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陆子雨,出生于三月农忙时节,因为那年正值春旱,所以祖辈的爷们便给我取名叫“子雨”,以便图个吉利。听说后来还真的下了一场畅快淋漓的大雨,解了春耕的燃眉之急,当然这与我的出生和取名是没有半毛钱关系,根本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
那时的农村,根本不是现在的农村,那时随便一张照片,都美得可以当壁纸,都净得好似丽江古城,都秀得能让帝都汗颜。山是黛色的,湖是碧绿的,溪是欢快流淌的,路是尘土飞扬的,人是乡音纯朴的,孩子也是漫山遍野的……没有手机、没有平板、没有英特网;没有喂激素的鸡、没有60天上市的猪,没有打过蜡的米……蔬菜都是无公害绿色有机的,家禽都是散放散养的,门口的小溪就是一条天然的矿泉水生产线,想怎么喝就怎么喝。
好似五月的豆苗,又如见风就长的哪吒,我这个小不点也在雨露滋养下,很快来到了上学的年龄。因为地处物质匮乏、经济落后的山区农村,所以一般的村里基本都没小学,而是好几个村子合开一所小学。然后一个教室里,还有不同的年级的学生共同授课。现在的年轻人可能对于这样的混班上课很难想像,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像一、二年级的复合班,第一节课一年级上课、二年级做作业,第二节课二年级上课,一年级做作业。听着好像很晕,其实也不错,学习好的同学,其实还可以提前学到好多知识,我就是其中一个。
吴宇江,是我的同学,一年级开学时认识的。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比我们大一岁,不但块头比我们大,胆子也比同龄人粗不少,夸张点讲:上,可以九天揽月;下,可以深海捉鳖。因此,他便是我们年段的孩子王,等到五、六年级时,更是全校的“玉皇大帝”了。当然,他更愿意我们叫他“吴帅”或者“老大”。
因为,离学校有四公里的路,所以我们村的孩子都是带着饭盒去上学,那种方方的铝制的,大的是蒸饭的,小的是带菜的。记得四年级以下的同学都是步行去学校的,一走就要一小时,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们就从家里出发,提着饭盒,背着书包,一伙人边走边玩,离校越近,这支队伍就越发庞大。
大家可能要问,这么小的小孩子独自去上学,家长放心吗?放心,因为当时的路上根本没有车子,有的也就是自行车,偶尔会有一辆拖拉机或者大头幸福摩托,这个概率就像现在路上遇到一辆马莎拉蒂的高级跑车一样。
四年级时,我们便可骑自行车上学了,那可把我们高兴坏了。于是,三年级的暑假,路上就多了很多小不点在学车。那时的孩子普遍没有现在的个子高,一般也就一米二、三差不多,所以骑自行车基本都是在横杠下歪着屁股踏半档的方式骑的,熟练一些,才能整圈整圈地骑。等个子长到一米四了,那你就可以显摆了,因为你已经劈叉成功,能够跨上横杠了,当然脚短的,还是会扯到蛋。
学校的门口不远处,有一条四米多宽的小溪缓缓地流过,然后绕经大半个村子后,再汇入湖里。而小溪的上游便连着山,连着一个不大的水库,当然,学校是不允许我们上山的,毕竟那时老师的威信还是很大的。
吃好饭,我们总会去小溪洗饭盒,因为小学的食堂那时还没有安装自来水。三三两两,四四六六的同学,会延绵小溪百来米,洗饭盒是借口,玩水才是真的。那时的溪水清的像透明一样,水量充沛,水流很急。洗好饭盒,我们便开始抓鱼、抓蟹,抓到便放到饭盒里,回家慢慢养起来,可是没几天肯定死掉,因为水质和环境不一样。还有调皮的同学,会趁我们不注意,将我们洗好放在网兜里的饭盒扔进溪水里,饭盒便如一艘小船,时沉时浮地搏击在溪流中,有漩涡,有暗礁。运气好点,下游的同学会帮你拦截住,或者被岸边的水草牵绊了。如果饭盒一直处在溪流的中间,那你必须跑到村子中央的拦坝处(村子用水泥浇筑的溪坝,形成一个水深二米多的溪潭,用于浇灌和洗衣)才能找到。
吴宇江的家,就在小溪拦坝的右边。我们追的累了,便会去他家转转,顺便陪他一起上学。吴宇江是家里的独子,父亲是地道的村民,母亲是上海下乡的知青,不但有文化,而且人很和蔼。他虽然叫吴宇江,但因为我们那里“刚”、“江”不分,所以父母都叫他“阿gang”。有时我们过去,他妈妈总会给我们吃一些城里人才吃的糖果,有画着白兔的糖,奶香四溢;有画着高粱的透明的,像橡皮一样有弹性;有一片片白白的米糕,清凉又薄荷……那时的我们,都幻想着自己有这样一个母亲就好了。吴宇江还有很多的贴纸,有变形金刚、葫芦娃、圣斗士。只有追随他的人,才有机会分到一张两张,然后就像得了宝似的,跟屁虫一样的跟在他的后面,而他不是上学去的孩子,更像是去巡视自己领土的大王。
课间休息的十五分钟,同学们有一千种的花式玩法,跳绳、踢毯、老鹰抓小鸡、斗鸡、开火车、折飞机、弹皮筋等等,有时还会跑到旁边的竹林里爬毛竹或抓蝗虫和田鸡。每学期,男生还会参照电视里的英雄人物的构架,像水浒那样,选出108将。不出意外,吴帅总是被推举为大王,而像我们长的白净一些,体形瘦小的总被前几个头领选入后宫,当然那时还是很纯洁一一配对,没有出现小三、小四。就因为选妃之事,我还有一段时间和吴帅闹脾气,因为他有一段时间竟然没有选我,而是选了隔壁班一个叫毛国栋(初中的同桌)的男生,每天看着放学时他们牵着手离开的场景,那个气真像是打翻了醋瓶子 一样难受。
后来从别人口里得知真相,我才原谅了他。原来,那次是我同村的二头领老虎向他提出了选我的要求,就他那骨子里的江湖侠气,答案可想而知,所以老虎就迫不及待、沾沾自喜地跑来跟我说,这学期我是他的人。其实老虎也长得人高马大、虎头虎脑的,但不知道怎的,心里总有些许的抗拒,可能是朴素的从一而终的思想在作怪吧。但孩子毕竟是孩子,不会记仇、也不会和自己过不去,我和老虎也迎来了“恩爱蜜月期”,因为两家离得近,所以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帮他完成作业,有时连我的书包和饭盒也都是他帮我提的。
不过,当大家分组在若大的操场上玩斗鸡游戏的时候,吴帅还是会有意无意地去寻找我的身影,在赛场上横冲直撞的他,为我化解一次又一次的险境。有一次,他为了营求身处险境的我,竟然抛下了自己的“押寨夫人”,过五关斩六将,风风火火地带着我突出众围,而他的“押寨夫人”却遭遇“毒手”,忿忿地离开了游戏场地。为此,我和他招来了不少的“非议”和“骂名”。想想那时的我们,真的是天真无邪,同学间的友谊如水晶般一样纯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