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钱的纯爱往事-第1章
和谐打小懒虫
1 年前

作者:永铭(Email:)

彼岸花

于是,如来普告大众:“若复众生以摇动者,名之为尘,以不住者名之为客。汝观阿难,头自动摇,见无所动。又汝观我手自开合,见无舒卷,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从始洎终,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性心失真,认物为己。轮回是中,自取流转。”

——《楞严经》卷一

楔子

这里是新年之前的北京,窗外北风呼啸,呜呜的风声仿佛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一口吞掉。

从公用厨房窜出来的呛人的油烟味慢慢散去,隔壁公用卫生间滴答的漏水声也格外有节奏感。屋里黑着灯,楼道里的灯光从屋门上方的窗户倾泻进来,模模糊糊地把这个我并不熟悉的宿舍里所有的家具摆设勾勒出淡淡的轮廓。

眼泪已经快干了,我的唇边就是他的唇,软软的,薄薄的,他的胡茬扎得我有些疼。

我一动都不敢动,害怕只要一动这梦境就要破灭。

他轻轻地说,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我还是不敢动,只是更加紧紧地抱着他,让他的胡茬扎得我更疼,好让我明白这真的不是梦——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拼尽自己并不算多的所有,辛辛苦苦暗恋了五年的人,此时此刻就躺在我的身边,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气息,我可以同步他一样激动的心跳——还有,比这,更梦幻的场景吗?换作你,你敢动吗?

是的,我是个同志,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死兔子、同性恋,随便别人怎么说吧,反正我早就不在乎了。如果这样说我以及和我一样的人,能让你们感受到哪怕一点点的快乐和优越,我甚至会高兴,感谢命运给了我让人鄙视,从而制造别人优越感的机会。

新年前的那一幕发生在二十年前,是的,二十前,不但没有网络,就连手机、传呼机都没有的1992年。那时的北京和今天的北京简直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满大街的“面的”,红白条的公共汽车,我宿舍楼下那台老掉牙的公用电话,五毛钱一包的方便面以及在食堂买主食时要同时交付的粮票,这些东西至今想起都让我觉得恍如隔世。随着时间一起湮没的还有空间,尤其是前几天在微博上看到我们的宿舍楼被推倒重盖的照片的时候,我更加确信,我彻底无法回到从前了。这个霸道的世界连一片能供我瞻仰的砖瓦都不给我留,更不用提我那凄凉又悲催的青春了。

毕业多年后曾经有一位女同学告诉我,她哄孩子的时候跟孩子说过:妈妈当年上大学的时候,班上有一位帅叔叔,家庭条件也好,功课也好,文章也好,老师同学都喜欢,哪都好,就是太清高,大学四年都没怎么和我们这些女生说过话……

我傻子一样的问:你说的是谁呢?

哦,好像是说我哈,可是,我帅吗?我怎么就从来没觉得呢?

至于清高,我在心地冷笑一声说,我本来就是个兔子,在这个全国帅哥最多的大学,和女生怎么可能有那么多话呢?哈哈哈哈……

言归正传,还是说说“他”吧。我怕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啦,在那个离经叛道的八、九十年代,我们一起追求过的幸福;在那个天还很蓝、东西还很便宜的八、九十年代,我们一起拥有过的简单快乐。虽然时间不长,只有那么五年,但我已经很知足啦!看看今天身边好多小Gay,就算他们有我所羡慕嫉妒恨的青春、脸庞和身体,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怕是都永远无法经历和体验我和哥哥曾经过过的日子了吧?我们的故事对于今天的年轻人来说,离奇得仿佛天方夜谭,如果他们知道就在那个新年前夜我们相拥而眠的时候连衣服都没脱,不知会有多少人骂我脑子有病呢!

一、初见

十三岁的年纪,能做什么?会遇到什么?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我,一个哥哥,我们的经历无法去和任何别人的恋情相比较。就好比我永远无法想象在那个传统得甚至弥漫着古典主义气息的八十年代,是否还会有我的同龄人和我一样大胆放肆地开始这样特别到极至,后来被太多人祝福和诅咒的恋爱。

故事在1987年的一个夏日的黄昏悄悄开始。正在伏中,天气很闷,当时我家住的还是平房,前后院满是花草、蔬菜和果树。那个年代连空调都还没有在普通百姓人家普及,所以家里的水泥地是潮的,跑的快的话会滑倒;家里的墙是潮的,有的地方开始发霉长出黄白色的毛;我的心情也是潮湿的,十三岁的少年,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功课优异,自然而然就会有些黏黏的心事开始悄悄滋长。

晚饭后,我一如既往地在自己房间写着作业,懵懂地浑然不知命运的脚步已经踉跄,宿命中的冤家就快找上门来啦。当时妈妈在大屋接待客人,她是大学老师,那年又开始当一个新生班的班主任。而据我有一耳朵没一耳朵地偷听,客人是从山东老家来的,婶子家的一个远房亲戚,是老爸带着儿子来学校报道的,因为儿子恰巧就在我老妈那个班。后来很久我才对上号,这个班叫做“八七微甲”,就是微电子甲班的意思。

那还是高校远没有开始扩招的八十年代,老妈所在的大学又是国内一流的高校,而电子信息专业亦是热门的工科专业,更重要的是,这位学生来自俺们老家——高考竞争惨烈非常的山东。于是,十三岁的小子开始动了心思,我毫不费力地找个了由头,点着一盘蚊香,我要把这盘蚊香送去客厅,然后就可以借机看看这位老家来的“哥哥”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

