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熟悉的旋律,如此深刻的记忆,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又一次轻轻哼唱,寂寞它、无处可逃。
一个声音在熟悉的旋律中响起,像是梦呓,抑或是倾诉……
王文杰,我好像从来没有跟你说过——
我爱你……
不是‘好像’,应该是‘的确’。对,我从来没有对人说过这三个字,从来没有。
不知道现在说,会不会太晚了?
你知道吗?刚才医生告诉我,这条腿——恐怕真的是要废了……
我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这样的我,还配不配,跟你说这三个字?
然后我告诉自己,这个想法错得离谱,看轻了你,也看轻了我自己。
所以王文杰,赶紧醒过来吧,让我亲口对你说这三个字,我只说一次,而且——过时不候。
……
好吧,时间到了,我只说一次,不管你听不听得到。
我——爱——你——
……
…………
………………
依然是一片寂静,窗外的风停了,两个人的呼吸在寂静中格外沉重。熟悉的旋律仍在继续——青春梦已老,青春梦已老,不愿再为情烦恼……
王文杰,你还记得吗?我曾经对你说过,我已经老得——不愿再为情烦恼了。
可是现在我想再试一次——如果你肯陪着我,一起为情烦恼……也许不只有烦恼,还有快乐,或者,幸福……或者酸甜苦辣,我们都可以一起去尝尝?
只要你醒过来。
……
月亮在窗外探出了头,柔和的月光照亮了两个人的脸,没有泪,微微的笑。
我的心,我的心,等你的心已经疲倦……没关系,疲倦了,也得等,我会一直等下去,等着你……你TMD到底醒不醒!
林烨把手中的手机摇一摇,旋律依然没变,声音却明显嘈杂了许多——收到你请帖的那天,谭咏麟来开演唱会。我很早,就买好了两张票,最好的区域,最靠前的位置。可是终究……我只能一个人去。两千多块呢,抵得上我一件风衣了——对了,之前我查了一下,你那1600块钱还没还完呢,会计只扣了你半年的工钱,你就调走了。这可不行啊,你小子可不能赖账。嗯,我说到哪儿了?
……哦对了,演唱会。你听,我在现场录下了这首歌,谭咏麟改了歌词,你听啊——
青春梦不老,
青春梦不老,
我愿再为情烦恼。
让我记住爱的苦,爱的甜,爱的煎熬……
……
…………
………………
深夜的房间里,不再有人说话,只有低沉的男音,和着校长的歌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熟悉的旋律,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反反复复——
青春梦不老,
青春梦不老,
我愿再为情烦恼。
让我记住爱的苦,爱的甜,爱的煎熬……
……
…………
………………
终于,一个微弱的声音低低地加入,跟随着这美妙的旋律,轻声吟唱——青春梦不老,青春梦不老,我愿再为情烦恼。
月光下,两双眼深深对视。不老的青春梦想,在彼此的注视中渐渐燃烧成炫目的火焰。
东方泛白,太阳出来了。
……
电话忽然响起来,是王爱国打过来的。
弟弟说哥,我听说了,你的婚礼办得不错。
王文杰啊了一声,脑子有点乱。
收到我的礼物了?
呃……收到了。
喜欢吗?
呃……喜欢。
王爱国哈哈大笑,哥,说谎话鼻子会变长哦。
王文杰还真摸了摸鼻子,认真地回答,我没说谎,谢谢你,真的。
王爱国不说话了。
过了许久,久得王文杰以为手机断了线,王爱国忽然极快地开了口,“告诉林烨,我爸爸——我是说王其实前面的那个——就埋在凤凰山公墓后面山坡的树林里,墓碑上刻了个圆形的标记,和我们身上那个烙印的图案是一样的。”
王文杰愣了一下,我怎么不知道?
王爱国嘲笑地回了他一句,关你什么事啊?你又不是他儿子。
王文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弟弟……认下林烨这个‘哥哥’了?
