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太年轻 龙城旧事-第1章
晓晓在91
1 年前

1、时光在记忆深处

被称为80后的我们,年少时没少被评价说是早熟的孩子。

路遥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就已经从电视剧电影里学到那些情情爱爱的事情。小小的路遥懵懵懂懂的就懂得特别去亲近某个人,特别爱跟这个人说话,一起做游戏。

我那时和路遥读同一所幼儿园,这所幼儿园是爸爸单位自办的托儿所。路遥他爸和我爸同是公交公司的职工,很多公司的职工都把孩子送到这所幼儿园,一是离家近好照料,二是自家的总是比较安全的。

不过,我那时并不与路遥相识,我在一班,他在二班。不知道是不是缘分问题,我和他虽然住在同一个院子里却从不相遇过,或是见过却都对对方没有印象。

柳州是个小城市,提起时总没人认得,外人熟悉的是金嗓子、五菱、两面针却从不知道原来这些是柳州产的。

路遥和我就长在这座小城市里,有爱又有恨。

六岁那年,路遥被送到了附近的五公司小学读学前班,我和他还是既不相闻也不相识。

路遥是在那年里第一次懂得喜欢的感觉,他喜欢上班里一个很受欢迎的男生,全班的女生都围着那个人团团转,路遥也不例外,因为还小吧,并不太懂得同性恋是种禁忌,只是觉得喜欢了就跟着他跑围着他转。

好在那时我们也都还小,没有谁懂得同性恋不同性恋的,所以也就没有谁去在意一个男生老围着另一个男生转。

当路遥长到七岁正是国家九年义务制教学规定年龄的时候,路遥就从五公司小学转到了北站小学,离开前他为要和那个男生而有些难过与不舍,不过这种情绪也就仅仅维持了开学前的一两周,开学后他又喜欢上了另外一个男生。

我是从那时起认识路遥的,也是在那时我和路遥都认识了沈鑫。

沈鑫是在二年级的时候转来的,听班里的同学说他爸和他妈都在外地工作,还经常到北京去。生活在小城市的我们哪里敢想去首都北京这么件事呢,这样一听说就眼眨啊眨的直羡慕不已。

那时的我们都太过年幼,并不懂得沈鑫的辛酸与孤寂。路遥也是在后来才了解到沈鑫从小到大都是和他奶奶一块住,他爸妈久久才回来看他一次,小时候没有人做饭给他吃他就只有去翻床底的方便面,能填饱肚子也就不去管它过不过期了。小孩子是最需要营养的,没有充足营养补充,年幼的沈鑫长得瘦瘦的,夏天的时候穿着短袖两条手臂细细的,看着像一折就要断似的。

瘦瘦的沈鑫一开始并不讨路遥的喜欢,也不得我们这些女孩子的欢心,他总是一个人沉默的坐在教师的一角,下课了就坐在座位上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事。而窗外的走廊上,路遥正在和那个班里被我们叫做班草的男生勾肩搭背。

也许正是路遥这种在现在我看来是“勾三搭四”的行为在沈鑫心底根深蒂固的缘故,后来他才会被沈鑫压得死死的,管笑不管哭。

这样一想,不是天蝎座的沈鑫其实也是很霸道的呢,可谁让他是我弟呢?我自然只闻弟弟笑不闻弟妹哭咯,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日子就这样飞快地过了一个学期,二年级下半学期的时候,向来沉默是金的沈鑫居然在班里大热起来,女生的目光哧溜溜的围着他转,胆大的就跑去与他搭讪。沈鑫虽然沉默却实在是个很亲切脾气很好的人,和别人说话的时候总是面带笑容,当然,和一些讨人厌的人就比较冷淡了。

说来也可笑,我们班主任不知怎么搞的,很有眼水(柳州话,审美观)的就把班里的两大帅哥弄到一块坐了,路遥该是那时起注意起沈鑫来的吧。而我那时有过的这种小女生心态,每每死乞白赖的去逗沈鑫说话目的是为了和他混熟时,路遥总是在旁边不冷不淡的直哼哼,可当我和沈鑫一聊到兴奋处,他就开始插嘴,硬来参我们一脚,还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自认为和我很熟。

我那时是真讨厌路遥的,尽管他长得很帅,与沈鑫一样白净,但我就是对他没有好感,他太狂太无所忌惮也太耀眼了。

静的时候是和沈鑫一样的书生气,斯斯文文的,闹的时候却是疯疯颠颠的,什么都敢。年少轻狂,正正适合那时候的路遥。

三年级的时候,漫画开始流行。班里的男男女女都喜欢去借漫画,那时我们常去借漫画的地方就是富柳新都巷子边那家。每到放学,大家都三三两两的瞒着家人说是去和同学玩然后跑到书店借漫画,什么《尼罗河的女儿》《玩偶游戏》啊等等,书里那些男爱女痴,接吻甚至□,总是看得脸红心跳。

