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昨天、今天、明天
他是个一点就透的聪明人,思维逻辑严谨,擅长指挥、杀伐、决断,有大将之风。但他对于爱,却是一个十足的笨蛋,甚至不知道自己真正内心到底有没有爱,从来体会不到我爱的感受。近些年,在我的“调教”下,似乎有所进步。
那天吃过饭,回来的路上走立交桥,由于修路却只能绕道,刚好路过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家酒店。透过阔大的落地窗,依稀看到了我坐在一楼大厅的高脚椅上正啜着奶,一脸局促,他很有气势威严地坐在对面,脸上带着隐藏不住的喜悦……那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恍如昨天。心忽然被针扎了一下。
“走右边,走右边。”分路的时候,我指挥他。他最烦开车时被人指挥,但还是走了右边那条路。
在我的指挥下,他左拐右拐,虽然时而赛车,可他没像往常一样抱怨。
“你是不是又犯病了?”责怪的语声,却毫无底气。他表情没落着不看我。他看出了我们走的,是第一次他送我回家的路,也觉察到了我的心情。
这条路,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车道,路有些窄,是给那些步行过立交桥的人准备的,大多时候都很清净,如今由于修路而变得忙碌。路两边的建筑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时过境迁,物非人似。
记得有段时间他很累,在一起时常常少言寡语,心事重重。于是,决定和他分手,把自由、轻松的生活还给他。鉴于几次失败的前例,我一咬牙,决定去石家庄帮我表妹打理药店(表妹一直希望我去)。临走前夕,我像个傻子一样,早晨起来便满世界游荡,直至天黑,走过大街小巷,踩着我们的足迹朝圣他曾带我去过的每个地方。而这条路我走的最多,一次一次,每次都觉得他就跟在我身旁,一如当年的那个夜晚。后来,我跟他说了这段感受,他把我紧紧搂在怀里,心疼。
我们一起七年,那一个月的石家庄之行是我们分开最长的一段日子,平时除了过年和特殊事情,我很少离开这个有他的城市,每次离开都害怕再也回不来了,而且每次离开都不超过一个星期,不管有多重要的事。因此,我常常在想,如果有天我离开了这个尘世,我的骨灰一定要撒在这里,那样我就能站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等他从我身边经过。
我离不开这个我最爱的地方。
7、缘分错不过
和女友分手后,我过了半个多月米水未进的日子,想要吃饭却怎么也吃不进去。于是,只能打葡萄糖维持生命,直到一天在工作中昏倒,大家才知道了我和女友分手的事。
我跟单位的领导提出辞职,领导跟老板汇报了我的情况。经领导班子决定,我意外地升了,从职员变成主管,负责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后来才知道,老板全家都十分欣赏我。
不出老板一家所料,我干得非常不错。因此,说老板这家人能把一个家族企业做到如此规模,的确不简单。他们很会用人。
工作的变动为我注入了些许新鲜血液,我的情绪和身体都在慢慢好转。但是,我仍然拒绝喝酒,拒绝跟大家一起疯闹,有些自闭。一个人无聊,便去网吧排遣寂寞,没想到竟在聊天室里遇到了一个同类。现在想想,真的很玄乎,老天刚刚把我的门关上,上帝就给我开了一扇窗。
当时对于网络知之甚少,游戏只会一点点CS,上网就只能蹲在以前网/易的同城聊天室,看那些男男女女互相调侃。就是在这样一个聊天室,我看到了一个叫做“同性恋”的网名。偷偷躲到角落里试着和他聊天,他很大方地留了电话给我。开始我没敢赴他的约。
紧张又有些兴奋,心怦怦乱跳。回到租住的小屋,躺在床上心像长了草。最后决定去见那个人。至今佩服自己的勇气。
这个人个子不高,看上去也还算普通,说话动作却娘得十足。那时,以为同志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我只是个意外。当他看到我时也表现出了相当的意外,两眼冒出光来,恨不能就在大街上清冷的路灯下把我吃掉。但是没有,他把我领进了一家洗浴中心。
