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原来我是男神...经-第132章
尊敬眼睛
3 年前


林诗音不屑的哼哼:“还以为你们有多厉害呢,结果就这?”
“不是我们有多厉害, 而是他们太弱了。”林旭也是一脸嫌弃, 忍不住大开嘲讽。“这么弱, 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脸,玩‘劫富济贫’的游戏。”
林诗音:“???哪里算劫富济贫了?开什么玩笑呢?”
“我哪里开玩笑了?”
“哪里没开玩笑?”
兄妹俩超级幼稚的吵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根本就没有把地上躺了一圈的绿林好汉们放在眼里。
好在没一会儿,兄妹俩就结束了小学鸡式吵架,将恶狠狠的目光对准了,躺在地上嗯嗯哼哼的绿林好汉们。
“他们怎么解决?”
“怎么解决?”林诗音冷笑,略带婴儿肥的脸上,全是恶意。“杀了呗!”
林旭:“???”
林诗音斜眼瞄他:“你不敢?”
“敢是敢。但是吧”林旭挠挠脑袋,显得有些莫名其妙的道:“难道不是废了他们武功,送他们进衙门领赏金来得划算一点。”
林诗音愣住,半晌才幽幽的道:“哦,对哦,当赏金猎人,也是体验生活的一种。”
“所以,诗音要不,你来废掉他们的武功。”
“你不会?”
“嗯,又没干过,谁知道怎么废掉一个人。”
“挑断手筋脚筋,外加击碎丹田。”
“这样就可以了?”林旭诧异满满,就跟智障儿童一样,没什么差别。
林诗音连翻白眼,都不知道该怎么翻了。过了一会儿,干脆利落的道:“哥,你可是林家唯一的男丁,不能说不行。”
林旭犹如被人踩到了尾巴的猫咪,差点跳起来吼。
“我哪里,不是,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不行了?”
“对对对,哥哥超级厉害。”林诗音敷衍式赞美,换得林旭翻白眼,以示抗议。
“有这么说话的吗?”
林旭哼唧,到底还是有他出手废去了几个绿林好汉的功夫。就等着明儿一早,先将几个绿林好汉带进城找当地官府换取赏金。
很讽刺,在江湖上有个不成文的俗规。一般称得上武功高强的高手,都不会在官府外张贴的通缉告示上,榜上有名。相反,榜上有名的都是一些辣鸡,比如说被林旭、林诗音‘黑吃黑’抓住的几个绿林好汉。
他们的武艺真的不咋地,能出名,能上通缉榜都是因为喜欢以‘劫富济贫’的名头来掩饰自己‘打家劫舍’的行为。自以为正义,实际加起来就值几百俩银子罢了。
“还是当赏金猎人赚。”
林诗音用几个绿林好汉换了赏金后,整个人都是飘的。
感慨不已,好像几百两银子很多事的。
的确很多,在古代,仅仅京城一带,几百两银子都够一家五口生活好几年了。要是在偏远山区,都能置办好多家业了。
其实林诗音并不知道这点,她感叹的原因只是因为,这是第一笔‘赚’的银子。
林家腐书网,家中有不少的产业,少的铺子每个月进账几百两,生意好的铺子一次进账几千上万两也是极有可能的。
产业多进账多,包括林旭在内,三兄妹的每个月零花钱却是有数的。
林旭要上书院读书,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三两银子,还不包括笔墨纸砚等费钱的读书用具,每月三两银子,基本上花了个精光。
林妙音、林诗音姐妹俩,同样每个月三两银子。其中胭脂水粉,可是由家里的胭脂铺子直接供应。
不过女孩子嘛,特别是古代标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孩子,其实没什么花销的。以至于这些年来,姐妹俩每个月领的零花钱,都存了下来。
林妙音上京统帅鸾凤卫,临走前,不光带了自己存的零花钱,苏清之塞给她一万两银子,林诗音还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林妙音。
而扯这些,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说林诗音存钱艰难,没有像现在这样,一开始赚钱就赚了个几百两银子。
“怪不得都说当官的,和武林高手最富有。”林诗音感叹:“当官的,要是会刮地皮。定然能三年知府十万雪花银,而这武林高手,一招‘劫富济贫’,啧啧啧,肯定能一夜暴富。”
林旭:“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林诗音:“???哪里正常了。”
“我是说江湖人有钱很正常。诗音你仔细想想啊,江湖人要吗吃饭不给钱,要吗吃饭的时候,甩出一大块银子,说不用找。两种极端,都可以用豪横来形容。”
林诗音因为林旭的话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才拍手表示。“反正不管怎么说,我赚钱了很高兴。所以,哥,我们去哪里?”
“到处走走瞧瞧。”林旭回答一句,却又道:“等等,还是先去京城。我想瞧瞧妙音是怎么训练士兵的。”
“鸾凤卫不是士兵。”
“不是士兵是什么?是女兵?”
