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同志小说:我们的十二年-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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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前

第三十九章

阳光从窗外洒进来的,很温暖。我睁了睁眼睛,看到一片白亮的天花板有点发愣,直到怀里的人动了动,搭在我腰上的胳膊传来熟悉的体温,我无声地笑起来。

2000年10月11日,我和他的第一天同居日,呵呵,光想想脑子就放光,除了傻笑我还真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他还在睡,我想起昨夜的疯狂,忍不住低头吻了吻他,他没什么反应,还是熟悉的睡觉时微微皱着眉头的表情,不想吵醒他,我悄悄溜下床,套了件衣服走到厨房。

好吧,我承认,我做饭的确不怎么样,话说有一次炒个菜被油蹦了一堆泡,结果做出来的东西可以咸死深海鱼。我木呆呆看了一会儿锅碗瓢盆,最后决定还是出去买比较实在,我还不想谋杀亲夫。

我买完早点回来看到他还在睡觉,我无语了。我笑笑走过去刮了下他鼻子,“小孩儿,起床了……”

他皱皱眉头,嘟哝着翻了个身继续睡。我黑线,只好绕到床的另一头,再次叫他,“起床了起床了起床了……”

他再次翻过身后脑勺对着我,我就不是一个囧字了得了……我干脆爬上床,捏住他鼻子,他眉头都扭成一个疙瘩了,终于受不了地睁开眼睛,我放开手,笑得一脸灿烂,“宝贝儿,早上好……”

他眼神没什么焦距地盯了我一会儿,然后很利落地侧头闭眼继续睡……

“臭小子你再不起来,我就使出杀手锏了。”

“唔……三分钟嘛,就三分钟。”

“好,三分钟……”

我很无聊地掐着表数到180,他终于在我连拖带拽中痛苦地爬起来,我真是惆怅,我估计我要是不管他可以睡在这儿三天三夜不起床。他洗完走到饭桌楞了一下,“你出去啦?”

“当然了,你看都几点了,再不起来你就迟到了。”我说着摆好早餐,“吃饭吧。”

“嗯哪……”他抬头开心地笑,我想我的表情或许也是和他一样的吧。

“对了哥,我想我们宿舍不要退,好不好?”

“嗯?为什么?”

“嗯,晚上社团或者班级开会什么的开到很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回寝么,而且,”他挠挠头,“呃……我不知道怎么跟我老爸解释我不住寝室,他要是没事儿查一下就完蛋了。”

我想想也对,留着是给自己留后路,也可以顺带瞒一下老师家长,只要查寝晚上回去装装样子就好了吧,于是我也同意了。

“小笛,”我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房租怎么办?”

“我付呀。”

“不行,房租多少?”

“哎你别管了,我付就可以了也不多。”他低头吃东西,明显逃避话题。

“哎……”我叹了口气,“傻瓜,你付不也是从你生活费里扣?你都不跟你老爸说,扣四个月房租你还剩多少了?干嘛,要跟我一起过穷日子啊。”

“对,我就是跟你过穷日子,”他满不在乎地低头又喝了一大口粥,“不许拒绝,我说了算!”

我低头不再说什么。

忽然的安静彼此都有点尴尬,我听到他的声音很小声地,“喂”了一声。

“嗯?”

“那个……你没生气吧?”

“气什么?”

“我……我自作主张,嗯……先斩后奏,唔……”他脑袋越来越低,声音越来越小,“不许生气……”没什么气势的祈使句。

我失笑,点了一下他脑门儿,“小孩儿,抬头。”

他抬头,一脸郁闷的表情。

“那,你先养我好了。”我笑笑,摸摸他脑袋。

他呆了一下,然后嘴角翘起来,摆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嗯哪!”

