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第97章
浅尝肉色
1 年前


一无所知的桑晓晓,满脑子都是各种操作。她和傅元宝马上要去首都,可今天还要在傅家住一天。趁着还没吃饭,小奶奶笑呵呵去厨房看饭吃什么,桑晓晓立刻靠近傅元宝。
她眼眸发亮,声音却压低,像是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快,亲我一下。”这回她肯定不会僵住。她,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怎么会畏惧这种事情!
“快点快点。”桑晓晓低声催促着,扬起了脑袋。


115.  第 115 章   再回首都,先生先生……

亲昵的行为是两个相爱且在一起的人, 顺其自然而能做的事。
桑晓晓越是偷偷摸摸在这里积极催促,傅元宝越是心中触动。在长辈眼里,小辈们再怎么亲密也得要点脸面, 要点羞耻心,至少光天化日不能随意轻吻。
外国人就不一样, 他们会将轻吻当做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傅元宝在这个角度, 在此时此刻格外羡慕那些人,同一时间又内心有种, 觉得在长辈随时会发现的情况下干这种事情,比随意轻吻更让人心动。
但傅元宝在情感上面的经验没比桑晓晓强多少。这件事说来比较可笑。傅元宝是做生意的人。做生意的人见多识广,什么离奇的婚恋事情都听说过。人一旦有钱,很容易在情感和生活上乱来。所以他听说过这个有私生子, 那个夫妻双方纷纷出轨,都非常镇定。
谈生意的时候, 有的人会叫来漂亮姑娘倒酒坐边上,他都很淡然。碰上想往自己身上靠的就婉拒, 寻个由头解决了, 反正拿家里人当借口不是一次两次。
至于别人怎么过日子?和他没关系。
正常。尊重人类物种多样性。
如此镇定的傅元宝,却对如何进一步发展,实战经验为零。纯属不仅见过猪跑,还见过猪五花八门的跑法, 本人却没有真正碰过。
桑晓晓催促,傅元宝低下头看向桑晓晓的唇,很是听话吻了上去。
如云柔软, 又像带有温度的晶冻。他没敢做更多的动作,微抬眼看桑晓晓的眸。眸里有他自己,还能见桑晓晓眨巴眨巴眼, 然后逐渐变得困惑的情绪。
他做得不够?
傅元宝有点懊悔自己以前对这方面毫无经验学习。他光想着和桑晓晓能一起生活就好,偶尔喉咙发紧,觉得小姑娘没什么分寸,却也没想过更深。
明明他年长,该带着桑晓晓朝前走。
傅元宝长久以来的性子,让不管内心带着何种情绪的他,都可以做到慢条斯理应对事情。哪怕他有懊悔,哪怕他经验为零。他伸出手扣住桑晓晓的腰,决定很有礼貌冒犯一下。
桑晓晓确实是有点困惑。在唇碰触的那一刹那,她心脏像是漏掉了一拍。然后就没了。然后就没了!别人电视里不都会激烈一下的么!不是都会转动脑袋,好像很刺激的么?
怎么他们之间这么寡淡?
就在她打算质疑一下傅元宝行不行,唇上的力道加大,而轻微的啃咬更是让她头皮发麻,心脏处如同被猫咪狂挠。她瞪大眼睛,震撼于这种自己从未有过的感触。
十分钟后,桑晓晓面红耳赤一巴掌推开了傅元宝。
有的人就是得寸进尺:“你没完没了了。属狗的吗?”
“属蛇。”傅元宝垂下眼,在桑晓晓唇上再盖了个章。
不盖还好,带了桑晓晓才发现自己唇上有一点点的刺痛。她正想要大声斥责傅元宝,谁想听到厨房那的动静,立马愤愤跺脚往楼上跑去。
留下傅元宝在原地慢吞吞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唇,露出一丝笑意。
这个吻的后遗症就是,桑晓晓知道和傅元宝一起坐上回首都的车,中间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任何的亲密行为。傅元宝的脑袋一想靠过去,就会被桑晓晓强力推开。
出了傅家的门,桑晓晓总算敢正大光明指责傅元宝。她是真的要气死,指着自己唇上一点印子:“我这辈子第一次知道嘴唇上还能有淤青。你看看你干的好事。真的是属蛇,拿牙齿扎了个洞是么?”
