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同小说:武警少校 海军少校作品-第10章
夜星辰℡~
1 年前

第二十四章

6月1日,萧雨约林风出来见面。

那天是星期四,林风还是利用老办法和队干请到了假。刚出校门,已见到萧雨那熟悉的车子了。

萧雨穿着蓝白相间的T恤,米黄色的裤子,浅白色的运动鞋,林风看着他,以前的种种不快顿时便烟消云散了,萧雨就是有这种魔力,能让林风看见他就开心,林风笑着说:“六一到了,也年轻一把?”

萧雨哈哈大笑,说:“小娃子!又拿老哥开涮!今天想去哪?”

林风想想,说:“随便了。陪你吧。”

“那我们就去南郊的家具城。”

“怎么?你要搬家?”

“嗯,是啊!”萧雨说:“搬新家,才开始装潢呢!”

“哦?是吗?”林风好奇的问:“在哪?”

林风很快意识到自己问得很冒失,萧雨顿了顿,说:“在北城区。”

“一定很贵吧?多大面积?”

“300多平方吧,装下来大概要二十多万。”

到了装潢材料市场,他们下了车,走进去。

整个一下午,林风就陪着萧雨和那些建筑商们侃价还价,林风忽然发现了萧雨很生活化的一面,他也会因为涂料的价格和小商贩们讨价还价,他也会因为两种地板的质量和价格的矛盾而犯愁,也会用西安土话说“这个太贵了”……当林风渐渐将他理想化的萧雨身上的光环消除时,他才发现,其实这个男人也和自己所熟悉的所有居家男人一样,甚至像父亲那样,但这并没有消减他对他的爱,而是让他更加感觉到一种成熟男人所散发出来的魅力。

从建材市场回来,已经快下午六点了。车子路过南门楼,林风忽然说:“老哥,能陪我上趟城墙吗?”

“现在吗?”萧雨皱了皱眉头,说:“太晚了吧。”

林风一笑,说:“夕阳下的古城墙,是最美的。不想看看吗?”

萧雨扭头对着林风说:“真拿你这个小娃子没办法。”

他把车子停在南门,两人走下车,穿过人行横道,走上吊桥,朱红色的大门上黄澄澄的钉子在傍晚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如金子般灿烂的光辉,石青色的城墙越发显得古老,沧桑起来。林风走到城墙前,摸了摸那粗糙的灰砖,不由叹道:“这段城墙……如果有一天,发生了战乱或是别的什么灾难,一切都毁灭了,不存在了,只剩下这段城墙,如果那时我们还能在这里,那时或者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我也会对你有一点真心吧……”

萧雨看着林风,笑着说:“小娃子,瞎说什么呢?”

林风转过头对着他笑笑:“这是一段经典台词,是出自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看过吗?”

萧雨轻轻地点了点头,说:“还是在上大学的时候看的。现在想想,好像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香港城倾了,却成全了流苏和柳原的爱情。”林风回过头来,看着夕阳下的萧雨,一字一句地说:“如果西安城倾了,能成全你我的爱情吗?“

“小娃子,越来越瞎说了!”萧雨笑着说,阳光般的笑脸在六月的阳光下愈发显得年轻,使林风真不能相信他已经是快四十的人了。

“老哥,你真的三十七了吗?”萧雨不禁迷惑地问他。

“嗯,怎么了?有问题吗?”

“嗯,有。”萧雨摇摇头,笑着说:“怎么看起来比我还要年轻呢?”

“哈哈……”他大笑起来,脸上泛出一条条不太明显的皱纹来,他拉起他的手,对他说:“小娃子,快上城墙吧,再晚你就回不去了。”

林风和萧雨登上了城墙。这个时候的城墙,游人已经很少了,忽然间远离了喧闹的城市,进入了一个深沉而静谧的世界,他望着他,他望着他,俩人的目光中如同这城墙一样深邃,宽阔而古朴的城墙宛如一条坚实的臂膀,在夕阳的余辉下延伸至远方。

“你说,十年后,这段城墙会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吗?”林风忽然问道。

“可能会连起来。”萧雨笑着说:“听说已经有人向政府建议,将西安市的城墙再连接起来,恢复古城的原貌。”

“不,我只问我们眼前的这一段。”林风慢慢地说:“你说,它还会像现在这样吗?”

