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校园男同志小说:忘城-第11章
《91明星》
1 年前

(十一)

盼节日,可能是让时间过得快的唯一办法了。小万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每天排练回来,一杯接一杯的水,空气里弥漫着胖大海的味道。这味道越来越浓,泛着日历的数字不断增长。

我穿着风衣,祈求今晚不会很冷。

当我进入礼堂的时候,一阵热风吹开我的外套。我看了看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而我已经找不到可以站着的位置了。没有办法,既然都已经逃了课,就好好欣赏吧。已经看不到胖子和小水的身影了,我拿起手机,却怎么也没人接电话。难怪,那么吵,怎么会听得到。

好不容易往前靠了靠,真是不容易。我拿着外套,不耐烦地向椅子边靠了靠。我听到好像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皱了皱眉,这种声音还是不绝于耳,手机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喂。”

“是我啊,小志。”

“这儿很吵,你是谁呀?”

“我是。”

“喂?”

对方挂了电话,这个时候一只手拉过我,第一反应是挣脱。回过头,原来是林世凡。

“干什么啊。”

“站着干什么,我有VIP专座。”

这也是好事情,至少我不用站着了。

到了才发现,是工作人员专区,这个地方,虽然靠着舞台,但是明显观看的角度保持在10°左右,这意味着每一个出场的嘉宾,都会在我的视线里面投上大大的侧脸。黄色的灯光打在我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绿。

晚会在欢呼中开始了,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毕竟,小万唱歌我们谁都没听过,竟然还报了一个演唱节目。

主持人还是电台挖过去的人,这么一看,我们学校能够摆在台面上的俊男靓女也就这么一点。四个人在舞台上你一句我一句,自从看春晚以来,早就厌倦了这样的形式,但是还没有想出来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

我坐在那里,看着舞蹈节目演员的一张张侧脸,只能看到一只眼睛的侧脸。他们时而在转圈的时候露一下整张脸,以示对角落里的观众尊重。林世凡坐在那里,看得滋滋有味,浅浅的酒窝绽放在脸上,享受在其中的感觉。

我用肘子碰了一下他。

“喂,看得这么入神。”

“哦。”他惊了一下:“挺好看的不是吗?”

“你不觉得这个角度……”我欲言又止,因为这还是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座位。

他的笑容收了起来。我很不好意思,把脸转到了舞台上。

终于到了小万的节目,坐在那里安静的我,一下子兴奋起来。灯光一下子在舞台变暗,然后打在小万的身上,乐曲开始,一段温柔的前奏。那首歌,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圣诞结。

他拿着话筒张开嘴的时候,整个会场都安静了。

天籁之音。

我始终想不明白,一个有钱、长得又帅、性格深沉、温柔体贴、又可以唱这么好听得歌曲的人,怎么会没有人喜欢。

至少,我很欣赏小万。我渐渐沉醉于那美妙的歌声之中,和前后左右的人一起举起双手,享受这美妙的时光。不知不觉我就拉着旁边的人的手,组成了一道波浪。音乐,多么神奇的存在,升华心灵。我的思绪里面,是一场飘着雪花的月夜,稀疏的灯光照耀着我,我围着围巾戴着帽子在街上行走,看到前面有个人,在我家门口放下了礼物,然后消失在风中,月光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消失在灯光的隐匿处。

歌曲结束了,我才发现我还握着林世凡的手,才发觉很是奇怪。

“我们小万唱歌真好听。”

“你是说台上的刘劭吗?”

