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第37章
想要大鸡吧
1 年前

  “我在另一个刺客身上见过这种剑,他就是用这种剑的。”沈百终道。

  “谁?”

  “中原一点红。”

  黑衣人大张着嘴,目光一闪,划过一丝紧张去。

  “中原一点红?”陆小凤沉思道,“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中原一点红?他是不是偷了中原一点红的剑?”

  陆小凤一边说,一边就要去看看这人有没有易容。

  “他不是,中原一点红不会暗剑伤人,也要比他厉害很多。”

  “那么这是不是一个组织?很多刺客都有组织,都用同一种武器,也都练同一种武功。”

  “也许。”

  “我给你一个机会,你说出是谁叫你来的,这件事就当做没有发生过,我绝不会拦着你走。”沈百终看向黑衣人,“没有人会去追你,也没有人会去查你,你可以对你的雇主说任务失败,绝没有人会知道你做了什么,就连刚才那个在庭院里用暗器的人也不会知道。”

  黑衣人就好像是一个死人一般,直挺挺地躺着,动也不动。

  陆小凤笑了,“你可要想清楚,锦衣卫的诏狱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再硬的骨头也是不够用的。”

  “我也知道你不怕死,但有些时候,死亡也是一种解脱,诏狱里就多的是这样的人,他们就想死得很,只可惜并没有人会满足他们的愿望。”

  “你不一样,你还有选择的机会,这岂不是很难得?”

  黑衣人挣扎再三,还是应了下来,点了点头。

  等到他的下巴被安回去后,这位刺客才吐出沙哑的声音,“你们真的会放了我?”

  “即使不放你,你也没有别的选择。”沈百终冷冷道,“你最好相信我们。”

  黑衣人咬牙道,“好!我确实是一个有组织的刺客,叫我来杀你的人……”

  话还没说完,正说到关键的地方时,黑衣人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又变得铁青,口中吐出许多白沫来,喘了几口气,就瞪着眼睛死了。

  这一切的变化都实在太快,两个人想救他也已迟了。

  是谁干的?

  毒药不是已被陆小凤取出来了么?

  要杀沈百终的人究竟是谁?

  气氛沉寂下来。

  窗外雨声依旧密集,密密麻麻地打在屋檐上,发出劈哩叭啦的响声,不时有闪电划过夜空,在屋里的墙壁上放出骤然煞白的光芒。

  陆小凤来回走了几步,已变得不再轻松,“这毒发作的时机竟如此巧妙,这人竟如此狠辣,不管刺杀是否成功,竟都是要他死的。”

  “嗯。”

  “是谁要杀你?又是谁觉得自己可以杀得了你?”

  沈百终摇摇头,“我不知道。”

  是不是公孙大娘?是不是那个从大漠里逃走的长孙红?是不是宫九?是不是神水宫的水母阴姬?又或者是霍天青天禽门下的门人?

  陆小凤想了很多,越想越觉得奇怪,越想越觉得可怕,他们实在已有了很多敌人,无论是谁都有可能突然出现在这雨夜之中。

  陆小凤不由得把手伸向了桌上的酒壶,每当他遇到想不通的事时,总是喜欢喝上一杯。

  等他一提起酒壶,才发现壶里是空的,又惊觉金九龄已走了很久没有回来,于是赶紧放下酒壶站了起来。

  “你怎么了?”

  “金九龄没有回来。”

  沈百终拿起桌上的绣春刀,“他去了哪里?”

  “后厨。”

  金九龄是去后厨催泸州大曲。

  陆小凤刚掀开后厨的布帘子,抬脚要进去的一瞬间,就被沈百终提着衣领拉回去,他拽走了陆小凤,自己先进去了。

  陆小凤只有笑笑,做第二个进去的人,朋友的好意,尤其是好朋友的好意,他是怎么也拒绝不了的。

  后厨里摞着许多箱土豆,放着好几捆白菜,墙上也挂着串起来的玉米和辣椒,最里面的地方,高高低低放了许多坛酒,做生意的人最精明,酒是卖得最好的,自然就是屯得最多的。

  这样的地方,本该有很难闻的油烟气,现在却充满了酒香,就是泸州大曲的酒香。

  小二躺在地上,身上沾满了酒液,他的手里还抱着那一坛子酒,人却已经死了,死在一把剑下,脖子处的鲜血混合着泸州大曲一起流下,蜿蜿蜒蜒地流进了放着土豆的箱子底下。

  刺客到底有几个?

  沈百终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他的人在大厅,小二却在后厨死了,这对任何一个锦衣卫来说,都是天大的耻辱与挑衅。

  但是他现在还没有空去收敛小二的尸身。

  沈百终四处查看一番,打开了墙角一个老旧的柜子。

  “金九龄?”陆小凤失声道,“你怎么了?”