“当然。这城墙自明朝开始,到现在少说也有六百年了。”

“那么,我想,如果若干年后,我们再见面,我一定选择这里。”

“呵,看来,你是做好长期分别的准备了?”萧雨略有所思地说。

林风默不作声地走到内侧的宇墙边,靠着女儿墙,望着西方,西方升起一片火烧云,绚丽的彩霞掩映着赤红的太阳,余辉从云彩的缝隙中透射出来,照映在古老的城上。

“我喜欢这样的城。”林风眯起眼睛,望着太阳落下去的地方,说:“这样的景色,很容易让人想起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你相信?”萧雨走到他跟前,轻声地说:“那些只是文人骚客们编出来骗人感情的东西。”

“不。”林风转过头,很认真地对着萧雨说:“如果有一天,你没有了婚姻,而我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我就会陪你一起走余下的路。”

萧雨忽然觉得眼睛湿湿的,但他还是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想把话题转一转,他指着城内低矮的一排民房说:“知道吗?我也是出生在这皇城根脚下的人。我爷爷家就在这样的房子中。”

“那现在呢?”林风问。

“早搬家了。”萧雨笑着说:“爷爷作古后,爸爸就把这些房子卖给政府了,听说这里要改造成仿古建筑。”

“改得终究不如原汁原味的好。”林风摇了摇头,说:“我喜欢古老的东西。”

“改得再过一百年,不也成古老的东西了吗?”

“这大概就是历史吧!”林风叹了口气,说:“一百年后,你我又在哪呢?”

“别说那么遥远的话题了。”萧雨笑着说:“今天是‘六一’,看,街上那么多快乐的小娃子,该感到活力和生机才是。”

“是啊,‘六一’。”林风微微笑了笑,说:“小时候,最喜欢过‘六一’了,因为那天可以什么都不想,好好的玩一天。”

“今天下午没陪你玩,不生老哥的气吧?”

“哦?”林风看着一脸歉意的他,笑着说:“没有啊,挺好的。能看到你和那些商贩们讨价还价,还是很有意思的嘛!没想到一个大老板也有抠门的时候。”

“小娃子,你这才是‘不下厨房不知柴米贵’呢!等你将来结了婚,你就不这么说了?”

“结婚?”林风笑着说:“我才不结婚呢!结婚多麻烦!”

“开什么玩笑,你将来肯定会结婚的。”

“不结。像你,怕老婆,还要带孩子,还不如一个人生活好。”林风拨弄着书包带,说。

“那可由不得你了,过十年,你想不结都难!”

“别瞎说了,我才不会呢!爸妈都听我的。”林风转念一想,而后说:“即使结了,再离就是了!”

林风望着萧雨,忽然发现他的目光中带着无限的心疼和关切,萧雨慢慢地说:“你知道吗?有时候你真幼稚的可爱!”

“幼稚……可爱……”林风默默地咀嚼着这两个字的含义,而后略带伤心地说:“可能,离我太遥远了!”

“在我眼里,你始终没有改变。”萧雨伸出大手,抓紧林风的手,说:“小风,答应我,今后千万别再轻易相信别人了!这样你会受伤的。”

“可我觉得我已经受伤了!”林风甩开他的手,瞪着眼睛对他说。

他迎着他的目光,而后摇摇头,说:“今后……多保重吧!”

第二十五章

“林风,听说陆教员要调单位了,你知道吗?”刘新边往嘴巴里塞馒头,边对林风说。

“哦?是吗?”林风手中的筷子一下顿了顿,问:“我不知道,最近也没见他,那他往哪调啊?”

