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城里,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回到他那里。他还没有回来。我立刻把炉子搬出来,点燃报纸,木柴,再把大煤架上去,烟秋火燎,烧了一锅开水。再卷起手袖,裤腿,用左脚把鸡腿踩住,左手拿住鸡翅膀,掐住鸡脖子,右手握住菜刀,四脚四手,一闭眼,一咬牙,把那只最会下蛋的母鸡杀了。等开膛破肚,才发现那可爱的东北战士眼力真好,果真是一只最会下蛋的鸡。肚子里的大蛋小蛋,有几十个上百个。真可惜!?又添上另一铲大媒,换上满满一锅清水,放上葱姜盐巴,把整只鸡连同那一窝蛋一锅煮了。心里的感受就如同那老歌里唱的“炉中火,放红光,我为亲人熬鸡汤,续一把蒙山柴,炉火更旺,添一瓢沂河水,情深意长……”。
六点多钟,等他下班回来,整个小巷里已经飘满了鸡汤的香味。一进门,他问是哪家煮鸡挺香的,傻样的,边说边吸了吸鼻子。我说是我们家。打开锅盖一看,那只鸡已经煮的脱皮离骨。我用一个大碗给他盛了一碗汤,外加一只鸡腿和那窝大大小小的鸡蛋,再撒上一些碎葱花和一点胡椒,放在他面前,让他快趁热吃,给他补一补。他说你的呢?我说今天是星期六,我回家吃。他心血来潮,硬要我喝几口汤,然后送我回去。出门前还互相用那沾满鸡汤油的嘴互吻了一下。他平时周末也有送我到半路的习惯。两个人把单车推出来骑上,他推着我的背,一直把我送到岔路口,才折转回去。真是情到深处自然浓。
我回到家门口,才突然想起来,要带回家养的那三只鸡忘在他家了。真是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丢三啦四的,没办法,只有掉过头来往回骑。最近,连老妈也说我心不在焉,魂不守舍的。
他银行里有没有钱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他给我看过他有的宝贝,都是他爸妈留下来的,不知道是藏在那个墙逢里,扫四旧时没有扫到,文革抄家没抄着。有些银的玉的首饰,还有几十个袁大头,是银元,上面是袁世凯的头像。他选了两个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假装用嘴吹一吹,再放到耳朵那里听一听,说这两个是纯银的,明天拿去打两个戒指,一人一个。我以为他是在耍魔术。
第二天中午在机关吃完饭,没有直接回去睡午觉。他带我去那个刚开张不久的工商农贸个体市场,找到一个路边摊专门修理金银手饰的小炉匠,花二十块钱的工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真的用那两块银元打了两个很亮丽的戒指。那小炉匠问我们要不要打成带印章的,我说那是山区少数民族农民戴的,太土,不好意思戴。结果就打了两个小铁环。我总觉得那小炉匠有偷工减料,要不那么大两块银元,怎么就只打那么两小个小铁环。
总觉着是用一个掰成两半打的,另一个被小炉匠给私吞了,还收我们二十块工钱。打好以后,当着那个小炉匠的面,他亲手把一枚戒指戴在我的右手食指上,自己又把另外一枚也戴自己的右手食指上。那个小炉匠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嘴笑得快裂到耳根子,头却直摇个不停。你别说,那时候街上时髦的年轻人,还真的流行戴个白银的戒指,项链,手链什么的。