  金九龄靠在柜子里,手脚不自然地扭曲,脸色煞白,嘴角也带着鲜血,呼吸已十分微弱,似乎下一秒就要变成一个死的前捕快。

  他显然是被人折断四肢硬塞进去的。

  陆小凤气得要跳起来,气得双手颤抖,连忙把金九龄抱了出来放在地上,“你别担心!我这就去找大夫!沈百终就在这里陪你!绝不会有人能再害到你!”

  金九龄却笑了,笑得很惨,很苍白,“你不用白费力气,你仔细看我的手。”

  “你的手?你的手怎么……”

  陆小凤怔住了。

  金九龄的手已变成了铁青色,这颜色还在不断蔓延,陆小凤怔住的功夫,竟已到了脖子处。

  沈百终取出一瓶药来,“喝。”

  霍香是为数不多的名医,这里的名医指得是,他真的配得上自己的名声,绝没有半分虚名,甚至有不少超出。

  可霍香的药竟丝毫没有作用。

  金九龄的气息还是越来越微弱,哪怕两个人都给他渡了内力,哪怕陆小凤已用全天下最好的指头给他点了穴道,金九龄也没有半分好转。

  “这,我这就去找张简斋!我听说这几日他就在这里行医!你等等我,你……”

  金九龄道,“你不用去!你听我说,陆小凤,沈大人,那个人,用的是……”

  沈百终突然用掌心抵住了金九龄的胸口,把内力源源不断地输了过去,护住了他的心脉,“你不用告诉我们,这根本不重要,我要的是你活下去!”

  这样的内力简直已顶得上几十个一流高手加在一起的内力,如果这样还救不回人来,金九龄必死无疑。

  “沈大人,指挥使大人,其实我,我与红鞋子。”金九龄的眼中竟流出泪来,“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现在无论讲什么都已经晚了,但红鞋子与神水宫,还有太平王世子……”

  “就是他们要杀你?”陆小凤怒道。

  “没错,是宫九,宫九……”

  陆小凤还想再问,却再也没人可问了。

  金九龄已死在了这家客栈的后厨,就死在土豆萝卜中间,死在两个全力救他的人中间,死在这漆黑的夜里,死在这雨里。

  他死得时候,眼里全部是恐惧与不甘。

  一声惊雷打了下来,惊飞雨中休息的乌鸦。

  陆小凤长长地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

 

 

第37章 三位老板

  夜已深。

  没有月光。

  陆小凤躺在床上,好好地盖着被子,这一家客栈虽看起来破旧,地方也偏僻,实则是很有名的一家客栈。

  这里的饭、酒还有服务,都是一流的。

  被褥也是一流的。

  但是陆小凤躺在如此柔软的被褥上,却还是睡不着,翻来覆去如同烙饼一般,就这么烙了一两个时辰。

  雨未曾停下。

  雨点砸在屋顶上,就好像砸在陆小凤心里一般,他的心也像雨点一样乱。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实在太多太乱,他先是卷进了金鹏王朝的事去,后又跟着沈百终去了大漠找楚留香,再然后就又是追查独孤九剑剑谱的案子,这期间张三又被红鞋子追杀,到了现在金九龄竟死于非命……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凶险万分,每一件都牵扯着无数人的生命,每一件都比他以前遇到的最凶险的事还要再险恶十倍,你叫他怎么能睡得着?

  陆小凤叹了口气,披上衣服坐了起来,屋内一片黑暗,他只觉得未来的一段日子恐怕也会如这屋子一样黑,到底是谁在针对他们呢?

  柳枝拂过纸窗,廊下的红灯笼摇晃几下,滴出一串水去,滴落在沈百终的茶杯里。

  一只蜗牛正绕着木栏杆向外爬,留下一行透明的痕迹。

  沈百终当然知道陆小凤没有睡。

  陆小凤也知道沈百终没有睡。

  他们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都没有出声,却比谁也更清楚对方在做什么,这已是多年培养出的默契。