我一直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我们这样的人。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个,并互相袒露了彼此刻意隐藏许久的最真实,我尽管很是紧张,却感受到了一缕缕温热的情愫……亲切。
以往在部队的同性经历,只限于睡一个被窝,搂搂抱抱,互相打一打,没有更深切的体验。而这个人却教会了我一切……KJ、GJ。
开始时我是被动的,任由他在我身上舔裹撩拨,只能睁大了眼睛在惊愕中体验着那一波一波的快感。但是,当他坐上我的JJ,并用后庭一松一紧地进攻我时,我一跃而起,冲撞着我积郁多年的放纵。从那一刻起,我彻底走上这条不归路……
这个人是做保险的,我们一共见了三次。他对我的依恋就像一帖狗皮膏药,粘得我窒息,每天N多电话信息,差一点让我的性倾向大白于天下。于是,果断地换了电话号,不再联系。
是缘分的使然让我认识了这个人,也在缘分的驱使下我们成为了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我不觉得有什么对他不起,一切冥冥中早已注定,强求不来。就像我注定要走进同志领域,不能怪他把我带了进来。
我开始一有闲暇就去那个聊天室闲逛,像一只鸬鹚,于紧张中等待着我的那条鱼儿进入视线。
在此期间,我见过四个网友,跟其中的一个有过一夜。然后,他出现了。
从见保险男,到那天,仅仅十天。
8、衰人一个
我是个接受能力非常强的人,稍一点拨便能很快入道。虽然只有十来天,对于“网络同志”这片深潭却也有了一知半解,并从中体悟出一些东西,包括适当的谎言。
近年来的大宝,在我面前早已脱去了那层厚厚的坚硬,总是露出他柔软的部分给我,偶尔也会像孩子一样的跟我顶嘴。有时我故意逗他说:“当时要不是你骗我怎么会去见你?都三十六了,说自己三十‘多’岁……什么叫‘多’?三十九也是多。”他还嘴:“那你还说你是沈阳的呢。农村的就农村的,钻王八壳子都挑大个儿的……”
其实,以上言论根本不是妨碍我们见面的重点。当时不像现在,聊天需要盘问很多细节,即便不说年龄或者什么地方的人,彼此也都不会介意。但是现在想想,如果他当时说出真实年龄,我想我会犹豫;如果当时告诉他我来自农村,他也许就不会见我。不过,也很难说。毕竟时光无法回放,去见证未知。一切都是缘分。
跟他聊天纯属意外。在此之前,我没接触过年龄较大的,也没准备接触。
那天,我正跟别人聊得热火朝天,他以游客的身份发来消息。听说他已经结婚了,我便没兴趣搭理,只是出于礼貌敷衍。
有一种人叫做战士,越挫越勇,受不得冷落,征服欲还强,说的就是他。
见我没有了刚刚的热情,他反倒来了精神,紧追不舍。
他打字慢,还不会拽。但是他的话虽然带着傲慢,却不乏幽默和调侃,总是一针见血,往往也一语中的,见解独到,很有水平。我开始跟他打太极,权当娱乐。
渐渐地,越发感觉到了他的不俗。通过他打在屏幕上的文字,使人受到一定的冲击,进而对他产生了好奇。
“你帅吗?”我突然问。
“帅!”半天他回。
“见面可以吗?”我直言不讳。
“不行。”他回的果断。
不知为何,我有些失望,还有很强烈的挫败感。于是,给他留了个电话,毫不留情地退出聊天网页,看小说。
本来真的没抱什么幻想。像他那样理智得吓人冷静得出奇又老奸巨猾的人,是有底线的。他们把家庭看得比什么都重,不会轻易给人一丝破坏的机会。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正准备回去,突然电话响了。我接听后喂了两声却听不见回音,我以为电话出了毛病,正要挂断,忽听一声低沉的,铿锵的,淡淡的男人语声:
“我还以为你留个假电话呢!”
有那么一刹那,我愣住了。不知是因为意外还是欣喜,抑或是那个磁性十足的男音震颤了我的心房。
“你怎么知道接电话的人肯定是我!要是我胡编个号码刚好不是空号也说不定。”我调侃他。
“我知道是你。”他丝毫不受我蛊惑,说得很平静,透露出强大的内心。
“幸亏你打了,要不被某些人在背后龌龊的感觉还真不得劲儿。我现在要回家了,这个电话号是备用卡,很少用。所以……”我一边往外走,一边跟他玩欲擒故纵。
“等会儿!你知道,我吧,不能和你见面儿,都在一个城市住着……”他流露出一丝无奈。
“我知道,理解。那就这样?我挂电话了啊?外面挺冷的。”我出了网吧往家走,对他其实已不抱什么希望。但我还是补了一句:“其实,我是沈阳的,在这上班儿。”
“你先别挂。”他猛地来了精神,“你说,你家是沈阳的?”