傅元宝没料到桑晓晓那么嫩,稍过了些,唇上就有了个淤青的小点。到现在没退下去。他内心有点莫名其妙的小骄傲,但又不好在面上明说,只能顺着桑晓晓:“我的错。下次绝对不会那么用力。”
虚心接受,屡教不打算改。
是他给桑晓晓的标记,怎么能改。
傅元宝内心不仅不打算改,还试图蛊惑桑晓晓:“你也可以给我来一点淤青。”
桑晓晓冷哼:“我看你是想回到首都的第一天就去跪搓衣板。”
傅元宝轻笑一声。搓衣板什么时候都可以给他。他完全不在意。只要有些事情还可以再来第二次、第三次或者无数次,最好每天两次,那他跪得心甘情愿。
远离阳城,远离长辈,有些小心思不断冒泡,傅元宝当然是趁桑晓晓不注意偷袭了一次。惹得桑晓晓再次用娇气的嗓音想要辱骂他,又被他害得呜咽含在嘴里。
傅元宝烫着耳廓,心满意足。桑晓晓面红耳赤,愤愤:“你再这样,就给我滚出去睡。不准回家!”
傅元宝再次虚心认错:“怪我想着接下来日子是确认了关系再住一起,忍不住。我下次不会这么冲动。”
反正依旧是没打算改正。
到了首都,桑晓晓刚放下行李,把一切丢给傅元宝收拾,直接冲到了编辑部。她根本不想再看这个狗男人,生怕这个狗男人一时想不开,再次忍不住冲动一下。
吻出淤青,是人能干出的事情吗?
桑晓晓气得都不想投稿《先生先生》。只是对于桑晓晓来说,这篇文章意义不一样。她最终还是打算把这篇文章登稿发出去。
现在报纸和杂志等媒体还没有几十年之后那么紧跟时事且容易挖掘人的过往。但当人名气到了一定程度,他的所有的信息消息都不再是秘密。
尤其像是傅元宝这种身份的人。他原先只是在阳城做生意,商业上的敌人最多也就是在阳城。现在到了首都做生意,光饮料厂这边的竞争对手就有几十家。没有人能够确保这几十家人商业对手,会和他友善牵手做生意。
之前就有人想要到他厂里来拿方子,那下一步在饮料的品质质量或者人的人品上做手脚,是非常正常的事。傅元宝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阳城并不是谁都对他十分友善。
要是有人去阳城,想要挖掘傅元宝的发家史,必然会有人去挖掘原本的阳城傅家。阳城傅家不会对傅元宝有任何的好话。
傅元宝以前在阳城那儿的名气就分明。一部分人认为他睚眦必报,一部分人认为他知恩图报。不是谁都很清楚傅元宝的事情。
当一个人知道傅威是傅元宝的亲戚,上个门被傅元宝的人打断腿,再次上门又被傅元宝加重了伤势。很多人就会认为傅元宝是一个有暴力倾向,且连手下的人也一样。在本地恐怕嚣张跋扈。
但当一个人知道傅威刚开始那条断腿并不是手下的人打断,是傅威自己弄断的。而傅威威胁到了傅元宝唯一的亲人,他的小奶奶。傅元宝后来才会加重傅威伤势,这个人就会觉得傅元宝做出这种事情是可以谅解的。
而当这个人再想到傅元宝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商人,是很多年轻一代学习效仿的对象。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年轻一代更加激进,也可能对傅元宝本身的生意造成影响,让合作伙伴觉得这事不算正面新闻。那么这个人又会觉得傅元宝行事过于暴躁。
放眼到傅元宝这一生来看,他的右手曾经因为傅威断过手指,并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手指骨歪着。他会担心自己的亲人,保护自己的亲人。对方知道这一点,再来看傅元宝这个行为,又会容易站在傅元宝角度上。
同样一件事情,传到人耳朵里就未必已经是同一件事情。再加上每个人对信息的感知是不同的,编写这个事情的人对于事情本身也会有内心的见解。
所以先入为主是很重要的一件事。要先让大众去知道傅元宝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是一个有所欠缺但本性不坏的人。
这篇稿子不能投在《妙花》。《妙花》是情感杂志,里面的各种文章更多是诉说相互的情感。她这一篇与先前的都不太一样。
桑晓晓正在这么想着,方苗冒了出来。方苗寒假没有回家,没想到桑晓晓这么快就回来了,看见人高兴的不行:“晓晓你回来的好早。”
桑晓晓应了一声,拿着稿寻思着,还是投到《文学艺术》去。
不知道曹主编要不要。感觉对于《文学艺术》而言有点偏长,还有点打广告的嫌疑。桑晓晓看向方苗:“我要去文学艺术编辑部,你要去吗?”
