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锋/啊,我的心上狗-第17章
叶美人
1 年前

  祁重之脸都变形了,气急败坏喊:“我的爷,你轻点儿!”

  他刚刚是疯了才要以身试法!

  可那厢赫戎手下动作顿了顿,竟真的放轻了许多。他拿起毛巾,神情专注地擦掉祁重之皮肤上多余的药粉和血迹,一趟擦不完,还来来回回起身去涮洗毛巾。

  祁重之的气焰来得快,去得也快,见他几次三番坐下起立的跑,也有点过意不去——毕竟拿走熊胆的自己,毒性发作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便与他商量说:“要不,我坐到水盆那边儿去吧。”

  赫戎却道:“我是北疆的鬼帅。”

  他突然把话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弯,祁重之猝不及防被泼了满头雾水,一时半会儿没跟上他的思路:“啊,啊?我知道。这个……好像也没谁不知道。”

  赫戎偏头看着他:“鬼帅的事迹,你又听过多少?”

  祁重之愣了愣神,见他似乎是认真在问,只好接着话头往下说:“听过不少,什么十六岁领兵挂帅,十八岁平定乌孙、尉犁两部落,二十岁掠中原北境,夺物资千顷,解北疆连年大旱之困……”

  他知道得十分详细,有些赫戎本人都快忘干净的,他倒一五一十全都清楚。

  可赫戎却摇摇头:“不是这些。”

  祁重之更茫然了,这到底是闹的哪一出?

  赫戎垂下眼睛,意有所指地看向祁重之肩头的牙印,缓缓道:“我从十岁就开始杀人,手底下有数以万计的人命;我嗜血,曾把三个…不,五个亲随咬成重伤;我养了一群狼,喂给它们的食物不是牲畜,而是人肉;我喜欢屠城,喜欢一整座城郭在顷刻间烧为灰烬的感觉;我亲手杀了我的亲生父亲,只是因为厌倦了再听从他的命令……”

  他说这些话时,拇指无意识在伤口边缘摩挲,有些刺疼,还有些发痒,祁重之默不作声忍着,直觉此刻的赫戎与平时不大一样。

  到底哪儿不一样,他说不上来,但当赫戎声色平静道出一系列罪恶滔天的过往,他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愤怒,而是闹心。

  十岁就开始杀人……祁重之无法想象,十岁的孩子懂什么呢?他十岁那会儿还在屋门前头和着尿糊泥巴,把泥巴当颜料涂在脸上,指望能跟西游记里一样来个七十二变,结果被爹娘合起伙来揍上了房,是最不知天高地厚,也最不知愁滋味的年纪。

  可在北疆的另一个地方,有个比他大不了多少岁的孩子,在本该玩耍嬉闹的时候,手里握的不是弹弓蛐蛐儿,而是冷冰冰的刀枪剑戟。

  赫戎说完后就沉默了,盯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不做声,祁重之神游了好一会儿,猛然意识过来——赫戎说这些干什么?当然是给他听的,他在等祁重之的反应。

  他应该有什么反应?

  显而易见,赫戎是不情愿的,尽管他没有说出来。

  倘若一个人嗜杀成性,把玩弄人命当作乐趣,那在叙述这些“丰功伟绩”时,语气神态必然是沾沾自喜的——看,老子心狠手辣,天下无敌。

  可赫戎不是,他嘴上虽轻轻松松说着“我杀人如麻”,实则骨子里抗拒得很,但因为从小就被当成一把武器来培养,那点儿抗拒经年累月积淀下来,除了让他越来越反感自我,早已不再起任何作用。

  那种吞了湿棉花的感觉又来了。

  说到底,祁重之现在每天顶着压力跟赫戎朝夕相处,除却心中有愧外,还是为了能早日查清他父母的恩怨。可现在报仇的事情一筹莫展,心里对赫戎的疼惜反而愈攒愈多,实在有些喧宾夺主。

  美色误君……这太不妥了,看来等明天一早,他最好立刻去差办正事,免得见天对着这张外冷内冷的脸,自己心里呼呼地窜火。

  “啊……”祁重之刚憋出一个字来,余光就瞥见赫戎眼神一闪,但姿势仍维持原样,岿然不动地等候宣判。

  看见他这幅模样,本来隐泛焦虑的祁重之忽然就不急了。

  对啊,他莫名其妙地在这心焦什么呢?

