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逃荒种田记-第73章
迅速迎飞鸟
1 年前


鱼娘和顾氏关系很好,她亲亲热热挽住顾氏的胳膊,“婶娘,你肚子里的弟弟妹妹什么时候出生啊?”
顾氏道:“快了快了,这孩子算是争气,逃荒的路上我这肚子一直难受,还担心要在路上生了,没想到他居然能撑到现在。”
鱼娘道:“可见他是个有福气的,不如给他取个小名叫福娃吧?你看咱们家的名字,要么是大牛、二牛、三牛,要么是大丫、二丫,等弟弟妹妹出生,不是叫四牛就是叫三丫,太没新意了。”
顾氏莞尔一笑,“这倒也是,听娘说你大哥出生的时候,正好家里面买了第一头牛,于是就给他取名叫大牛,后面二牛三牛也就顺势这么叫了。”
李叔河道:“娘子,我也觉得福娃好听。爹说了,孩子的乳名让我们做爹娘的自己起,大名交给他来取。咱们的孩子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顾氏淡淡地瞥了他一眼,“你昨日可不是这么说的,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贱名好养活,非要给孩子取名叫粪蛋。”
鱼娘实在忍不住了笑了,还是三叔厉害,在粪蛋这个名字面前,大牛这样的名字只能说是甘拜下风。
走到前院的时候,沈家祖孙二人还没有到,鱼娘和绫罗于是陪着顾氏在院子里散步说话。怀孕的月份大了,要时常走动走动,免得生产的时候困难。故而顾氏虽然时时刻刻都想歇息,却还是坚持每天绕着院子走上一刻钟。
不多时,沈家的祖孙二人便到了。沈思安扶着李氏下了马车,而李大成和李伯山等人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李大成见到李氏很是高兴:“李姐姐,外面风大,快里面进。”
李氏见到李大成也是格外亲切,几十年前最后一次见面时,李大成还没有她的孙子大,如今李大成的孙子都已经比当时的他还要年长几岁。
李氏进了李家的大门,先是左右看了一下,见李子晏、二牛、三牛还有鱼娘绫罗二丫都聪明懂事,儿子和儿媳也都知礼节,嘴里连连称赞:“好,好,大成啊,你是个有本事的,看看这一大家子过得和和美美的,要是我爹泉下有知,不知道该有多高兴。”
李氏用手帕擦了一下眼角,“走,我今天来尝尝你家的饭菜。我记得你小时候最是嘴馋,见到我就缠着我要糖吃。”
乍一听闻李大成小时候的糗事,李家人都支楞起耳朵,听的那叫一个聚精会神。
沈思安小声提醒道:“祖母,你不是说想见见李爷爷的医书吗?”
李氏道:“对对,你看我都忘了这件事情了,真是老了不中用了。大成,你离家逃难的时候有没有带上我爹留给你的医书?我爹走的急弄错了,这是他要校正的,里面有许多错误之处,应该留给你的是另外一本。”
李大成怔住了,不敢置信,“你是说,东家留给我的书有错误?”