没有人会猜得到我这一点点的小心机,更没有人会猜得到在下一秒到底会发生什么。当然,命运除外,如果他是一个“人”,我猜在我端着蚊香走进客厅的刹那,他一定躲在一个我们谁都看不见的角落,狰狞地挤出一声冷笑。

只是,当时的我浑然不觉,按照早就写好的剧本走上舞台,至于台词,时至今日我早就忘的一干二净了。我只记得,哥哥那天穿的是白色的短袖上衣,深色裤子,利落的短发,和我一样的单眼皮,高高瘦瘦的身材。他冲着我友好地微笑,我的心跳瞬间加速,是否脸红不得而知。

我不知道在这个初见的时刻,他是不是如同我爱上他一般也爱上了我,在以后相处的五年间我也从来没有问过这个问题。对于我们这样的六十、七十年代的人而言,“爱”是个禁忌的字眼,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在我们心中爱已经崇高到奢侈的地步了。更何况,对于一个当时只有十三的少年来说,爱还是一件太遥远的事。你们大可以把我当时的激动理解为DNA出错、荷尔蒙紊乱或是花痴,但对于我自己而言,起码到今天我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茫茫法界众生中,我在找他,他也在找我,我一定是哪一辈子欠了他很重很重的东西,所以他才来以这种方式找到我,要我还。

这就是我们今生见的第一面,情节简单到近乎没有,台词对话也毫不重要。我只知道,他很棒,高考的分数很高,在这个班是首屈一指的;我只知道,起码在未来的四年里,我可以有亲近他的机会;我只知道,他很帅,很亲切。

在那个夏夜,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他会对我疼爱有加,他会陪我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他会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让我为了他几乎拼耗掉整个青春。然后,他会以一种这个世界上最决绝的方式,从我这辈子的生命中——消失。

那一年,他十八岁,我十三岁。

二、心事

在我的生命中华丽登场以后,他就迅速隐身,仿佛一颗石子,置水面的层层涟漪于不顾,自顾自地沉入湖底。

我所得到的所有关于他的消息都来和老妈闲聊中的转述。比如他当了班长,比如什么考试他又考了第一,比如节假日他组织全班同学一起去哪玩,比如他从老家给爸妈带来了什么土产……

毋庸质疑,他是出类拔萃的。他的智商足以轻松应付所有中国教育的难度了吧,其中一个佐证就是本科毕业时他放弃了本专业去考另外一个专业的研究生,居然轻轻松松就考了个第一,我需要不厌其烦地声明那还是九十年代初,考研还是超难的。但他不是书呆子,他下了课就往篮球场跑,宿舍里的简易健身器材随处都是,后来他把他的拉力器送给了我,惭愧的是到今天我也没拉开过。情商?更不在话下了,他迅速在八七微甲这个班里赢得了所有同学的信任和爱戴当了四年的班长,班上同学无论男女,有了麻烦都会找他,他亦从来不会让大家失望。那时怕是连“时尚”这个词都没有,他就今天一身阿迪耐克,明天一身休闲西装的。总之这个人就是那种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的人,如果说在我眼中他还有缺点的话,那就是——抽烟。他只抽我们山东老家的“大鸡”,坐在他的下铺上,躲在我看不见的角落,悄悄点燃一根烟,然后慢慢地从上铺的床板缝隙间吐出淡淡的烟雾,让自己的脸在我眼前慢慢慢慢变得不那么清晰。

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哥哥,精彩亮相后就消失了,也许是他在全新的环境中要忙的事情太多,也许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已经在我的心里扎了根。可怜的十三岁的少年开始了暗恋,开始了单相思。

初恋,虽然略微有点早,但毕竟还是来了。

我上学早,比同学年龄小自然要受欺负。我自小性子又极倔,是宁折不弯那种,一旦被欺负了,我很少跟爹妈哭诉,总要本着“小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原则自己想尽办法弥补损失。能智取的绝不力敌,我曾经把欺负过我的同学引至工地上,然后自己从一辆推土板车的一端突然跳下,结果突然翘起的板车另一端把该同学的门牙直接崩掉;不能智取的被逼到极致我也从不吝惜拳头和脸面,某天放学路上两位高年级的倒霉蛋把我惹急后,我号啕大哭着打跑了一个然后把另一个的脸开了花。

别以为我暴力,我只针对伤害我的人。

所以,从那时起,我无比热切地盼望能有个哥哥啊!我还小,妈妈工作很忙,爸爸在部队,谁来保护我?

虽然和哥哥比,我的智商什么的都差飞了,但和大多数人比,我还是不错的。所以在那个十三岁的夏天,我开始处心积虑地谋划,我要见到他,我要亲近他,甚至,我要霸占他!

我会在放学路上特意绕到他的宿舍楼前,或是他去打篮球的必经之路。如果能偶遇,再好不过,我会带着一脸灿烂的笑容高声和他打一个招呼,然后把自行车蹬得飞快,风一样从他身边飘过。当然,也有的时候我不打招呼,躲在离他不远不近的地方,慢慢地蹬着车子,看着他和同学们有说有笑地一路走远。

偶遇,自然就是偶然才有的。当我不满足于此时,我开始动别的脑筋——我要以一个初中生的身份,到大学教室里去上——自——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