记得是秋末初冬的季节,我不知是过敏还是什么细菌感染,左眼长了一个疥子,需要开刀。按他的说法是时常回头看什么帅哥才这样的。本来手术完我要回家调养的,但他说他要照顾我一回,不然怕以后不再有机会了。听起来好像以后会生离死别似的。我依了他。让他照顾了一个星期。中午从机关带饭回来给我吃,晚上天天跑不同的餐馆买各种好吃的补品。什么三七罐罐鸡,天麻气锅鸡,党参排骨汤,白云豆猪脚,甜酒鸡蛋,应有尽有,跟做月子似的。我虽然只有一只眼睛露在外面,他对我的好,却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到了星期六晚上,他问我要不要回家,他送我回去。我说不要,要跟他在一起。他没有说什么。星期天早上又问我想不想回家,他陪我回。我不要。我要跟他在一起。其实,我是想等到星期一眼睛拆了线再回去。以免我父母担心。他们并不知道我眼睛做手术的事。这时他变的好像热锅上的蟑螂蚂蚁,坐立不安。吃完中饭,快到午睡时分,他说他要出去一下,就没影了。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我伤口还有点痛,收拾干净餐桌,就合衣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刚要进入白日梦,咚,咚,咚的敲门声把我吓醒。心一下子提到喉咙眼,颤动个不停,露在外面的那只眼睛眼皮更是跳的象电动的似的。我跟他在一起那么久了,很少有人来访。也许我只是星期一到星期五跟他在一起,周末的情形我不知道。
我边问是谁,边起身去开门。门外的人回答说是我,我是谁?而且是是女人的声音,我心里纳闷。门开了,一个漂亮的小姐站在那里,披肩的长发,脸上有淡淡的粉妆口红,黑色灯芯绒外套,是布扣子衣襟从左边开的,配一条到膝盖的短裙,胳臂上还挂着一个白色的手袋,看起来挺典雅的。长相嘛有点象“天下无贼”里的扮女贼的刘若英,只是没有那么深沉和野性。
除了我妈,我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不得不这样近距离的观察一个女人。她用友好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先开口了,说“我知道你是新来的大学生,我男朋友说他跟你是很要好的朋友。”我心里正想我男朋友怎么没有跟我提起过你。得,敢情人家认识我我不认识人家。好像他们都在明处,我在暗处。
进屋来,她又说“我知道他跟你在一起,我就放心了。不然,周日我要上班,家住的又远,不能来陪他,他一个人吊二郎当的,怕他交了不好的朋友,学坏了。跟大学生在一起,很好。”她显然看问题太片面,大学生就一定是好的吗?有的大学生,比小学生还坏呢。当然,我不是指的我自己。
听她的口气对我挺有好感的。也是从她的嘴里我才知道这周末的故事和事情的真相。她确实象女主人,放下手袋,屁股还没坐下,就圈起手袖,开始大搞爱国卫生运动。最后,把床旁边书桌下面的那个纸箱里的脏衣服,统统拿出去洗了。那里面,也有我的内衣内裤。我想阻止,已经来不及。我说我怎么看不出来他那么勤快呢。我和他一周的衣服,星期一我回来,都洗好凉干了,我顶多只是折叠一下。原来是有真人洗衣机在运作。
我愣在那里,意识有点模糊,那些内衣裤是很难洗的,我洗过,水一泡,滑腻腻的,上了肥皂都不管用。我跟他在床上激情以后,每次都是把内衣内裤当抹布来用。越想越觉得有罪恶感。心里感觉开始恨他,恨他怎么这样对我,什么事情不实话实说。都一,两个小时了,也不见他的影子。变成我跟他的女朋友在独处。最后,我也变成热锅上的蚂蚁蟑螂,干脆收拾东西,跟她说一声再见,骑上单车回家了。管他眼睛拆不拆线,爸妈担不担心的。
回想起来,我跟他在一起,第一次红脸是过春节的时候,他的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回家来过年,家里住不下,一个礼拜都在他那里借宿。因为,只有一张床,肯定是两个人同床。那个人是当兵的,我见过一次,挺英俊潇洒的,连我都有点喜欢,只是不敢表露。他跟他在一起,有没有怎么样我不知道。尽管他当着我的面,对天发誓他们只是一般朋友,我还是将信半疑,一个礼拜没有跟他讲话。
上次的阴影犹在,这又凭空从地里冒出来一个女人,看今天他怎么说。星期一我去上班,本不打算再理他。午饭的时候,他来了,嘻皮笑脸的,也不解释什么,忙着去打饭菜。狼吞虎咽的吃完了,又陪我去医院拆线。然后,又买水果给我吃。两个人骑着单车,他还帮我扶住龙头,怕我骑车摔倒似的,硬要我去他那里午休。我是那种经不起考验,经不起诱惑,又不计前嫌的人。虽然不想跟他讲一句话,可是他这样百般温顺,最后就范的还是我。
