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隔壁病秧子后,不孕不育的我怀上了-第14章
港 女 av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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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前
沈之初收完租后回来,就见小姑娘站在他家门口。
大冬天的,冷得很,她穿着厚实的衣服,一张小脸被冷风吹的有些苍白。
“怎么站在门口?”沈之初赶紧上前推开家门,道:“快进来。”
两人进去,进了大厅内。
虽说沈家门口和别人家差不多,但很明显,屋子内要大很多。
沈之初给她倒了杯热水,周君怡便接过小口的喝了几口,随后问:“你刚才说,你在收租,你收的是什么租呀?是田地的租吗?还是说是屋子的?”
“都有。”沈之初说着,也给自己倒了杯水,问:“你是想搬出去?”
“嗯,我奶那样你也看见了,城里的屋子,我们家租不起,你这么快回来,应该就是村子里的吧。”
“的确,但空着的屋子,只有一套,就是我家对面的了。”沈之初低着头,很有私心的道。
第25章 搬家
“那没事,我们只要能搬出去就好了。”毕竟是沈家对面,又不是村长家对面。
这要是在村长家对面,她还需要考虑一下呢。
虽说这里距离村长家也很近,但周家村也就这么大,谁家距离村长家不近?
“租金是怎么收的?”周君怡问。她并不清楚现在这个房价情况,但想来是在村子内的,应该价格不会太高才是。
“一个月5块。”沈之初眼睛也不眨的便说了瞎话。
“这么便宜吗?房子有多大?我们是要一家三口住的。”周君怡赶紧问。
“60平,不大,我带你去看看?”
“好,现在就去吧!”周君怡立刻便站起身来。
因为房子就在对面,也就是从这个屋子去了对面的屋子,近的很。
这时候60平米的房子,比未来60平米的要大不少,没有所谓的公摊面积,是实打实的60平米。
两室一厅,还有一个卫生间,装修的很简单大方。
说是简单大方,那是在周君怡看来。若是换个周家村其余的人,一看这装修,都要觉得是周家村内少有的好房子。
厨房虽说不大,但平时烧菜做饭什么的,倒是足够了。
里面只有简单的家具,因为常年没人住,还有不少灰尘。
“这里真的一个月只要五块钱?这么便宜,怎么没人住?”周君怡疑惑。
“因为死过人。”沈之初瞎编道:“十年前的住户死了,后来这屋子就没人敢住了。”
周君怡却信了,原来是死过人,所以才一个月只收五块钱吧?
不过,这年头,哪里没死过人?谁家里没个老年人,有不少老人,还不就是在家里死的么?
死过人怎么了?
在现在,还有些房子,就在墓地旁边呢。
周君怡不信鬼神之说,当下便道:“那我要租这里,这样子,房租的事情,我们两个私底下谈,你在我爸妈面前,就说是这屋子空着的,所以可以让我们先住着。别让他们知道房租的事情。”
沈之初不解,但也没问,只是点头。
周君怡想了很多,房租虽说少,但毕竟是每个月五块钱,等她开学后就得去学校了,卖鸡蛋的生意,哪怕是周末休息的时间,也不见得有时间去,到时候,就靠父母了。
爸妈两人一个月工资50,看着很多的样子,如果又要负担她的学费和生活费,再加上平时的开销,以及房租,难免生活紧巴巴。她还想一家三口以后多吃几回肉呢。
她虽说卖东西卖了不少钱,但却是不能让他们知道的钱。顶多只能平时尽量用自己的钱,把父母给的花省点,减少他们的压力罢了。
和沈之初说好后,周君怡便赶紧回了家,随后敲了敲爸妈的房门。
时间还早,周大凯和张芳芳也还没睡,听到敲门声,周大凯便来开门。
周君怡一进去就将事情说了一遍,张芳芳却有些犹豫的道:“会不会太麻烦人家了?”
