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eyYourTh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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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说的对,当人苦闷的时候就应该出去交交朋友。总是一个人闷着的话,思路会越来越狭窄,很容易钻牛角尖。
离开学还有两周,这几天Ian或者Paul经常会找我,我和Ian也慢慢熟了。Ian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有点公子哥,不是那么好接近,但是其实人很好,有点小孩子气。他父母都属航空系统,我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他爸爸揪住我show他的几百艘航空模型,我不好推辞,站在玻璃架前面跟着他背那些飞机名号,还要做出很认真很感兴趣的样子,头都大了。
因此,到第二次Ian要我去他家,我就先问他爸在不在家。他若是在家,打死我都不敢再去的。
Ian和我很谈得来。其实他得话也不多,但是我们俩就是挺谈的来。好像说什么都很容易明白。而且我发现他跟我一样,特别爱吃甜东西,像奶酪蛋糕啦杏仁酥什么的。
Ian说他以前去南方玩,在超市里看到一种糯米小甜点,一包只有几克重,入口即化,特别好吃。我告诉他那种东西我们南方人叫麻薯,用糯米,鱼胶和芝麻做的。我小时候很喜欢吃,我奶奶经常给我做。
Ian听得口水直流。可惜的是北京没得卖。
那天我们正在说起这个,我突然心血来潮,说:“你要是不怕难吃的话,也许我可以做做试试”。我还记得奶奶做这种东西的步骤。
Ian高兴得很,我们俩在贪吃上都是行动派,他立刻拿了车,我们去超市买材料。回到家,Ian把电脑提到厨房,我们俩一边做,一边对照网上的教程学。
我以前看我奶奶做觉得还挺容易呢,可是自己做出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最后出来的东西是一盘软塌塌的类似糯米软饼和芝麻的混合物,而且粘在盘子上,怎么都弄不下来。我们费了老大劲都不成功,最后只要直接用勺把它吃掉。
我觉得味道完全不能跟我小时候吃过的比;但是Ian却很高兴,他连连说“好吃、好吃”,很恐怖地一个人把一盘都干掉了。
我想我一定是被友情或者什么冲昏了头脑。
我对Ian说:“Ian,你这么爱吃它的话,和我回我家吧。我们家那边食店里到处都是这类甜点,你可以吃个够”
没想到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居然得到了Ian的同意。他好像一遇到吃,就会兴奋得什么都不顾。我告诉他这个时候火车票可能很不好买,也许我们要站着回去呢?他说没关系没关系。
等到我们俩上了火车,我才开始迷惑地想:我上了三年大学,都没有把谁带回过家,但是我和Ian认识才不过四天,我居然就把他当作好朋友带回了家……
如果ada表姐知道,她会不会骂我大脑脱线啊?
我觉得人生就是很奇怪的,生活本身永远比小说要更戏剧化。因为这些其实很不符合逻辑……
(en,今天晚上Tim要和同学出去夜宵,所以先写到这里……等晚上回来再写……其实本来这一段不该写到这里断开的,不过,我看到前面的气氛很消沉,大家好像不满意,所以我想赶快把这一段跳过去……
有人已经猜到了,Ian和Alex以前有过关系。是这样的,Ian和Alex以前是高中同学……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看别人的生活永远都比看小说来得悬念和激动人心。因为,真正的生活其实真的是非常非常偶然非常戏剧化的……Tim这一段会写这么长,也许正是因为这是我这样一个普通人的平凡人生里少数一些比较戏剧化的片段吧!所以我会忍不住多写一些……不要着急啦,后面还有好多年呢,Tim的生活都是Alex霸占着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