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第37章
纯情男大
1 年前

  自然是了解的。

  可是不想说。

  于是翻着书册,敷衍道:“不太了解。”

  “那我告诉你啊,我可了解了。”

  李玺拱啊拱拱到魏禹身边,倒豆子似的说起来:“郑哥哥是郑家这一代最有出息的子弟,也是长安的世家子中最正直、最有才情的一个。”

  “他还很潇洒!当年考中进士科头名,却不肯做官,而是离京游历,饱览名山大川,写了不知道多少首诗——就是有点难背。”

  李玺激动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我原本还在发愁,他什么时候才能回长安,没想到突然就回来了,还来学宫做夫子!”

  说话的时候,手里紧紧握着那枚银球香囊——如果这只不是魏禹亲手做来送给他的,刚才差点就忍不住送出去了!

  其实有点后悔,平时都是一口气戴十个八个,自从魏禹帮他改变形象之后,就换成了只戴一个最喜欢的,也就是魏禹送的这个。

  魏禹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脑中灵光一闪,问:“师兄就是你的心上人?”

  李玺笑容一僵,心虚地看了魏禹一眼,用非常非常小的声音嘟囔:“你也太聪明了吧,这都能看出来……”

  魏禹双拳收紧。

  这都看不出来,他这个大理寺少卿就不用做了!

  心情大起大落。

  小金虫也喜欢男人,于他而言是莫大的惊喜;他喜欢的是别的男人,还是对自己有恩的师兄,这就很悲伤了。

  到底不甘心,魏少卿趁着小金虫被兴奋冲昏了头脑,暗搓搓试探:“王爷同师兄如何认识的?”

  “他救过我呀!”反正已经暴露了,李玺也就不打算隐瞒了。

  “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六岁那年我在东市迷路,有人帮了我吧?那个人就是郑哥哥,是他找来的金吾卫,把我送回了宫。”

  魏禹拧眉,“就因为这个,你喜欢上了他?”

  如果李玺说“是”,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当年救他的那个人其实是自己,并且会无耻地抹去郑孞的功劳。

  “怎么可能?那时候我才六岁。”李玺丢给他一个“你真不纯洁”的眼神,“就是……后来他不是上了美男榜嘛,我就觉得……他还挺好看的。”

  魏禹抿唇,“我不好看吗?”

  “啊?”李玺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也在美男榜上,排名比他还靠前。”魏少卿彻底打翻了醋坛子,脸都不要了。

  “啊,你不是不常去那些宴饮集会嘛,我也没咋见过你。”李玺下意识道。

  那现在,你仔细看看,是我好看,还是郑孞好看。

  你看看,有没有可能移情别恋。

  ——魏禹很想这样直白地说出来,可是不能。

  他的骄傲不允许。

  他的谨慎不允许。

  他的在乎不允许。

  万一说了,把人吓跑了,就再也没机会了。

  所谓表白,本就不是冲动莽撞下的一意孤行,而是步步为营之后的成竹在胸。

  这只小金虫虫愿意接受男人,于他而言已是上天恩赐,接下来,只需耐心些,再耐心些,慢慢织出一张网,将他套牢。

  卑鄙吗?

  管他呢!

  除了他自己,他不放心把这只小金虫交给任何人。

  李玺趴在桌上,眸子亮晶晶,“两年不见,郑哥哥更好看了,穿着白衣裳,像仙人一样……明年美男榜的排名想来会变一变吧!”

  魏禹呵呵呵。

  明天就换掉这身官袍,穿白衣!

  两人各怀心思,这节课什么都没学到。

  刚敲放课钲,李玺就迫不及待地往外冲,“下午没课,我要请郑哥哥去看胡旋舞!顺便把积攒的那些银球香囊都送给他!”

  魏禹酸溜溜道:“他不喜欢胡旋舞。”

  大概也不会喜欢你的银球香囊。

  小呆虫。

  “我知道他喜欢什么,我去安排。”与其放任俩人单独相处,不如让他们待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把话说清。

  最好郑孞直截了当地告诉李玺,他根本不喜欢男子,让小金虫虫死心,哭唧唧地扑进自己怀里。

  魏少卿腹黑地想。

  是的,他之所以决定“卑鄙”地抢走小福王,就是因为断定郑孞不喜欢男子,曾经郑孞还因为这个跟人动过手。

  李玺对他无比信任,笑嘻嘻地说:“书昀够义气!等我和郑哥哥成亲的时候,一定请你当男傧相。”