“妈你怕什么,我爸以前不是救过他吗?他说他小命都是我爸救的,一直没有好好报答,听我说想要搬家,立刻就说了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虽说有点不吉利,但谁家没死过人?我们不怕就是了。”周君怡赶紧道。
张芳芳想想,觉得也是这个道理,但又道:“可是当年你爸救了他,我们两家就定下婚约了啊。”
虽说之前定下婚约的是周晓月,但实际上定的是周大凯的女儿,自然就应该是周君怡了。
周君怡立刻就不乐意了,“他们怎么想的那么美呢!又是救了沈之初,又是要我嫁给他。这算哪门子的报答!爸,妈,你们女儿长的如花似玉,还是未来的大学生,性格活泼开朗,怎么也是他赚了啊!这不能算报答!”
换做是周晓月,长成那样,那的确是算沈之初报答的没错!
周大凯也在一旁老老实实的点头,“对,没错,我们家君君是读书人,而且会赚钱,长的还好看,是沈家小子高攀了,这不算报答。”
周君怡自己自恋还好,亲爸这么说,她反而有点心虚的摸摸鼻子。
那是周大凯不知道沈之初家里还有在县城的早餐店,而且家里还不止这套房子。
在这个年代,沈之初这种家里条件,已经算是很有钱的了,要说沈之初高攀她,那还真不是。
毕竟,人家要长相有长相,要学识有学识的。
“那好吧,那我们尽快搬过去,我也不想住这了。”张芳芳一想到刚才周老太那骂人的模样,心里就不顺畅。
“媳妇,你别气了。妈年纪大了,难免有点拎不清,以后我们搬走就是了。”周大凯见自家媳妇又在生闷气,赶紧坐在床边安慰道。
夫妻俩小小声说着话,直接忘记了亲闺女还在呢。
周君怡:“……???”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
所以说,父母才是真爱,她只是个意外是吗???
白人问号脸。
周君怡只能尴尬的咳嗽一声,奈何,那边的两人还是不搭理她……
行呗,她回屋子还不成吗?
“那我回去收拾东西了,爸妈,你们也快点啊。我当你们听到了啊。”
她只能郁闷的离开,感觉自己吃狗粮都已经吃饱了。
这天快吃晚饭的时间,周君怡一家三口已经收拾好了东西。
说是收拾,其实东西还真的不多。
周君怡回来后,穿的是周晓月的衣服。
虽说周晓月回去村长家,穿的也是她的旧衣服,但两者之间差别很大。
因为,她个子长的比周晓月高。
周晓月个子一米五出头,人也比较瘦小,穿衣服的码数,大概是现代的XS码。
而周君怡的身高有一米六八,虽然也比较瘦,但却是那种有料的身材,和现代的她一模一样,穿衣服基本是宽松些的S码,紧身的M码。
所以哪怕农村人为了衣服能多穿几年,做的稍微宽松些,周晓月的旧衣服,还是有一部分,是周君怡穿不了的。
是以周君怡只带了几身她能穿的衣服走。
尽管她不喜欢穿别人的旧衣服,但现在的条件还不允许她买新的,悄摸摸买也没用,肯定会被看出来。
她只能晚上穿着自己穿越前买的睡衣,让自己舒服点。
一家三口将东西直接扛走时,老周家正好要准备吃晚饭。
看见他们出去,周老太阴阳怪气问:“大晚上的扛着这么多东西去哪里呢?不会大过年的还要去卖什么东西吧?”
“奶,我们搬家了,不过,那屋子分家的时候已经分给我们了,所以,你们没有使用权,别动啊。”周君怡得意的笑笑。
周老太震惊:“搬家?你们要搬到哪里去?你们哪里来的房子?”