我想让他安心,而我自己安不安心就没人知道了,那时候我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一定不会让他伤心难过、我要照顾他陪着他,我们要一辈子在一块儿。

一辈子、永远,年轻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保证,现在想想,那时侯的我们都是那么单纯和倔强,太美的承诺只是因为太年轻,如今的我们,虽然经过了那么多的别离,挣脱了那么多的阻碍却再也没有勇气说简简单单的一句,一辈子。

在一起一天,便去珍惜一天,一辈子,实在是太长太模糊的概念。

张爱玲说,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的确,太多的未知,让我再也找不到少年时自信满满骄傲不羁地说出保证时的眼神,但我想,我还是习惯了他在身边的日子,或者说,我习惯了为了和他在一起执着下去的日子。

或许他还会离开我两年、离开我五年、离开我十年,世事难料,我不会再说什么一辈子的陪伴,但我想,在我的这辈子里,我心里住了一个人,他一住就是十二年,不管我们结局如何,他在我的生命里早已经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一个学期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我和小笛各自忙着学业,早上我负责买吃的外加催他起床,偶尔他会哈雷彗星似的起来做顿早饭。然后一起去上学,没课了就回家,每次看到他在家里等我,我就满心幸福的感觉。小笛的科研比赛得了二等奖,他还特地拿来奖状给我看,然后才上交组织,他总是喜欢和我分享很多开心的事,就连中午吃饭吃出虫儿都能让他笑半天,他其实是个很容易开心满足的人。

有时候我们会互相看看对方的必修课教材,他看我的近代世界简史看得头昏脑胀,我看他的高等数学A看得头晕眼花,尽管我们脑子里的知识架构完全不同,但生活上脾气上倒是越来越有同化的趋势,表现在他越来越自然得体地更换面具和我越来越淡漠冷静果断的脾性。

周末的时候如果能抽些时间,我一般都喜欢带他出去玩儿,有时候我们两个人,有时候跟一些朋友一起,我很喜欢带他出去满北京的跑,他很喜欢玩儿,但是很少主动去,每次出去玩儿他就会开心很多天。我很喜欢他的笑容,那种从心底绽放的快乐总是让我看得痴迷。

肖林追凌珑没有半点成果,后来他有了个女朋友我就问他是不是放弃了,他无所谓地笑了笑,说,“心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我照追不误。”我只能狂飙汗,他是个人物,嗯……

后来凌珑又拉着赵娉婷来了几次,我装傻,其实心里明白,小笛半点醋都不吃,就等着看我好戏,那小子内心还是有点捉弄人的潜质。

一天晚上我抱着小笛躺在床上闲聊。一起住了以后没了顾虑,外加青春期活力无极限,导致我们晚上有点地动山摇,但是为了顾虑他的身子,有时候我忍的还是挺辛苦,嗯……

不过像现在这样抱着他我也挺满足了,“小笛,明天我去看阿涛,可能晚上回来比较晚,不用等我了,吃完饭就睡觉吧。”

“嗯,好。”

聊了一会儿他也困了,我收了下胳膊,说:“晚安。”

“晚安……”

也许以后可以天天看到他睡觉的模样了吧,这样想着,我也渐渐睡了。

第二天周末,我早早起来买好早餐放在桌上,朝那个睡得昏天暗地的人说了句拜拜,然后带上门走了。

我记得阿涛在海淀租了一个写字楼里的一间屋子,离我们不是很远,转了一会儿车就到了,进里面还费了些功夫,等终于到了门口我长吁一口气,找的我头都大。

敲门,里面一把熟悉的声音传过来,“进来。”

我推开门,却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屋里人不多,却还是有些挤,杂七杂八的东西摆了一堆,很压抑的气氛。前面的人转过头,看到我一脸吃惊,“若飞?你怎么来了?”

我呆呆地盯着他,有点不敢认,这个人,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糟糕的模样,他把头发剪了变成很普通的样式,大大的黑眼圈加上清晰可见的血丝,他瘦了,瘦的很厉害。我心里忽然有种很疼痛的感觉,这个曾经潇洒不羁意气风发的男人,怎么邋遢成这样?

“嘿,你怎么来了?”他又问了一句,我终于回过神来。

“你现在忙么?”