  沈百终和陆小凤不一样。

  他对别人的情绪似乎总不是很敏感,对自己的也一样,他虽很擅长照顾别人,也很会体谅别人,但还是有些呆。

  遇到这种事情,他向来是没什么特别反应的。

  因为这是针对他的阴谋,并不是针对他的下属、朋友和皇帝的阴谋。

  沈百终从不在乎自己会遇到什么。

  夜风吹过青砖中生出的野草,吹过木叶和鲜花。

  沈百终的衣服在风中猎猎飞舞,等他踩住楼梯上的第一节 台阶时,却停了下来。

  细碎的声音悄悄响起,沈百终脚下的木板好像是冬天河上的浮冰一般不堪重负,只要有人踩上去就会立刻碎裂,把人抛到冰冷刺骨的冷水中去。

  绣春刀抵到了木板上去,刀尖抵上去的一瞬间,沈百终就翻身而起,如同棉絮一般,轻飘飘地落在了扶手上。

  木板轰然碎裂,被绣春刀所发出的刀气卷为粉末,尽数落在了突然出现的坑洞里。

  这坑洞突然出现,无论是谁也不会想到在楼梯下面竟会藏着一个大洞,从外面看下去,底下布满了刀尖向上的毒刃,银光闪烁,如同寒星,显然是品质极高的精铁所制。

  人要是掉下去,不说变成刺猬流血而死,至少也会被这毒给害死。

  沈百终却连看都没有多看这巧妙的机关,只是抬头看了看楼上,察觉出陆小凤没有动静后,才松了口气,跳下去清理了所有的毒刃,重又悄悄地取来一块木板来垫在了楼梯上。

  从触动机关再到修好这楼梯,沈百终没有发出半点声音来,那块木板掉落本该发出声响,却也被沈百终很好地解决了。

  他并不想让陆小凤太过于担心自己。

  后半夜的时候,两个人总算是都睡下了,他们已在路上奔波了好几天,又淋了许久的雨,只有睡一觉才是最好的法子。

  不管你要去做什么难事,都最好要睡一觉。

  第二天天亮时,雨已停住,陆小凤和沈百终几乎是同一时间起了床,也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大厅见着了对方。

  客栈的老板已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这样的事他已见过很多,所以没有半分惊讶,也没有半分恐惧,只是叫厨子去为他们炒几个菜来,顺便把后厨的血与酒擦上一擦。

  “你难道不骂骂我们?”陆小凤忍不住道。

  “骂什么?”

  “骂我们是混蛋,是王八蛋,若不是我们,你的店小二根本就不会死。”

  掌柜慢慢地拨着算盘,悠然道,“我为什么要骂你们?又不是你们杀了他。”

  没有小二,厨子把粥和小菜送到了桌上。

  看着冒着热气的白粥,陆小凤心里更不是滋味,“可我们……”

  掌柜打个哈切,靠在了椅背上,“我在这里开店已有二十年了,什么事情没有见过,莫说是店小二,就连我家的厨师,也是隔几个月就要换的。”

  换厨师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厨师已是个死人,死人是不能做菜的。

  “你也用不着替他难过,难道我给的钱还不够多么?”掌柜道,“这里住的都是些江湖人,工资已是别家的五倍,他来这里之前,就该想好自己的结局。”

  陆小凤不说话了。

  沈百终已在吃菜。

  他们不说话,掌柜却是要说的,“你们两个人也算奇怪,我这里招待过这么多江湖人,你们是第一个要给店小二买棺材的,也是第一个替我修了楼梯的,江湖仇杀我知道的也不少,在我看来,你们已是很有担当的好人。”

  “修楼梯?”陆小凤怔住了,“什么楼梯?”

  沈百终立刻抬头,桌下的手握紧了刀柄,面上却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是我修的,昨日坏了。”

  陆小凤点点头,没有多想,“吃过饭我们就去买棺材。”

  “好。”

  “掌柜的,我们这位朋友的尸身先放在这里,等我们找到了棺材,再来接他,劳烦你等等了。”

  “好说。”掌柜笑道,“我这里可是放惯了尸体的,莫说你要我等一等,只要银子足够,你就算是放在这里等个七八十天,就算是要我给他磕头立碑,都没有问题。”

  这倒真是个会做生意的老板。

  遇上这样的店,真不知是江湖人的福分,还是这江湖里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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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棺材店外种着一大片的茉莉花。

  棺材店里是新鲜木刨花的气味。

  这两样东西都不算难闻,特别是前者,茉莉花的香气一向是陆小凤认为的最香最好闻的东西,但是这些气味放在棺材铺里,却让人难受得很,简直让人想要捂上鼻子去撞墙。

  棺材铺的老板和客栈的老板很不一样,客栈的老板看起来很富态,很市侩,棺材铺的老板却看起来像个死人,似乎下一秒就能被装进自己的棺材里拉出去埋了。

  他的身体很瘦,人也很长,就像是一根枯竹竿,这样的人管着棺材铺,就更让人难受。

  “我们要两口棺材。”陆小凤道,“要最好的那一种,马上就要,越快越好。”

  听到有生意上门,老板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搓搓手从柜台后走了出来,道,“客人也许要再等等,我们这里最近有许多订单,暂时凑不出什么好木头来做棺材。”

  “要等到什么时候?”陆小凤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