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般急迫读书,硬是装出个样子来,你觉得能使温姬姑娘回心转意吗?”
不弃:……废物,搁他他也不会选这等蠢笨书生。
陆静雪的手还悬在桌上,身体却颓然坐在了地上,是啊,温姬想要的是能同她吟诗作对的风流才子,他读论语有什么用:“先生,那我可以学诗经吗?”
陶醉:……没救了,厚葬吧。
第一天的教书果然毫无进展,对此,程县令毫不意外。
“程兄,这学生我教不了。”陶醉相当直接地开口,就差没说朽木不可雕也了。
陶崽崽的脾气是他们整个衙门最好的,陆静雪到底做了什么把妖气成这样:“……真的这么难教吗?”
不弃当即抢白道:“他说论语挽救不了他的感情,他要学诗经!”
陶醉立刻一个爆栗敲了过去:“你才几岁,就知道感情了,吃你的糕饼。”
“……是个人才啊,所以后来,你教他读诗经了吗?”程某人大有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架势。
陶醉和善一笑:“你觉得呢?”
那就是没有了,难怪这陆静雪离开衙门时,一副身体被课业掏空的样子。
“辛苦你了,陶夫子。”
陶夫子表示不吃这套:“免了,把人领走就行,隔壁县学是个不错的去处。”
“……李老先生年纪大了,本官怕把人气病了。”程县令振振有词道。
陶醉气得跑府城找离庸喝酒去了。
离庸那晚看完戏就收到朋友的消息说有了那齐太医的下落,今日刚刚从外地回来,一听陶醉的抱怨,忍不住乐了:“没想到兜兜转转,那陆静雪居然去衙门读书了?”
“你认得他们?”
离庸也不作隐瞒:“宋公子,是个不错的酒肉朋友。”
“……你的朋友,还真多。”
离庸便笑:“那是自然,谁像你一样,做妖二十年,就认识那獐子一家,一家三口拖你后腿,我可是有很多朋友的。”
“你少讽我几句,会死吗?”
“当然不会。”离庸笑着饮了杯酒,这才道,“说来我这趟去京城,那姓齐的太医没找到,倒是听了不少风风雨雨的消息。”
“什么消息?”
离庸随手把玩着酒杯道:“朝堂上的消息,咱们程大人随便去拜访个旧交,就牵扯出陕西道的大案,如今户部、刑部乃至御史台,都在为这事奔走,几方势力过招,三皇子一派快不行了。”
陶醉闻言,只道:“这些事你同我说做什么,至于熊雄,他早与我无关了。”
“他被押解上京后,被关押在大理寺监狱,我去看过他一次,现在还活着。”不过离死也不远了,人间的老皇帝眼看着就要不好,陕西道的案子估计不会留到新帝时期。
陶醉没再回应,只猛喝了一口酒,才开口换了个话题:“那齐太医还没寻到吗?”
说起这个,离庸就忍不住皱眉:“皇城我进不去,我猜他入京恐怕是冲着老皇帝去的。”
这个消息,程晋很快就从陶醉口中得知。
“消息可靠吗?”
“离庸亲自跑了一趟京城,有妖在京城见到过齐太医。”
那这消息可信度就很高了,程晋忍不住有些头疼,说好的来汤溪远离夺嫡纷争不给师门拖后腿,谁知道……他反倒成了第一手消息供应商,这可真是什么不想就来什么。
先天丹能“起死回生”,这位齐太医可真是很敢想啊。
说起来,周太史一案水落石出后,他的仆人就扶灵回乡了,但其实周太史的身体还活着,这会儿已经经过周太史本鬼的同意,送去了汤溪城隍爷那里。
城隍爷生前医术高绝,也不知道先天丹的研究进度怎么样了。
“代本官向离庸说声谢谢,下次他来衙门,免费请他吃鸡。”
等陶醉离开,程晋就写了信让女鬼小姐姐送去京城,随信还附录了齐太医的长相侧写和过往经历。
这信的内容很急,聂小倩也没等在侍郎府,直接找到户部衙门外,等傅大人一下班,就把信送了出去。
傅承疏眉宇间是肉眼可见的疲倦,但他的头脑还是相当清醒,师弟这么急匆匆送信过来,绝对是有大事,很快他看完信,脸色已经要滴出墨来了。
这无疑是个再糟糕不过的消息,他太了解今上了,如果能有机会活下去,这位齐太医绝对能“一步登天”。
“改道,去皇宫。”
他得去找人确认,这姓齐的太医到底在不在皇宫之中。
京城形势愈发紧张,汤溪却仍是岁月静好的模样。
没了山贼肆虐和恶商控制,百姓显然对新年充满了期待,在程晋提出以工代役,并且每日修路能得五文钱后,修缮官道的事就不难办了。
毕竟现在天气转暖,但距离春播还有段时间,能有个赚钱的机会,百姓自然不会拒绝。
;另一边陆家不放心陆静雪一人在汤溪求学,刚好宋公子也要到汤溪考察,他便带着夫人到汤溪小住,租住的宅子就在府衙不远的地方。
宋夫人一见弟弟居然瘦得这般厉害,忙心疼道:“静雪,要不别学了,家里也不需要你出人头地,至于母亲那里,我去说。”
陆静雪确实每天都在想放弃的事,但总是有人劝他放弃,他反而偏要读下去:“不用,读书本就清苦,姐姐你不用担心我。”
“那这段时间,姐姐给你好好补补,再这样下去,你身体要熬不住的呀。”
这个陆静雪拒绝不了,事实上他在汤溪衙门吃得挺好的,就是读书太累了,他现在每天入睡前,手写字都能写到发颤,他以后再也不嘲讽那些书呆子是文弱书生了。
陆夫人心疼完弟弟,拉着夫君就忍不住抱怨:“静雪也太瘦了,你要不去看看他都在学什么?”
