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失踪’其实严重了点,林烨只是不见了,王文杰找了很多地方,怎麽也找不到他。一夜之间,那间‘流金岁月’换了店主,装潢没变,可已经物是人非。那盏红灯还高高地挂在门外,却已经没人去点亮它。那把被王文杰撬开的手铐还在他兜里,拿钥匙的那个人却不知道哪儿去了。
王文杰甚至想到了报案,可是不行,他算是林烨什麽人呢?报案,怎麽也轮不到他。
好不容易通过王志文联系到了林烨的家人,人家说,林烨出门旅游了,怎麽,还得向你汇报麽?
王文杰尴尬得脸通红。
王副局长倒是显得很高兴──儿子啊,现在你总该去分局了吧?那个小小的派出所,还有什麽值得留恋的?
没有,的确没有了。
儿子说,好吧,您看我什麽时候去报到?
第23章
要说官当久了确实不一样,老谋深算的王副局长当然不可能把儿子安排到自己的手底下来──这当中的弯弯绕绕,如你我等俗人是轻易参不透的。
王文杰到西城分局报到的那天,正好是上级领导下来视察工作,高档车排满了停车场──场面壮观,气势如洪。分局大门口挂著长长的大红条幅:热烈欢迎省厅市局各位领导前来视察工作!金光灿烂的大字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西城分局的张局长说起来也不是外人,当初在警局大院里,没少被小哥儿俩折腾──至今仍然咬牙切齿,对同僚王志文‘好好锻炼锻炼’的请求答应得很干脆:“放心!你儿子到了我手里,就是块生铁我也能给他熬熟喽!”
几乎是一字一句,每一个字都是一团火。
所以,王文杰的心情,不是不忐忑的。
在人事科报了到,手续还没办完呢那边已经过来催了:“你!对,叫你呢新来的那个,赶紧的跟著跑一趟,刑警队缺人手,快!车在门口等著呢!”
一趟车拉出去,呼啸颠簸著,西城分局刑警支队新任警员王文杰的刑警生涯,就此展开。
其实王文杰这会儿的身份还不明确,上面也没定下来他的具体工作。一切都是机缘巧合,正好出了个大案子,刑警队人手不够过来拉壮丁,偏偏大家都去迎接上级领导了,王文杰就这麽被拉过来了。
虽然从小在警察堆里长大,大大小小的案子听也听得耳朵生了茧子,可是,这麽亲自参与大案子的侦破,还真是第一次。
所以,虽然一路上颠颠簸簸警笛凄厉,虽然烂泥潭一样的羊肠路把好好的警车变成了海盗船,虽然人人脑袋都被车子顶棚撞出了一个个青疙瘩,虽然虽然虽然……王文杰的心情,仍然不可逆转地,由忐忑不安变成了豪情万丈──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著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开车的刘队长黑著脸扔过来两个字:“闭嘴。”
刘队长显然不是李克勤的歌迷,显然不熟悉《红日》,显然不知道这麽一首积极向上充满斗志的歌曲其实很能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更显然──他一点也看不上这个靠著老爸的关系混进来的毛头小夥子。
其实说起来刘队长也不是外人,二十多年前他刚从警校出来的时候,就是在时任市局刑警大队长的王志文手底下实习的──王志文给他的实习鉴定打了五个优加一个叹号,并且预言该刘同学有朝一日必将是一颗璀璨耀眼的警界新星……可惜的是这个预言是如此的错误,刘同学在二十年里兢兢业业却官运平平──也就难怪他对王文杰是如此如此地不感冒了。
当然了这只是王文杰单方面的想法,他单纯地以为刘队长对他只是‘迁怒’──想当年王志文当刑警大队长的时候,上上下下的人物几乎都得罪光了,他手下的几个得力干将无一例外全都被打入冷宫,其中最冤枉的就属这颗倒了血霉的‘警界新星’,仅仅因为一份实习鉴定就被认定为铁杆‘王家军’,从此一蹶不振二十年不得翻身。所以刘队长才会对他不假辞色的吧?王文杰这麽想。
一路上胡思乱想,终於到达了目的地──七星水库。
七星水库是个半荒废的水库,位於城乡结合部,虽然离市区不远,可是因为交通极其不方便,所以十分地偏僻,也所以,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当做天然的犯罪乐园。
水库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附近派出所的警员以及当地的老百姓。刘队长下了车,冲後面一挥手:“带上来!”
