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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足足花了半天的时间才把我要带走的东西收拾好,他打了个车把我回叔叔家,我原本要到机场送他的,但他没同意。
那天以后,我终于走出了奶奶去世的阴霾,开始期盼着开学的日子。在那些日子里,我想了很多,我不知道我和远有没有未来,但我希望能以爱的名义陪他走一段。因此,我打电话跟浩提出了分手,分手的过程我不想写,因为对我来说这意味着解脱,但对浩来说却可能是剜心剔骨的痛,因为从未爱过他,因此,我注定对他愧疚。
终于到了开学的日子,我迫不及待的坐上了飞往那座城市的飞机,我知道,这一次,终于有人会在机场大厅为我等候。
过去的故事写到这儿,坑总算填完了。下周一我就开始正式上班,虽然我和远在一起以后还发生了很多事,但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写。但是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是偶尔会写写的,欢迎朋友们常回来坐坐:)
今天上天涯,看到了很多朋友的留言和站内信,看来很多人对我写的这个所谓的“结局”不是很满意,其实,生活还在继续,故事没有结局。生活中的每一天都会发生很多事,只要用心写下来就会变成故事。而且,只要坚持,文就会越写越好,看看远写的文就知道了。他开始时写的挺好,当时很多看我们帖子的朋友都一致认为我写的不如他好,但后来我还是坚持了下来,他却由于工作原因写的很少了,所以他写文的水平是一落千丈,现在已经完全不如我了(得意下~~~~~)。
确实,昨天写到的我和远的吻,只是拉开了我们两个人崭新生活的序幕,但是,从那以后的生活我都把它归为我们俩在一起以后的日子。那段日子,有痛苦、迷惘、伤心、纠结、甜蜜和幸福。但是,那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是属于我们俩的共同回忆,因此我想好好珍藏,也怕自己写不好。即使真要写出来,我可能也会比较慎重。再说上班以后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写文了,只能是写到哪算哪,担心蹲坑的朋友着急,所以,不敢轻易下笔,也不敢轻易许诺,希望各位谅解。
如果要写现在的生活就容易多了,但可能会很平淡,因为我和远都是俗人,跟大家一样过着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普通日子,生活中,偶尔会吵架,偶尔也有surprise,也会有小甜蜜,跟天涯上许多晒幸福的文章类似,担心大家会觉得没有意思,怕这个帖子写成纪录我们生活的流水账,所以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写。
很庆幸远开了这个帖,他不在家的日子里,写帖子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时,就好像他仍陪在我身边。而且,写这个帖子,还让我认识了几位天涯左岸的写手,象SH乐乐、老家猫、TONY和傻子,和他们聊天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谢谢“我是神仙小弟弟”朋友,你给我录了很多首自己唱的歌,我想说,你的歌唱的很不错。
远在澳洲的uknowpennyMM,我几乎天天可以看见你给我发的站内信,虽然你的笑话有时候很冷,但我还是谢谢你!
还有很多很多一路追文的朋友,无法一一点名,对你们我只想说——谢谢!
谨以此篇献给我家念,庆祝他上班第一天。
(6)千金之吻出差后回到家,一进门,念那厮表现得极为热情,给我拿拖鞋、下面条,忙得不亦乐乎。我奇怪,难道是因为我这次出差的时间太长,以至他太思念我?否则以他的个性,很少会对我那么热乎。
等我洗完澡出来,和他躺到床上,他突然认真地问我:“你觉得我的一个吻值多少钱?”
“你想干嘛?”我有点奇怪地问,其实心里暗暗窃喜,以为他终于开窍了,要给我们的小日子添点情趣。
“不干嘛。快说啊!”看他一脸期待地表情,我忍不住逗他:“你都是我的了,你的吻就是赠品啊!”
念那厮不乐意了,说:“别人都说一吻值千金,我的怎么也值个800吧!”
我乐了,说:
“怎么?难道你还想出去挂牌营业?”
