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家,办完事,峰来了电话——他就是我提过的,让我第一次知道男人之间事情的那个人。
我打车到了他家,家里就他一个,他妻子上班去了,小孩还没放学,我们那边已经很冷了,家里开着暖气,他穿着一个黑色毛背心,藏青色衬衣,领口露出一点雪白的保暖内衣,头发黑亮,唇红齿白,说实在的,他远比强英俊,五官也分明得多,强可能是有经济基础,身上散发出的自信无人能敌。看到峰我真的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是他引我认识这个罪恶的世界的,之后又严词拒绝。只能有一种解释:当时我们关系太好了,他才有了偶尔的亲呢举动,他本身是直人,而我是本身就是弯的,只是自己一直不知道而已。
我抱了抱他,人常说要知道一个人爱不爱你只要抱一下就明白了,我赞同这点,抱着峰,能明显感觉到不同于强的感受,这个人关心你,理解你,同情你。
峰轻轻推开我,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我周围唯一知道我是同志的人,我没有告诉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强让我撕心裂肺,只说和妻吵架了,生活压力有点大。他给我倒了杯水,和我谈了一个下午:工作上的生活上的不顺心,很少能有人听说倾诉,他一边认真的听,一边时不时的给我些意见。真的,我一见他就没办法恨他,他真的是知心的那种朋友。
快5点了,他的妻子还没回来,于是他去给我做饭,我知道他根本不会做饭,他的妻很贤慧,总是把家务活包揽,同时也很爱他,舍不得让他做家务。他炒菜炒不好,给她打电话,说我来了,叫她快点回来。
他的小孩放学了,一进门就要他抱,看的我百感交集,我小的时候父亲那里抱过我,不打我就算好了!她也赶回来了,买了一大堆菜,鸡呀鱼的,打过招呼就进厨房忙开了。他洗手出来,跟我聊天,他皮肤特别好,他比我大三岁,但看上去就象25岁一样,永远象刚剥开的鸡蛋一样整洁干净。我在他脸上捏了捏,他没动,只是向自己儿子扫了一眼,暗示我他小孩在要我收敛点。
饭间,他俩不停地给我夹菜,把我埋在一大堆鸡鱼之间。很久很久了,都没人这么关心过我。我转过头悄悄地擦了擦眼睛。生怕那个可爱的小家伙看见我的眼泪嘲笑我。吃完饭,小孩子问:“叔叔,你什么时候回去?”峰皱着眉头,很严肃地教育他:“叔叔是爸爸的好朋友,你怎么能这么没礼貌,快道歉!”
我记得强也说过这样的话,没有比较就没有发言权,现在才觉得,强说这句话的时候多多少少有些演戏的万分。
峰要开车送我,我拒绝了,他应当明白我的意思:你现在有房有车,家庭幸福。用得着在我面前显摆吗?他就只穿着毛背心,在北方零下几度的寒冬,在漫天的雪花中,送我上了出租车,车开出很远了,我回头看,他还站在雪地上一动不动……
峰是个很优秀的男人,现在在一家德国公司当主管,妻子也在高新区一家单位做财务,有房有车,过着舒适的白领生活,他对人很真,不像强对我那么琢磨不透,不明白我为什么对强陷的那么深。回来的火车上,我决定利用我所有的关系,挽回给强带来的损失,然后就永远离开他,不再苦苦纠缠。
回到重庆,我找到和我关系很好的一个客户周哥,他的表哥是重庆建委的一个领导,我想通过他把强的排水管推销到重庆江北的一个工地上去,这个工程属于三峡移民搬迁房,付款很及时。周哥在3年前就和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有一次我们公司产品有点质量问题,他来找我,我当时想法很简单:既然是我们质量问题,理所当然要我们负全责,我向总公司汇报了情况,然后我和质量部人员一起到他厂里了解情况,然后给他换了一部分产品,换不了的作了赔偿,他觉得我是个实在人。所以后面关系密切了起来。逢年过节我也常到他家去,有时都很奇怪,人与人的关系就这么微妙,能在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的商场上认识这么一个人,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找到强,要来了他的产品资料及报价表,他问我干什么,我说有个熟人在开发一个楼盘,可能用的上你的排水管。
周哥很快给我作了安排,他表哥、还有那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总和工程上的头目,连我在内7个人,在重庆一家比较高档的饭店吃了饭,又去唱歌,完了给他们一人叫了个小姐——我对这些应酬很不习惯,由周哥全权指挥,到那里吃饭,到那唱歌等等,那天我喝了八瓶啤酒——如果是为了我自己的事,我肯定还喝不了这么多。等到他们拥着小姐进了包间,我躺在卡厅的沙发上边吐边流泪。这一天下来花了4142元,这个数字我记得太清楚了。也许好多朋友说的对,我在犯贱。我自己内心的想法是:既然由于把他的生意搞黄了,我就有责任为他挽回经济损失,之后的事情再说吧。在冰冷潮湿的冬天里,我在沙发上躺了一夜,第二天起来眼睛都肿了。
这天下午,在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三个男人,其中一个看来是喝了酒的,脸色通红,抱着另一个在他肩膀上咬,嘴里胡乱喊着:“我不回去,走,喝酒!”他们三个都是又矮又胖的身材,那个咬人的男人看来与我差不多大,嗲声嗲气,我立即敏感地发现这是三个同志,于是放慢脚步观察他们,那个叫喊的铁定是个0,另一个在边上劝,看我走近警觉地扫了我一眼,说真的,同志大多能看出来,相信是同志的人都有这点体会:同志的眼神是怪异的、是畏缩的、是孤寂的。另一个被咬的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睛立即发亮,目光象锥子一样在我身上扫来扫去,我十分讨厌这种目光,那个最胖的又妖里妖气的叫了起来,我一阵反胃,连忙走开。
我以前一直认为只要自己是真心喜欢别人,不管他是男是女,得到起码的尊重是应当的,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妥,没想到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同志是那么妖异,是那么另类,我是同志尚且如此,那强看我是不是比我现在的反应更强烈呢,天哪,上帝造人,先造亚当,取其肋骨造夏娃,理所应当地,男女之间有了相互吸引,而我,却在逆天行事,怎能不千疮百孔呢。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直接促使我尽早还清人情债,离开强,不再骚扰他正常生活,也放自己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