  魏禹:呵呵。

  他安排的地方叫“余音阁”,取“余音绕梁”之意。

  当初他和郑孞在郑氏族学读书的时候,每隔休沐都会去。郑孞是去听曲子,而他是去卖曲子。

  余音阁如今的主人叫梁婉,是位极貌美、极有才情的女子。当年她还只有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一直在帮助年纪相仿的魏禹。

  后来魏禹做了官,对她多有照拂,还帮她赶走了当年的黑心鸨母,让她一跃成为余音阁之主。

  两人也算是患难的情谊。

  郑孞正跟家里闹气,本不想去这些烟柳之地惹事非,一听李玺也要去,立即改了主意。

  魏禹可就不大痛快了,总觉得这位向来云淡风轻的师兄对小福王未免有些特别。

  趁着李玺跑去拿银球香囊,魏少卿旁敲侧击,刺探敌情:“师兄此次回京是为了亲事吧!”

  郑孞眯着那双桃花眼,轻笑:“你既听说了我的‘亲事’,应该知道,我是不乐意的。倒是你,和福王的亲事何时能散?”

  “不会散。”魏禹道。

  郑孞眉眼微扬,道:“书昀,你心志向来坚定,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别马失前蹄,自毁前程。”

  魏禹端着手,淡淡一笑。

  是的,他向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的,也从来没得不到过。

  而这次,金虫和前程,他都要。

  他知道,这很难,比科考要难,比升任大理寺少卿要难,比对抗门阀要难,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难。但是,总归要试试。

  知难而退,不是他魏禹的风格。

  郑孞摇摇头,还要再劝。

  魏禹笑着截住他的话:“师兄别光说我,你又何尝不是呢?拒了卢家的婚事,这‘前程’恐怕不会太顺利。”

  玩话术,郑孞可比不过审过无数要案的魏少卿,不知不觉就被牵着鼻子走了。

  “我?我就是闲云野鹤,他们拿不住我。”

  至少,不会像长姐当年一样,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魏禹笑了。

  闲云野鹤好呀,闲云野鹤可养不起小金虫虫。

  魏禹很少显摆自己的实力,这次去余音阁特意高调了一回。

  先是让长安县的不良人传信,让梁婉清退一干醉熏熏的酒肉之徒,只留那些真正喜欢音律的清雅之士。

  到了地方,又有一香楼的伙计过来,抱着一撂点菜牌子,一样样介绍,巴巴地等着他选。

  魏禹选了一汤四菜,都是李玺爱吃的。

  李玺整个人都洋溢着喜气,“你不能光挑肉菜呀,你不是喜欢素的吗,来一个素的,再来一个甜的。”

  魏禹旁若无人地把菜牌推到他手边,“你替我选。”

  李玺毫无防备,“一起一起。”

  于是,两个人就头挨头、有商有量地挑了起来。

  一个排行第四的美男,一个排行第三的美人,被当成了装饰品,干巴巴地晾在那里。

  郑孞瞧着两个人的模样,表情已经很不好了。

  梁婉就如她的名字一般,始终温温婉婉地笑着,煮水泡茶,举手投足间柔美多姿。

  菜终于点完了,一香楼的伙计已经走了,俩人还凑在一起叽叽咕咕说小话。

  郑孞忍无可忍,极不体面地敲了敲桌子。

  李玺终于回过神,眼睛睁得圆溜溜。

  啊……

  居然忘了点郑哥哥喜欢的菜。

  不是,居然把他这个人都给忘了!

  魏禹倒是挺美,笑着给郑孞敬了盏茶,“师兄,请。”

  郑孞睨着他,冷笑:“我恍惚以为,你要跟着福王喊我‘舅舅’了。”

  “也不是不可以。”魏少卿难得厚脸皮。

  郑孞拳头攥起来了。

  李玺的小动物直觉发挥作用,连忙掏出一大串银球香囊,有些期待,也有些不好意思地推到他面前。

  “郑哥哥,你不是喜欢这个吗?我买了好多,都是济安香铺出的,你、你要喜欢,就拿去……”

  “你听谁说我喜欢这——”说到一半,郑孞顿住,转而道,“多谢福王,郑某却之不恭。”

  然后,缓缓地抬起手,一颗颗收起来,指腹特意在“济安香铺”的字样上轻轻抚过。

  李玺光顾着紧张了,并没有意识到他的情绪变化,兴奋地扯扯魏禹的衣袖——

  他收了!

  他是不是也对我有意思?

  是不是很快就能两情相悦订婚成亲叉叉叉?

  叉个头!