“是啊!”我偷偷地笑。
“那个……”他犹豫着,像似下了很大决心,然后告诉我一个地址让我过去。
我没继续装,说了声:“那……好吧。”打车过去。可是,中途却接到他的电话,说换了地方,而且是较远我不熟悉的区域。
尽管我感觉他有点玩人,但越是这样我就更想见一见这个人,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究竟长了三头还是六臂,竟把我耍得团团转。
那时,我有个计划。我想让他见识一下什么是帅哥,好好打压一下他那自命不凡的气势,然后微笑着把他甩了。
于是,把电话给司机,让他跟司机交代。
9、不是好人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对我来说很是尴尬,我没想到他会是那样一个人。
那晚,在司机的带领下,我们走了好远,尽是些偏路和小巷,七拐八折。但我心里一直很淡然,没有以往去见网友的紧张和兴奋。我的目的就是想看一看这个人的模样,跟他留在我心里的印象做个比较,然后借机走人。
当时,我正想着:还要多久能到?司机却很意外地把车子停在了一条狭长弯曲的弄巷里,偏僻又旷寂。
当我还来不及任何反应,这时早有一个人拉开我的车门,付了车费,并攥住我的大臂,像托一只小鸡一样的把我拽下车。
一直被他扯到不远的一处路灯下,我的头脑里依然是空白一片,迷茫惊惧得有些不知所措。
而他,一边往路灯下拉我,一边还说着:“来来来,看看我帅不帅。”
他的身高一米八三,比我高六个公分。站在路灯下,惊魂甫定中,我只有抬高视线方能看到他的脸。
那是一张干净而刚毅的脸,在一头浓密短发的辉映之下,俊朗得那样突然!使我的心怦然跳动……
路灯的光线饱满柔和,从头顶照落,投下一泓若有若无的淡淡光影,使得这张脸看上去鲜活立体、棱角清晰。他的唇微抿着,唇角牵出一抹似是而非的笑意;他的鼻子丰隆且刚正挺直,如同一脉从容不迫的山梁;他的眼睛深邃笃定亦清明,目光坚毅果敢炯炯然如同呼啸而来的冲锋枪子弹;两条粗黑的眉毛毫不夸张地醒目着,眉锋略挑,飞舞出蛊惑的力量……夜色已深沉,苍星寂寥,远处的阑珊灯火与夜空融合着织就,成一幕博阔旷远的背景,他那挺拔身姿上托举的一颗浑圆的脑袋,深刻着他的面容,就如此般嵌进了我的眼底……
如果说仅从表面的直观判断,他不过二十七八岁,甚至更年轻一些。但是,他那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加之岁月于他心底沉积出的自信,为他形容里增添了描述不清的成熟,使他看上去既有年轻人的朝气,也有长者那无比的厚重。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认真地看他,应该说他确实很帅。但此刻,在我心里,他已经出离了帅与不帅的定义。看着他,我的心里没来由生出几个不合时宜的词句:霸道;强势;锋利。
有谁会在第一次见面时便不问对方的意见就付了车费?有谁会在第一次见面就拖拽着另一方,赤果果问人帅与不帅?怕是只有他吧?
而且,身处在他周围,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身体里漫射而出的气场……一股霸气。那气场,仿佛无形中横空挥舞的利刃,将人的所有的骄傲和自诩斩杀殆尽,甚至尊严都无辜被伤及,蜷缩在角落里轻喘。尽管他一直笑着。
是的,他在笑。尽管那笑包藏在平静的外表之下,但我仍能看出他眼里澈亮的欣喜,还有他嘴角噙着的那一弯轻弧。
我不是一个扭捏、腼腆的人。但那一刻,我的脸毫无预知毫没来由地忽忽发热,于是,低了头,不敢看他。并将他捏疼我胳膊的手轻轻拂落。
“你……真是么?一点不像。”我问的当然是同志的身份。
“你也不像。可你是!”他说话总是直截了当,毫不拖泥带水。他的声音更是重、低且沉,仿佛遥远天际划过的一串奔雷,瓮闷的流泻中隐含着锵光与磁电,震击着我的心律。“我们那边走走吧。”他随意搬动了一下手臂,指明了方向。语气虽不十分生硬,却不给人留有任何拒绝的余地。
于是,我和他在三月末的早春里,沿着那条僻静的小路,并肩而行。间隔很远的路灯,拖拽着两个或长或短的影子……
第一次见面的过程清晰地记录在我的脑海,每当拿出来晾晒,眼睛总是被他当晚那张脸所伤。然而当时,尽管也承认他的外貌确实稀有,但我一直觉得他不像一个好人,倒像个心狠手辣的黑社会分子。因此,即便以后我们在一起几个月了,我心内仍然有些怕他。所以,跟他走在路上时,听他淡淡的语声游离在耳边,我的心里却在计划着以怎样的方式逃离,既不突兀又不得罪他。直到他毫不避讳地说出他与警察邻居的那段暗恋之苦,我才对他的印象稍有改观。