我昨天晚上在家里辗转反侧不能入眠,我早就自己反应过来,他是怎么样的人了。用现在时髦的话讲,不就是双性恋吗?又喜欢男孩,又喜欢女孩,平时跟我在一起,周末跟女孩在一起。只是我不想挑明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感,我真不知道他怎样去分自己的心,自己的爱,他到底是在骗她?还是在骗我?还是两个都骗?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后来,我老实告诉他,他的女朋友挺漂亮满贤慧的,差不多就赶快成家吧。还在瞎混什么。好像不久前听他说漏了嘴,他(她)们俩刚开始感情很好的,甚至她还为他拿过小孩子,后来在一起时间久了,就时常吵架。他还嫌弃人家是初中生,职业不太好,在糕点厂工作,又是家里兄弟姐妹太多等等。我说,你自己不也只是一个老高中生,还要挑三拣四的。糕点厂有什么不好,回想起来连我都沾了不少光,以后小孩子不愁糕点糖果吃。
这年头只要能赚到钱,做什么都没关系。不过,最关键的是要有爱,你忘了你是先进工作者了,你看你们公司的那些个盲人,残疾人夫妻,多恩爱呀。你看我们俩,那跟那,谁跟谁呀,不也挺好的吗。他说你小子就是没正型,我就是跟了你才学坏的。妈的,把责任全推倒我头上了,他忘了当初是谁先对谁出手的。
在一起的日子过得是那么快,转眼又到了年末,市里又要召开一年一度的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自从去年第一次参加完以后,我摇身一变成了采访,写先进事迹材料的老经验了,自然又被抽调去筹备组参加工作,还封了一个什么副秘书长之类的没有品级的蚂蚁官。大会在市府招待所召开,吃住都在那里,为了方便工作,还给我自己一个单间。
大会开幕的头一天晚上,天气阴冷阴冷的,第二天一早就白雪飘飘,据报导这是这个南方城市六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树被压倒,公共汽车停驶,学校停课。后来证明也是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场雪。我们从小长大没有见过雪,激动的心情表现在脸上,躁动在心里。他上班的地方距离市府招待所很近,大雪封路,单车根本没有办法骑,我就让他来陪我。用现在的时髦话讲叫三陪。我住的是单间,吃的更不用发愁。几百人的会议,一天三餐,走进餐厅,不管认识不认识,自由组合,八个人一桌,坐下来就吃,总是八菜一汤。最大的好处是不用付一分钱,吃完一抹嘴就走,你说吃大锅饭多好!晚饭以后就出去打雪仗,堆雪人。
一周的会议,晚上还有电影和文艺演出,跟过节似的。夜里就两个人紧紧的依偎在一起,忘记了以往的一切不快,两个人又真心的在一起爱过。那时候我们的爱说起来很简单,最多就是抱一抱,吻一吻,动一动手。也没有什么山盟海誓的诺言。没象现在什么做1做0,你插我,我插你。你不要我,我就死什么的。听起来好像在互相残杀似的,让人怕怕。
大会闭幕的那天晚上,我让他把他女朋友也叫来。因为晚上有大型舞会。没有女孩子,两个光棍怎么跳?而且,他的女朋友很崇拜大学生,这种场合可以看到好几个大学生。其实,我是喜欢跳喜欢秀舞技的,三步,四步,甚至探戈都不在话下。舞会开始,他们两个跳了两曲。我想她已经活动开了,“昨夜星晨”前奏音乐一起,我邀请她跳一个探戈,她穿得很得体,长发也盘在头顶扎成公主头,看起来挺有风度的。
因为是探戈,为了让动作舒展大方,除了下腰的动作,我们没有太贴近。她象经过专业训练的一样,腰细的象马蜂,身体轻的象蝴蝶,舞步轻快敏捷。一曲结束,下一曲是慢板四步“月亮代表我的心”。应该轮到他上场了,她却主动邀请我再跳一曲,把他凉在一边。我有点过意不去,但又要顾忌到她的面子。跳到高潮她的的脸明显贴近我的左胸,她的左手紧紧搂住我的腰。八成是被那歌词所感动。我一时有点不知所措,步子也乱了,老是踩不到鼓点上。他在舞池边上一定看在眼里。