“嗯,听说是黑龙江省军区吧。”刘新说。

忽然间,林风一下子感觉饭菜难咽极了,猛然听到陆明要走,他心中还多少有点不舍,毕竟是老乡啊。

等他吃完饭,拿着碗去水池旁刷碗时,还在呆呆地想这件事,甚至连水池旁积水里的香蕉皮都没看见,一下子踩了上去,滑了一跤,只见他身体向后倾,左脚猛得往上抬,膝盖正好狠狠地碰到镶着白瓷砖的水池下沿子上,碗也飞了出去。

“哎哟……”林风叫了一声,手托在P股后面,这才所幸没有将整个身子摔倒在地上。但等他站起来,只觉得膝盖那地方麻麻的,向下一看,只见裤子上被瓷砖齐齐地划出一道两三厘米来长的缝来。

“该死!”林风抱怨了一句,这可是他们刚发的夏常裤呀!又得去裁缝店补去!他一瘸一拐地将碗捡起来,又走回池边,用水冲起来。

“呀,你的腿怎么了?”在旁边洗碗的刘新大叫起来。

林风低下头一看,只见左腿膝盖以下的裤子全变成了黑色,他这才感觉到小腿正面热乎乎的,膝盖骨也开始钻心的疼……俨然是血!

“快!上来!”刘新扔下碗筷,低下身子。

林风望着他瘦小的肩膀,不由犹豫了一下,说:“你……能行吗?”

“哎呀,都什么时候了!快上!”刘新回身瞪了林风一眼。

从食堂到学校医院,若是平时走,得十来分钟,而刘新背着一百三十斤的林风,几乎是一路小跑,不到十分钟,就到了校医院门口。

医生将林风裤子撩起来,诊断是膝盖划了一道口子,需要缝针。

在一边气喘吁吁的刘新说:“我去找队干部给你请假!”

“嗯。”林风感激地望了望刘新,这个江苏小个子,总是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他关心。

缝完针后,刘新又背着林风到治疗室打针,而后拿药,背着林风回宿舍。望着累得满头大汗的刘新,林风说:“刘新,真的谢谢你!”

刘新看了看林风,笑着说:“谢什么?都是好兄弟。”

林风叹了口气,说:“那天晚上和你说了我的事,我本以为你会……”

“会什么?不理你吗?”刘新笑笑,说:“我只知道你是我兄弟,别的一概不知。快,把裤子脱下来!”

“干什么?”林风脸一红。

“不会强奸你!”刘新哈哈笑了一声,说:“帮你把这条裤子洗洗啊!血干了就不好洗了!”

夜深了,林风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缝针的时候,林风只感觉疼了几下;而直到深夜,他才感到伤口开始隐隐做痛起来。

林风忽然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也是受了伤,还去住院,偏偏每年都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倒霉。而去年,还有李辉在陪他,陆明来看他,现在呢?一个分手了,一个要走了……萧雨呢?他会来看他吗?漫漫长夜里,林风独自一人咀嚼着夜的黑,窗外,蓝灯绒般的夜幕缀着一枚铜钱般大小的暗黄色的月亮,簌簌的风一阵阵吹过来不尽的烦躁和忧愁,远处大路上还在夜中行驶的汽车不时发出一声哀怨,如同不眠人的心境。

终于,林风拿起手机,给萧雨发了一条短信:“老哥,孤独的夜,我睡不着,很想很想你,却又明知道你不可能在我身边。只有自己咀嚼着夜色……”林风本来想告诉他,他的腿伤了,可想想最终还是没有告诉他。

第二天下午,林风忽然收到萧雨发来的一条短信,上面说:“从此后,别再给我发短信了!”

“什么意思?”

“总之别再发就是了。”

“为什么?”

“你发的短信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你知道吗?”

