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鸟偷走当老婆这件事-第3章
enafox
1 年前

  哪怕李朝霜心愿早已改变,可世间竟会有这般奇妙的缘分。

  哪怕他完全明白,小鸟儿所渴求的,正是他无法给予的。

  但既然有机会,在归去幽冥前,他真的想做到一件事。

  李朝霜陷入深思。

  如果真要这么做,不能解开这个误会了,他反而该加深小鸟儿的误会才是。

  “啊。”年轻鹓雏听到背后的黑发青年,忽然叹息。

  然后他再一次,轻轻抓住小鸟儿的羽毛根处。

  年轻鹓雏无父无母孤身一鸟成长至今,对他而言,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亲昵。若非细羽覆盖了他的皮肤,李朝霜肯定会发现,这只鸟从头到尾巴尖儿都是红彤彤的。

  但年轻鹓雏对此并不排斥,甚至想要更多。

  他感到黑发青年俯下身体,整个人贴在他背后,慢慢开口。

  那是笃定的口吻,道:“你想娶我。”

  黑发青年声音很轻,这句话却如雷霆,炸响在年轻鹓雏耳侧。

  万万没想到,自己心思会给人如此直白粗鲁地讲出。不仅想和同族做这样那样的事,还想和同族永远待在一起,组成家庭,不再分离的年轻鹓雏,一时间连人话怎么说都忘了。

  而李朝霜并没有给鸟儿震惊的时间,继续笑道:“可以啊。”

  年轻鹓雏:“唧唧……嘎?!”

  就这么同意了?

  年轻鹓雏整只鸟都晕头转向,全凭本能乘风滑行。

  李朝霜已将自己埋入年轻鹓雏柔软的羽毛里,他轻轻咳嗽几下,冰凉的唇轻触鹓雏的后背,从那里汲取一点温暖。

  然后,他才小声又清晰地要求:

  “小鸟儿,送我去不周吧。”

  不周,乃大荒最高峰。

  大荒人自称离乡人,传闻离乡人并非此世之民,而是从天而降,追随东皇的璀璨光明,来到大荒的开拓者。

  落下时,他们首先抵达了不周山顶。

  那是难以攀越的高山,也是离乡子孙的源头。

  同时,还是大荒一等一的苦寒之所。

  李朝霜这样的病秧子,光凭借自己力量,绝不可能抵达的地方。

  年轻鹓雏又激动又喜悦,但同时也感到疑惑。

  “去不周?”

  “是啊。”李朝霜的嘴角一点点上翘,但依然称得上温婉柔和。

  他道:“我要去不周山,杀一个人。”

  ***

  “结果没能杀了他。”

  一个低沉声音不悦道。

  “暴露东大封的情况,引走李朝露,又动暗棋,好叫三岛十洲的大阵露出空隙,结果你主子夸了无数次的‘黑鲨’,连人都没有见到?”

  低沉声音连连讥讽:

  “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等那个病秧子自己死掉。”

  南大荒群山刚刚迎来日出,东海的天光却早已亮起许久,只有微风还带有一点清晨的凉意。

  大荒陷入群雄割据民不聊生的乱世,已有二十年之久,但在这座距三岛十洲最近的港口,许是巫祝们的庇佑,可见渔民们大声吆喝,推船离港,间或避让回港的商船,好热闹一副和平繁荣的景象。

  便是在这和平繁荣的景象里,站着两个格格不入的人。

  一三十来岁的男子,皮肤白皙,嘴角一颗小痣,穿着绿绸子的曳撒,下摆的马面褶上绣有精致的红白飞鲤,他头发整齐地梳进乌纱帽,鬓边插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牡丹,通身富贵气息。

  这打扮,一看就是皇家的侍卫,马面褶边的红白飞鲤,则属于摇摇欲坠却尚未完全覆灭的大泰皇朝。

  如此看来,绿曳撒男子是明显的上位者,可他却不是那个低沉嗓子训斥的人。

  那个一点也不客气的家伙,站在绿曳撒男子右侧,头戴一顶黑纱垂到脚背的幕篱,看不清身形面貌,也分不清男女。

  这两人出现在这里,实在太奇怪了,偏偏港口来往的渔民和商贩,没一个人眼神停留在两人身上。

  这让他们得以在这大庭广众下,交谈绝不能泄露的言语。

  上三岛十洲行刺,谁会有万无一失的把握?黑鲨刺客们的失利,绿曳撒男子没有一点动容,甚至辩解道:

  “大人若是这么想,尽可以等公子朝霜病逝。”

  这是句废话,不见面貌的人道:“二十年了,谁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死。”

  然后他第一次柔和了声音,道:“当然,我可以再躲上一百年,两百年,岁月于我毫无意义。我熬死了几十代大司命,再熬死这一双天眼也不要多久……不过,你主子等得起吗?”