  于是祁重之问:“你手刃亲父,逃离北疆后,可曾再杀过人吗?”

  赫戎一怔,微微摇头。

  祁重之:“那就得了。我钱给你花了,家给你叛了,人给你咬了,你现在搬出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就想把我吓跑?没门儿,我告诉你,你不把这个毒治干净,帮着我找出杀害我爹娘的仇人,别指望我能善罢甘休。”

 

 

第26章 第二十四章

  这番话说得霸道有余,但实际上对赫戎而言,半点威慑力都没有。

  他最初说这些时,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味道,的确如祁重之所想,他异常反感自我。

  尤其在每一次用上下两排牙,疯狗一样去咬破另一个活物的皮肉,从中吮吸完鲜血后,他都一度不想低头去看自己。

  那还像个人吗?那根本就不是个人了。可眼前的男人为何丝毫惧怕都没有?这不应该,这太不寻常了,他应该惊恐万状地夺路而逃,或者跪下来叩首求饶,若是胆子再大点,也可能会拔刀跟他拼命,口中宣称着“惩恶扬善”。

  对,第三者的可能性更大些,在赫戎有限的了解里,祁重之就应当是这样一个人。

  可是并没有,他只是蹙紧了那双秀气的眉峰,神游天外了好一会儿,最后在赫戎的掌心攥到几近冒汗时,斩钉截铁地说:“想把我吓跑吗?没门儿!”

  赫戎掀起眼皮,深邃的瞳孔里倒映出祁重之的脸——那张脸太年轻了,年轻到几乎还带着未褪的稚气。此刻张扬地面向他,五官里尽是蓬勃的朝气。

  屋里只点了一盏油灯,但并不显得昏暗,因为床边正坐着一轮太阳。

  赫戎不禁想起,在行将忘却的久远过去,他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嚣张跋扈、恣意妄为的日子。

  他的母亲是北疆高贵的公主,国君是他的亲舅舅,他一出生就享有无上的尊荣,十岁之前,除却每年必要的祭祀祈福,他素日里都是无忧无虑的。

  他喜欢牵着他的小羊羔,小大人似的在部落间到处游走,每个族民看见他都要行礼迎拜,珍贵的糖果要多少就有多少。

  他便拿一大把一大把的糖果去跟伙伴们换更新奇的东西,例如新降生的小奶狗、撞在旗杆上断腿的雁、伙伴们的阿爹从中原带回来的花朵,虽然已经变得干瘪,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又馥郁的东西……

  没有人敢忤逆他,即使偶尔有人不乐意也无妨,他会去抢,如果手里的东西是抢来的,他阿爹则会骄傲地夸赞他的勇猛,并告诉他——强者才配拥有一切。

  他是整个北疆的小霸王,不满十岁的他洋洋自得地想,他热爱所有美好而热烈的事物,而这些事物最终统统都会属于他一人。

  多么恶劣,但又多么鲜活。

  思绪回笼,他把目光从祁重之的脸上收回来,将手里的药均匀敷在牙印上。眼前的肩膀被药劲杀得往后一缩,他及时握住胳膊不让祁重之乱动,鬼使神差地,照着伤口轻轻吹了口气。

  接着,两个人都因这下意识的举动愣住了。

  这场面给人的感觉无异于看鲁智深穿针绣花,向来贪恋温香软玉的祁重之都受不了了,僵着半边身子把手扯了回来,自认还是被赫戎心狠手辣胡乱折腾一通的滋味儿更好受些。

  真是贱呐,他腹诽自己。

  两人间的气氛陡然往尴尬的路上一奔不复返,祁重之倒着牙在那儿琢磨该说点什么戳破沉默,刚预备打个哈哈将微不足道的此篇接过去,那头赫戎回过味儿来,发现伤患居然十分不听话地脱离掌控,当下竟语气不悦地开口:“我还没有给你包扎完。”

