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第51章
纯情男大
1 年前

  不枉他为他押上性命。

  不仅仅因为喜欢,还因为值得。

  被夸了,小福五立马翘起尾巴,抓了把核桃要给魏禹夹。

  放在从前,定然是央着魏少卿给他夹,然而今天有一个大计划,所以要努力讨好魏少卿。

  劲头挺足,结果夹了两个就疲了。

  “核桃都长这么硬吗?根本不适合吃,只适合盘,还能防止变老糊涂。”

  李玺嘿嘿一笑,“书昀兄,我送你的那对核桃还在吗?”

  魏禹勾着唇,道:“还在,每天早晚都会盘一盘。放心,在王爷变老之前,魏某不会糊涂。”

  李玺眼睛一亮,“书昀兄的意思是,即使老了也还和我在一起?”

  “只要王爷不嫌弃。”

  “我当然——嗷!”核桃钳夹到小虫爪了。

  其实没有多疼,只是叫得夸张,就算没有泪也要挤出两滴来,“书昀兄,吹吹。”

  魏禹轻叹一声,吹了吹,还抹了药。

  最后,那把核桃钳还是回到了魏少卿手里,右手伤着,还能用左手,咔嚓咔嚓,一钳一个,果仁完整又好剥。

  李玺看得一愣一愣的,缓缓竖起大拇指。

  真的,书昀兄的厉害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了,就是……无论做大事还是极小的事都非常牛逼的那种。

  即将向他表白的小福王,自豪到家了!

  地方到了。

  是一处极大的农庄。

  庄子里有佃农们住的草舍,还有一处宽敞又漂亮的木屋。

  农人们见到李玺十分恭敬,却并不畏惧,而是热情地把他往屋里请。

  男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全都过来见礼。娃娃们光着脚丫子在田埂上飞奔,想着早一点回家告诉阿娘这个好消息。娘子们拿出家中最新鲜的蔬菜,送给小福王吃。

  处处热闹,人人喜气洋洋。

  “书昀兄喜欢这里吗?”李玺小心翼翼地问。

  他是特意挑的这个地方,因为魏禹喜欢陶渊明。

  “以后咱们就住在这里,在篱笆下摘菊花,去土山上遛熊熊子,好不好?”

  魏禹喉头微哽,半晌才吐出一个字:“好。”

  小福王分分钟化身成熊熊子的哥哥,摇头摆尾,兴奋得长毛。

  不过,还是努力克制住了立即表白的冲动,决定按照原本的计划,把自己的能力完全表现出来,让他的书昀兄彻底折服在他的攻势之下。

  第一步,展示自己为他准备的农庄,效果不错。

  第二步,亲手为书昀兄做一顿饭,告诉他,即使他的手断了,他也会照顾他,不会饿着他。

  胡娇有一块铁板,专门用来烤肉的,李玺求了好久胡娇才舍得借给他,李玺再三保证不会烧坏。

  他已经提前学过了,坚信自己可以烤出全天下最美味的肉,分分钟征服魏少卿的胃。

  火烧起来——无花果点的。

  铁板冲洗干净放到火上——胡娇做的。

  倒上油——这一步是李玺自己来的。

  然后,只要等着油热了放肉就好。

  李玺突然有点为难,厨子大叔说要让油热一点再放肉,那到底是多热呢?

  还是多等一会儿好了。

  等着等着,只听“呼”的一声,铁板烧着了。

  李玺把肉一扔,嗖的一下蹿到魏禹身后,完了还要怪胡娇的铁板不好,“别人家的铁板都不会着火,怎么你这个会着火?是不是被铁匠骗了?”

  胡娇也蒙蒙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无花果跳着脚,“救、救火呀!”刚要端着水往铁板上浇,被魏禹挡住了。

  旁边有切好的茄子、芋头、麻山药,都是喜欢大火的块状菜,还没来得及穿成串。

  魏少卿抓起来往铁板上一倒,就着火苗快速翻炒几下,洒水放调料,再翻炒几下,火苗灭了,菜香也飘出来了。

  围观三人组不约而同地吸了吸鼻子。

  想吃。

  这年头做菜不是煮就是烤,要么蒸,没有“炒菜”一说,魏少卿也算误打误撞,炒出一份大业版“地三鲜”。

  小福王一边厚着脸皮吃一边放出第三招,也是最后的绝招。

  “这是我家的房契、地契,还有钱庄的存根,哦,还有库房钥匙。”——三姐姐说了,爱他就要给他钱。

  小福王不仅给了钱,还有真诚,“上次提亲太儿戏了,这次我重新问一遍,书昀兄,收下这些,福王府的中馈便交到你手上了,你……愿意吗?”

