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一起的日子
单身汉的生活过来都知道,就是打游击。虽然他有工资,足够养活自己,但我看他也不象天天自己做饭,勤俭持家的那一种人。一天两餐三顿都在外面饭馆吃饭,花钱不说,不够卫生,特别是夏天,容易染上肠胃系统的疾病。
我问他要不要到市府机关食堂来吃中饭晚饭,比较便宜,菜的选择性也是很多的。他说他很乐意,只是不知道行不行。我说管他行不行的,那么大个机关,上百人的,有谁会知道。他又说这样也好,我们可以天天见面。我说天天见面有什么好,烦不烦啊?
正好是月初,我就买了双份的饭菜票。从此他每到下班时间就到我的办公室来找我,有时办公室有人,他就在外面玩,老老实实地在等。有时候他来晚了,我已经把两套饭菜打来,用碗盖好,我自己也不吃,等着他来一起吃。这样的事我做过不下几十次,等过不下几十次,我不知道他的感受。但是有一次,我在会议室开会,很晚才散会,他象我一样,把饭菜打好,盖好,坐在我的办公室看报纸等我。我回去办公室,看在眼里,暖在心里,感动的饭菜在嘴里老嚼,就是咽不下去。眼泪在眼睛里打转。通常是吃完中饭,他就回家,我就回我的宿舍去午休。
因为在机关里有开水炉子,一般我们吃完晚饭就趁机把脸脚洗了,然后再各回各的家。那时候,一般人都是一个脸盆,一盆水,洗了脸再洗脚。我算是比较讲究卫生的,有一个脸盆,又买了一个脚盆。大学时候,我就是这样,我同学说我有洁癖。但是水还是一盆,只是换个盆而已。洗脸总是我先洗,他后洗。洗脚,如果分开来洗,水就凉了。干脆两个人一起洗。四只脚放在一个盆里,一会你踩住我,一会我踩住你,温暖从脚底传到心里。
我住在市府机关单身宿舍。两个人住一间,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只有两张单人床,书桌还是我自己买的。我的室友是和我同批分来的大学生。他有女朋友,那女孩很粘糊,三天两头来找他的男友,两个人唧唧哦哦的,不是我怕当电灯泡,是我看到听到这种男女私情的事情,心里实在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舒服,甚至有点恶心。感觉实在不方便,所以我时常回家去住。
那时候大家工资都不高,谁也养不起谁。每个月他发了工资就主动把伙食费交给我。就这样折腾了三,四个月。有一天晚上,他说要跟我去我的宿舍看看,我带他去了。正好我室友的女朋友也在,他(她)们又放音乐,又吃东西,又大声讲话,嘻嘻哈哈的。
第二天,他对我说你住的地方乱轰轰的,你去我那里住好了。吃完中饭就让我跟他去他家。他家距我们机关骑单车就十多分钟的路,在一个小巷里,里面有三,四家人住,倒是挺安静的。一楼一底,楼上是卧室,楼下是客厅兼餐厅。收拾的干净得体。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在那么大的城市中心,能有这么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算是得天独厚了,当然这是他父母用性命换来给他的。后窗户一打开是个小学校,上班上学时间,可以听到书声朗朗,觉得有点吵闹。午休和晚上,很安静,并不影响睡觉。
进门还没坐下,他就把楼上和楼下的钥匙各给了我一把。让我不想会宿舍,不想回家就到这里来住。我手里握住那两把小小的钥匙,心里却很激动,谁会把自己家的钥匙随便给别人?他给我的不仅仅是钥匙,是信任和友情。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真想一下抱住他,给他一个吻,可是我不敢。
我并没有天天去他家,来这里工作也快半年了,我大概知道我室友和他女朋友来访的日程。大概一周有那么三天(二,四,六)百分之九十会来。所以星期二,四我就去他那里。我室友知道我周末回家,又听说我二,四也不来了,给他们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为此还专门请我吃了一顿,我把他也拉去一起吃。不过我跟我室友说只要别把孩子生在这里,逼迫我搬家就好说。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我与他的认识,也许是有缘,也许有邂逅相逢的成分,但绝对不是一见钟情的那一种故事。说实在的,论长相,我自认为我比他长的还更好看一点。他的卧室只有一张双人床。还好有两床被子,所以不论是睡午觉,还是过夜,各盖各的被子,井水不犯河水,只要大家落守成规,把持住自己,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情。