“你管是什么?反正我觉得更像给江湖人上的紧箍咒。”
“这个说法也行。”
吵吵闹闹间,林旭又架上马车,继续沿着官道走。阳光微醺,照耀在身上暖洋洋的。
很快,进入马车厢里的林诗音昏昏欲睡。
林旭开始一边驾驶马车,一边哼着歌儿,显得格外的轻松惬意。
远在钱塘县覌鹤书院中,苏清之由王怜花推着,漫步在绿柳垂青的湖畔边。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主要是王怜花说,苏清之听,随便在接几句话。
“妙姐儿去了京城。”
“老师,这我知晓。”王怜花显得格外温文尔雅的道:“我就是想趁着有空闲的时候,多陪陪老师说话。”
苏清之定定瞄了一眼王怜花,随即不动声色的问。“我记得怜花今年20了。”
“是的,弟子要比妙音师妹大四岁。”
“可知江南第一富豪朱富贵?”
“江南首富?”王怜花‘咦’了一声:“难道不是天下首富?”
“不管天下首富还是江南首富,总归那朱富贵很有钱。”苏清之顿了顿,道:“而且还乐善好施,据说仗义疏财的仁义山庄,便是朱富贵所建?”
“是的,老师。”
王怜花不做犹豫,将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朱富贵以及朱家情报全都说了出来。
“是吗,朱富贵还有六个儿子?”苏清之诧异的挑眉:“因为李媚娘所生朱七七不是朱富贵女儿的缘故?”
王怜花:“?哈?”
“朱七七不是朱富贵之女,那是谁的女儿?”王怜花颇有些好奇的问。
“这说来话长。”苏清之感叹一句,随即似笑非笑的道:“不过说起来,朱七七倒和王怜花你有血缘关系!”
“哈?”王怜花想到一个惊悸无比的可能性,不免镇住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动弹。
“老师是说,朱七七她是柴玉关的女儿?”
“如今柴玉关已死多年,是与不是有那么重要吗?”苏清之笑着反问他:“难道说你王怜花知道朱七七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后,会想不开的找朱七七挑破这个事实?”
“不。我不是柴玉关的儿子,我是王梦仙(云梦仙子)的儿子。”
王怜花否决承认是柴玉关的血脉,毕竟他姓王不姓柴。
“至于朱七七,呵,就像老师说的那样,柴玉关已死多年。除了他的仇人,谁会记得柴玉关是谁。”王怜花默了默,却是摆上一副嬉皮笑脸。
“老师今儿突然提起朱富贵,又说起朱七七不是朱富贵之女而是柴玉关之女,可是有什么事儿需要徒弟做的?”王怜花笑中带着紧张的问。
王怜花是把苏清之当成父亲来看的。毕竟岳父也是爹嘛!
苏清之定定的看了王怜花好几秒,才幽幽的道:“只是收到了一张拜帖,上面写了‘朱富贵’三字。”


第210章 第①⑧个故事!
“他想干嘛?”
“应该问, 什么是他不敢干的?”
苏清之笑了笑,却丝毫不在意,甚至有点儿反讽意味儿的接着道。“读书人和江湖人士应该区分开, 和所谓的豪富, 商人之家更是存在着互相鄙视。”
里面透着阶层。纵然很多穷书生选择娶妻商户女,靠妻子娘家扶持考取功名以后,不选择抛弃糟糠妻,被誉为很有良心, 不代表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升。
士农工商的阶级,不是假的。
作为六元及第,差点就进入内阁,官居一品的读书人,现在因故致仕,成了教书育人的书院院长,最有资格说有‘天下首富’之称的朱富贵不知礼。
一介商贾, 有什么资格送上拜帖?
苏清之把朱富贵送来拜帖的事,云淡风轻的说出来, 就代表了苏清之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天下首富了不起啊,他还是名满天下的一代名仕呢!给他下拜帖,收了不在意,才是苏清之应该有的态度。
“朱富贵那里不必在意。”苏清之是真的不放在心上,对王怜花说道:“或许有江湖人士买他朱富贵的账,可老夫乃是士子, 是读书人, 是一代文豪, 与‘天下首富’可没有对等的关系存在。”
后世或许可以有钱到为所欲为, 而在古代, 为所欲为的从来都是特权阶级。
比如说皇权
可有的时候,皇权对上天下士子,也要避开一二。
“老师的意思,怜花明白。只是想想,就觉得可笑,那朱富贵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怎么会给老师你下拜帖。老师可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每三年考中进士、举人的学子少者几人,多者几十上百人,岂是那朱富贵,想结交就结交的。”
光是送拜帖也就罢了,可好歹也该亲自来拜会吧。谁不知道覌鹤书院院长才学满天下,可身有残疾,自从接任覌鹤学院后,就一直待在书院,从未出过钱塘。
慢说你一个区区商人的寿辰就大张旗鼓的发拜帖,心里头没个逼数。苏清之连当今皇上,恩师,妻弟生辰,都从来只是礼到人未到。
朱富贵又算个什么东西,滑稽可笑!