“不知道。”

“不知道?我今天就告诉你,你随便乱发的短信让我很生气。”

“我……我……想告诉你,我想见你。”

“最近太忙,没时间。”

“可我真的很想见到你,因为我需要你。”

“我说过太忙。没时间,不可能。”

“你……你怎么这样?”

“好了,林风,我必须告诉你,我必须对家庭负责。让往事都如风吧,过去的终究会过去,时间会让你忘记我的。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往事如风?往事如风?往事如风……林风抱着头,眼泪如豆般滚落下来,滴落在手机的屏幕上,浅蓝色的手机屏幕蒙上了一层淡色的水气,那四个“往事如风”的黑色字体越发显得明显了起来。

可又怎么能往事如风呢?

“你混蛋!从一开始就是你在引诱我!而当我爱上你的时候你却总说要分手!我恨你,我恨死你了!”气愤中,林风将这样的一条短信发过去给他。

良久,萧雨回到:“就算我是个混蛋吧,也要让你永远忘了我这个混蛋。”

终于,林风的眼泪如同崩溃的堤坝,冲刷着脸庞,顺流而下。

萧雨家中。

“孤独的夜,人家睡不着,很想很想你……你魅力满大啊!”女人酸声酸气的叫嚣着:“我早就说这里有个狐狸精拖着你,你还死不承认!这回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我无话可说。”萧雨冷笑道:“我已经累了。”

女人忽然抱起女儿大哭起来:“听听,听听你父亲在说什么!他外面有了人,不要我们娘俩了!”

十岁的女儿也跟着哭了起来。萧雨抱着头,说:“够了!我没有说不要你们!你别伤着女儿!”

女人站起拉,疯子一般地走到萧雨跟前,厉色道:“好!那你今天就必须给我个准话!去不去英国?”

萧雨愣住了。Y公司要在中国分部里招收两批业务主管到总部做事,女人早就想到英国定居,便撺掇她那总经理父亲推荐了萧雨,可萧雨却以老母在中国为由推掉了,女人因为这事和他闹了三天三夜,如今又加上林风的那条短信,更是火上浇油,女人一口咬定萧雨是因为有了情人才不愿意出国。

“你说!你倒是说!”女人气急败坏地说:“为了她奶奶?呸!别恶心人了,为了你小奶奶吧!”

女儿的哭声更大了。

“好好!别吵了,我去,我去!”萧雨抬起头,无奈地望了望女人,女人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来,哭道:“你现在才说去,还得等到明年的第二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萧雨呆呆地望着桌子上的手机,重重地叹了口气。

第二十六章

又放暑假了。

大一的每个假期,都有陆教员陪着林风一起回哈尔滨。这回暑假,因为要办调动,陆明提前半个月就回去了。在他走的前天晚上,他特意来到林风宿舍看他,那时林风的腿伤还没有完全好,所以一个人呆在宿舍里,陆明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却最终没有说,只是送给林风一套体能训练资料,告诉他好好看看。林风很纳闷,他对体能根本不感兴趣啊。等陆明走后,林风就将资料搁到柜子里去了。

那个暑假,林风回家后,把自己泡在了影碟中,天天对着电视,饿了吃,困了睡,仿佛没有思维般地生活着。周日父母回家,林风就一个人跑到太阳岛公园去玩。

那天下午的阳光很好,哈尔滨的夏天没有西安那么闷热,从太阳湖湖面上吹来阵阵微风,凉爽宜人。林风坐在一处木头凳子上,呆呆地看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周围是一对对情侣,只有林风孤身一人,这让林风觉得很孤独。不由得,往事又如涟漪般泛起在记忆中……

忽然,一只手拍了拍林风的肩膀,他回头一看,竟然是老王!

顿时,过年时的那次聚会一下子涌入林风的脑海里,他尴尬地笑笑,说:“哦,你……你好!”

老王说:“你小子可真够狠的!上次见面后,就一直没你的消息了,消失了?”

“嗯,太忙了。感觉不大适应那种环境吧。”林风冷笑了一下。

“有啥不适应的,一回生,二回熟嘛!今天我请你吃饭?”