周君怡就不搭理她了。
哪怕是周大凯,也没说话。
周老太生气,干脆跟在他们身后,见他们来到沈家对面的屋子,直接进去,便开了灯,心中很是疑惑。
屋子内和之前周君怡看见的不一样了。
有人打扫过,整理的很是干净。
周君怡将自己的衣服拿到房间内,打开灯后,发现房间内多了一张书桌。
这个卧室比较小,只能放一张单人床,所以应该是沈之初猜到她会睡在这个房间,将书桌放在那的。
书桌不是新的,款式也不是女孩子用的,一看就知道是男生用的。
书桌上还放着一本笔记本。
周君怡打开一看,是沈之初的笔记。
她借来的课本上,就有沈之初的笔记,和他的人一样好看。
笔记上写着:晚上看书的时候开小台灯,我知道就算我让你别看,你也不会听。
周君怡忍不住笑了,“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听?自作聪明!”
第26章 那个卖鸡蛋的小姑娘又来了
这个年代的灯泡功率不大,并不算很亮,但这小台灯一打开,倒是亮堂的出奇。
怕是沈之初以前,也没少在晚上看书。
周君怡将台灯关了,放在那,然后便开始看起家里的物件,别的都和她之前看见的没什么变化。
真要说起来,就是厨房内,多了点食物。
估计是给他们晚上做吃的用的。
“沈家那小同志还真是贴心。”张芳芳一看厨房内的食物,便眉开眼笑,“还有肉呢,君君,你去坐着,妈煮面给你吃。”
一听煮面,周君怡眼珠子一转,道:“妈,你先出去,今天你闺女给你露一手!”
“我们家君君还会下厨?”张芳芳惊讶。
“当然了!你女儿可厉害了!”说着,周君怡便进了厨房,顺带着将门给关上。
随后,她开始在厨房内捣鼓,用自己空间内的调味料,先制作了自己穿越前上的家政课教的秘制排骨汤。
烧好后,才开始煮面,在碗中放入调味料,再每碗都加入颜色浓郁的汤汁,再加入同等比例的白开水,然后把煮熟了的面条捞起,放入碗中,再夹出排骨,放在最上面。
再把小青菜在水里迅速煮了下,每碗都加入了几根小青菜。
她拿起筷子,品尝了其中一碗的味道,和她空间内的排骨面一模一样!
周君怡心里美滋滋的,将吃过的这碗放在一边,然后打开厨房的门,把另外两碗端出来,再进去厨房后,从空间内拿出用袋子装的排骨面,倒入碗中,用干净的筷子把排骨从旁边挪到上面。
她走出厨房,道:“爸妈,你们先吃,我去给沈之初送面去。”
“好,快去快回啊。”周大凯应道。
“诶。”周君怡应了一声,随后便来到了对面。
面很多,她要两只手端着才行,当下便在门口喊着:“沈之初!快来给我开个门!”
屋子内的沈之初,正在等着人给自己送晚饭来,听见声音,当下便立刻起身去开门。
这一开,便闻到了排骨面香喷喷的味道。
“煮多了,这碗是给你的,筷子用你自己的。我先回去吃面了。”她将碗递过去,沈之初下意识的接过,见她转身就跑,忍不住问:“你煮的吗?”
周君怡脚步一顿,转过身笑着道:“你猜呀!”
“我猜是你煮的。”沈之初正经的回答。
周君怡没说话,转身回去屋子。
猜错了大傻子!