宋公子:……就算我去了,我也听不懂啊。
但他向来爱重夫人,最后还是应了下来,然后第二天他去衙门,就看到妻弟被旁边一半大小孩吊打的全过程。
宋公子:……太惨了,真的太惨了,酷刑莫过于此啊。
“这让我如何向夫人开口啊?”
刚好程晋从外头探访回来,宋公子忙奔过去道:“大人,静雪真的能放弃温姬吗?”这么难就要硬着头皮继续学,他如果是温姬,肯定当即就以身相许了。
程晋瞥了一眼廊下隐隐绰绰的女鬼温姬,纠正道:“是温姬已经放弃了他。”
宋公子:……真的太惨了。
廊下的温姬果然脸色一变,但她自以为隐匿了身形不叫人发现,所以并未就此离去。
“那那那静雪他这几日,学得可有所成?”
程晋看在宋公子是个送财童子的份上,体贴地换了句委婉说辞:“陆公子大概学会了如何取舍。”
“什么?”
“他觉得读诗经比读论语适合他。”
同为学渣的宋公子瞬间就明白了,然后……陷入了沉默。
“虽然本官不知道陆公子的家世,但本官想他的家人一定将他保护得很好,或者说对他予取予求,对吗?”程晋既然接了这差,自然会想办法努力办成,“特别是宋公子你,知道的明白你是他姐夫,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亲兄长。”
宋公子:“……我们两家交情甚好,他就像我的亲弟弟一样。”
“难怪。”程晋叹了一句,后才道,“本官发现陆公子其实挺好强的,倘若现在放弃,就等同于告诉你们,他是个意志不坚定的人,如果本官是他,也绝不会轻言放弃。”
说完,他又看了一眼廊下女鬼,随后迅速收回视线。
第132章 忽悠 大俗即大雅。
少年人的感情最为真挚, 温姬从小沦落风尘,如何不懂陆静雪对她的真心,当初她在花楼对他匆匆一瞥, 便惊叹于世上竟有这般星眸灿烂的郎君。
故而她连陆静雪的底细都未打探, 便同他在一处了。
温姬的双手忍不住挨上窗边, 不远处陆静雪正拿着书苦思冥想,但从他越蹙越紧的眉头可以看出,显然他的书读得不怎么样。
“若你还想留在汤溪衙门, 便收敛收敛你身上的鬼气。”
温姬吓得飞窜到廊顶, 待确认来人是谁后, 她忍不住讶异出声:“程大人?您怎么会看到见奴家?”她明明隐去了身形啊。
程晋刚刚把宋公子送走, 本来是准备去后院找小阿从聊聊天的,猫猫这小废妖送个地契都送不出去, 却没想到温姬居然还搁教室外杵着。
“你应该见过小倩姑娘了, 本官能见鬼很奇怪吗?”这话显然是避重就轻,果然温姬听罢, 顺遂地误认为对方是因为女鬼襄助才能看见鬼。
“抱歉,是奴家冒昧了。”说着,温姬也努力将身上的鬼气收敛了起来。
“倒也无妨。”程晋不至于跟只没犯过事的女鬼计较, 他指了指里面,轻声道,“不进去看看他吗?”
温姬却有些怔忪,不可否认, 程县令生得一副好相貌,甚至比陆静雪还要出色三分,陆静雪被人保护得太好,身上尚有股纯然的稚气, 但程大人身上却没有。
男人长身玉立,脸上挂着温煦的笑容,更难能可贵的是,温姬并未感受到对方对鬼物的排斥与害怕,这份从容,更添几许风姿。
这样的品貌不凡又才华横溢的男子,是她从前心心念念的佳婿,可不知为何,对上程大人,她竟生不起任何的绮丽心思。
温姬心想,这肯定是我死后道德感增强,不愿与那位小倩姐姐争抢的缘故。
不过虽无情丝,温姬的态度却放松许多,没办法,她就是崇拜有才学之人:“不了,便如同那位道长所说,人鬼殊途,他不是奴家心目中的良人。”
程县令欣赏温姬这份果决,不过:“你从前找上陆静雪,应该不是为了同他谈一段人鬼恋吧?”
