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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分到那座城市,还没到单位报到的时候,住在中山路的一家某地质勘察公司的招待所里。
白天,我逛街回来,就爱坐在楼下的通道里和看门的那个老头聊天。那过道非常凉快,因为有穿堂风,一到午后,就有很多人有事没事地在坐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纳凉。
但我慢慢地感到那老头子神态异样,什么人都吸引不了他,只要有我在的时候。我想,那是因为我年轻的缘故,那年我23岁,又穿得很时尚。
凭我是G的直接感受,那老头子也是一个同志。
终于,某天在只有我、他和另一个老年人的时候,那老头子坐在了我身边。我由于跟另一个老人讲那时的大学教育正讲得起劲,注意那老头子正一点一点地靠近我,最后将他的手放在了我裸露着的大腿上,因为我穿的是一套乔丹牌篮球服。
我当时就感到一只干硬的、像熊爪或塑料做的什么东西放在我腿上,当即鸡皮疙瘩就起了几层。但为了不至于让那老头子尴尬,我用另一个老人察觉不到的动作,将那老头子的手拿开了。
那老头子的脸色大变,尽管他照旧和我们说着话。他开初淫亵和夸张的微笑,仅仅是一种掩饰。但几分钟之后,他就恢复了常态,却不再理睬我。
第二天,我就退房了,巧的是,分配方案也下来了,我也得以赶到单位报到。后来经常路过那家高级招待所,那老头子依旧在,他看见我,也不再打招呼。这很符合同志的性情,一旦分手或被拒绝,便是仇人,最低限度是路人,很正常。但我理解他的心思,尤其理解他那孤独无助的眼神,它们每天都在将红尘中人观望,却没有谁能进入他的世界,包括我。又过了几年,某天我路过那招待所,守门人换了。我问那个新来的守门人,他回答我说那老头子半个月前退休了,回老家去了。
那老家其实也不能说是真正的家,对于同志来说,那个家有时温暖,是心灵的港湾,但有时却是棺材,是坟墓,因为不能敞开心灵和性情的地方,基本上与他们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