路遥早熟的一部分原因不得不归结于此。他那会也是瞒着家里人一放学就风风火火的跑去借书。从北站菜市到富柳并不太近,具体的距离我不拿手估计,可走得快的话也要二十分钟左右,路遥倒是硬把他压缩成十多分钟,唰地跑去唰地跑回,他每天放学都要跟沈鑫及另外几个同学到地贸打球。

回到家后,路遥一洗完澡就偷偷摸摸的从书包里把漫画书拿出来,为避免偶尔“光临”房间的老爸老妈看到他做坏事就把漫画书放在桌子上,再放一本课本在漫画书上摊开,看的时候很麻烦但一旦父母进来就立即把课本往下一挪,恰恰覆盖整本漫画书,实在是很安全的做法。

后来,漫画书盛行得太火了,有些家长就发现孩子看这种带有黄色的漫画,对于大人来说那种年代对孩子谈性是视为教坏孩子的行为。一时间,家长对孩子的课余爱好突然无比关注。路遥的爸妈就曾在饭桌上谈起说公司里有些孩子看漫画被家长搜到的事,路遥知道他爸并不知道他也看漫画的事情但还是听得心惊肉跳,表面却没有多大的反应,很镇定很不屑的说自己才不看这些书,神经。

他爸瞅他两眼,说,我就是提醒你,不看就好。

路遥含着口饭,不耐的嗯嗯两声。

从此,路遥看漫画更是小心得不能再小心,谨慎得不能再谨慎,通常转为夜半大家都入睡的时候躲在被窝里,打着电筒翻阅漫画书。

说不上多天衣无缝的做法,但偏偏也就真的没被发现过。可惜路遥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他的近视就是长期这样形成的。

和路遥不同的是,沈鑫是真正那个时候并不看漫画书的人,也因为这样他比那时的我和路遥都晚熟一些,不懂得喜欢,不懂得两个互相喜欢的人会谈恋爱这种事。

沈鑫那时候最喜欢的是玩电脑游戏,一个游戏可以让他沉迷不已,久久坐在电脑前都不嫌困,整日整夜不停地打,他的眼睛比路遥近视得更快。

印象中,似乎沈鑫5年级的时候就带上了眼睛,一直没说,我很喜欢沈鑫的眼睛,大大的,睫毛翘翘的,妈说那样的人没有男子气概,我却不觉得,男子气概跟眼睛有什么关系,那双眼真的很迷人很迷人。

后来,这双眼被路遥评为“电眼”,调侃地说千里之外的小美眉也逃不过你沈鑫这双十万伏特的大眼睛。

路遥说这话的那时候一定不曾想过他自己也同样逃不脱那双眼的电力。

日子一天天过,我们一天天长大,时光一去不返,我们已经不再年少。

回首当初几多欢笑几多愁,如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路遥总是笑我多愁,沈鑫多说我傻。我每每想起他们的开始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经历就觉得心酸,你们经历了那么多,苦吗?

路遥和沈鑫对视笑笑没有回答,只是问我,你觉得我们现在幸福吗?

我点头,怎么会不幸福呢?

当快乐多过于悲伤那就不要总是去提及悲伤。

4年级的时候,班里组织了次合唱比赛,我和小钱做的主唱,比赛那天不管班里的男生还是女生大家都穿着漂亮的小西装和公主裙,扯着稚嫩的童音唱着:“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明天明天这歌声,飞遍海角天涯飞遍海角天涯,明天明天这微笑,将是遍野春花将是遍野春花……”

学校的新教学楼前的平台上,回荡着我们清脆的歌声,我们牵着手,脸上带着天真烂漫的笑容,那次比赛比我们之前任何一次排列都发挥得好,我们欢喜的等待着美满的结局,我们每个人都认为我们是赢家,可是哪能事事完美,在我们走下台的时候出了件很可笑的事,一位女生不知怎么左脚踩到了自己的右脚,一个趄趔向前扑,把走在前面的路遥给扑倒在地,路遥栽倒在地前又下意识的抓住前面的人,哪知这一连带,还未等我们反应过来,台下的爆笑声响彻天际,路遥抬头一看,发现他的手正跩着沈鑫的裤头,可怜的小西裤就被跩下了一半,露出了沈鑫白嫩的小屁敦,趴在路遥背上的女生也看见了,和路遥一样唰地脸就红了,我们这些局外人看着僵持的三人憋笑不已,我偷瞄发现沈鑫脸都青了却说不出话。

这场闹剧直到老师赶来处理才总算停息,而从那时起每次那个女生看到路遥或是路遥看到那个女生总是想起那次那个尴尬的场面,两人讪讪的笑笑都各自走开了。反倒是沈鑫,不论路遥道歉多少次还是以沈鑫要求路遥也让他跩脱次裤子才作罢,路遥咬咬牙,只好屈辱的答应,但条件是两个人要去厕所去,沈鑫忍不住大笑,干脆的答应了。

想来,沈鑫那时不过是玩笑话吧,可惜路遥却傻得相信了,而我却在那时第一次见到沈鑫也可以笑得那么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