“嗯,卖给你,一个吻800!”话刚说完,他就扑上来狠狠地亲了我几下。
“好了,刚才那几下怎么也值4000了吧?”我被他的热情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点点头。
“我跟你说件事,你保证别生气啊!你不在家这几天,我有点无聊,就用你的股票帐户买了一支股票,没有想到它那么不争气,第二天就跌停了。第三天还跌,我没忍住就卖了,亏了4000多块钱。不过,我刚才已经把4000块钱还你了!”说完,可怜兮兮的看着我,我彻底无语了。
小念,祝贺你终于上班了,人生也翻开了新的一页,而我不在家的日子里,你终于可以不无聊,我的股票账户也终于不用缩水了:)
另外,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你,如果你的那支股票留到今天才卖的话,你就能给我挣2000多块钱了,可以吃多少份香辣虾啊?
有天晚上,和远在外面吃完饭,旁边有家书店,就进去逛了逛,就当做平时的饭后散步了。我随手翻开了一本书,里面有一段作者的简介,她是这么描述她喜欢的生活的:婴儿一样的生活——睡觉、吃东西、喝牛奶、被人抱着、被人迁就、不用担心体重、不用工作、可以随时随地地大笑大哭、没有忧伤、没有牵挂…………是她曾经拥有而又永不复返的生活。
看完后,我翻回封面,看到了这个作者的名字:张小娴。
推了推旁边的远,把这段话给他看,他匆匆扫了两眼,问:“你也想过这样的生活?”
“恩,太幸福了。”我无限向往地说。远竟然极没情趣的说了句:“我对婴儿不感兴趣。”
我……。
远看我不说话了,接着说了句:
“除了白痴,没有人能活的那么幸福。谁在这世上活着不要承受压力啊?尤其是男人。”
也许,远说的没错。在社会上,男人是最具生存优势的人,但也因此决定了男人必须承受更多伦理的约束、责任和负担,没有人可能真正过着婴儿一样的生活。
唉,不过真希望在我有这种感慨的时候,远能配合我一下,浪漫的说句:“好的,那我养你!”
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我也会开心啊!真是缺乏情趣!
为了响应大家冒泡的要求,冒一下,闪人!
今天就写写远的厨艺吧!
我曾说过,远的厨艺如果要打分的话,送他个鸭蛋都算是抬举他了。做过饭的人都知道,做饭人的心情的确是可以影响到食物的味道。而远不管做什么饭,最后的味道都能让人得出——他今天的心情实在是糟糕透顶的结论。而且,做饭也要看时令,冬天吃暖胃的,夏天吃防暑降温的。但他就曾做过一顿让我毕生难忘的午饭:寒冬腊月的中午,他只凉拌了一盘西红柿、一盘拍黄瓜,甚至连米饭都没有蒸!最后,我只好下了两碗面条,他在旁边还很委屈地说:“以后我再也不做饭了,做了你都不吃,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
我无语。
有一天下午,我俩都饿了,但还没有到饭点,想起冰箱里有我们昨天逛超市买回来的羊肉串,就是那种已经拌好调料,回家后只需要炸一下或放微波炉里烤几分钟就能吃的生羊肉串,他自告奋勇的要去烤。我想,这应该没有什么难度,就放心让他自己去烤了。自己趴在电脑前继续写我的论文。
几分钟后,他把盛羊肉串的盘子放到电脑旁,说:“先趁热吃了吧,吃完再写。”说完后就自己拿起一串在旁边吃得津津有味。我看他吃的香,也馋了,拿起一串,问他:
“好吃吗?”他点点头,得意洋洋的说:“也不看是谁烤的?”
我吃了一口,一嚼,立马吐了出来。问他:
“你烤了几分钟?”他看我这动作,也楞了,说:
“我烤了不到1分钟,怎么了?”
“肉还是生的!你没有吃出来?一分钟能把肉烤熟吗!”我看着他手里已经吃得干干静静的那串,几乎要晕死。
最后,我俩把肉串放微波炉里重新烤,事实证明,必须要烤6分钟,肉串才能完全烤熟。
我跟他说:
“你刚才吃了串几乎是生的,可能会拉肚子,要不你先去吃片PPA.”
“应该没有关系吧,我烤了也差不多1分钟,就当吃了份两分熟的羊排吧!”远答。
也许他的胃早已习惯被他虐待,他最后竟然没有拉肚子。
那天晚上,我跟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你一定要记得找个会做饭的回来照顾你。”
他答:“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会去厨师培训学校报名学习,自己照顾自己。”
我们至今仍然生活在一起,所以,他至今还没有机会去报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