他欣喜地还要细问,那边却已经挂了线。
回头看看,林烨已经疲倦地倚在椅子上,睡着了。
尾声:
几天之后,王文杰出了医院,直接进了看守所。在经过一系列调查之后,被免予起诉,并开除公职。
与此同时,林烨因为在某特大经济刑事系列案件的侦破工作中的杰出表现获得嘉奖,却也因为一个不冷静犯下的错误受到了处分——在化装成水暖工潜入刘家别墅侦查的时候,与保安发生争执,险些造成严重后果。
几个月后,‘流金岁月’专卖店重新开张,老板换成了一个年轻小伙子——大高个儿,浓眉大眼一口白牙,长得挺精神!可惜就是脸上有道疤。
偶尔还会有另一个帅哥过来帮帮忙,这个帅哥岁数要大一点,经常披一件旧风衣,手里拄一根黑色的文明棍——像福尔摩斯。
‘流金岁月’的隔壁是一家中医诊所,老板也是两个帅哥,医术高明,生意兴隆。
每到夜晚,店门口仍然会亮起一盏红灯,照亮夜空,照亮每一个人。
灯下的人们,会指着川流不息的河水,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故事里,有一群人,从这里经过。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全文完>
感谢谭校长,在演唱会上改动的这段歌词,以及,曾经陪伴我青春梦想的那一首首老歌。
后记:
我亲爱的读者们,这个文,是送给你们的礼物。
也许这是个很拙劣的故事,可是我已经尽力了。这个文,掏空了我三十多年的领悟和积累。所以,我停笔。
停笔,只是为了沉淀和积累。也许要很长一段时间,我才会有再次提笔的勇气。
所以,在写完这个文之后,我要离开,去过我自己的生活了。也许多年以后,我会回来,也许不会。不管怎样,我曾经留下的故事,希望多年以后,还会有人记得。谢谢。
在文章的开始我就说过,这个文是不出书的。这是送给所有喜爱我的文章的朋友的,一份礼物。我会在稍后把完整版的txt文件传上来,免费下载——前提是我得找得到地方,之前在新浪爱问传过一章,愣是换成了‘作文辅导’的名字才给通过,真是造孽……
好了,最后,再说一声,也许你根本不在乎我是谁,可是我还是要说一声,再见!
烟狗
2012年7月12日
PS:查了下以前的贴,我是在2006年7月开贴的,如今正好6年,很圆满,很幸福。
第211章 番外篇
那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那一年,高胜寒第一次见到苏木。
是在春天,警局大院里的那株桃花开得正豔,像是一团火。
那天下著大雨,春天的第一场大雨,桃花被雨打落了一地,满地的狼籍。高胜寒站在二楼办公室的窗户边儿上抽著烟,苏木背著一个洗得发白的军挎包走进了院门。
值班室的老孙头看了介绍信,很热情地跟苏木说著话。老孙头是警局有名的大嗓门,高胜寒站在二楼都听得很清楚,法医科新分来的高才生不认识路,老孙头就差给他画一张警局的平面图了。
高胜寒对‘高才生’这三个字是有些酸溜溜的,苏木是警局历史上第一个高学历──那会儿不像现在,研究生满大街都是。
高胜寒是大专毕业,大山深处走出来的穷孩子考上了公安大学,他发誓要出人头地,要比谁都干得好。他也的确干得很不错,年纪轻轻已经是刑警队长了,破过几个大案子,上下的关系处得也不错,他希望能再不错一点──就像他的名字,高处也能胜寒。
有人轻轻敲响了房门,高胜寒回过头──苏木站在门外,脸上是腼腆礼貌带著几分迷惑的笑,对不起,请问……这里是法医科麽?
高胜寒很想说你不认识字麽?门牌上大大的‘刑警队’三个字你看不见?不过他什麽也没说,很热情主动地迎过去握了苏木的手,又很热情主动地把苏木送到了法医科。
苏木感激得不得了,一路上都在说谢谢,高胜寒显得很豪爽,拍著苏木瘦瘦的肩膀,不客气啊不客气!
是啊,没有这份豪爽,怎麽能当上刑警大队长的。
下班前高胜寒给陆姗姗打了个电话,想约她去看电影,可是姗姗没答应,说是有别的事儿。什麽事儿?姗姗不肯说。
高胜寒知道,姗姗瞧不上他,虽然姗姗只是劳资科的一个小科员,可是姗姗的爸爸,比警局所有的人的地位都来得显赫。
高胜寒还没当上队长的时候,曾经破过一个偷窃的案子,几个小偷钻进了陆副省长的家,偷了几千块钱,还有好几份文件。陆副省长很著急,当即就报了案。局长亲自带头查的案子,很快就有了眉目,围捕的时候,高胜寒冲在前面,胳膊上被扎了一刀。
後来高胜寒就当了队长,当了队长以後他亲自带著人给陆副省长家安装了和警局连通的监控设备。再後来,陆副省长的女儿姗姗分来了警局,陆副省长亲自给高队长打了招呼,叫他多照应著一点儿──显然,陆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