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以为:缘是前生的约定,是今生的遇见。我和旭是缘於酒才开始的,我就一厢情愿的认为我们之间可以如酒一样,经历的事情越多,相处的时间越长,也就会越来越醇。南方的八月,白天骄阳似火,如果不是非得要顶着烈日做事,是没人愿意出门的,我们办公室的空调,虽然一天到晚的都开着,但总还是觉得热。或许,热,只是那个季节的感觉,而不是针对所处的空间而定义的;到了晚上,则又是另一派景象,忙碌了一天的打工仔、打工妹们,三五成群的出去逛街购物,街边的小商贩们早已摆出琳琅满目的商品,以各种销售手段吸引着他(她)们。那时,我所在的区域还没有成规模的超市,较远的地方虽然有几个且有免费接送车整日往返,但多数人除了节假日,是没有时间去光顾的,所以街边商贩的生意在那几年还是比较红火的。倘若是有风的晚上,外出散步,那可是要比呆在空调房惬意得多。
我就是在那样一个环境里,犹如冬眠般的混了5个月零10天,可是旭的出现,让我荒芜的心,如逢春雨的野草,迅势猛长,一发不可收拾。
那晚,应了老乡(我叫他老刘)之约,参加他的生日聚会,可开席的时间却定在晚上20:30,因为多数客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间都是从早08:00至晚上20:00的,旭也不例外。我下午17:00下班后,先是冲凉冼衣服,然后到处逛了逛才赶过去的,聚会的人中,我能认识的没有几个,我索性挑了个离空调较近且又靠角落的位置,独自喝着茶,吸着烟,看着电视。旁人的寒暄我没兴趣听,更没必要插嘴。准时开的席,因为没有熟人,所以仅在开席时大家举杯祝老刘生日快乐之时,我才和大家碰了杯,除此之外,我就一个人在那喝着酒,或许老刘看出我没有兴致,所以不断的打电话催旭快些过来,在那之前,就曾多次听老刘提起他有个结义兄弟很是能喝酒,只苦於没有机会认识。而旭是开席约半个小时后才姗姗来迟的。他一进门,就坐的人都纷纷同他打着招呼,他同样回应着,看样子,他的人缘倒是蛮好的。我这才仔细的看了看他,大概1。68m的个头,留着个三七分的发式,瓜子脸,浓眉大眼的,最惹人眼的是他那双自然泛红的唇,薄薄润润的,跟涂了口红似的,让我有种很想吻上去的冲动,只是他满脸也有着青春痘留下的疤痕。那时,他的身材还很瘦削,穿了件浅蓝色的T恤衫,一条西裤,一双廉价的皮鞋。因为一直挂着笑容,所以整体看上去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可我却总是感觉到他微笑的背后有些说不明的无奈,道不出的悲凉。老刘把他安排到了我的身边,并要求他那晚必须陪我吃好、喝好。我们各自客套的做了自我介绍,他就一口一个“殷哥”的叫着,让我顿感亲切。我大致问了他的工作及薪水,虽然薪水是个社交中的忌讳,但由於那种亲切,我还是问出了口,或许那时就想能够为他做点什么吧?他在劲威厂做仓管,每天工作12个钟,可一个月下来,大概也只能领个七、八百块钱。我听后,心里竟生出一种怜惜。整个席间,他除了起身给“寿星”敬酒之外,几乎没有离开过座位,而那些熟人每每举杯过来邀他,他都会陪人家一饮而尽。我们都聊了哪些不着边际的话,我已记不大清楚,只记得他是我们一个市的,也就是邻R县人,属鸡,生日比我弟娃晚7天。那晚我们的兴致很浓,喝了不少酒,人说“酒逢知已千杯少”看来是真的,而老刘一直提的旭酒量如何如何的好,我才不得不相信,最令我佩服的是他喝了那么多酒,竟然上洗手间的时候都很少,看来应该是他的肾脏很好吧?而酒后的他,除了全身发红外,特别是唇,愈发的红润,让我以为他快醉得不行了,而他却总说没事,在后来的接触中,也确实证明他没有事,属自然反应。不知道为什么?就那几个小时的相处,我竟有种想要倾尽一生的去疼他,去呵护他的想法。我喜欢他的豪放,虽然他长得并不帅气;我喜欢他的懂事、乖巧,可能就因为他一口一个“殷哥”。我不知道他是不是Gay?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见钟情?反正那时的感觉就是自离开波宁后的那些年,从来没有那么强烈的喜欢过一个人!现在想来,那只不过是酒醉后的一种错觉,是一种因寂寞而产生的错觉而已……