  魏禹弹了他个脑瓜崩儿,“注意形象。”

  李玺立即正襟危坐,表现得像个成熟又体面的世家子。

  郑孞可就不乐意了。

  桃花眼凌厉地往魏禹脸上一扫,伸手将李玺拉到自己旁边,温声道:“福王想不想听琴?郑某愿为王爷抚上一曲。”

  李玺狂点头。

  别说琴,哪怕郑哥哥吹唢呐他都愿意听。

  郑孞笑道:“可否借妙音娘子的鸣凤琴一用?”

  “能得孔嘉先生一奏,是鸣凤之幸。”梁婉娇娇柔柔一笑,去安排了。

  台上的舞姬盈盈退下,架起古琴,挡上帷幔,看不清人影,只闻琴声。

  郑孞于音律确实极为精通。

  琴弦一振,颇有高山流水之气势,亦有深谷鸣涧之婉转。有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清脆,有泉流冰下之幽咽。

  台下众人听得如痴如醉。

  梁婉不觉红了眼圈。

  就连魏禹也虚握着拳,颇为动容。

  李玺眨了眨眼,咽了咽口水,挪了挪屁股,动了动坐麻的腿……还没结束。

  终于忍不住了,贴到魏禹耳边,悄悄问:“他弹的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他怕郑孞待会儿问他,他不想丢脸。

  可是,他说得太大声了,周围数人都听到了。

  铮的一声,古琴破音。

  众人皆从痴醉中醒来,纷纷遗憾摇头。

  郑孞脸色铁青,咬牙道:“这是家姐最爱的曲子,《醉长宁》。”

  李玺:“哦。”

  没听懂。

  郑孞揍他的心都有了。

  梁婉忙给他敬了盏茶,柔声道:“孔嘉先生方才所奏虽有错音,却恰好错在了点上,倒显出几分挣扎绝望之意。”

  郑孞一听,郑重执手,“美酒易得,知己难求。不愧是妙音娘子,郑某失敬。”

  梁婉笑笑,起身还了一礼。

  李玺酸酸的,不怎么开心地抠魏禹的腰带。

  魏禹拍拍他的手,温声解释:“《醉长宁》是长宁郡君当年所作,‘长宁一曲醉长安’,说的就是它。”

  李玺突然想起来了,“长宁郡君就是那个长安第一美人,我二姐姐上榜之前都是这位郑娘子第一!”

  他盯着郑孞,满脸好奇,“原来是郑哥哥的阿姐啊,是不是很好看?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那兴奋的小样子,宛如登徒子。

  郑孞闭了闭眼。

  还是揍一顿好了!

  最后,当然没揍成。

  魏禹拦住了。

  原本是为“培养感情”攒的局,结果差点把郑孞气得心梗,魏少卿还挺满意。

  郑孞愤而离席,李玺想用自己的青牛车送他,被断然拒绝。

  小福王不高兴了,蔫蔫的。

  魏禹随手在架上拿了个陶笛,吹了起来。

  曲调欢快,韵律简单,声音清脆美妙,单是听着就觉得心情愉悦。

  李玺一拍桌子,“我听出来了,是你之前给我唱过的那个乐府歌——《江南》。”

  魏禹勾唇,“你看,这不是能听懂么。”

  “对,不是我不行,是郑哥哥弹得太复杂了,简简单单多好。”李玺煞有介事道。

  吃了两口菜,又忍不住问:“你说,我和他是不是不合适?”

  魏禹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差距就像《醉长宁》和《江南》。”

  李玺不乐意了,“你就不能哄哄我吗?”

  魏禹张开手,“来,我哄哄你。”

  李玺下意识地靠过去,然后,被一把拥进怀里。

 

 

第39章 虫虫

  突然被抱了, 李玺惊了一瞬。

  正纠结,就听魏禹说:“王爷不必多想,这只是好友之间安慰的方式。”

  “我怎么觉得你在哄我?”小福王内心在挣扎。

  魏禹失笑:“王爷不正是让我哄哄你么。”

  “我说的是哄哄的哄, 不是哄骗的哄。”

  “嗯, 同音辨义学得不错, 给你记个‘甲’。”

  李玺确定了, “你就是在哄我!”

  魏禹笑, “我没不承认。”

  李玺推他,“不抱了。”

  魏禹从容地放开。

  已经抱过了, 知足了。

  闹了这么一下,小福王不知不觉就把郑哥哥抛到脑袋后边去了, 痛痛快快地跟魏少卿吃菜看歌舞, 看到好玩的地方还会拍着桌子哈哈大笑。

  魏少卿全程笑眯眯。

  小金虫的好, 那个出身世家、雅正为训的师兄如何欣赏得来?

  第二天,李玺来学宫的时候穿得很讲究,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为了他的郑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