  祁重之:“……”

  此厮情商,当配天上地下第一人也。

  祁重之干笑着扯扯嘴角——怎么办,更尴尬了。他现在是解释因为受不了赫戎的“铁汉柔情”,还是直接把手再主动递过去?

  赫戎却压根儿不容他多虑,直接上手,扣着祁重之肩膀,将他不由分说拽到了紧跟前。

  这下几乎半个身体都撞在了赫戎胸膛口,遒劲有力的心跳声像一柄小锤,不必细听也能自发钻进祁重之的耳朵里,敲得他如临大敌,连忙正襟危坐,与赫戎拉开一分距离。

  苍天,他是个爱走后门的,还正当肾火旺盛的年纪,算算日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开荤了,此下孤男寡男共处一室,光着膀子被一个品相上佳的爷们儿摸来摸去,不说干柴烈火,也差不许多了,稍有个不慎,万一给他烧出根硬如铁的柱子来,再让赫戎瞧见了,那他的脸面还往哪儿搁?

  一顿包扎费时并不久,但祁重之却觉得度时如年,他如坐针毡地等待赫戎系上最后一个结扣,在脱手而退的刹那,飞也似的套上衣服,换来赫戎一个狐疑的眼神。

  祁重之才发现自己反应过头了,忙欲盖弥彰打了个哆嗦:“哎呦,真冷。”

  赫戎:“你出汗了。”

  祁重之面不改色:“冷汗。”

  夜已深了,托“身负重伤”的福,今晚的祁重之不必蜗居地面,可以堂而皇之睡一回久违的床榻。

  只是睡得不怎么安稳,半夜被热醒了三回,回回踢开不知何时堆上来的两床厚被,整宿闷得他热汗淋漓,到了第二天一早,睁眼去瞧,被子竟又原封不动地压回了身上。

  祁重之睡眠不足,青筋暴跳,嚯地掀开被子:“杀千刀的,你大晚上不睡觉,折腾我干什么?”

  赫戎在床边放了个椅子,此刻四平八稳坐在上头,看不出丝毫疲态:“你不是冷吗?”

  祁重之莫名其妙:“这都快五月了,我什么时候说我冷了?”

  赫戎:“昨晚说的。”

  祁重之细细一回想,登时噎了个倒仰,无可奈何胡拉一把乱糟糟的脑袋,拒绝再和他继续扯淡。

  他下床穿衣洗漱,顺手将一块热毛巾扔给赫戎,把桌上东倒西歪的瓶瓶罐罐扶起来,边化开一指薄荷油往太阳穴上抹,边道:“你吃过早饭后,再隔半个时辰,把这个红瓶的药吃一粒儿。”

  赫戎见他今日的穿着不俗,似乎是将压箱底的过节衣裳都拿出来了,不解问:“你穿成这样,是要去哪里?”

  祁重之答:“逛妓院。”

  赫戎:“什么是妓院?”

  “就是……”祁重之半侧过头,朝他暧昧一弯唇角,“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

  说罢走到门前,手搭上了把手,只听赫戎在身后无情嗤道:“你没有银子,是去被嫖吗。”

  祁重之:“……”

  非得这样揭人老底吗?