从那晚认识之后,我就总是放不下他,他的微笑,特别是他那红润的唇。虽然我们的工作单位离得很近,但他每天下班都很晚,加之他那时又没有手机,我更不便总叫他过来,但我总习惯下班后就到老刘家坐坐,总希望能够在那里能与他相遇,更确切的说,那应该算作是一种守候吧?!那时,我几乎每天都会出钱买水请老刘及他老婆喝,而每次买水时,我总会有意的多买一瓶,他们开始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总说如果等会儿旭下班后过来,就留给他喝,后来也就成了一种习惯,既使不是我亲自去买,他们也会备多一瓶的。到了旭快下班的时间,老刘就会打电话到旭的单位,叫他过来,如果他没有别的事,都会过来的,我们四个人刚好凑成一桌打扑克。当时我的心意,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老刘只知道我对旭很好,而且好得有点过了头,什么好吃好喝的东西,我总会给他备一份,我的生活,因为旭的缘故,开始精彩起来。
世上的所有事物,发展都会有一个过程,也就是说的有因才能有果,我和旭的走近,是在他决定10月2日回家前,才真正开始的。本来,他只是给老刘借钱的,老刘刚开始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他,但后来,却又反悔了,说是旭以前干过传销,谁知道他这次是真的回去还是又重操旧业?还说他只记得旭是R县青岗乡的,至於具体村组都记不清,到时如果他不回来,根本没法找他还钱!这话他只是对我所说的,言外之意是看我对旭很好,算作是一种善意的提醒。我没有回答他,到最后自然他允诺的1000元变成了500元,当然还少不了许多借口。9月30日那晚,旭到老刘家拿的钱,我看出了他的失望,当时,另一个毛姓老乡前段时间从老刘处买了个南方高科的二手手机,因为天线容易脱落,所以刚巧拿来还老刘,老刘也就游说旭买下那个手机,也就是要从旭刚借过手的500元中拿回300元,旭也很想买下,以便回家时用,但又苦於没有钱,只好说先欠着毛姓老乡的,但姓毛的坚决不肯,我见当时场面比较尴尬,立刻就掏出了300元付给了姓毛的,说是算旭借我的,旭很是感激我的做法。我遂叫上旭到外面吃饭,算是给他送行。
“旭,回家的钱够不够用?”我路上试探着问他。
“除了我自己在公司里预支了几百块,还从一个湖北籍生管那里借了200元(那200元也是2003年1月1日人家追债时他从我这借过去还的)之外,就只有这500元了。”
“殷哥,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等我回来后再慢慢的还你!”他终於还是开口了,但是小心冀冀的,因为他知道:虽然我对他很好,但毕竟相处不多,彼此并不了解,从认识到他开口借钱才一个多月的时间。
“那你还需要多少?”我没有犹豫。
“我现在回家的路费,加上给妈妈、奶奶、爷爷买点东西算是够了,但回来的钱还没有,我不能连回来的路费还要从家里要的。如果可以的话,再借给我600元,行不行?”
“行,没问题!你回去的所有车费我都先借给你,如果不够的话,你再开口就是啦!”我都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就那么答应了。
我於是带他到顺源丰买了火车票及到GZ的汽车票,共花去300多元,然后再给他买了些路上吃的以及喝的东西,并叫他先放回宿舍后,我们才到了“温馨餐厅”吃的饭,当时还有他的同事小刘等几个人。
吃过饭时,夜已经很深了,於是,我送着他回宿舍,在厂门旁的草坪上,他给我讲了他以前做传销的经历以及他以前的女人也是现在他打算要同她结婚的那个靠做鸡致富的女人。他说他不喜欢那女的,所以才逃到了SZ的西乡(其实关於那个女人的种种,我也曾听老刘讲过,而且他们结义兄弟中有个靓仔---明润也给我讲过他与那女的同居过很长时间,那是旭到西乡之后的事,后来由於明润有貌无财,所以那女人就到了太平做鸡)。而我当时错误的认为:旭之所以逃避那个女人,而且到那时,身边仍然没有女朋友,或许和我是同路人,临分手时,我借给了他600元钱。
第二天,也就是10月1日,旭和他的同事到长安邮局买了个诺基亚的新手机,我是当他打电话给我试机时才知道的,说是那晚买的手机信号不好怎么的,所以卖给了另外一个同事。我当时就想:本来就说没有钱,干嘛要在那时候买新手机呢?只是那是他个人的事,我也不便说什么。我倒有些相信老刘对他的评价了。到了晚上,他也到了老刘那里,我猜测他来的目的可能是钱又不够用了!他给我看了他的手机,确实是个新的,果不出我所料,他还是当着老刘他们的面开口又给我借了300元钱。对於借钱之事,我又能说什么呢?他明明说是借的,而且又是我答应他的如果钱不够随时讲,我又岂能食言?10月2日上午10:00,我目送他坐上了开往GZ的火车,我原以为他会对我有些不舍的,我站在原地看着汽车没有了影子,也不曾见他回过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