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运动的时候,偶尔拉开他裤子拉链,其实什么也没看,仅仅是一个玩笑,他也低头看去,其实也仅是一个动作,配合我而已。他湿漉漉的身体看起来像舞蹈演员的身材,即使那腹肌不明显,但因为汗潸潸的缘故,显得极为性感,尤其是小腹和耻骨上的那丛恰到好处的阴毛。他很爱笑,语言表达能力也很强,我从不担心他会将某个行为的成因和结果说不清楚。在他身上,没有任何一点异味,从口腔到身上,即使运动之后,都这样,这在男人中极为少见,一般男人,尤其是同志,嘴巴里都很臭。其实他并不喜欢运动,也没运动天赋,却常在球场上看我打篮球。他的聪明在于,在他他并不是G,也不是双性恋的情形下,懂得如何和我交往,而且他崇拜我,更需要我,对我的言听计从,主要缘由是他想从我这里得到他需要得到的东西。但他并不势利和市侩,也不是白眼狼,因为长时间在一起,一个细节都可以将人看穿,我看到的是,他是一个现实但并不功利的人。他经常来我宿舍,聊天之后,我们就拥坐在一起,接吻,抚摩,然后将手伸进对方的裤子里,找到那根棍子,慢慢地搓,撸。他总要在身子的扭动和腼腆中大叫“水水出来了”中,然后身子一挺,一收,就射了,最后他还将那液体抹在我身上,那股为至今我都还觉得那股荡人心魄的气味漂浮在鼻子前。
后来,我带他去跳舞,他学得很快,华尔兹跳得最好。他请我吃火锅,我们吃辣椒的本事当然不错。我们长时间在市中心溜达,转悠,但他显然对城市有一种仇恨心理,但我希望他了解和理解城市,就带他去喝咖啡,吃肯德基,麦当劳,看电影,在体育馆看全国排球联赛,在夜市买价廉物美的东西。永远难忘的是那个夏天的黄昏,我们在铁道旁边长时间的接吻。铁道两边是夹竹桃、梧桐和无数野花。夕阳西下和列车奔驰而过的时候,我们仍然在亲吻。他离开的那天早晨,特地到我宿舍与我告别,其实前天晚上我们已经告过别了,但早上他还是来了。那时我还没起床,他走到我床前,默默地望着我,站了一阵,然后坐在我床沿,手放在我手上,嘴找到我的嘴唇。之后,他起身告别。凤凰花已经开了,人生的一段却谢幕了。这个干净的人,在那两年的时间里,成为我干净的记忆。后来我去看过他,他已经快结婚了。我离开他的时候,他却偷偷地哭了。多年后他把那次他看见我登上车后的哭泣告诉了我,我问那是为什么呢?他说,他变了,变得自私了,而我孤身一人,独自行走江湖,他却无能为力。熟悉他的人都清楚,他对人很好,有情意。那个嫁给他的女人,是有福的。
(16)
他一辈子都没结婚,去世的时候,已经八十一岁了。他家人都说他是怪人,没有女人喜欢他。从小他就住在牛圈旁边那间大概只有十几个平米的房子里,一住就是几十年。他对晚辈很细心,但发起火来很恐怖,因为他不仅嗓门大,而且因为他眉毛长,眼光犀利,常让他的晚辈们不敢看他,连和他说话都战战兢兢的。他不看电视,不收听广播,不唱歌,不跳舞,过年也仅仅是和家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喝酒,然后不是干活,就是呆在那间小屋子里。看不出他年轻时相貌如何,但身高还是不错的,接近一米八,而且肩膀宽。我看见过他在河里洗澡,从来都是穿着一条短裤。洗澡用的是一张破旧的毛巾和皂荚。只是有一年秋天,天已经很冷了,他就在他家院子的角落洗澡,我路过他家斜对面的一条长坡,第一次看见了他的罗体。那时他已接近七十,所有的皮肉都像枯树皮,皱巴巴的,似乎全坠落到小腹那里,小腹就像一只装满了垃圾的袋子。他经常独自坐在河边一块石头上,风吹得他的头发乱舞。最后一次看见他时,他僵硬地站在门边,木木的,门后黑色的背景,使他站立的姿势,全部呈现了孤独和寂寞的涵义。他死了,家族的人都松了口气。别人都在议论他为何不结婚,而只有我知道,他是一个爱男人的男人,只是那个必须和必然要爱的男人,他没有找到,也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