方苗愣住:“我吗?我可以吗?”
方苗完全是打算朝着编辑方向发展的,既然想要当编辑,那就要看看如今大编辑部是如何工作的。她反问:“为什么不行?你不是都已经出了两期杂志了吗?”
方苗心想,出了杂志的人多了去。她算哪根葱?
可想归想,她完全没打算放过这个机会。桑晓晓就像是在她的心里播下了野心的种子。她希望能够变得更厉害,希望能够追赶上室友们,希望能够不愧对父母家乡人的期望。
方苗露出大大的笑脸,诚恳点头:“嗯,我行的!”
她好奇问桑晓晓:“晓晓,你这次是要去投稿吗?短篇?”
桑晓晓应声:“嗯。”
两人结伴从一个编辑部转移到另一个编辑部,将稿子交到了曹主编手里。曹主编没想到桑晓晓这次投稿会亲自跑一趟过来,而看了文章,他意识到为什么桑晓晓会跑这么一趟了。

这篇文章字里行间全是傅元宝,是桑晓晓眼中的傅元宝。到处都是意象,而这些意象恐怕每看一遍,都会是一种新的感触。
《先生先生》,写的是一位老先生晚年,脑海中最后的自己变回了当年孩童,重走一遍人生坎坷的故事。


116.  第 116 章   文学艺术特刊筹备

曹主编看过桑晓晓的每一篇长篇和短篇。桑晓晓的长篇喜欢写一些迎合市场的通俗小说, 而短篇更喜欢写一些社会问题。她的文风一向来较为精悍畅快,又带着一点童话幻想色彩。
原先看她的文章会觉得像是一个老先生看透世俗,常年隐世, 所以才会写出这样子的文章,后来知道她的年龄后又能理解她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多少世俗, 又恰巧敢说又敢幻想所以才会写出这样的文章。
《先生先生》就是一篇桑晓晓写文以来最具有幻想色彩的文章。
开篇这个老先生已经将要离开这个世界, 他住在医院里,医生对他进行了一定的诊断, 认定他已经有些老年痴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对现实的反应会越来越迟钝,更会慢慢失去自己过往的记忆。
医生没有隐瞒老先生, 所以老先生对自己的非常清楚。而就在这个状态下,老先生看到自己面前出现了一个小孩。小孩说他会帮老先生去解决这个问题, 去守护过往所有的记忆。
当医生再到老先生病房的时候,小孩仓促的想要躲开医生, 因此就从窗户跳了出去。老先生很害怕, 甚至为此从病床上坐了起来,谁想到小孩被一颗巨大的蒲公英带走,笑着和老先生告别,离开了这个病房。
接下来故事镜头从小孩的视角展开。他几乎所有经历的事情都是巨大的灾难, 有自然威胁的狂风骤雨,有试图要他性命的鬼魅魍魉,而在这一切灾难当中, 唯有这颗蒲公英像救世主一般带他走过一场又一场灾难。
小孩原先穿的非常简单,只是一件上衣和裤子,连鞋子都在半路自然灾害中失去。而随着他不断的朝前去寻觅探求, 华丽的衣服、珍贵的宝藏,一件件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被他穿在穿戴在身上。
后面的灾难并不简单,几乎每一样都可以要掉一个幼小孩童的性命。更有很多人试图想要夺取小孩的衣服,他的宝藏以及他的蒲公英。他的性格也在整个过程当中不断的改变,从原先一腔赤诚,变得除了蒲公英谁都不敢相信,而到后来当他的人生当中又出现了新的小花、碰上了和他一样的孩童,他又面慢慢变得重新学会相信人。
到故事的最后,小孩奔跑上的一座高山,那巨大的蒲公英散开化作无数细小的种子,落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上山的路上,一个个小脑袋不断冒出,那些全是和小孩一样的孩童。