  魏禹看着他,沉默了许久。

  一开口,声音哑得不像样子:“小宝……”

  李玺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慌忙打断他:“你想好了再说。”

  魏禹轻叹。

  李玺垂下眼,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书昀兄,你抱抱我,你抱抱我再说。”

  魏禹鼻子一酸。

 

 

第54章 换你追我

  魏禹沉默的时候, 李玺就猜到了结果。

  “我是被拒绝了吗?”从未有过的失落语气。

  “小宝……”魏禹再也克制不住,把他揽进怀里。

  “这算是补偿的抱抱吗?”李玺强作笑意。

  魏禹鼻子却酸了,“不是, 没有拒绝。”

  “也没答应不是吗?”李玺把头搁在他肩上, 失落到谷底。

  长这么大, 第一次发现, 也有撒娇耍赖得不到的东西。比如,心上人的喜欢。

  “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其实是一句很简单的话, 问出口却需要极大的勇气。

  “没有。”

  没有不喜欢。

  不,是非常非常喜欢,喜欢到可以在朝堂上与圣人对峙。

  但是不能。

  至少不是现在。

  在朝堂上舌战群臣尚有余力的魏少卿, 此时却异常词穷。

  不知如何开口。

  他抱紧了李玺, 这是身体最真实的反应,不想放开他,不想看到他失落的模样。

  好在, 小福王没有冲动,也没有闹脾气,而是异常冷静、异常成熟地说:“你好好解释, 我不赶时间。”

  魏禹突然有点想笑, 却又心头泛酸。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能明目张胆答应他, 至少现在不能。

  如果他真的是个不学无术的闲散亲王, 在他交出管家钥匙的那一刻, 魏少卿就会毫不犹豫地把人扑倒。

  可是, 他不是。

  偏偏不是。

  他聪明, 睿智, 一点就透;对政事有着极高的敏感度, 亦有过人的天赋。

  他是天生的统治者。

  他还是圣人血脉。

  恰恰就在前一刻,魏禹知道了这个大秘密。

  他不能毁了他,不能毁了大业的未来。

  如今大业立国不足五十年,边疆未稳,百废待兴,正需要这样一位有胆识、又不乏谋略与仁爱的进取明君。

  魏禹毫不怀疑,假以时日,李玺会比他的祖父,会比他的父亲做得更好。大业在他的统治下,终将迈入盛世。

  骄傲吗?

  自然是骄傲的。

  喜悦吗?

  并没有。

  至少,从个人情感出发,他没有一丁点喜悦。相反,觉得悲哀。

  上天总是给他开这样的玩笑,每每在想要的东西触手可及的时候,给他安排一条最难的路。

  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李玺是个长不大的小米虫,只需要他宠着,护着就好。

  而现在,即使他想宠着护着,把他的好藏起来,圣人也不会允许。

  能做的唯有暂时妥协,慢慢积蓄力量,直到可以自己掌控命运的那一天。

  到那时,只要小金虫虫心里还有他,只要他还肯要他,哪怕做佞臣,做娈宠,哪怕遭人唾骂,哪怕在青史上留下恶名,他都无惧。

  只要能护他一世,伴他一世。

  为了那一日,此刻必须隐忍——“隐忍”一词对他来说还真不陌生。

  只是委屈了他的小金虫。

  “小宝……”

  “别叫我小宝,你刚刚叫了我两声,后面都不是我喜欢的话。”李玺气闷道。

  魏禹好脾气地拍拍他的背,改口道:“虫虫,你有想要的东西吗?特别特别想要的。”

  “如果你是东西的话,我现在就想要。”李玺恶劣地打了个机锋。

  魏禹勾了勾唇,语气缓慢而温柔:“还有吗?”

  李玺被安抚到了,变得认真了些,“想让祖母健健康康,让母亲开心一些,永远没人敢欺负姐姐们,还有的话,就是希望圣人别那么累!”

  “那你觉得,你现在能做到吗?”

  “当然能,必须能。”小福王对自己的能力还是很自信的。

  魏禹轻叹一声,说:“你不是问我,圣人为何在休沐日把我叫去太极殿吗?”

  “是啊,为啥?”

  “圣人想把我派去黔州,接替崔州牧。”

  李玺嗖地一下挣开他的怀抱,炸毛了,“这怎么行?黔州那么远,我想你了怎么办?”

