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过更疯狂的事,就是他在她身上破处了——不,是俩人同时破处了,那时他还不到十五岁。可是,恰恰是那次经历,使他的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他之所以游戏人生,转而对男人产生兴趣,那次经历多多少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吧。
那是一个暑假,她又来约他去爬山。那一天,去的只有他们俩人。她是一个比较开朗的女孩,不,应该说比较外向。她甚是粗犷,讲黄段子的本领更是一流。而且每每讲完一个黄段子,她都总会色色地看着他的裤裆——她称之为“盯裆”。
那天,他们爬上了山顶,折了几树树枝,垫在石块上一起看夕阳。晚霞满天,仿佛是画师不小心打翻了染料般,层层晕染开去,深深浅浅,艳艳火火,好不壮观,好不惬意,平添了几分诗意,颇有几分唯美之境——倘若她不说出那句猥琐的话的话。
她说:“晚霞真红呀,红得像我每月来的大姨妈!”
他说:“你能再粗俗点么?一个女孩子家,一点也不矜持!”
她笑了:“这是正常生理,干嘛遮遮掩掩,娇羞百媚?生物书都有的东西,说说又怎么了?听说你们男生精满就会自溢,你遗过精么?”说罢又开始了她所谓的“盯裆”。
“有啊!你看我这阳刚之躯,肯定早就发育成熟了呗!”
“是么?”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裆部诡笑,“听说男人能屈能伸,我看你现在好像是屈着的哟!我摸摸,看看你不能不能伸!”
这女孩大大咧咧,居然真的毛手毛脚。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经女生这般挑逗,怎会不起淫秽之心?黎初阳总觉得她是喜欢他的,她经常在他面前讲黄段子,如今还动了手,不是暗示又是什么?青春期的孩子不免多想,在她触到他分身的那刻,他整个人都颤抖了。这种感觉,他从来都不曾有过,就好似触了静电一般。
“你别玩火自焚!”黎初阳咽了咽口水,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欲望。
“起来了,起来了!”她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兴奋不起,又试探地伸手去挑逗。
黎初阳这时已经欲火焚身,青春喷薄而出,再加上她的兴奋,让黎初阳误以为她在挑逗他,暗示他可以更进一步,于是便果断地将她扑倒在地。这猝不及防地变故让女孩惊慌失措,她惊恐地叫着,拼命地挣扎着。黎初阳平时颇爱看言情片,偶尔也看看言情小说,见过许多女生欲拒还迎的桥段,以为她只是在“表演”,也便不以为然。
那个傍晚,黎初阳经历了太多的第一次;第一次袭胸,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完成了成人的礼仪。他大汗淋漓的趴在女孩子身上,觉得幸福得快要死掉。这种感情,是他从来不曾有过的。在那一刻,他对男女情爱充满了无限的幻想。他也终于开始懂得,那些人为什么要谈恋爱、要结婚了——或许,当时他的看法有些偏颇吧。
可当他看到她的眼泪时,他还是有些惊恐。他为她整理好着装,轻轻搂着她,说:“我是喜欢你的,你放心,我会负责的!”
可是,还没等到他“负责”,却已经有人找上门来让他负“刑责”了——就在第二日,警察上了他家,说有人告他强奸,而那个告他的人就是那女孩的父亲。那刻,他整个人都懵。她喜欢他,他也喜欢他,而且都已经满了十四次,又有何过错?
他觉得,她肯定是喜欢他的,不然的话,她不会带着他到处疯颠,做那等疯狂的事;他认为,她肯定是喜欢他的,不然的话,她不会在他面前放肆地讲着黄段子;他想,她肯定是爱他的,不然不会不顾廉耻地去摸一个男生的隐秘之处……可是在派出所,她却否认了这一切。于是,这一切都变成了一出荒唐的 “强奸案”!