我觉得,心中有爱的人可怕不到哪去。即便他从来不把爱称为爱,只用“喜欢”替代。
10、怪人一个
若说我的眼光也挺犀利,肯定有人说我自恋。但是,他的人,一如初见时那个我心中的“黑社会”形象。
他的解释是:在这个社会上混,没点匪气不行。然而,他的匪气绝非后天铸就,而是一种透进骨子里的与生俱来。
那晚,他就那样带我挑拣着偏僻的路径淡淡地边走边聊,就像在跟一位十分亲近的人倾诉着他无关痛痒的过去。不知不觉已经走出了很远。
尽管一路上我并没觉得怎么不好,但是仍然没忘了想要逃离的计划。
快走至战前时,我接到了家里打来的电话,我妈告诉我大舅又把人给打了,并跟我絮叨。我抬起眼看看他,心里忽生一计。于是躲到一旁劝我妈不要总跟大舅操心,故意拖延时间,以为他会不耐烦自己走掉。
估计最少也有十多分钟,偷眼看,他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一直站在那边很深沉很有风度地看着我。心里不忍,便挂了电话。
“我们找个地方坐会儿吧。”走过去还没等我解释,他就平静地说,带着他惯有的勿需征求意见的口吻。然后,起身就走。
我无奈地笑笑,只得跟从。
没有任何选择,也不询问我的喜好,他径直把我带进国贸酒店,在一楼大厅的茶座上找了个靠窗的位置。那天,我意外地点了这家五星酒店里最贵的饮料。
恍惚间,早已忆不起那天在茶餐厅里谈话的内容,只记得他仍然没有过多流露出内心的喜悦,带着一身与周遭氛围十分契合的贵族气度,笃定从容得很是大气。而我,一直抱着一大盒果奶,低头叼着吸管,局促地应答着他的问话,不敢抬头正视坐在对面的他,心里想要逃走的愿望更加强烈。
在此之前,我没有以顾客的身份亲临过如此档次的场所。所以,尽管当时我想努力装出一份洒脱,可有些淡定是装不出来的。
我生在农民家庭,十六岁当兵,二十岁出来打工,做过保安,做过服务员,做过酒业务,就算现在有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当了主管,却也一直与富贵和奢侈毫无交集,生活在人世的最底层。毫无准备中我无法融进这个场所,甚至显得格格不入。
那些柔和灯光下含笑私语的人们衣饰考究,与我朴素、简单且廉价的穿着形成鲜明的对比。想想对面那个正与我“约会”的人,我那可怜的自卑在膨胀。
对于生活而言,我是一个乐观向上的人,从来不为自己的出身和卑微的生活感到任何的悲哀。我有我的世界,并在这个世界里充实地随遇而安,自得其乐,尽管我知道自己永远也走不进上流社会,但我一直努力着,并一直相信自己能凭借自己的努力体验到更多的生活感受,我把年轻和自信作为本钱。
所以,那一刻,我的心里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他不适合我。
他好像也看出了我的窘迫,出门后故意调侃着说:“在这种地方,浑身不自在,喝什么都没味儿。下次不来了。”
这就是他一贯意识到忽视别人感受后的解嘲方式。他从来不为自己的错误道歉,从来不。
我无所谓的样子,并没对这次失败的浪漫约会耿耿于怀,就像他并没介意我故意拖延时间打了那么长时间电话一样,只是我的心里再没了一丝热情,客气地跟他说:“挺晚了,我得回去。”
结果,他非要送我,而且还不让打车,坚持步行。
就这样,我和他沿着那条路线一直走一直走。他的话开始多了起来。
后来我常问他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那么死缠着不放。他的解释是我诚实也诚心。他本来对见面有些悔意,所以故意把见面的地点改动,却没想到我那么执着,没有任何疑义和抱怨。然而,我觉得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他的征服欲。
其实,在见面的这段过程中,他早已透视了我想要逃离的内心世界,因此他才如此积极,不肯服输。
他就像似一本厚厚的书,没有人能够真正读懂,即使是他自己也不是十分了解自己。
他那许许多多和常人不一样的脾气和秉性,如果不经历岁月的碰撞,是很难让人摸得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