後面的车上下来了几个人,中间夹了个戴手铐的小个子,面如死灰,被两边的警察架著,瘫成一堆烂泥。
“哼!这会儿知道害怕了,当初杀人的时候你胆子怎麽就那麽大呢?起来,说!抛尸地点在哪儿?”刘队长狠狠踢了小个子一脚。
小个子连眼睛都不敢睁,耷拉著双手胡乱指了指水边的大柳树:“就……就、就是从那棵树的边上扔下去的。”
“行,通知水库放水了没有?叫他们再快点!”刘队长指挥派出所的人维持现场秩序,然後开始点名,“你,你,还有你,新来的说你呢别东张西望的有什麽可看的!你们几个赶紧做准备,下水捞人!”
王文杰觉得头有点疼,什麽下水捞人?明明是下水捞‘尸’……唉,当初在东门派出所可没干过这差使,整个辖区最大的一次案子也不过是两口子吵架跳楼的,王文杰忽然强烈地怀念起林烨来。
水很快就放得差不多了,刘队长穿上了胶皮衣小心地探了下去,不耐烦地招呼著後面:“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王文杰硬著头皮跟了下去。
死者是个风尘女,因为嫖资的问题被嫖客──那个小个子──杀人,并且碎尸。尸体被碎得很彻底,一块一块的,被丢进了水库。刑警们在大柳树下发现了一些烟头,据说是凶手蹲在树下一边抽烟一边‘干活’留下来的。
水库的水没有完全放干,水底很浑浊,烂河泥的味道直冲脑门,臭到要死。大家小心地在水下摸索,没人说话,只管低头干活,偶尔摸出点东西,便小心地送上岸,然後再回去接著摸。
王文杰跟在刘队长後面,埋著脑袋一声不吭地干著,他很想摸出点什麽东西来,给这个姓刘的家夥看看。可是脑袋里却忍不住胡思乱想,想当初,包仁杰初到市局刑警大队,王大队长是不是也是那副嘴脸?
其实这是没有可比性的,当年王大队是一心指望老包队长能後继有人,所以对包仁杰的态度其实还是很和蔼的;而如今这个刘队长根本就是瞧不上他,毕竟西城分局的干部子弟比耗子都多,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金玉其外那什麽其中的……啊!
摸……到……了,王文杰目瞪口呆地盯著手里的东西,除了一个‘啊!’字已经什麽都说不出来了。
“叫唤什麽?有什麽可叫的!”刘队长回头看了一眼,转身冲岸上喊,“把家夥拿过来,找到头了!”
女尸的头,纠结的乱发,肮脏冰冷,眼睛已经没了,是两个黑洞。王文杰屏住呼吸,小心地把东西送上了岸。
然後回来,继续摸。
来来回回不知多少趟,终於摸得差不多了,刘队长终於宣布收队,王文杰这才感觉腰已经酸得直不起来了。
回去的路上大家都累得够戗,懒得说话,刘队长的心情似乎好了一点,打开了CD机放起了音乐──“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今宵离别後,何日君再来……”
典型的靡靡之音。王文杰觉得刘队长有点心理变态。
回到了分局下了车,刘队长终於说了话:“喂,到刑警队来吧,我们人手不够。”
“如果人手够了你是不是说啥也不会要我?其实你要不要我都无所谓,上面安排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王文杰打著官腔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刘队长的脸更黑了。
第24章
王文杰就这麽成为了一名刑警,虽然距离某人所要求的──“出色的、卓越的、无与伦比的、舍我其谁的,好刑警”──还很遥远,可是毕竟,这就算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
王志文这会儿就算是‘死也瞑目’了。
王文杰倒没觉得怎麽样,他对这个行当实在提不起兴趣来,毕竟是在警察大院里长大的,从小到大,看得太多太多了。刑警这个行当,在电影电视小说报告里,威风八面无限风光,要多拽有多拽要多帅有多帅要多有面子就多有面子……可是!
你见过晕血的刑警吗?你见过跪搓衣板的刑警吗?你见过犯了错误通宵写检查的刑警吗?见,过,吗?
王文杰是见过的。不光如此,他还见过更多一些别的。所以,他没什麽可说的。
不过呢,王文杰对自己的新行当虽然谈不上热爱,倒也没觉得有多排斥,谁让自己落在了警察世家呢,简直就是命中注定要干这一行的──从这一点来说,他和当初他的二爸爸包仁杰的处境几乎是一样一样一样的。当然了我们说的是‘几乎’,这也就是说,他和包仁杰是不同的,他对自己的工作能力还是有自信的。
读警校那会儿,王文杰的理论课虽然不怎麽样,综合成绩倒还不错。从小打架锻炼出来的身板儿,能跑能跳能踢能踹,回回运动会都能拿个名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