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请慎言-清圣祖:胤礽(嫡次子)
菊香楼中采花客
1 年前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列传七》:九月乙亥,次布尔哈苏台,召太子,集诸王大臣谕曰:“允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训,肆恶虐众,暴戾淫乱,朕包容二十年矣。乃其恶愈张,僇辱廷臣,专擅威权,鸠聚党与,窥伺朕躬起居动作。平郡王讷尔素、贝勒海善、公普奇遭其殴挞,大臣官员亦罹其毒。朕巡幸陕西、江南、浙江,未尝一事扰民。允礽与所属恣行乖戾,无所不至,遣使邀截蒙古贡使,攘进御之马,致蒙古俱不心服。朕以其赋性奢侈,用凌普为内务府总管,以为允礽乳母之夫,便其徵索。凌普更为贪婪,包衣下人无不怨憾。皇十八子抱病,诸臣以朕年高,无不为朕忧,允礽乃亲兄,绝无友爱之意。朕加以责让,忿然发怒,每夜逼近布城,裂缝窃视。从前索额图欲谋大事,朕知而诛之,今允礽欲为复仇。朕不卜今日被鸩、明日遇害,昼夜戒慎不宁。似此不孝不仁,太祖、太宗、世祖所缔造,朕所治平之天下,断不可付此人!”上且谕且泣,至於仆地,即日执允礽,命直郡王允禔监之,诛索额图二子格尔芬、阿尔吉善,及允礽左右二格、苏尔特、哈什太、萨尔邦阿;其罪稍减者,遣戍盛京。次日,上命宣谕诸臣及侍卫官兵,略谓:“允礽为太子,有所使令,众敢不从,即其中岂无奔走逢迎之人?今事内干连应诛者已诛,应遣者已遣,馀不更推求,毋危惧。”

14.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列传七》:既,上召诸大臣,命於诸皇子中举孰可继立为太子者,诸大臣举允禩。明日,上召诸大臣入见,谕以太子因魇魅失本性状。诸大臣奏:“上既灼知太子病源,治疗就痊,请上颁旨宣示。”又明日,召允礽及诸大臣同入见,命释之,且曰:“览古史册,太子既废,常不得其死,人君靡不悔者。前执允礽,朕日日不释於怀。自顷召见一次,胸中乃疏快一次。今事已明白,明日为始,朕当霍然矣。”又明日,诸大臣奏请复立允礽为太子,疏留中未下。上疾渐愈,四十八年正月,诸大臣复疏请,上许之。

15.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列传七》:五十一年十月,复废太子,禁锢咸安宫。

16.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列传七》:五十二年,赵申乔疏请立太子,上谕曰:“建储大事,未可轻言。允礽为太子时,服御俱用黄色,仪注上几於朕,实开骄纵之门。宋仁宗三十年未立太子,我太祖、太宗亦未豫立。汉、唐已事,太子幼冲,尚保无事;若太子年长,左右群小结党营私,鲜有能无过者。太子为国本,朕岂不知?立非其人,关系匪轻。允礽仪表、学问、才技俱有可观,而行事乖谬,不仁不孝,非狂易而何?凡人幼时犹可教训,及长而诱於党类,便各有所为,不复能拘制矣。立皇太子事,未可轻定。”自是上意不欲更立太子,虽谕大学士、九卿等裁定太子仪仗,卒未用。终清世不复立太子。

17.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列传七》:五十六年,大学士王掞疏请建储,越数日,御史陈嘉猷等八人疏继上,上疑其结党,疏留中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