李氏道:“可不是嘛,我爹当时老糊涂了,把书给弄混了,需要校正的医书上面的许多草药方子都需要改进,虽然吃不死人,但是效果却大打折扣。”
李大成苦笑,“这可真是,难怪我用上面的方子总是会出些差错,我还以为是我下的苦功夫不够,所以才医术不精,没想到居然是因为这个。”
几十年来一直坚持走下去的路居然是错的,李大成一时间百感交集。
“李姐姐,医书的事不急这一时半会了,咱们还是先入座吃饭吧,这大冬天的,饭菜一会儿就凉了,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今日的饭菜有一些是在李伯山干活的酒楼里买的,一部分是自己家里面做的,可谓是异常丰盛。
宾尽主欢后,李氏便跟着李大成去了他的书房。李大成拿出当年李大夫留给他的那本医书,封面已经泛黄了,边角处有不少磨损,打开后,里面干干净净的,几乎和新的一样,可见主人对这本书的爱惜。
“这书是东家留给我的,我怕弄坏了,不敢在上面做批注,又特意重新誊写了一份,没想到这本书居然有问题。”
李氏也有些伤感,“我爹临死前还念叨着你,他把医馆留给了你,想着你靠着医馆以后成家立业也方便一些。后来我爹派人给你送信,这才得知家里闹了灾,百姓死的死逃的逃,从此就没了你的消息。我爹后悔万分,一直想着若是当时把你也带走就好了。”
李大成眼角红了,“当时家里闹灾太严重了,粮食绝收,我靠着一个偌大的医馆居然连养活自己都困难,万般无奈之下,只能离开往濯阳郡谋个生路。是我辜负了东家的信任,没有把医馆守好。”
李氏道:“这哪能怪你,要怪也只能怪天灾人祸。咱们姐弟俩重逢是件大好事,有什么可哭的。说起来,这一切都是天意啊。”
李氏回忆起年少时无忧无虑的时光,爹娘俱在,她有一门人人羡慕的好亲事,少女们祈盼的一切她都有。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一眨眼几十年过去了,爹娘老了,丈夫也走了,只剩下她和孙儿相依为命。时也命也运也,这一切谁又能说得清楚。
当时跟在她身边的小萝卜头也长大了,做了祖父,儿孙绕膝,一大家子和和美美的。虽然过得不算荣华富贵,可比之任何人都不差。
“大成,你们家是谁将来要继承你的医术?”李氏想着,趁她还有一丝精力,倒不如教一教李大成的子孙辈,不至于让他们像李大成这样误入歧途,以后的路走的也更顺畅一些。
李大成把一旁的鱼娘拉过来推到李氏跟前,“李姐姐,我家如今只有鱼娘一人随我学医。我的医术不佳,
李姐姐,不如你教一教她?”
李氏见到居然是鱼娘学医,脸上露出了几分惊讶,“鱼娘不是在学堂跟随郑夫子学习吗?学医可是一件苦差事,她的时间够吗?”
鱼娘用清脆的声音回答道:“够的,我可以半天去学堂,半天去学医。”
看爷爷的口吻,沈思安的祖母医术定然不会差。若是能跟着她学习,想来会进步的更快,鱼娘知道,自己绝对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李氏仔细打量了一番鱼娘,严肃道:“鱼娘,你若是跟着我学医,可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不能有片刻的懈怠,若是达不到我的要求,我会随时让你离开。你明白吗?”
鱼娘斩钉截铁道:“我明白!”
李氏笑了,“真是个好孩子。”


第118章  第 118 章   略
拜了李氏为师后, 鱼娘一天的时间分为了两部分,上午去学堂跟随郑夫子学习四书五经,下午便去沈家跟着李氏学医。
既然下午要跟着李氏学医, 首要之事便是跟郑夫子请个长假。郑夫子知道鱼娘的来意后一直蹙眉,语重心长道:“子愚,做事万万不可三心二意,即便你是个聪明孩子, 可也不能一心二用。你若是想要考秀才,就老老实实待在学堂里跟着我读书, 别想其他的歪门邪道。”
鱼娘有些羞愧, 她读书只是为了明理, 能够读懂这个时代的书,理解大家的思想,从未想过女扮男装去考科举, 因为即使她的功课做的再好,连考场的门都进不去。
但是郑夫子不知道这些,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鱼娘知道郑夫子虽对待学生有些散漫,却不是一味的放养,他会点醒学生不开窍的地方, 引导他们自己去思考,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而以三隅反。