……这位大人问得真的好直接啊。
面对聂小倩温姬心存忌惮,但面对才子,显然温姬是个老双标鬼了,只迟疑片刻,便颔首道:“大人果然明察秋毫,奴家死时,有一遗愿未了。”
置于遗愿是什么,程晋没细问,毕竟这是鬼的私事,他这里也不是地府驻人间办事处,不过从温姬对陆静雪的前后态度来看,这个遗愿应该跟才学有关。
“您都没有好奇心的吗?”猫猫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吊起了好奇心,如果今天不知道,他可能一夜都睡不着。
程晋闻言就不厚道地笑了:“听说猫的好奇心很强,没成想竟是真的,不过你是妖,少睡几晚死不了的。”
猫猫:听听,听听,这是人话吗?
他气得顺势将兜里的地契拍在桌上:“爱扣钱扣钱,本喵不干了!”
程县令顺势将目光落在桌上叠得整齐的地契上,随后假作震惊道:“你居然还没送出去?”
“戏太假了,别演了!”猫猫气得炸毛,“你到底给小阿从灌了什么迷魂汤,他死活都不愿意出去自立门户啊?”
凡间的下人仆从,不都想着脱离主人家自立门户吗?为何阿从偏偏这般死心眼?这问题潘小安想了好多天,至今仍没想明白。
“还是说,你手里有阿从的什么把柄?或者是卖身契?”
程县令终于忍不住亲切地伸出了许久未动用的铁拳:“潘牢头,本官三天没打你,你皮又痒了是不是?”
“冷静!大人您冷静啊!我不说就是了!”求生欲让猫猫窜得老远,见程酸酸没站起来的意思,这才看了一眼桌上的地契,飞一般地逃走了。
这猫养来,真是半点用都没有,程晋将桌上的地契拿起来,心里思考着该怎么劝阿从收下。
阿从这小孩是他捡来的,程晋自问不是多有善心的人,但当时他正好缺个书童,就把人留了下来,至于卖身契之类,完全是没有的。
说来,阿从的名字还是他取的,他以前是一个人,后来带个小书童,就是两个人,所以就取了“从”字。
“少爷少爷,快尝尝这萝卜鲫鱼汤,正所谓这冬吃萝卜夏吃姜,最近您都忙瘦了。”阿从端着碗热腾腾的鱼汤出来,旁边还配了一碟子萝卜炸肉丸。
一听萝卜,程晋就忍不住有些想念前段时间吃过的萝卜丝饼,真是百吃不厌啊。
阿从呢,果然想少爷之所想,笑着道:“萝卜丝饼要等下再炸,不然等其他人回来,就不脆了。”
程晋尝了口鱼汤,忍不住喟叹道:“阿从,你这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阿从立刻笑得露出了小米牙:“少爷你喜欢就好!”
他笑着说完,眼角余光却瞥见桌上的地契,脸上的笑容立刻僵了许多,原本他灶上还有事,这会儿却怎么都提不起兴致,犹犹豫豫半天,终于忍不住带着小委屈道:“少爷,您是不是不要阿从了?”
“何出此言啊?”
“那您为什么要送我地契,我不要开店,我想一直给少爷做饭吃。”阿从想得很明白,“周老爷说过,您不会一直呆在汤溪,我不想……同您分开。”
他受少爷恩德甚多,这辈子都报不完,他才不要做什么老板,再说少爷还没成亲,如果他都走了,少爷饿了冷了可怎么办。
坚决不行,他要是收了这份地契,会唾弃死自己的。
阿从心境纯粹,程晋其实老早就猜到了这份心思,他这人不太擅长处理感情方面的事,故而才让猫猫去送,谁知道这猫一听小鱼干威胁,就溜得没影了。
“那就不分开。”见阿从抬头,程晋难得组织了一下语言,才道,“阿从,当初我问过你要不要随我姓,你说什么都不愿意,但其实我是将你当弟弟看的,你并不是我的附庸。”
阿从都要哭了:“少爷……”
“今年你就十六岁了,是个大人了,有份产业怎么了?你若是喜欢,就自己打理,若是不喜欢,培养几个徒弟,让他们替你做事不就成了。”
“可是……可是……”可是他拿着烫手啊,像他这样被人捡回去的,大多都签了死契,他不仅没签契,还每个月拿月钱,这已经很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