“这种人,老夫理会才是给他面子。”
苏清之摆摆手,示意王怜花推着自己走。
王怜花会意,连忙动手推着苏清之,继续沿着湖畔,慢条斯理的散步。
这是苏清之的日常,明天都需要有人推着他在覌鹤书院风景比较不错的地方逛。两个女儿在的时候,两个女儿轮着来,不假下人之手。两个女儿分别离开后,就换做王怜花。
王怜花这家伙,一向是有大志向的。立志要做林家的女婿,就要事事做好。再者说了,女婿也是半个儿,王怜花照顾苏清之合情合理,哪怕有下人在,王怜花也会每天抽空推着苏清之到处转悠。
今日没有转多久时间,大概一个时辰左右,太阳高高升起,炙热的阳光照射在身上,让人暖洋洋的同时昏昏欲睡。
苏清之早上是不上课的,一般要等晌午过后,用点易克化的食物,等下午一点左右,才慢悠悠的由家仆推着,去给入读覌鹤书院的学子们上课。
教学很杂,基本上君子六艺,骑射诗词歌赋,只要苏清之会的,都会教给书院的学生。甚至一些科举根本不考的,比方说九章算术,农生水利,只要学生问,苏清之都会回答。
一直以来,苏清之都算是覌鹤书院中,最受学子爱戴喜欢的夫子,并不因为苏清之身上还有‘书院院长’的身份,还在于因材施教。从古至今,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的文人墨客,地位从来都比满身铜臭味儿的商人要高。或者说不止是高,而是高得离谱。
苏清之无视了那张拜帖的举动,对于苏清之,或者与苏清之同一个阶层的文人来说,是超级正常的一件事。
偏偏以朱富贵为首的仁义山庄的三位冷爷,却对朱富贵生辰之时,整个覌鹤书院都没有动静,连根鹅毛都没有送来的行为感到十分的愤慨。
连带着那位蠢得丝毫没有自知之明的朱七七,也是义愤填膺,口口声声说要去覌鹤书院瞧瞧,看看那位成了残废的林清院长,到底哪里值得追捧,名满天下。
“人家可是士林出生,如今又教书育人,自然当得名满天下的美名。”倒是有几个脑子清楚的武林人士,虽说捧了‘天下首富’的臭脚,却说出了中肯的评价。
可惜,在‘全世界我爹最有钱’等同于‘我爹最厉害’的朱七七眼中,‘中肯的评价’相当于放屁。区区一个读书人,还是双腿残疾,已经绝了仕途的读书人,有什么好嘚瑟的。
“爹爹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朱七七板着脸,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不开心。
从来都被人捧在手心里,难得有人不给朱家面子。自觉丢脸的朱七七,面子上过不去,自然要各种诋毁。也是个蠢的,周遭除了同等地位,肯定要捧的辣鸡外,谁会附和她。
能与朱家关系好的,除了武林人士外,还有谁?也就是依附朱家而活的商人罢了。
白白惹人笑话!
这不,朱富贵热热闹闹的寿宴结束后不久,朱七七埋怨覌鹤书院院长林清不给面子的事,直接传了出去。不出所料,惹来了很多人的嗤笑。
“果然是满身铜臭味的商贾,所行所思皆惹人笑话。”
“笼络几个打家劫舍的江湖人,就自以为能成为天下间响当当的人物。殊不知最最令人发笑的,就是他们的自以为是。”
“桃李满天下的先生,是一介商贾能相提并论的?”
“不配归不配,可谁让人家朱老爷有钱,开了一个什么仁义山庄。仁义山庄的三位冷爷,那是唯朱老爷的命是从。有三位在江湖上也算响当当的冷爷捧着,朱老爷和他那宝贝女儿,可不就是被捧得以为连名满天下的文人墨客都该给几分薄面。”
这些议论,明晃晃的嘲笑,如果当着朱富贵和他的宝贝女儿朱七七的面嘲笑,只怕里子面子都没了。可谁让朱富贵的寿辰一过,朱七七就闹着要去江湖见识一番。
如今已入江湖,朱富贵害怕女儿出事,像原剧情那样,许以重金哀求初出江湖的沈浪保护只有三脚猫功夫的朱七七。沈浪倒是同意了,不过并没有要朱富贵许诺的重金。
为此朱富贵焦虑满满,哪里还有空理会外面的嘲弄。
远在千里之外的苏清之,同样不把笑话一样的朱富贵一家放在眼里,没闲工夫看那一家子的笑话。倒是王怜花愤愤不平,只觉得朱富贵不知所谓,与他有血缘关系存在,论起来是同父异母妹妹的朱七七更加不知所谓。
感觉就像老师说的,以为世界围着她转,举目所望,天下人皆他亲妈。无论他怎么作,都会谅解,觉得一切情有可原。
“幸好那朱七七还算脑子没彻底装死,没有跑来覌鹤书院吵闹。不然少不得人出手,给那朱家颜色看看。”
王怜花今日穿了一身青衣,上面绣了黑色的墨竹,更衬得他芝兰玉树,清俊潇洒。
与他一起说话的苏清之依然坐在轮椅上,脸色微微发白,却不是因为身体的缘故,而是近日没出去晒太阳的缘故。
面前放了茶几,茶几上放着一壶清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