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茂的脾气一直都很温和,极少发脾气。但是,脾气一来,就一发不可收拾。那天我早早的穿好衣服,预感到会发生点什么,顺便带上出行用的腰挎包,里面当然还是放着该有的KY。到点的时候,我发了条信息给洋茂“走。我在校门口等你。”
发完后,慢步走到校门口。和洋茂在校门口碰了头,两人一同去了烧烤店。由于光顾多次,老板见到我居然能够很轻松的喊出名字“渝潇!你先坐。我给你拿点菜单!”
洋茂捅了捅我的胳膊“你真馋嘴!大男人的,那么贪吃!哈哈哈哈!”
我们就近相对而坐。看见洋茂还能说这种话,我想,他的不快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顿时放松不少“我就不信你不馋嘴!一个无肉不欢的人,说我馋嘴,一点没有说服力。”
老板年纪大约40来岁,长期在B市开烧烤店,九月份的晚上,B市已经开始进入秋天。晚上的微风夹杂着秋意,带来阵阵寒意。老板因为进进出出的忙活,即便穿着一件短袖,仍然是满头大汗。生活对于他,并不那么容易。客人少的时候,闲没错,但是发愁的东西也多,除了店租还有人工费。客人多的时候,又要忙的上蹿下跳。
我拿着那张点菜单,本想写下自己最喜欢的豆角,不过,我下意识的看了看洋茂,改变了主意,第一个点的是洋茂喜欢的羊肉串。接着才是豆角、鸡翅、鸡爪。我看了看菜单,居然还出现个**。
我指着菜单给洋茂看“我们点个这个。今晚吃完烧烤我们就OOXX。哈哈。”
洋茂没有意见“好。随你。”
点完餐后,喊了老板过来收点菜单。老板过来,看了看单子。笑了几声“小伙子。这个**我不卖你们。不适合你们吃。点别的吧。”
“啊?你们没**吗?”洋茂问道。
“上了菜单的肯定有。但是不适合你们吃,你们那方面肯定没啥问题。你们点点别的吧。”老板态度坚决。
洋茂笑了笑“那就不点那个了。先就这个吧。一会儿再说。”
老板拿起单子,走进后厨。见老板走远,我身体往前凑了凑“小洋。你知道吗?很多时候,我都不敢在学校太亲近你。我怕别人背后说闲话。”
“没包括今天的这件事吧?”洋茂镇定的喝了口饮料。
“今天这件事我承认,是我这个老公做的不好。做老公的都要宠着老婆点。”我嬉皮笑脸的说道。
洋茂面带愠色道:“操。你别得寸进尺了!”
“哈哈。我发誓我以后不会推辞了。明天我陪你去!不就是买鞋子吗?”我保证道。
“你背包里放的啥?”洋茂指着背包问道。
我镇定的倒了一杯可乐:“就润滑剂。我今晚要好好宠爱你!为了满足老婆,我刚刚都想点**。”
洋茂一脸不自在“你这哪儿是宠爱!你什么时候,也开放你的后面?”
我看着洋茂“你不是说过...”
没等我说完,洋茂打断我“我是说过没错,但是我也是个男人,我也想能完全的得到你。”
“哎。再说吧。反正迟早的事情。”我心里充满着内疚,但是我真的还不能接受男人进入到我的身体里。所以,只要打马虎眼。
洋茂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我承认,我是个自私的人。所以,洋茂能接受男人进入到他的身体里,而我不能接受。所以,那时,他负责起做被动的那方。秋风夜色的B市生活起来很惬意。虽然,空气污染一直很严重。比起福建,B市的空气以及自然环境可谓是不足一哂,但是,B市四季分明,并且即便在雨季来临时,都能保持干燥。而福建,在雨季来临时,屋子里的地板还有天花板上居然都有水珠渗出。
吃过烧烤,两人一起在外面的某个酒店开了房间。洋茂先进去开房,开好房后,我后脚跟到洋茂所在的房间。那晚上,两人又干柴烈火了几把。一个月多一点点的时间,洋茂的后面便能适应好我腿间的坚挺进入他的身体。
那晚上折腾了几次。洋茂的身体是会让人上瘾的鸦片。身下的他,眉头微皱,修长的眼睫毛不断颤动着。我一直很喜欢他的这种模样。
隔天,退好房后。两人一同去了一个商场。我本人很讨厌逛街,所以现在几乎一年只会去逛街四次左右。而且几乎都是有计划的逛街。比如,要买什么东西绝对是会先拟定好,四次逛街也基本上都是添置衣物、鞋子。就算暂时不需要的衣物,我都会先购买,为的是防止日后需要,省的再逛街。
那天,洋茂几乎每挑选一件衣服都会问我的意见,我只要说好,他就买下。印象中,那天花了将近3000元。我吃了一惊“你小子。买几套臭皮囊而已,至于那么浪费吗?”
洋茂大义凛然:“至于!我暑假哪儿都没去,我爸妈、舅舅、叔叔、爷爷奶奶给我多少钱我都没花,存起来。”
“比吴铭还娘!服!”
逛完商场后,洋茂拉着我到了商场里的一个快餐店,坐定之后“潇潇。你要不去点餐?请我吃一顿呗。”
“好嘞。”我应和到,放下洋茂的东西,走上前去排队。
排队的空挡,我不时的回过头看了看洋茂。他坐在位子上摆弄着他的衣服。
等我打好饭后,他的东西也收拾停当。两个人坐着狼吞虎咽的吃起简易的快餐,一语不发。
吃完饭,我们坐着开始聊天。
洋茂率先开口“潇潇。今天的衣服我们一人一套。”
我吃了一惊:“啊?算了吧。我衣服挺多的。”
洋茂态度坚决“昨天我就是想让你陪我去。但是你居然懒得去!你收下吧。老公给老婆买两件衣服很正常啊。”
我没再推辞,双手接过洋茂的衣服。心里的感动真的不知如何跟各位看官们形容。
遗憾的是,洋茂给我的衣服,除了那条levi’s的裤子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我会穿着过去走动走动,其他的一般是压在箱底。礼物,从来都不是拿来用的,而是拿来收藏珍惜的。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某位圈内朋友A,这位朋友追求者颇多,一日,去了他家,见他电脑桌前有一块传统藏民工艺制程的毛毯,上面的图案不可谓不精致。
我问A“这毛毯哪儿买的?”
A“朋友送的。价值据说几万块钱。”
我“几万块钱,你用来垫脚?”
A“不垫脚,你让我收着吗?”
我“有何不可呢!”
A“算了吧。东西的价值在于能否使用。而不是收藏。”
我“你不收起来,不怕你朋友有意见?”
A“他又不是不知道。物尽其用嘛!”
或许,这个朋友对A而言,与洋茂在我心中的重要性并不能相提并论吧。加上A的家境十分殷实,对于几万块钱的毛毯都能无动于衷,这也是我跟他的差别。所以,种种原因下,对洋茂的礼物,我选择了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