  “……”

  绿曳撒男子的主子,大泰的天子,当然等不起。

  他只能问:“一定要等公子朝霜死后,才能起事?”

  “他是李氏的天眼。”

  不见面貌的人说,他语气轻柔没有变化,可直直垂落有如长筒的黑纱幕篱,不因港口微风飘动,却因佩戴者情绪的起伏开始张扬,“哪怕他不会祝咒,按理说无法发挥一点天眼的用处……但二十年前,他偏偏毫无缘由出现在那里。”

  天眼可窥视过去、现在、将来,可窥得整个大荒运势变幻下细碎的片段。瀛洲李氏传承天眼的血脉,才得以牢牢掌握九歌中的大司命和少司命——掌握生与死的祝咒。而他们这样暗中密谋的人,谁不怕有眼睛遥遥在看?

  若非二十年前的李朝霜,他们所谋之事早已实现。

  绿曳撒男子并未经历二十年前的事,对那次秘密的失败了解更是不多。不过他确实感受到了,李朝霜会带来麻烦。

  他低下头,道:“大人,‘黑鲨’没能杀死他,但他们还是有一点用处,至少,至少,死之前,他们有传出一个消息。”

  不见面貌的人沉默,绿曳撒男子继续道:

  “公子朝霜离开了瀛洲岛……已不在三岛十洲的保护中了!”

  黑纱幕篱突然荡出一个巨大的弧度。

  不见面貌的人声音依然冷静,问:

  “他在哪?”

 

 

第4章 首日(一)

  大荒之上,各方隐秘势力流动,开始寻找某人踪迹时——

  “我在哪里?”李朝霜想了想,说,“我不知道。”

  “……”李朝露。

  兄妹两人再次于梦中相见。

  现实中李朝霜情绪太过激动,在提出要求后就晕了过去。

  自家兄长无法保持长久清醒,李朝露仿佛对此事早有预料。李朝霜进入梦中,立刻便看到了早就等在那里的妹妹。

  她很仔细将兄长通身打量三遍,确定了人没出什么事,才松一口气。

  与上次梦境破碎时不同,李朝露此刻的身形稳定而真实。当她握住李朝霜的手,传来的温暖让李朝霜嘴角上翘。

  不用李朝露询问,他自己就将方才发生的事情,挑拣着讲了一些。

  “你拔心剑了!”

  李朝露听到最后,握住李朝霜的手突然用力。

  “不过泄些微剑气,小妖魔而已,即便如我这般,也无需到拔心剑这步。”

  李朝霜仿佛感觉不到手上的痛,笑着道。

  但李朝露立刻察觉自己过于用力,连忙柔下力道。

  她听李朝霜说“即便如我这般”的貌似自谦之语,面色忽而古怪。

  ……要能像你一样,蜀道那些剑客哪还用每天跳崖?

  三岛十洲之主不太庄重地腹诽,再次询问李朝霜人在何处。

  “我又没有出过门,哪能猜得出他带我去了哪里?”

  李朝霜说,哪怕他已经从东皇太一带来的春景推测出,从东海瀛洲岛将他偷出后,小鸟儿应当是带他飞去了西南大荒的群山中。

  从崖壁上长出的草木,除了奇异出现的桃李树外,更多在南大荒常见。

  李朝霜不曾亲眼看过那些南大荒草木活生生的模样,却还是见过一些图画,一些精心保存下来的标本,就在三岛十洲的藏书阁里,只要稍稍对比,便可分辨。

  他读过不少书,困于家中二十来年,就算是病人,也不可能只躺床上。

  就是读书十分费神,当年还能保持长时间清醒的时候,李朝霜都无法看上太久。

  况且他拥有的,也只有纸上那些经验,做不到像既要博览群书,又要知行合一的稷下学宫文士那样。

  李朝霜能做到的,只有通过草木判断地域这点小事。

  李朝露没察觉他隐下了许多事不说,二十年前出事时,她只有十来岁,而李朝霜最后力挽狂澜,给她留下的印象极深。即使时间过去这么久,对于而今的三岛十洲之主而言,她兄长依然绝对是当世最靠谱的几人之一。

  但就算李朝霜十分靠谱,她也不想让对方劳心劳力。

  李朝露心里思忖如何将三岛十洲打扫干净,李朝霜则看着她,微微侧头。

  要不是从小鸟儿那里知晓了一些事,他还真看不出自家妹妹的端倪。

  李朝露犹如这二十年时间只是云烟,一如过往微笑道:

  “既然那羽族并无恶意,我便不找他麻烦了,阿兄觉得自己情形还好,就暂且与他相伴一二日吧。

  “不晓得位置也不要紧,阿兄只要戴好身上祝具,这边自有法子寻你。待会儿会请乘风太保给阿兄你送去行装。对了,这二日该吃的药也会一起送去,阿兄不要忘记。”

  李朝霜眸光微闪,仔细询问如何与来人联络。

  所谓乘风太保,其实通灵乘风太保这位神将的巫祝。

  他归属云中君麾下,传说是一位日行万里的神将。

  巫祝根据传说塑成神灵,再自谓神名,画神貌,着神装,便可与之通灵,借用神力。

  无论是乘风太保一个神将,还是东皇太一、云中君、东君、大司命、少司命这样的天神,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这样的地神,都是这般。

  三岛十洲是凡人不得入的秘境,但巫祝并不高高居于云端,他们掌控各地巫庙,不然何以在凡人心中维系《九歌》神谱?

