么跑出来了?大雪天的,你还发着热呢!”

  王姓文人裹着大氅,脚步虚浮无力,直看得其他几个兄弟心惊肉跳,生怕人摔了一跤,把自己摔没了。

  “这里是霞州地界,离金光县不远,那个人又自称姓林,我猜,他就是那位文昌第一,举世闻名的林稚水。”他笑了笑,苍白的脸色涌了些血色,仿佛是荒芜一片的枯地,重新开起了希望之花,“他肯定是要去皇城入学的,老大看到他,或许能想起自己年轻时候。”

  郑姓文人眼前一亮:“然后,受到触动,不再花天酒地,浑浑噩噩度日?”

  他们都知道,这个可能微乎其微,但还是放不下这万分之一的希望。

  说不定……说不定就成功了呢?

  另一边,林稚水还不知道有人突然对他寄予厚望,他正在把狼洞主和陆县令做了个交接,偷偷那种,毕竟妖族冒犯人族,在很多人眼中,尚属于无稽之谈——当然,边关那块不算,毕竟,很多妖族自己都没把在边关掳掠杀人,甚至连同族都杀,到处游荡的妖当成国家子民,他们称呼那些妖怪为:妖寇。

  陆县令满怀厌恶地瞥了一眼狼洞主,看向林稚水时,又是郑重:“你放心,我一定会关好她,瞒住妖族那边。”

  “那就麻烦您了,听闻这里是她的封地,只要她没有死讯传回去,三年五载的,也不至于派其他妖怪来顶替她。”

  林稚水心里乍地升起一个念头,和郭靖沟通之后,将他放了出来。

  陆县令眼中稍带好奇。

  这位浓眉大眼,一身正气的侠客,就是林稚水写出来的人?

  郭靖笑着对他点点头,随后,蹲到狼洞主面前,神情严肃,“得罪了。”伸手,一掌拍向她后心。

  狼女感觉到一股至阳至刚的气劲涌入她体内,游走周身,时不时伤她肺腑。“你对我做了什么?那是什么东西?!”

  林稚水:“谢啦,郭大侠。”

  郭靖笑道:“举手之劳。”便又回去文字小世界中,继续打他还没打完的七十二路空明拳。

  林稚水转头看向狼女,少年此刻灿烂的笑容在她眼中宛若恶鬼。“这玩意你也不需要弄懂是什么,你只要知道,有它在,我们不怕你逃走就行了。敢跑,我们就用它穿透你的心脏,让你变成一头死狼。”

  当然,林稚水不会告诉她,不跑也活不了多久。这降龙十八掌的阳刚气劲破坏力强悍,只要存在于体内,就会不断伤害内脏筋骨——灵感来源于中了玄冥神掌的张无忌。可惜,可惜,如果他能早点想起来这招,说不准能给妖族太子或者妖族圣女也各来一道。

  想完,林稚水又好笑地摇头:真有这样近身的机会,打气劲还不如直接一掌拍死。

  “县令大人,有这道气劲作为保障,也不用担心您会被她反扑了。”

  陆县令立刻明了他的意思:“你是要走了?”

  林稚水搓了搓自风雪中来,冻得通红的脸,双眼弯若天上月,“对!现在去,还能赶上除夕,和濛儿一起过年。”

  陆县令端起桌上酒,微微一抬:“那么,此去山高水远,祝君一路顺风。”

  少年怡然一笑:“也祝君治下兴盛,奸宄敛迹。”

  推门走出去,或许是巧合,雪止了,风却未停,悠悠苍天下,少年红衣翻飞,形若神人凭虚御风去。

  陆县令饮了一口热酒,神思恍惚之迹,骤然想到一句话:他日,大鹏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金光县,终究是装不下他。

  *

  车马远行,重新驶进有妖之山,林稚水顺路去了一趟山顶,站在高峰处,远眺金光县。

  悠悠苍天下,日光破云,泻出金鳞片片,将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县城笼罩在金光之中。

  忽地,远方雾气飘腾,逐渐看不清家乡景色。

  林稚水愣了愣,只好转身驱马,往皇城去。

  身后,大风起,高天之云顿生波澜。

  此一去,且看万里风涛,莫虑前途。

 

 