现实里病床上,一朵蒲公英落在了老人的枕边。故事就这样落下帷幕。
生老病死不可逆,故事的结局却让曹主编喉咙口腔被堵住了一般。他其实能够隐隐从文字当中看出傅修源的故事原型,可也从这个故事当中看到了自己的故事原型。
人活着或许是一种不断经历苦难的过程。那一朵蒲公英出现在了每一个人的生命中,成为每一个人朝前不断奔跑的动力。这个故事也没有什么大道理,却让他这种过尽千帆的人想要落泪,想要哽咽,一时之间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个故事拥有着桑晓晓独有的浪漫,也能带给无数看懂故事的人无法言喻的共情。
生活越不易、年纪越长越是容易理解这个故事当中的情感。像曹主编这样子的年纪,已经开始畏惧生病,畏惧死亡。在文学的世界里,一部分人认为死亡是必然会降临的,像老先生这样在即将告别这个世界之前,能够回溯一生,充满幻想浪漫最终达到高山之上,也算是没有白活这一生。
好半响,曹主编才从故事的情感中抽离,压下心头的情绪。如果不是在桑晓晓的面前,在编辑部里,他恐怕需要拿出手帕按一按眼角。
这个故事其实看起来很简单,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当做儿童文学来看。细品又很有深度,因为这是一个给大人看的文学故事。
他不由轻叹:“三木不愧是三木。”
比他所想象的更具有文学天赋。
曹主编很喜欢这个故事。喜欢是一码事,刊登是另一码事。这个文章长度比《文学艺术》一般刊登的作品要长,但和《文学艺术》以前所刊登的作品风格也有一些差异。
《文学艺术》最近创出了一个新的板块,专门给新生代作家刊登作品。但这一个板块文章字数确实都短。这回要刊登上三木的新文章,恐怕要去掉一篇。
问题是不大,和别的新生代作家对比却很惨烈。
三木的文章用词遣句上面绝非是写稿一两年能够达到的境地。所谓有天赋的人便是这样,区区一年就可以达到别人数十年都未必能够达到的水平。
曹主编想了又想都没想出怎么刊登才更合适。他想将这篇文章给更多人看,让更多人了解到这篇文章的价值以及三木的价值。
除非专设一刊。里面的文章精挑细选都得是同样拥有传世价值的文章。而这一期而至将会成为他们文学艺术一年当中的特刊,与他们平时发售的任何一起期刊都不一样,就叫特刊。
这么一想,他已经决定好了文章的去处。决定好之后他又想到一个问题。
他斟酌半响,和桑晓晓说着:“你这篇文章要不考虑参赛?”
文学界的奖项很多。大多数都是这些年才开始办。得奖会有奖金。然而奖金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并不算是一个必须要得到的。奖项所代表的荣誉才是这些新生代作家比较需要的。
“不是说拿不了奖项的文章就不是好文章。”曹主编和桑晓晓说着,“我有几个喜欢的作家,到外面去奖项国际上都能拿,然而在我们这就很难拿奖,未必夺得人喜欢。你这篇文章可以考虑一下。等正式刊登之后,在国内国外都能参个赛。”
国内可不是什么文学作品都可以参赛的,首先必须得要是正式刊登出版的作品。要是连编辑这一关都过不了,又如何能够入得了评选人的眼睛?
桑晓晓这篇文章细说完全是给傅元宝写的文章。她觉得这个行为也太看得起傅元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