“是啊,想不到吧,我们宿舍的。”

“你告诉过我了。”

“也是,这么完美的男人,作为同是男人的我都有些嫉妒,当然要和你们介绍了。”

小万下了台,我努力挥着手,示意他过来。他走过来,脸上还带着一些妆和汗。

“歌神啊,小万,我已经五体投地了。”

“恭维我啊,唱得不好听别介意。”

“哪里呀,小万,你是我的偶像。”我拉着他的手,做仰视状。

小万腼腆的笑了一下。在工作区找到他的座位,坐了下来。

听觉和视觉,总是对我的致命吸引。我们总是欣赏很多东西,特别是当你觉得他已经完美到你完全投降的时候。也许,那并不是爱情。只是你渴望的倒影。

小万回到宿舍后,脸上的妆还没有卸,花花绿绿的,带着淡淡的腮红,笑的时候像年画里的娃娃。我们三个仰慕状看着小万,看得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经过严重的磋商和激烈的探讨,小万同学成为111宿舍第一任舍长,总管宿舍大全,带领宿舍走出神棍的诅咒,迈向大学的新胜利。

为此,我们还特意藏了一瓶啤酒,在宿舍里举行了庄严的仪式,其实每个人就分到了一小口,无非是意思意思。小万别看样样精通,轮到喝酒,真的是闻到味道就可以醉在桌子上。还好我替他喝了一些,否则真的容易不省人事。

期末的时候,整个城市的天都是灰色的。有一种命运叫做考试,尽管我有些小小的期待和盼望,但是看到了从周一到周五满满排着的课程,我就知道这种幸福是建立在悲伤之上的。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考试怎么样,无非打听到哪些老师多挂少挂几位同学而已。由于考试周,电台的工作我也放了下来。现在连平时吵吵闹闹的宿舍,也都安静了下来。

屋子里真是冷,我采用了所有能够保证取暖的设备,来保护我的身躯尽量不受寒风的侵袭。

我还是感冒了。校园里的我,围着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晃晃悠悠地到了校医院。这儿的要好像不用付钱一样,从消炎药片到冲剂,医生看我拿不下,还特意给我准备了大塑料袋。

我坐在床上,抱着一大瓶热水,鼻孔里面插着手纸,如果不照镜子,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狼狈。

终于还是把噩梦做完了。

考试当天小万就被父母牵走了,家里有这样的孩子,谁不喜欢呢。我买了第二天早上的票,毕竟,硬座还是很不好受的,如果在白天,可以精神一些。

风往北吹。

却怎么也吹不回。

我下车的时候,才感觉到了家里要比N市要冷很多。老爸老妈在出站口等着我,夜色渐渐暗了下来,但是我能够看得出来,他们已经等了很久。

我的心一下子就酥了。为了不让自己很难堪,我还是抱了抱他们,回到家里再续。

我曾想要忘记的城市,终于还是回来了。

因为有家。

回忆不能被忘记,那就好好珍藏吧。回到我的房间,样子没有变,变的是,看那些东西的心情。他们还好吗,我呢?

远行的最大意义就是告诉我这个世界最温暖的地方在哪里。可口的饭菜,永远唠唠叨叨的老妈,和总是把我成绩放在第一位的老爸。尽管他们有很多缺点,但是这些缺点我现在一点儿也不讨厌。

“学校怎么样,和同学相处得怎么样?你都不给老妈打电话,害得我担心。”

“怎么就没有……”我满嘴塞着东西,还不忘狡辩。

怎么会不想打电话,但是拿起电话,就是满脑子的回家。

回到家里才发现,生活竟然变得如此地单调。我终于了解到人们在不学习的时候有多么崩溃,我也才了解到对我这样的学习狂来说,有多么痛苦。我趴在床上,看一些小说,或者躺着听听歌。每天,都像日历那样翻着,翻过,就再也不回来了。

坐在电脑前,发现扣扣闪动着头像。

是小五,我的脸上绽开了微笑。

原来这个小畜生回家很久啦。

我:想哥了没有?