没有人肯相信他——父母不相信他,派出所的民警不相信他,女孩的父母不相信他。虽然不相信,但是,出于镇长的威严与颜面,他的家人还是动员了所有的关系,赔了一笔不少的钱,把这件事“圆满”解决了。或许算不上圆满吧,虽然那女孩转学了,但总还是有些风言风语传了出来,于是,他“强奸”女生的消息便在当地传播——虽然大家不敢光明正大的传,然阴暗逼仄处比比皆是,如何能绝?王小儿所获得的情报,大抵也源自于此吧。
自那之后,父母对他戒之又戒,把他当作一个留恋女色的花花公子。可能是出于叛逆吧,黎初阳是从那时才接触上混混,渐渐变得流里流气的。他偶尔会去不正经的发廊,在那些女孩身上发泄着自己的兽欲。交媾的快感也许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吧,他更多的是想听女性的惨叫,就好似在报复那个女孩对他的背叛一样。
原本,他还觉得爱情是神圣的,女人是纯洁的。可自从那件事后,他就再也瞧不起那些女人了。他总觉得那些女人下作,放着胆子去勾引,却又装得可怜兮兮,一副能放不能收之态。面对着这样的女人,他如今也只是笑笑,逢场作戏罢了——当然,他偶尔也会借以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
他有时总会问自己,和那些女孩混在一起的时候,自己究竟是爱上了女孩,还是只是爱上了男欢女爱。这个问题,他一直困惑不已。他不抗拒女孩,就好像他并不抗拒做爱一样。可是,当他遇到南柯后,当他有了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的时候,他才发觉——原来二者还是有区别的。他爱的只是女性的肉体,而非灵魂。
迪厅里,光影交织,乐声嘈杂,酒气弥漫,时不时喷涌而出的干冰制造的烟雾升腾而起。光影声色,交相辉映,给人一种人间仙境的错觉。
那性感女郎贴近黎初阳,耸动着身子,跳着舞蹈。她那烈焰红唇让黎初阳想到了梅艳芳的《烈焰红唇》。顺着她那妖艳的目光而下,盯着她那张红唇,他总觉得那是一张想要吞没他的血盆大口。她那巨峰在他胸膛摩挲,令他浑身酥软。他垂目细看,目光落在那道深深的沟壑之中。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静静地闭上眼睛,以平息自己的欲望,可她那在他身上此起彼落的腿就好似游蛇一般灵动,这彻底激起了他男性的本能与欲望。
那女郎由他身前舞至身后,贴着他的后背,不住舞动。
黎初阳略一抬手,捏住女郎的手,扭动着腰肢,跟着她跳了起来。两人慢慢地舞动着身子,慢慢舞向舞池,隐在人群中。
那晚,他和那女人疯狂地跳着舞,疯狂地喝着酒。他不知道他们跳了多久,也不知道他们喝了多少,只知道自己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宾馆的床上,而身边则躺着一个女人。他将手伸进被窝一摸,这才发觉自己和女人都全身赤裸。
黎初阳并没有惊慌,对于这种事,他已经司空见惯。
那女人睡得似乎并不安稳,黎初阳一转身她便醒了过来。她一转身,揽过黎初阳,笑道:“酒醒了?又不又再来一炮?”
再来一炮?黎初阳有些吃惊,暗忖:言下之意,是她已经睡过我了?这女的说话这般粗俗,应该是妓女吧?我醉成这样都要搞我,看来是想在我身上捞一笔。好,来一炮就来一炮,反正这顿宰是挨定了!这样想着,他便应道:“来就来,谁怕谁!”说罢,将被子一拉,两人尽掩于被窝之内,干那苟且之事!
正行至关键处,黎初阳的脑海突然浮现出南柯的身影,整个人不觉怔住,停了下来。他钻出被子,靠着床头,眼前不断交替浮现出南柯和那个被她强暴女孩的身影,心中不禁惶恐不已。和女孩交欢,这并不是他的第一次,可他不知道为何这次却会这般。他甚至开始有些厌恶自己,叹了口气:“我不该这样的,我或许只是有些饥渴了!”
“饥渴了就来呀,姐姐满足你!”那女郎钻出被子,吻上了黎初阳的脸。
那一刻,黎初阳的脑海闪现了那个要走他处子之身的女孩的身影,那种对女性的厌恶之感不禁又涌了出来。他冷笑了声,鄙夷地望了女郎一些,翻身骑上去。他尽情地发泄,好似她叫得越大声,他就越开心一样。他不知道她的那种狂叫意味着什么,是痛苦还是幸福?但他知道,这不是爱,绝对不是爱!
行事完毕,两人均冷静下来。黎初阳下意识地摸了摸衣服,捏了捏口袋里的钱——那里还有三百,应该够应付这个女人了吧!
那女人迅速起了床,穿好衣服,反倒从口袋里掏出两百块钱,搁在床头柜上:“房费,姐姐已经付过了,你就好好睡一觉吧。姐姐今晚玩得很开心,这是给你的!”说罢起身出门,行至门口,又转回身来补了一句,“对了,姐姐忠告你一句:下次去迪厅别穿校服!”说罢开门离去。
黎初阳傻眼了,以往都是自己睡女人,给女人钱,今天难不成是自己被女人给睡了?
自古以来,他只听说过男人嫖妓,可如今似乎世道变了,连女人都可以嫖妓了。这样想着,他越发觉得女人脏不可及,甚是可怜,讨厌之至。他原本还想把女人当个人,如今看来,他只能把她当成一个玩物。对,女人只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有或没有感情,都可以玩弄的一个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