  “所以你看,我们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对方,甚至连把喜欢的人长长久久地留在身边都做不到。”

  “可以的,我现在就去跟圣人说,不许他把你赶那么远。”李玺站起来就要走。

  “圣人之所以把我赶那么远,就是因为他发现我对你用情至深。”

  李玺突然顿住,一点点扭过头,澄净的眸子里盛满期待,“什么情?什么深?”

  “我心仪虫虫。”

  “比虫虫动心更早。”

  “比虫虫的‘心仪’还要多。”

  魏禹毫不犹豫地、无比郑重地表白。

  李玺呆呆地望着他。

  慢慢地消化着他的话。

  魏禹拿起那串管家钥匙,交还到他手上,“所以,虫虫可否再等等,等到我们可以保护彼此,可以守护这份‘心仪’的时候,再谈婚论嫁,可好?”

  李玺的反应慢了半拍,还在想刚刚的问题,“你是说你早就喜欢我了?”

  魏禹点头。

  “有多早?”

  早到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或许在王府门前,他把自己的庚帖交给他的时候,就已经被这只聪明的小金虫吸引住了。

  李玺又问:“你还说,你喜欢得更多?”

  魏禹再次点头,“多很多。”

  啧啧啧。

  这就好说了。

  李玺立即变成一副大爷样,吊儿郎当地坐到竹椅上,“不早说,早知如此,我干嘛还费心费力地追你。从现在开始,换作你追我。”

  魏禹微怔,失而复得的欣喜,最终化作一声含着笑意的“好”。

  下巴一扬,二郎腿一翘,小虫爪一招,“我要吃菜块。”

  魏禹压下眼底的热意,温声问:“哪种?”

  “每样来一块,要形状好看没有黑渣渣的。”

  魏禹耐心地挑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完美的芋头块送到他嘴边,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像方才小福王给他夹核桃。

  小金虫虫么唧么唧

  吃了,“还要吃肉。”

  肉还没烤。

  没关系,魏少卿束起袖子,立即动手。

  烤他最喜欢的小五花,还有小脆骨,多撒胡椒少放盐,一口一串吃个爽。

  吃完饭,在农庄钓了会儿鱼,煮了锅嫩麦粒,摘了筐小酸杏,边吃边往家走。

  上牛车的时候,李玺把手一伸,魏少卿体贴地扶住,不仅把人扶上车,还拿了好几个软垫放在他身后,就像来时的路上,李玺照顾他。

  一路上,小福王享受极了。

  要吃核桃,魏少卿给他夹核桃,还得把那层薄薄的皮去了;要吃点心,魏少卿给他拿点心,喂到嘴边之前,先用竹刀切成方便入口的小块,这样吃起来才优雅好看;点心吃得嘴巴干,又要喝茶,还得是现沏的。

  起初还动动嘴,后来嘴都懒得动了,小下巴一抬,小虫爪一指,魏少卿就给送到嘴边上了。

  还得打着扇子赶蚊虫。

  无花果坐在车头,冲胡娇挤眉弄眼。

  胡娇面无表情,“你眼睛进沙子了?”

  无花果:“……”

  挤了个寂寞!

  李玺抬脚踢踢他,“说啥悄悄话呢?”

  “啊,那个,奴是想说,这不快到通化坊了嘛,往西走一截就是光德坊,是不是先把魏少卿送回去?”

  李玺没应声,只笑眯眯地朝魏禹扬了扬下巴,“你说呢,魏、少、卿?”

  “我一心追求虫虫,自然事事当以虫虫为先,倘若不能亲自把虫虫送回王府,会不安心。”

  简直满分。

  小福王终于露出笑脸,“听到没?”

  “晓得了。”无花果敲敲银铃铛,“蜗蜗,跑起来,咱直接回家!”

  “哞——”

  原本慢吞吞的大青牛,真就扬起四蹄哒哒哒地跑了起来。虽然,只比之前快了一丢丢!

  福王府位于永兴坊,一座府邸就有整个光德坊那么大,坊墙上开了个小角门,专供李玺进出。

  魏禹把人送到了,目送着小福王离开,角门关上了,才转身离开。

  殊不知,李玺根本没走远,而是爬到墙头上偷偷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这时候的小福王,才露出了他执掌皇城令的气势,“无花果,你去宫里打听打听,圣人在太极殿跟他说了什么。”

  无花果连忙应下,麻利地去做了。

  “小胡椒,你跟我去长乐宫,等我走了你找个地方藏起来,听听祖母和窦姑姑说什么。”

  胡娇点点头,给他罩上披风,戴上兜帽,坐着马车进宫去了。

  到了长乐宫,李玺扑到太后膝头就是一通哭:“祖母,您得帮帮我,我想让魏少卿留在长安,做我的夫子,不想让他去黔州做什么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