沈之初美滋滋的端着面条进去屋子内,拿出筷子和勺子,便开始吃了起来。
汤底的排骨汤味道不浓郁,刚刚好。
沈之初喜欢用勺子盛半勺的汤,夹起面条,吃一口面,喝一小口汤。
这样更有味道。
喝到汤的那一刻,他眼前一亮。
小口吃排骨的时候,发现排骨非常入味。
他心中震惊周君怡的厨艺,没想到她小小年纪,这么会做吃的。
而此刻,周君怡回到屋子内,开始吃起自己做的面条。
周大凯和张芳芳不断的夸奖她厨艺好,周君怡这才道:“爸,妈,我想到了一个好生意。我跟你们说,沈之初家里在城镇里有做餐点的生意,我刚才送面条给他,先试探一下他的口味,如果他觉得可以,我可以卖这个排骨汤给他。”
“这面条其实说白了,重点就在排骨汤内,煮面谁都会,我每天煮好排骨汤送过去,能卖很多钱。”
“这能行吗?从这里到县城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这送过去,汤都凉了。”周大凯蹙眉道。
“汤凉了没关系,我把肉和汤分开装,肉少煮一会儿,他们到时候拿到店里,再煮个一分钟就可以了。”周君怡早就已经想好了。
像是包子和咸菜饼,哪怕是稍微有点凉了,都还能在店里再蒸一蒸,烤一烤,但是肉类,多一分钟就会太老,只能她少煮一分钟,等送去店里后,再煮一会儿。
而且,她对这排骨面有绝对的自信。
这在现代不算什么稀罕物,但在这个年代,肉就是稀有的,哪怕是水煮肉,都有不少人视若珍宝,更别说她这秘制排骨汤了。
果不其然,晚上沈之初来还碗的时候,就顺便聊了这件事。
周君怡让周大凯和张芳芳回避,自己和沈之初谈。
夫妻俩知道女儿是个有本事且有主见的,当下便答应了下来。
最终,周君怡定下价格,排骨汤以一斤五毛钱的价格,卖给沈之初。
这个价格对于排骨汤的价格来说正好。
因为汤汁是浓稠的,单吃比较咸,不合适,一般都是用来做面条时当做汤的底料,要加白开水的。
一斤排骨可以做成两斤的浓稠排骨汤,可以做成四碗排骨面。
这个年代,肥肉的价格大于瘦肉,瘦肉的价格大于排骨。
别说周君怡空间里也有猪排骨,哪怕是没有,她这个价格卖,都不会吃亏。
农村里卖猪肉的,价格大概是肥肉1.3-1.4元一斤,瘦肉比肥肉每一斤便宜两毛,排骨基本上卖5-6毛一斤。因为肥肉少,还有骨头在,会比较重。
像是之前周君怡想问猪肉是买的筒骨,那几乎都是骨头,但是按照一整副来算钱的,更是不值钱。
等于说,周君怡就算自己买排骨,做两斤秘制排骨汤,成本价也就6毛钱,而她卖给沈之初,却能拿到一块钱,也就是赚了四毛钱。
这玩意儿看似赚的不多,实则一次做一大锅,算上汤,就非常重。
就是沈之初的店铺内,这面条怕是贵的要死。
光是汤底,一碗面条就得两毛五分钱,这算上面条,以及人工运输费用,起码得四毛钱一碗了吧?
这有人吃吗?
“那你每天要多少?”周君怡问。
“先来二十斤试试水。”沈之初道。
二十斤,那就是四十碗了。
四毛钱一碗的面,一天真的能卖四十碗吗?
不管能不能,反正周君怡是要赚钱的。
她便直接同意一下来了。
翌日早晨,她一起来,便在家中开始做起秘制排骨。
为了节省时间,外面有一锅排骨在烧,她关着厨房的门,在空间内继续烧。
二十斤可不少,家里的锅不大,得烧几锅呢。
空间内的时间流失速度可以好好利用,周君怡迅速烧完几锅,用沈之初昨晚就给她的大桶装着汤,再将排骨放在小桶内。
然后,再离开空间,来到厨房,关了最后一锅的火。
将东西都分好,再把肉包、粉丝肉末包、咸菜饼,夹带私货放在旁边的保温箱子内,就等着沈之初的人来,光明正大的被取走了。
沈之初带着人来时,称重的称重,清点数量的清点数量,弄到最后,付了周君怡五十多块钱,周君怡心里美滋滋的,关门的时候还在道:“记得晚上把箱子送来啊,方便我明天装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