  可惜,通灵得的神力终有尽时,凡人的祈求却欲壑难填……

  李朝霜思绪一时飘远。

  李朝露注意到,只等阿兄自己回神。

  重病之人,能够维持清醒,便是好的。

  好在李朝霜没神游太久,他回神后李朝露才开口:

  “他从我这儿拿到阿兄的位置,可直接去找阿兄。”

  “唔,这样不妥,”李朝霜仿佛听到后才想起,道,“不够安全。”

  “哪有……啊。”

  李朝露反应过来,刺客一事她到底没能瞒住。

  她默默看李朝霜,李朝霜也微笑看她。

  他道:“约个地方,将东西放那儿,我请小鸟儿去取就好。”

  李朝露眉心蹙起,道:“你莫要多思。”

  李朝霜逗她:“真不用我立刻回来吗?”

  李朝露哪能想到向来乖巧的阿兄正筹备私奔,生怕李朝霜想太多,斩钉截铁回答:“不用。”

  “嗯,”李朝霜掩唇藏住一点点翘起的嘴角,道,“也别太担心我。小鸟儿如今与我是‘好友’了。”

  “嗯,我晓得,”李朝露全没听出其中深意,“大夫也交代,阿兄需得多认识人……”

  她又叮嘱好几句,才因不敢让李朝霜在梦里费神,而不舍离去。

  ***

  东海,瀛洲岛。

  鹿鸣湖上。

  李朝露清醒过来,对身前不远处的人点点头。

  她阿兄的隐约身形,依然残留在水面倒影上。但面容模糊不清,只有奢华璀璨的金玉祝具和纹身闪烁辉光。

  金翼少年曾注意到,李朝霜身上隐约可见树枝般的金黄纹身。

  当时他那只当那是祝咒阴文,但他若看到这幅分毫毕现的纹身图,立刻能察觉到,李朝霜身上的金纹绝非普通纹身,而是一根根嵌入皮肉的金丝!

  这些金丝和金玉祝具遍布李朝霜身躯四处,很多时候,甚至替代了李朝霜衰竭的五脏六腑运转工作。

  故而李朝霜状况如何,只要看一眼这些祝具,便可一清二楚。

  而位置等等,同样会向李朝露汇报。

  那主持入梦之人仔细打量,片刻神色轻松少许,道:“看来朝霜无恙。”

  这人是名男子,身高八尺,如翠竹颀长。

  他一头银发,发尾微卷,眼眸青蓝间泛着金色,唇色苍白如纸,奇异非常。

  他身着白纱氅,纱氅下是五彩长袍。不似一般巫祝佩戴数不尽的金银珠宝,他浑身上下一件金器玉器也不见,只有微风吹动间,衣袍暗纹如闪电明灭,仿若下一刻,就会随云雾涌动散去。

  梦乃是云中君的领域。

  协助大司命入梦,此人显然就是三岛十洲这一代的云中君。

  然而庆幸的云中君,只得到李朝露冰冷一瞥。

  小女孩般的神色,全然从她面上退去。肃然女子食指在唇上一抹,乌黑色泽便覆盖掉了牡丹般娇嫩的双唇。

  李朝露动作不紧不慢上妆,动作肃穆如同献媚神明。当她指尖带着金砂从眼尾离开,黑纱氅如乌云裹住她身躯,乘乌云悬停在湖面上的,已不是李朝露,而是大司命。

  风也停歇,水亦止波,在她面前,万物静默,宛若死寂。

  大司命主寿夭,乃死亡之天神,与主生育的少司命一起,最得民间祭拜。

  因为其领域的特殊,大司命主持东大封防务,因此居于三岛十洲首位。

  默然片刻,大司命道:

  “霜雪若自冰窖中取出,便开始融化,无法继续保存。”

  云中君一怔,明白过来,低叹问:

  “他还有多久寿命?”

  大司命道:“七日。”

  云中君惊住,重复:“只有七日了?!”

  “强拖二十年,已是逆天改命,一旦打断,哪还有……”大司命咽下剩下半句,旋即咬牙道,“那只羽族!我定要它偿命!”

  梦中她确实对阿兄说会放过那只羽族,但那只是在阿兄无恙的情况下!

  云中君同样担忧,问:

  “叫瑟瑟回来也不行?她在大陆上追查九千九生生怨母,似乎一直没有线索,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