可以说,遇上郑夫子实在是她的幸运,只是她注定要让郑夫子失望了。
鱼娘低头,不敢看郑夫子失望的眼神,“夫子, 我已经决定好了。”
郑夫子长长地叹了口气,即使心中对鱼娘的选择一万个不满意,他到底还是没有说出什么过分的话,
“你决定好了以后不要后悔。”
鱼娘走到门口,转身对郑夫子深深地长揖,“夫子,对不起。”
郑夫子摆摆手,“走吧走吧,你都已经选择好了,我难道能把你拴在这学堂里吗?你无愧于自己的心便是。”
鱼娘给砚台里加了些清水,沾了些墨后,在粗糙的纸上开始誊写李氏给她的医书。上午从学堂下学后,她便直接来了沈家。就连午饭也是在沈家用的。
李氏和李大成有了这样一层关系在,两家无疑亲近了许多。沈家只有李氏和沈思安两个人,平日里李氏或是收拾家务或是做些针线活。而沈思安则待在自己的书房里埋头苦读,只有到吃饭的时间才会出门。等到沈思安也入学以后,沈家百日里就只剩下李氏一个人了,故而沈家显得分外清冷。
人一旦上了年纪,总是希望儿孙承欢膝下,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李氏虽识得不少字,闲暇时也用读书打发时间,可一旦清闲下来,看着院子里空荡荡的,还是会觉得分外孤寂。
故而能有鱼娘陪在她的身边,她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高兴得紧。
鱼娘原本中午是要回家吃饭的,李氏道:“你从学堂回到家吃一顿饭,然后再急匆匆来我这里,这一来一回路上平白浪费了多少时间?我看不如从学堂下学后直接来我这里便是,左右我们家不缺你一口饭吃。”
李氏这样说了,李大成自然没有什么异议,鱼娘一想也是,少走几步路多好,于是心甘情愿地答应了下来。
李氏只比李大成大了七八岁,头发却几乎全白了,她笑起来很是慈祥温和,是一个很能知足常乐的老太太,对待鱼娘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孙女一般,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她。
若不是她时刻牢记自己的初心,在医术上从不马虎,反而对鱼娘的要求格外严格,鱼娘在沈家就不像是来学习的,更像是来吃吃喝喝的。
纸张一旦粗糙,墨水一写上去便容易晕染成一团,鱼娘刚提笔写了一笔字,还没来得及写下面的,便已经晕染开了。若是以前她还会停下来等墨水干了以后再写,现在连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直接继续写完剩下的字。
不管怎么说,有纸能用就不错了,她在李家的时候的条件比这苛刻多了,只能用树枝子在细沙土上面写字。条件是外在的,对于初学毛笔字的人来说,想要写得一手好字,用什么纸张都差不多,重要的是自己的努力和坚持。
李家虽然手中有一些金银,却没有暴发户心态,依旧一如既往地简朴节俭。对他们来说,钱必须要用在刀刃上。
不管是李子晏还是鱼娘和二牛,练字用的都是粗糙的纸,而不是上好的宣纸。等到他们写字熟练了,不会出太多错误后,再在好一些的纸上面写字也不晚。
倒是陈氏有些心疼鱼娘,明明他们家里有了一笔意外之财,却要这样遮遮掩掩的,让鱼娘继续节俭下去,怎么想都觉得对不起孩子,于是她经常偷偷给鱼娘一些零用钱,钱不多,一次也就十来文,买不了什么贵重的东西,顶多买一些零吃解解馋。
她叮嘱道:“这钱自己拿着花,别让你奶奶看到了。进了学堂后有了同窗,要是出去玩一文钱都拿出来人家该嘲笑你了。”
这样鱼娘手中积攒下了一些零用钱,而除了这些钱之外,李大成曾在逃荒路上交给了她两个野菜饼,其中一个她打开了,里面是两个五两银子的银元宝,其中一个她留给了楼家坡帮助了他们的老妪,如此她身上还剩下一个五两的银元宝和一个黑乎乎的野菜饼。
鱼娘一路上把野菜饼揣的好好的,来到云阳县后把野菜饼和银元宝藏在了自己房间一个极为隐蔽的地方,转眼好些日子过去了,要不是陈氏给了她几文钱,她都快把自己藏的银元宝和野菜饼给忘记了。
想到这里,鱼娘赶紧把银元宝和野菜饼找了出来。野菜饼本来就硬,砸在人身上生疼,鱼娘又把他埋在地下这么久,硬的和垒墙的砖石一般,用手无论如何用劲都掰不开。
无奈之下,鱼娘只得打来一盆水,把野菜饼在水里面跑了一天一夜,这才变得软和一些,能够用手掰开了。
