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有家了,第一次开火,叫了我寝室的兄弟过来,小小滴聚一下,就当是我乔迁新居了。别的咱就不夸了,呵呵,俺的厨艺,那不是盖得。从小我就对做菜很感兴趣,甚至初中毕业那会,都想放弃读高中,去学厨师了,只是那只是个念头,最终被老师和老妈无情地,硬生生地,塞回我脑袋瓜中。
那会最拿手的菜是红烧豆腐,这豆腐经我手,那真的成了一绝,老二自从吃了一次之后,有事没事就跑来,厚颜无耻地说:“小霡,我要吃你豆腐。”
“滚!”
“我是说要吃你烧的豆腐。”
“更给我滚,小爷没功夫伺候你。”
导致直接的后果是,老二也跑出去租了个房子,只是实在不是学厨的料,那菜做的难吃的,我在这都不好意思说了,所以还是时常拎着块豆腐,跑我这里来。知道现在,跟老二联系,他还念念不忘。
当然了,拿手的菜还不止这个了,这里不说了,免得有人流哈喇子。
自从租了房子,小林就经常过来,当然不是一个人了,带着彩,有段时间,是每顿都来我这吃,俨然成了三口之家,整的我倒像是个多余的灯泡。这事没少被人取笑。只是那时候我觉得每天跟小林在一起,我很快乐,很满足,我希望毕业以后,还过这样的日子,一辈子。而对当时对彩,我也没有任何的反感或者吃醋。而反有时候她为我们做一顿QH风味的面条,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因为星期一到星期五必须回寝室睡觉,搞的跟高中一样,还时常来查寝,所以不敢大意,就老实地回宿舍睡。而到了周末,我一般都会在自己的小家里睡。而小林也时常跑过来跟我睡。
他睡觉还是喜欢抱着我,因为没有第三人在场,我还是很喜欢这种感觉的,躺在床上瞎聊,有时候,说着说着,就朝我肩膀上咬一口,我惊叫:“靠,你干嘛咬我?你属狗的?”
他嘿嘿地笑:“我本来就是属狗的。”
“那你也不能咬我啊?”
“我就喜欢,你怎么着?”
我一转身,趴到他身上,张开我那血盆大口(哈哈,僵尸),也猛的朝他咬下去:“别忘了,我也是属狗的。”
小林痛的嗷嗷大叫:“你这是报复,没创新的报复。”
我满足地说:“这就是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嬉闹中,睡下。
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对方的肩上都有2个圈圈,幸好当时天气不是很热了,不然不小心光膀子的话,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了。
我很喜欢这种单纯的,没任何杂念的拥抱。那样的日子,现在细细体会,我还是感觉很是幸福,其实我是个特容易满足的人。
但是这种单纯,经过一个寒假,我发现变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