舞会结束,他送她回家,把我一个人留在市府招待所,疯狂了一个礼拜,就今天晚上感觉特别的寂寞,冷落。
回到机关上班,同事说我女朋友很漂亮,这是哪跟哪?我一头露水。后来反应过来,也觉得用不着解释,不如当作放了一个烟幕弹好了。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三、误会分歧
春节机关放假好几天,大年三十和初一在家陪父母过的。初二去看他,他显得阴忧很多,我向他道歉没有陪他过大年。他带理不理的样子。初三要去我表姐家吃饭,我去他女朋友的糕点厂订了一个蛋糕。她说邀请我初四晚上去她家吃饭。我跟他去过两次她家。我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会去,顺便邀请我也去。第二天,还专门买了礼物提着去。到那一看才傻眼了,是专门邀请我一个人去的。而且吃的是家常便饭,这我到不在乎。这说明是她自个的主义,连她家人都不知道是回什么事。
吃完饭,她又说要去散步,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这时的心情,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没有办法,既然来了就奉陪到底吧。原来他们两个人春节前就大吵了一架,春节他也没有来她们家过。我想到他一个人过节,心里顿时难过得想哭出来。她又说他还打了她,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想从我这里博得同情和关爱。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能安慰她,她不知道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她更不知道因为她的出现,我心中的矛盾,不安,无奈和痛苦。
天黑蒙蒙的,我跟她沿着他家后面的那条废弃的铁路漫无边际的走着。突然又下起了小雨。我们小跑到附近一个公园的围墙外,雨越下越大,进不了公园,只看到一间小屋的外墙,屋檐很短,有一个窗台,坐上去可以避雨。窗台很窄,只能担住半个屁股,我索性把她抱上去,站在她前面扶住她,不然她就会掉来。雨更大了,屋檐上的水直接浇泼在我的后背和屁股上。她抱紧了我的头,我的脸和头就埋在她的胸部中间。
除了小时候吃我妈的奶,这恐怕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贴一个女人的胸部那么近,那么紧。她有些激动,我听得到她的心跳的叮咚声。她一定想说拥抱着一个大学生,她的男友。她抱错人了。我心里很冷,但我在想他,我那里没有半点反应,唯一的反应是感觉冷的都缩了,一定象雨中的小鸟麻雀一样。象我们这样的人,恐怕不下雨,有这样的颜遇,那里也不是说起来就起来的。
这一幕被他看到,恐怕我也会被他打一顿。等于我和她都伤害了他。那我成什么了,如果他们已经是夫妻,那我还名正言顺落一个第三者,勾引有夫之妇的美名。
可他是我的男朋友,他是她的男朋友,她是他的女朋友。这种关系太复杂了,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我的良心要我一定不要伤害他,他太可怜了,我本来就是抱着帮助他的心,与他做朋友的。我想好了唯一的办法是临阵脱逃。
初八去上班,我装作没事人一样。中午他来吃饭,一共没讲两句话。回到家也是沉默寡言的。此时此刻,看到他痛苦,我心里比他还难过。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四、分手在四月清明