  赫戎却起身了,抓起那个红药瓶,近前率先拉开了房门,对他道:“走吧,我见识一下。”

  “嘿,”祁重之跟在他后面,惊奇扬眉,“大意了,这儿原来有个学口技出身的,当将军真是让你屈才了。”

  祁重之说要逛妓院,当然是胡诌八扯的,正如赫戎所说,他身上钱财所剩无多,前去卖身的可能性还更大一些。他改换行头,伪装成豪门公子哥儿,不为别的,是自有一番关于当年旧事的算盘要打。

  至于赫戎要跟来,那纯熟是意料之外——不过跟来就跟来吧,现在放他一个人待在客栈,他还真有点儿不放心。

  时间还早,街上行人并不算多,二人蹲在日头底下,花俩铜板解决了十张油饼,站起来时,祁重之抓了赫戎的袖子一把,偷偷把满爪子的油抹在了人家的衣服上,反正是黑的,看不出来。

  赫戎阴森森瞄了他一眼,他目不斜视地咂咂嘴:“葱花放少了,不够味儿。”

  紧接着,他不知从哪儿捞出来一把折扇,哗地在面前展开,翩翩摇动。

  温州城距离京郊不过百里,也是个繁华都镇,建筑风貌很有北地风情,整体格局大气又粗犷,赌场酒楼遍地都是,随处可见穷困潦倒、怀揣三枚铜板就敢往赌场跑的愣头青,当地的土特产也不是别的,正是一个个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的暴发户。

  祁重之此行,充当的就是其中一员。

  他带着赫戎财大气粗地跨进一间珠宝店,店家打眼一瞧他的装扮,立马喜笑颜开地迎了上来:“今儿个门口有喜鹊叫,我一猜就是有贵客到,这不——客官,您想挑点儿什么?”

  祁重之连正眼都不看他,晃着折扇大摇大摆入内,在几个货架间挨个转了一圈,皱着眉头在椅子上坐下,端起伙计奉上的热茶,刚喝了一口,就“呸”地吐了出来,拍桌子大声嚷嚷:“这他娘什么破茶!把你们这儿最好的给爷端上来!”

  掌柜的一巴掌拍在伙计后脑勺,小伙计连忙点头哈腰地道歉,祁重之不耐烦摆摆手,他屁滚尿流地滚下去泡新茶了。

  黑咕隆咚的赫戎被店家当成了护卫一类的存在,得以闲着在一边儿冷眼旁观,只觉得祁重之一人千面,眨眼间就能给他翻出无数朵花儿来。

  今天这朵开的是什么品种?他倒是有点好奇了。

  只见祁重之鼻孔朝天,仰面倚在靠背里,呼出的气仿佛都带着“老子有钱”四个大字,掌柜的搓着手陪在旁边,嘿嘿笑道:“这位爷,本店珠宝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成色雕工都是上品!首饰挂件应有尽有!您是要买给自己,还是要买给家中娇妻啊?”

  祁重之“啪”地合起折扇,拿扇头一点三步外的赫戎,落音成雷:“买给他!”

 

 

第27章 第二十五章

  此话一出,掌柜的目瞪口呆,见鬼一样盯向赫戎,发觉后者的反应也不外如是,同样神色古怪,与他面面相觑。

  二人又齐齐看向祁重之。

  掌柜的以为自己听错了,指着赫戎小心翼翼问:“客官,您刚刚说要…买给他?”

  “对,就是买给他,”祁重之斩钉截铁,“把你们这儿最纯最贵最大最亮的宝石,统统给爷呈上来!”

  掌柜的一拍大腿——管他买给娇妻还是壮汉呢,能给钱就是小祖宗!也不支使旁人了,亲自颠着山胖的身子,颤巍巍去后院搬压箱底的宝贝。

  赫戎瞧着一团肉滚出了视线,问祁重之:“你又在耍什么花样?”

  “嘘,”后者竖起指头让他小声,左右看四下没了人,方笑出一口得意洋洋的白牙,“你等着看吧,这出戏叫‘祁太公钓鱼——愿不愿意都得上钩’。”

  祁太公是何许人也,赫戎反正不清楚,他只知道现在的祁重之,给他的感觉像一朵刚被浇了水的大喇叭花,可着劲儿地摇头摆尾、搔首弄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