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沈梓沐-☆、第 12 章
老王来了
1 年前

  “梓沐,明天见”

  “缪斯鑫,再见”沈梓沐努力挥着小胖手向缪斯鑫说再见。

  春天的阳光在南方沿海城市还是挺强烈的,许叔站在为沈梓沐旁为沈梓沐撑着黑色的伞,避免小少爷被阳光灼伤。

  “二少爷,缪少爷走了,我们该上车了”许叔为沈梓沐打开劳斯莱斯的车门。

  “好的,谢谢许叔”沈梓沐杨起像春天一样的笑容。

  许叔觉得我家二少爷真是个又可爱,又活泼的好孩子。

  回到家时,沈梓涵正围着小熊围裙在炒土豆肉丝,旁边的砂锅里不知道炖着什么肉,满屋子都是这种扑鼻的香味。

  “好香呀,哥哥,今天晚上吃什么”沈梓沐觉得闻着这香味肚子都在不停的叫。

  “呵呵,你个小馋鬼,快去洗洗手,马上要吃饭了”

  沈梓涵边挥着勺子炒菜一边说。

  “好嘞”沈梓沐有时觉得时光这样安静祥和的流淌,令人眷恋。

  晚饭过后,沈梓涵回到了书房对着电脑敲敲打打,沈梓沐跟往常一样跟着沈梓涵一起去书房,各做各事。

  沈梓沐从来不打扰沈梓涵办公,只是乖乖的做着自己的事。有时,沈梓涵一个人感觉累时,抬头都能看见沈梓沐在他周围晃来晃去,有时在玩罗女士给他的拼各种各样的拼图,有时一个人趴在地板上玩游戏,有时坐在桌子上写作业,但是更多的时候是围着他不停的咔嚓咔嚓的吃水果,偶尔也会给沈梓涵咬一两口。无论何时,只要抬头,就能看见沈梓沐,沈梓沐,一个仇人的儿子他塞满了他的世界,但是诡异的沈梓涵觉得这样的沈梓沐令他流恋。

  “哥哥,你喝水吗”沈梓沐觉得沈梓涵也是够辛苦的,整天对着一堆数据整来整去,也不知道是个什么鬼,反正沈梓沐觉得加上他俩辈子的智商也没看出什么门道,也不想看。

  沈梓涵捏了捏眼睛,接过沈梓沐手中的迷你沈梓沐专用版水杯喝了口水,醒醒闹。

  “梓沐,真乖”

  沈昊天给沈梓涵安排了一个地产开发竞标,要他拿下这次的地产开发权,对一个新手来说,沈昊天这是一种故意为难,也是对沈梓涵的一次测验。

  沈梓涵知道这次竞标结果关系到自己是否能得到顺利打入沈氏核心阶层,为此,沈梓涵每天早出晚归已经为这次项目忙了俩个星期了,他有信心一定会拿下这个项目,沈梓涵微眯了眯眼。

  “哥哥,你每天对着电脑都在做什么,一堆数据有什么好看,有我有吸引力吗”沈梓沐,知道沈梓涵在做什么,上辈子沈梓涵就是凭借这个地产项目,顺利打入沈氏核心阶层,并取得各个董事的认可,为夺得沈氏取得了一个好的开头。

  沈梓涵把沈梓沐抱到怀里,今年16岁的沈梓涵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对此,沈梓沐觉得沈梓涵一定是吃了激素长的的。

  “当然是我家沐沐最可爱了,哈哈哈哈~”沈梓涵揉了揉沈梓沐的头,其

  没说其他的

  沈梓沐知道那是沈梓涵对他的不信任,也就没缠着那话题。

  “哥哥,明天我和缪斯鑫约好了要去他家玩,可以吗”沈梓沐这世要的是努力刷沈梓涵的好感,为以后沈梓涵向罗女士报复时,可以讨个人情,放罗女士一马,因此沈梓沐不会做什么令沈梓涵怀疑的事。

  沈梓沐也曾经想过,凭借重生这个金手指狠狠的碾压沈梓涵,报复上辈子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哈哈哈~,想想就很美,但是也就想想而已。沈梓涵是沈家的嫡长子,要智商有智商,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在A市拥有滔天的权力,而我沈梓沐有什么呢,沈家的私生子,沈昊天小三的儿子。而且沈梓沐自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平凡人,上辈子是,这辈子也是。他斗不过沈梓涵,无论是哪一方面,就像大神和凡人。沈梓沐无比清楚,有些东西是注定的,与重生无关。