清明节,他说要去给父母上坟,我说我跟他去。那是我第一次陪别人去上坟。老实说我连自己家的祖坟都没有去上过。他买了两把香,和鸡蛋,水果之类的东西。我买了一大把混杂白色,黄色的****。我们坐公共汽车来到半山腰的一个寺庙前下了车。我跟着他就往寺庙前的山坳里走去。那个山坳象一把椅子的靠背,东西向址,三面是石头山,中间是几十个上百个的封土堆和墓碑。墓与墓之间是羊肠小道。我紧紧跟着他七湾八绕穿过那片墓地,又爬上山坳来到椅子靠背中央的位置。
那里有两棵小树,在离树不远的位置他找到了他父母的墓碑,是一块天然的石头,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几个字,油漆已经退色剥落,看不太清楚,但他能认出来,大概是他父母的名字。他说他父母就葬在那块石头的后面,等以后有了钱再修墓。他说这里是他自己选的,风水应该很好。我回头一看东边,从这里可以看到恢蒙蒙的城市上空,那云雾之下就是我们居住的地方。他的家,也在那里。他当初选这块墓地的时候,一定想他父母从这里日夜可以看到他。
摆上了鲜花,鸡蛋,水果等供品,点燃了香,他跪拜在父母的坟前,他哭了。我知道他在父母面前反省自己,忏悔,要完成父母的遗愿。我虽然没有哭,可是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下山的时候,他跑在我前面,有点不顾我的样子。我让他等我一下,因为我有点感觉恐惧,他还在往前跑。我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摔倒在墓与墓之间的草丛里,他才折转回来。不知道是哪一个该死的冤魂死鬼把这条小径两侧的草打了上百个节,我就是被其中的一个节绊倒的。
我跟他说这些个结看起来不象是活人打的,一是那么多结需要几个小时才能打完,二是每一个草结都几乎一样大小,要是活人手工不可能打成这样。他说“听你这么一讲,我也毛起来,鬼来了”,他调头就跑。我本来是想让他拉着我的手,这样我就不会怕,可是他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有放他走了。我被吓得毛骨悚然,腿都软了,也跑不动了,干脆慢慢走,绕开那些个草结,谁怕谁?是活人怕死鬼还是鬼怕人?。他好像觉得我是装的,可是我是真的被吓到了。发誓以后不再跟谁去上坟。到了寺庙门口,天已经擦黑,我们上了末班车。路上,他没有对我讲一句话,我们仿佛已经变成陌路人。
从陪他去上坟回来,可能是被吓到的原故,整个人感觉怪怪的。有一天晚上,我在四楼办公室加班赶写一个材料,听到楼道里有关灯的声音,出去一看,没有一个人,楼道的灯真的全灭了,真的感觉听到脚步声却看不到人的恐怖。更离奇的是,有一天晚上,我用热水瓶的开水对了一盆热水在卫生间洗头。已经下班很久了,四楼应该没有人了。我把头发着湿,打上洗发膏,满头是泡沫,肥皂水流到脸上,眼睛紧闭着,突然感觉身后有人在走动的脚步声。凭直觉,轰的一下,全身汗毛和湿湿的头发感觉都竖立了起来。我灵机一动,用毛巾把眼睛抹了一下,把脸盆和水一起大声地砸在水池里,回头一看,什么鬼都没有。
我过去从不相信什么灵异的故事。亲身经历了这些事情以后,也只有抱着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消极态度了。听说人在身体虚弱,内心空虚的时候比较会遇到这样的鬼事。
对于他来说,不论他的性倾向是什么,在传统家庭观念和社会伦理道德观的影响下,他必须选择传统婚姻家庭的生活方式。父母之命重如山。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父亲的遗嘱,也是母亲在弥留之际想要对他讲的。也是他答应的,虽然从今天社会发展的趋势,要想重振他家的祖业,把东城角满街的房产店面盘回来,已经不可能,但凭着他的努力,成个小家,生个男或是生个女,那是完全可以办到的,也是他今生今世为人的职责。