第79章 巧遇第二

  林稚水看着舆图, 挑了另外一条去皇城的路,好领略不同风光。

  这一路,茫茫一片白,人迹罕至, 多有大山, 好在木牛流马走山路非常平稳, 也不怕累, 倒也没让林稚水多受赶路之苦, 就是渐渐分不清云色和天色, 少了一处美景可看。

  忽闻得犬吠, 前头先是一只雪兔逃窜, 后头三五条黄犬急追, 看毛色, 像是有人饲养的猎犬。

  少年远远望着, 玩心大起,将弓箭取出来, 细弦绷紧拉弯, 奄的一放,利箭急射而去,从黄犬耳侧擦过, 冲进它们的包围圈中,将雪兔扎了个对穿。

  兔子蹬了蹬腿, 便渐渐弱了声息,软软地塌倒箭上。

  黄犬们围着雪兔尸体转圈, 似有些茫然,它们这是被抢了猎物了吗?

  林稚水走过去,将兔子拾起来, 这群猎犬被驯养得很好,碰到人也不攻击,只是纷纷仰头看他,像要靠近又不敢靠近,摇着尾巴呜咽。

  “好啦,不欺负你们了。”少年轻咳一声,将雪兔抛到它们眼前,“拿回去交差吧。”

  话是听不懂了,但是动作能看懂,离得最近那一条黄犬咬住兔子尸身,嗓子里低呜,其他狗子便也七嘴八舌汪汪叫。

  忽而一声赞叹:“好俊的箭术!”

  林稚水侧头,就见一青年手持一枝梅花,颇有闲情逸致地在手中揉搓,双眼一笑,是雪后初晴的霁色。

  他头上戴冠,已是加冠之年。

  猎犬们听得青年声音,叼着雪兔回身,跑到他身旁把兔子放下,尾巴直摇,似是在邀功。

  青年便弯腰拎起兔耳朵,顺带把梅花折下,撒在犬身上,言语带笑:“做得不错!”

  拍了拍狗脑袋,又将光秃秃的梅枝扔下,一抬头,就见红衣少年已上了马车,舌尖顶了顶牙根,自言自语,“好吧,没这个交友的缘分。”心中怪是可惜,却也没追上去,只是转过身,晃着兔子往某个方向走,吹一声口哨,“狗子们,回家喽!”

  黄犬们“哈哧”舌头,紧随其后。

  *

  夜慕来临,“看来今晚又得在野外过夜了。”林稚水抬头望了望又幽深又昏暗的天空。

  四周是猿鸣啾啾如鬼哭,寻常人听得,只怕早已吓破了胆,纵马狂奔,去寻安全的地方了。

  少年眉头微微一挑,“猿肉……听说,人吃和人相似的猴子肉,会患病,如果是狼嚎就好了。”他挠了挠脑袋,回身进车厢,从暗格里拉出一包肉干,就水撕着吃完。

  再看舆图与天色,觉得还能往前走一走,揉了揉骊驹耳朵,哄它:“好马儿,再往前走走,如果能找到人家,你也有躲风雪的地方了。”

  骊驹打了个响鼻,与木牛流马一道,拉着车子往夜色中沉去。

  也不知道林稚水的嘴巴是不是开过光,倒真让他们发现了一户人家,柴门之后,犬吠声声。

  林稚水上前,想着大门与正屋还有段距离,没有敲门,只抬高声音:“你好,我是去往皇城入学的学子,风深雪重,能不能借个宿?”

  片刻后,柴门上悬挂的薜荔藤轻微晃动,浅浅的开锁声响,一个人从窄窄的门缝中探出头来,“不好意思,我家——咦,是你啊!”

  居然是白天看到的猎犬的主人,这不巧了?

  林稚水诧异过后,习惯性地弯起双眼:“没想到我们这么有缘。”

  青年本以为对方下一句是提出借宿,没曾想,少年自袖中取出一枝白梅,笑吟吟地递到他眼前,“我看你很喜欢梅花,这可是我采来满枝中,最香的那一束,送你啦。”

  青年傻眉楞眼地接过来,便见少年转身就走,雪霜在他足底咯吱作响。他愕然:“你不借宿了?”

  林稚水回头,“你不是不方便吗?”