小五:滚,你哥早把你忘了。

我:那还跑过来调戏我。

小五:好吧,这次输给你了。

我:一直都没赢过我。

小五:你的嘴还这么毒。

我:不好意思啦,我错啦我错啦。

小五:明天,我们家楼下的饭店见。

我:又那么远。

其实,如今倒不觉得远了。

穿上牛仔裤,套上外套,将围巾结结实实地在脖子上缠了一圈又一圈,戴上针织帽。钱包手机两个裤兜装备完毕,穿上棉鞋,出发。

还是那路送我上学的公交车,我坐了上去,与我离开的时候不同的是,凳子很凉。我坐在车上,淡淡的雾气透着肃杀的味道。我用手套抹了抹窗户,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了,心想大概是因为进了腊月,大家都忙着庆祝新年了。我是那个总是可以按时欣赏街景的青年,默默地趴在窗前。我就像这颗城市的树,在这里生根发芽,除非当我不再留恋土壤,化为种子,飘落他家。

没想到,和半年前相比,我竟不讨厌回家了。

下了车,走了一段路程,看到一个穿着夹克的青年,透过夹克这么猥琐的骨架,必然支撑着小五龌龊的灵魂。我悄悄绕到他的身后,准备吓一下他。

步子慢慢靠近,我的脚步声也被粉饰地一干二净。当我准备大叫时,小五突然回头,着实吓了我一跳。

“小志,你干什么呢?”

“没事,想给你个惊喜。”

“惊喜,不会是又想到什么鬼点子了吧?”

“没有,见你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赶紧扮出高兴的状态。

“走,今天我请客,你负责吃!”

“小五,你太了解贫苦农民的心情了!我代表广大群众拥戴你!”我开心的时候,笑得特别傻,怪不得小五总说我神经病。

他才神经病呢,每次出门都忘带钱包。

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街上稀稀疏疏的车辆,和满桌子的菜,成了反比。我再也没工夫看那些街景了,埋头苦吃。我并不是一个爱吃的人,在桌子上总是抢不到菜的人,特别是胖子每次坐在旁边的时候。而现在,我之所以那么冲动,只是有些想念家乡的味道。高中的时候,每当我心情不好,小五都会把我拽到一家他认为很好的餐馆,陪我吃饭。

我今天心情不差,确切地说,比较开心。

“想死我了你,没想到回来见饭比我还亲。”

“没有啦,想你。”我觉得我们两个人越长大越幼稚。

“吃吧。”他很无奈的表情。“后天高中同学聚会,去不去啊?”

“哪个班啊?”

“高三的班啊。”

“不去。”

“为什么不去。”

“不想去。”

“去吧,就当是陪我。”

“那好。”

小五用奇异的眼光看着我,没想到我的态度变得比眨眼还快。

“你怎么就去了?”

“陪你啊。”

“那我要是不去呢?”

“那我去干什么?”

小五也不知道是喜是悲,脸上怪异的表情,对我很不理解。可能,半年来,大家都有些变化,至少,我可以看得出来,小五比当年稳重很多,而我,却总是那么浮躁。

最怕的就是,一颗浮躁的心。

吃过饭,我们在街上随便走走,和小五聊天,我也是第一次这么享受,他问过我小万是否还欺负我,我告诉他他现在失恋了,没心情欺负我。我和他允诺,五一一定要去看他,看一看那个我曾经去过的北京,是不是变了样子。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的那么早,城市里面算不上华灯初上,只不过天色暗了下来,让人觉得寒冷了些。下午我们看过一场电影,很遗憾,我没有看懂。只知道男主角和女主角纠缠了半天,还是没有在一起。那些明星演绎了那么多场爱情,却总是在现实中受伤,这大概也是宿命吧。

“不早了,我回家了,去的话记得叫我。”

“好的。”我们拥抱作别。

回到家里,我翻起小说,继续我的心路历程,故事的大概无非是从误会而起,又无非是以分分合合结束。明亮的台灯下,我有些疲倦。眼神开始游离于心情之外,我看到我的书柜里面,竟然还夹着一张高中的卷子。翻开一看,上面的字迹清秀,每一笔,都是一阵清香的味道,我喜欢这个字体,但很可惜不是我的。换一句话,这是小成的卷子。我不知道它怎么会出现在我的书柜里面,大概是哪天忘记还了。我有些想象不起来他的样子,便喝了口水,让怀念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