清明以后不久,她的女朋友突然来我的办公室,同事们看到有女孩子来访,差不多快下班也就都走了。我说是吃饭时间了,等他来我们一起去餐厅吃。本来想趁机做个合事老给他们两个撮和一下。可我经常是好心办坏事。她拿来一块火堆,用报纸包的左一层右一层的,都是瘦肉。说是专门拿来给我吃的。是厂里用来做火腿月饼的。我用手撕了一片放在嘴里。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她问我好吃不好吃,其实很香的,为了不让她误会我,或是有什么别的想法,我说“难吃死了”,她说“死没良心的,我冒着生命危险偷出来给你吃,我却说很难吃。”说话间,他进来了,看到我和她,一句话没讲,调头就走了。那一刻我的心碎了。要是她不在,我一定哭成一片汪洋。不行,他被我气走了,我还得把她也气走。我跟她说“你们两个已经好了那么多年了,他什么都告诉我了,你们两个才是最相配的。”我也没有请她吃饭。我看得出来她是含着泪走的。
我知道我与他从此已经分道扬镳。中午她走后,我立刻去餐厅打了饭带去他家,准备跟他一起吃。走到他面前碰了他的头一下,还想逗他乐。我是自作多情。他还在气头上,脾气很大,右手一把把我的手打开,又捏起拳头举起来,左手抓住我的衣领,愤怒地说“妈的,你这小子真烂!把我的家门钥匙还给我,你滚吧。”我本来想解释一下,与他沟通,并不是我的错,我没有要抢她女朋友的意思,我对她不感兴趣的,我依然爱着他。是她主动来……想到这里,我把他的两把钥匙,还有右手食指上的那个银色的戒指摘下来,放在书桌上,没有吃饭,什么都没有拿离开了他……
我之所以做的那么绝情,是因为如果我告诉他是他女朋友主动来找我,搁着他的脾气,那他一定不要她了。而且,他也不会相信我说的。我真的希望我退出,他们两个能够和好。希望他和她结婚成家。象普通人那样快乐的生活,过平平淡淡的日子。那个女孩子,说实话无论从哪方面讲跟他都是很相配的。再说,也是因为我的出现,才变成今天这样的结局。他对我的误会太深了。
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再来市府机关吃饭了。每天当我拿起我的饭碗去打饭的时候,就想哭。打饭回来,一个人坐在那里吃,没有食欲,经常哭出来。我分到这里来工作一年多了。讲到个人的情感,我想要的,我得到了,后来又失去了。我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我痛苦,我难过。晚上我一个人骑着单车在街上漫游,看到那些熟悉的餐馆,我跟他一起吃过饭的小店,喝过酒的路边摊,我就本能的想起有一只手在我后面推着我,吃完喝完和他一起回家睡觉。本来我工作好好的,领导和同事都很喜欢我。大家都认为我是大学生,工作能力又强,以后有很好的前途,过几年当个科长,处长的没问题。
可是我就是无法摆脱这种情感的折磨。我象得了一场大病,还没有痊愈,我就向单位申请办停薪留职。我要走,我要换个环境,换个心情,换个天空……我想去深圳特区创一创。我父母也把我骂得狗血淋头,说“这么好的工作,说辞就辞了,这孩子是有什么毛病了。”对,我就是有毛病了。可是没有人知道,也不可能让人知道我的毛病是什么。
我很想他,又不敢去找他,怕影响他和她。有几个晚上,我跑到他家后面的那个学校里,对着他的后窗户眺望,希望看到他的身影,可是都是漆黑一片。他死到哪里去了?最后一次去那个学校,我还与看门的老头吵了一架。那老头贼负责,问我找谁,我说找张老师,他说没有张老师,我说李老师,他说也没有李老师。张,和李都是中国的大姓,这么大一所学校,怎么会就没有呢!?他又说“我注意你好几次了,贼头贼脑的,象个小偷。”我一听火就大了,“我这样的人象小偷,你是老眼昏花了吧”,我想就算是小偷,我不管偷东西还是偷人,我偷的是围墙那边,又不是你这边,关你个屁事!?他又说“那你站在那里探头探脑的干什么,你是神经病还是精神病?”“我是,你要怎么招?”他说他要打电话给保卫科了。妈的,“看门的…死老头。”我气不过,狠狠的骂了他一句。从此再也不敢去那里了。也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