  月色下,白梅似玉,仿佛散发着幽光。嗅了嗅梅香,青年眼角上扬,笑容懒散:“这不是收了你的租金?”柴门大敝,“相逢就是有缘,进来吧。”

  *

  屋子并不宽敞,但收拾得很整洁,青年将梅花插在桌上空瓶子里,回身笑道:“多了一束寒梅,倒是蓬荜生辉了。在下姓纪,纪滦阳,滦河之北的滦阳。”

  以地域为名。

  但这里离滦阳,至少有一千三百多公里。

  林稚水也不多深究,回道:“林稚水。荷圆初贴水,竹稚未成林的林稚水。”

  纪滦阳哈哈一笑:“文昌第一若是还未成林,那我等是什么?一丛小草?”

  少年微怔:“你就确定是我?万一同名同姓呢?”

  “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纪滦阳慢悠悠地吟念先秦诗句,眼涡里印着深深笑意:“同名同姓的人不少,可是,箭术高绝,风姿清爽,又是要去入学的学子,同时满足这三项的,可不多。”

  林稚水玩笑道:“那我也算名人了,要不,用名气抵一晚上饭钱吧?”

  青年莞尔:“那你可是大赚了,兔肉吃得没剩,我缸里还有一尾赤鲤呢。”

  林稚水深以为然:“这种河水结冰的时候,能有鱼吃,的确是我赚了。”

  纪滦阳将袖口挽起一截,身形看着清瘦,那绷起的小臂线条却是格外流畅,好似雕刻出来的美感。一看就知道平常没少锻炼。

  他掀开角落缸口的木盖子,手往水里一扎,只听得鱼尾击水声,水花溅出,有几滴飞到青年面颊,流落下来,莹莹缀在下巴。

  数息后,热情好客的主人家回头,露出洁白的两排牙齿,“瞧,是不是很肥?”手中捏着鱼尾,悬空的赤鲤惊慌扑腾。

  林稚水用力点头:“看着就很好吃!”

  窗外犬吠声声,仿佛提前一步闻到鱼肉熟后的香味,急不可耐地想要分一杯羹。

  纪滦阳笑道:“林公子稍等,我去后厨……”

  话未说完,内屋帘后传来几声轻咳,一只干瘦的手掀起布幕,“我儿,是谁来了?”

  比人先出现的,是苦涩的中药味道。

  纪滦阳把赤鲤抱进怀里,快步走过去,略带紧张:“娘,您怎么起来了?堂屋可没火炉子,别着凉了!”

  又是几声咳,随后才是女人仿若木棍与木棍摩擦时,干涩嘶哑的声音:“满屋子的药味,我闻着心烦,出来透透气。”

  纪滦阳一手拎鱼,另一手扶着人过来,林稚水这才看清了对方模样。

  一位双鬓苍白的妇人,似乎长久被病疼折磨,双颊干瘪,只有一双星子般清扬的眼瞳,能让人联想到她年轻时,也该是眉清目秀的美人。

  纪滦阳向她介绍:“娘,这位是林稚水,林公子。”

  妇人被扶着,动作缓慢地往椅子坐下,倚靠椅背,微微平复一下呼吸,才欣喜道:“是那位名次在你前面的学子?文昌第一,林稚水?”

  林稚水随即看向纪滦阳。

  “对,就是他。”青年回答完母亲的话后,带着一种‘没想到吧’的俏皮,冲林稚水眨眨眼睛,“重来一遍,纪滦阳,本次升舍试第二名,见过林兄。”

  讶异过后,林稚水笑道:“天底下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那以后我们岂不是同窗了?”

  又对着妇人拱手:“打扰伯母了。”

  妇人摇摇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哪谈得上打不打扰。”

  又推了推儿子,催促道:“还不快去给你同窗做饭。”

  “这就去!林兄自坐!”纪滦阳拎着赤鲤就往厨房走。

  林稚水迟疑片刻,在去打下手和留下来陪长辈之间,选择了后者——看妇人身体羸弱,留她一个人在堂屋,万一出了什么事,哪里对得起纪滦阳的收留。

  妇人看着少年的目光始终是含笑的:“好啊,好啊。”

  林稚水不解:“好什么?”

  妇人面露慈爱:“我总是不放心微儿远去云翼书院,他性子独,不爱交友,只怕他又是孤僻地念完学业。好在,上苍保佑,让林公子敲响了我家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