掰的时候鱼娘没有想太多,只以为里面藏的估计也是两个银元宝,打开后一看,里面不是她想象中的两个银元宝,而是一个上面镶嵌着各色宝石的金镯子。这镯子金灿灿的,又宽又厚,放在手里沉的很。
鱼娘有些愣住了,即使她不懂首饰的价值,也知道这个金手镯用区区两个银元宝是买不来的。
她该庆幸当时她打开的不是现在这个野菜饼,运气好打开的是另一个。
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金手镯,若是区区一个银元宝,她还能安安心心收下了,可这个金手镯对她来说实在是太贵重了。
她思来想去,把金手镯用手帕包起来重新放好,准备找个时间把它还给李大成。
不算上意料之外的金手镯,鱼娘手中有五两银子和一百一十二文钱,不和那些大户人家的子弟比较,她现在已经算是个小富婆了。
鱼娘在街上买了一个陶瓦罐,把手中的所有钱都放到瓦罐里面,又在上面封了一层土,埋上一些菜种子,对外就说这是她准备明年春天种花要用的。
鱼娘做的稀奇古怪的事情不止这一件,陈氏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只当她又是一时好奇,没有过多询问。
而除了陈氏偶尔进鱼娘的屋子帮她打扫一下灰尘外,其他人在鱼娘不在的时候很少进她的屋子,故而鱼娘很是放心地把陶瓦罐放在了墙角。
有了钱,鱼娘也没有很大方地把钱花在纸上面,外物都是次要的,对于最终的结果影响不大,重要的是自己的努力,如果不努力,笔墨纸砚再花团锦簇也没有什么意义。
李氏端着饭菜走进来时,鱼娘正在奋笔疾书,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了。
李氏把饭菜放在桌子上,用围裙擦擦手上的水,“鱼娘,过来吃饭了。”
鱼娘放下手中的笔,把医书合上,走过来一看赞叹道:“好香啊,师父你的手艺真是太厉害了。”
李氏被夸奖后很是高兴,“好了,快坐下吃吧,饭菜凉了再吃于脾胃不适。”
李氏是富家小姐出身,后来嫁到沈家,也是个处处讲规矩的地方,吃饭时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不可狼吞虎咽,要细嚼慢咽。
虽然家中有专门做饭的下人,李氏的厨艺还算不错。
鱼娘吃了一碗米饭,又吃了不少菜,直到吃了八分饱后才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李氏年纪大了,吃的慢一些,故而鱼娘停筷时她还在吃。
鱼娘吃好后把碗筷收拾到厨房里,又去院子里的水井处打来一桶水,把碗筷和灶台上的锅都洗刷干净。
李氏走进厨房时,厨房里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她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心中很是满意。
等鱼娘收拾好厨房的一切出来后,李氏已经坐在廊檐下开始绣花了,脚边还窝着一只肥肥的狸花猫。
鱼娘有些惊喜,目不转睛看着这只狸花猫,很想摸一摸它绸缎似的皮毛。却怕摸不清狸花猫的性子,担心冒然上前会激怒了狸花猫。
李氏抬头看了一眼她犹犹豫豫止步不前的样子,和蔼唤她:“鱼娘别怕,它不会抓伤你的。”
她用脚轻轻踢了一下狸花猫,狸花猫“喵喵”叫着,懒懒地站起来蹭蹭李氏的衣裙。
“鱼娘你过来摸摸它。”
鱼娘实在是很心动,她小心翼翼上前,在狸花猫的面前蹲下来避免给她造成威胁,狸花猫和她对视着,喉咙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声音。
李氏挠了挠狸花猫胖的几乎和身体分不出的脖子,轻声呵斥道:“狸奴,听话!”
狸花猫委屈地呜咽一声,而后趴在了地上,尾巴摇来摇去。
鱼娘伸出手终于摸到了狸花猫,摸了一把不过瘾,她又顺着毛发来回摸了摸,“师父,它好乖啊,这是你养的猫吗?”
李氏织完手中的最后一针,否定了鱼娘的猜测,“不是我养的,是思安养的。这小东西在外面饿的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身上还有一些参差不齐的伤口,思安经过的时候看到了它,就把它给带回来了。你看看,这还没养多久就胖的不成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