“哦,不了。我……我还要赶时间回家呢!”

“别急嘛!有个人想认识认识你。”老王笑着说。

“你别瞎操心了。我才不去呢!”林风瞪了老王一眼,生气地说。

“你就这么怕?”他略带挑衅的对他说。

“怕?”林风冷笑了一声,说:“我还有什么怕的呢?去就去。”

老王带着林风来到大水晶酒店,然后对他说:“你等等,我去打电话叫些朋友,咱们一起吃饭。”

不一会儿,果然来了很多人,他们有的是林风过年时见过的,有的是他没有见过的。有的很娘娘腔,也有的挺阳刚。老王准备干什么?给他相亲吗?

林风呆呆地坐在那里。

大家开始喝酒,老王对他们说:“这就是我常和你们说到的部队里的林风!”

林风看到很多人眼睛里透漏出一种暧昧的目光,这里不该长呆啊!可想想萧雨的话,林风又觉得自己可笑,有什么不可以常呆的呢?反正现在他现在是无牵无挂的人了!

迎面而来的酒杯,他没有拒绝。

大家都微微有点醉了,老王伸出手来,想楼他,被他一手推开,这次,他可不会轻易再醉了。

“我们去唱歌吧!”老王提议说。

大家纷纷响应。

于是他们又来到歌厅里。

林风的嗓子不错,老王不住的给他递话筒,周围的人也都围过来,林风能感觉得到他们的目光,可越是这么看他,他就越想表现自己。他甚至恶毒地想:如果萧雨知道了他现在的状况,他会怎么想呢?可是他毕竟和他分手了吧?林风突兀的笑了一声,麦克风里传出他的笑,把周围的人吓了一跳。

就在这时,门开了。走进来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白色休闲裤,白色皮鞋的人,梳得很整齐的头发,笔直而又浓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直挺挺的鼻子,一张丰润的嘴唇,皮肤很白……林风忽然感到,他怎么这么像萧雨呢?

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老王忙迎上去,堆着一脸笑说:“哦,刘总,你来了!大伙都等你呢!”

那个被称之为刘总的人淡淡地笑了一声,说:“哦,单位有点事。来晚了。”

林风感觉道,他的声音也特别像萧雨!他小声地问旁边一个人:“他是谁?”

“他是满洲集团的总经理刘刚,我们这个城市最有钱的大老板!”

“哦。”林风小声嘀咕了一下。

刘刚看了林风一眼,接着说:“大家接着唱,接着唱啊!”

临散伙前,刘刚走过来和林风要他的手机号码。

林风犹豫了一下,给了他。

第二天,林风刚一起床,手机响了,是刘刚。

“喂?今天有空吗?想请你吃饭!”

“哦,我……嗯,我……看看吧。”

“那等你回复。”

林风想想,还是决定去,于是给了他答复。

门口,刘刚开着一辆黑色的宝马,摇下车窗,向林风招手。

他们逛了一天,林风喜欢坐在他车上的感觉,就仿佛坐在萧雨身边,林风越来越发现,刘刚和萧雨无论是在气质上还是在言谈上,都很像,有时林风甚至在想,他是不是老天给他安排的替代萧雨的那个人呢?

晚上刘刚把林风送回家,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小风,不知怎么,我有点喜欢你。”

林风笑笑,说:“喜欢我的人多着呢。”

他忽然抓住他的手,对他说:“嗨,我其实好喜欢你!”

林风红了脸,说:“哦?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喜欢而已。做我的情人吧,好吗?”

“什么?情人?”林风瞪大了眼,不解地看着刘刚。

“是的,情人。做我的情人,我会请你吃饭,陪你玩,只要你答应爱我,就可以了!”

“可我不是MB!”林风生气地对他说。

刘刚看着他,笑着说:“你当然不是MB!如果你是,我就不找你当我情人了。给你一段时间,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