  沈梓沐想,今生我只想认认真真,普普通通的生活着,无大痛,无大悲,平平凡凡的快乐,看着身边在乎我的人,看着他们生活幸福。当然沈梓沐也知道最关键是刷沈梓涵的好感,因为沈梓涵的好感是一切幸福的基础,努力抱大腿是唯一的路,虽然有时候也会自我厌弃没用的自己。

  “哥哥,明天,我要和缪斯鑫一起去郊区春游,哥哥要一起去吗”

  沈梓沐挂在沈梓涵胳膊上。

  沈梓涵想了下明天还要去公司开会,就摸摸胳膊边的脑袋,“哥哥明天要去公司,沐沐要玩的开心”

  沈梓沐蹭了蹭沈梓涵的手

  “蒽 ,我会给哥哥带好吃的”

  “呵呵,小馋鬼,哥哥等着”沈梓涵眉眼弯弯的笑着。

  “沈梓沐笨蛋,快点出来,再不出来我走啦”缪斯鑫在一辆宝马前不断冲沈梓沐喊,缪斯鑫觉的能让自己等的人,都下地狱去了,除了沈梓沐这个笨蛋,缪孔雀昂着下巴想。

  “哥哥,我走了,再见”沈梓沐慌乱的穿着鞋,沈梓沐没想到缪斯鑫比预订时间早了半个小时。

  沈梓涵皱着眉听着外面小孩的叫喊,眉头微蹙,缪斯鑫缪家二少爷,出了名的小狐狸,自家这小笨蛋会不会吃亏。

  本来沈梓沐已经出了门,但是又转回头对冲沈梓涵喊了声“哥哥,不要皱眉”,然后撒了欢的跑了。

  好一会儿,才传来沈梓涵一阵轻轻的笑声。

  A市郊区户城河外,缪家的仆人为我们铺好布,驾好烧烤架等一系列东西。

  缪斯鑫大爷似的翘着二郎腿坐在白色的木椅上,边嘴巴不停的吩咐仆人搬这搬那。

  沈梓沐喜欢凡事亲力亲为,摆一些糕点,沈梓沐觉得缪斯鑫就像一个太阳,火热的太阳,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给,沈梓沐,给你尝尝本大爷的厨艺,偷着乐把,我爸妈都没吃过我煮的东西呢”缪斯鑫递给沈梓沐一串黑呼呼不造是什么的烤串,据说是肉。

  呵呵,说实在的,沈梓沐觉得他并不想被你荣幸,~沈梓沐犹豫了一会儿慷慨赴义的吃了一口,忍着吐的冲动。

  “怎么样,怎么样,本大爷烤的好吃把”

  看着求夸奖的某人,沈梓沐努力验下,昧着良心说“好吃,很好吃,哈哈,哈哈哈,”

  “真的吗”缪斯鑫觉的沈梓沐笑的很诡异,

  “真的,谁敢骗你,哈哈,哈哈哈”沈梓沐继续笑。

  缪斯鑫一把抢过沈梓沐手里的的烤串,咬了一口。

  “咳,咳,呸,呸”缪斯鑫被自己的食物呛到了,沈梓沐为缪斯鑫不断拍着缪斯鑫的背部。

  “八嘎,怎么这么难吃”缪斯鑫炸毛。

  “其实也没那么难吃,里面没烤焦的还可以”沈梓沐知道缪斯鑫是那种做事一定要做最好的那种人,而且自尊心特别强,像只高傲的孔雀,沈梓沐笑着猫眼,努力在想有关夸奖的话。

  “八嘎,笨蛋”

  “啊”

  “以后难吃,你不要吃了,你要跟我说,知道吗”缪斯鑫傲娇道。

  “好,嘿嘿”

  “笨蛋,”

  “诶,那谁,过来,给我们烤肉”缪又开始老大的范。

  看着缪斯鑫生动的笑脸,傲娇的语言,沈梓沐觉的有朋友真幸福,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要用最好的东西回报他。以至于到以后的以后,当被缪斯鑫背叛时,沈梓沐才会那么痛苦,当然这是后话。

  所以今天我们过了一个很高兴的春游,因为我有一个好朋友,缪斯鑫是我最好的朋友,谁也不能够替代,沈梓沐在日记里写到。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生在豪门,但是小沐生活的像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他没什么心机,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只是尽自己所有去保护在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