大约是一个月以后吧,一个很有名的芭蕾舞团来我们市演出。票价很贵,因为我喜欢看芭蕾舞,一共演三场,他陪我去看了两场。看到可以哼出来“天鹅之死”和“西班牙舞曲”的主旋律。我知道他对这种阳春白雪的东东不一定感兴趣。但是看完以后,他说很好看,音乐很美,看那些天鹅和王子的身材多好。
看完第二场散场以后,我们在路边摊吃了夜宵,因为太晚,又是星期四,我就跟他回家在他那里过夜。洗漱完毕,他把两床被子重迭在一起,说天气太冷,当然冬天是有点冷,这样比较暖和。我和他都有从小只穿裤衩睡觉的习惯,穿衣服睡就会做梦。两个大小伙子就这样赤身裸背钻进了同一个被窝里。不知道是这两天爱情音乐听多了,还是戏看多了,他很兴奋,一躺下来就开始不老实起来。身体紧紧的靠近我,也没有什么前奏(抱,吻,说爱呀什么的),就一把握住我的阳根,三下,两下,我就不行了。也许是已经前奏了半年了。两个男人互相这样,我是第一次,我相信他也是第一次。我好紧张,心在砰砰的跳。他把我弄成这样,他更紧张,声音颤抖地说“不要怕,我也会这样,你不信你帮我弄。”说完把我的手拉去握住他那里。整个被窝里弄得粘糊糊,湿湿的,没法睡……
虽然晚上没睡好,早上起来却精神很好,把垫的盖的通通撤下来拿去洗了。一夜之间,心里严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从此机关宿舍去的更少了,三天两头往他家跑,即使周末也不大想回家。我机关宿舍的室友在机关里遇到我好几次说又要请我吃饭。我真是象蜡烛,燃烧毁灭了自己,却照亮了别人。还不到半年,我就听说我的室友,那油嘴滑舌的小子就去民政局申请要扯结婚证了。我想八成是已经先上了车,现在不得不补票了。
再拖下去,恐怕孩子生出来要归罪于早产了。有一天回去取衣服,碰到室友和他女朋友,果然,看到她的肚子已经显山露水了。这表明我搬出这间机关宿舍的日子也是指日可待了。
我与他的关系,一夜之间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如果说这是一夜情,那一夜情也有真情,更有激情。老实说,他看起来汉汉子子,普普实实的,一点看不出来他是这类人,更不是什么风月老手。所以我一直都不敢轻易表白,更不敢盲从下手。难道真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困惑。从此我们已不再是一般的朋友,我们已经变成情人,爱人。虽然他的年纪与我不相上下,本来我是可怜,怜悯他,想尽力而为帮他,而现在我内心却反过来变成爱他,把他当作我的依靠,把他的家当成可以挡风遮雨的港湾。记得那时候流行畅销的是翻译的希尔顿的小说,我买来看,他说他也要看,我说我看完给他看,他说要一起看。晚上下班回来,洗漱完毕,坐在床上,脚躲在被子里,他背靠着墙壁,我背靠着他,他两手从后面抱住我,我双手在前面扶住书,说是一起看,实际上是我在念给他听。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一起并排骑单车,他就喜欢用一只手推着我的后背。我变的有点赖皮,他推着我,我还带着煞车,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傻呼呼地说“你看着很苗条的,怎么感觉那么重”,“重我也要你推我?!”我开始对他撒娇。他说“完了,完了。”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跟他都陷进这种事情里去了,完了,没救了。其实,我不是骑不动,也不是真的很懒,我要的是那种心里被人呵护的感觉。
那年的八一建军节,机关组织年轻人去部队慰问亲人解放军。我们去的是导弹部队,在大山里。解放军战士对我们很热情。慰问结束还送了我们一起去的四个人每人四,五只鲜活的土鸡。记得有一个东北战士,还专门告诉我说“俺是农村兵,俺知道这只最会下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