“呵,应该不会再忙了。”

“什么意思?”

“没事儿,走吧,咱出去说。”

“好……”

阿涛看到我很开心,拉着我到了楼下一家饭店,我一直没说话,心里为他难过,不知道说什么,点菜的时候他笑着问我吃什么,我很没精神地说随便。

“你怎么了?跟个落水狗似的没精打采的。”他和往常一样没口德,笑得也和以前一样,可我就是觉得不对劲,他在掩饰什么,或者他在跟我装得跟以前一样。

“阿涛,工作……怎么样?”我想也只是因为这个了,能让他显得这么憔悴的原因。

“挺好的啊。”

“哦……”我心里苦笑,他就是这么爱面子的人,怎么会把磕碰和失败讲给别人听,只是他越是无所谓的表情我看着越是难受。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若飞,你过得怎么样?”

“嗯,挺好。”

“那就好,我……嗯,我可能过段时间回去了。”

“回去?”我心里一颤。

“嗯,我爸他,让我回去了,回美国。”他说着笑了笑,只是笑容有些勉强。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说出口,“工作出什么问题了吗?不能……嗯,不能弥补吗?”

“呵,我做错了些事,赔款赔成穷光蛋了,”他耸了耸肩,笑得无所谓的样子,“然后就很没本事地缩回去了,呵呵,很丢脸哪,我挺没用的,哈哈。”

他一直在说,像是怕冷场了一样,那么看起来强大的男人,脆弱的时候却只是在不停地贬低自己,还装作不在意地微笑。我记得他的笑容,永远都是张扬骄傲的样子,像这种微笑却让我感到心疼。本来想闯一番事业的傻小子,赔了精光回美国去,我知道他虽然不说,心里却是多么地嘲笑和痛恨自己,怪不得这么瘦了,比我高的个子却瘦的跟我差不多体重了吧,我忽然胃疼得受不住。

“阿涛,”我打断他,“回美国,照顾好你自己,多跟你老爸学着点,学久一点。”

他愣了一下,我继续说,“你才学两年,是学龄不够么,再学个七八年的,肯定就一代恶霸啦。”我笑着拍他脑袋,“你绝对有横着走的资质,我看好你啊!”

他无语。

“哎,我这人要不不说话,一说一个准,金口玉言懂不?我还是挺相信自个儿眼光的,你这次回去肯定属于放虎归山那种,没多久保证能兴风作浪……”

“你那什么狗屁成语……”

“嘿,”我挠挠头,“哎,小子,”我下巴指指他,眼神就俩字,睥睨。

我笑笑,说,“我相信你,阿涛,你也相信你自己。”

我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那叫一个坚定,声音那叫一个低沉,他被我弄得一愣一愣的。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摸摸我的头,笑得柔情似水,我都起鸡皮疙瘩,

“谢谢你,真的。”

这张狂的小子竟然说谢谢,还真的……我感动得都想流几滴眼泪来配合他。

半个月后阿涛收拾好东西就要回美国,我来送机的时候发现只有我一个人,有点纳闷。

“怎么就我一个?你不会混这么惨吧……”

“切,”他瞪我,过会儿忽然揽过我的肩,一脸淫荡的表情,“咱俩来会儿二人世界嘛,”说着就要亲过来被我果断地过肩甩,然后就蹲地期期艾艾地惨叫。

“真不懂怜香惜玉啊你……”一脸被始乱终弃的表情,我真是有暴扁他的欲望。

我一路鄙视他到检票口,他对在口头上占我便宜一向乐此不疲,一路贱内拙荆地叫得人人侧目,我真是想给他挫骨扬灰得了……

“哎,生气啦?”

我沉默,我跟傻瓜不怎么计较,嗯。

“啧啧,开玩笑嘛,别气啦。”他乱揉我的头,我皱眉瞪他。

“爪子拿开,给你个东西。”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然后塞到他手里。

他呆了一下,翻过手掌,打开,一个光滑剔透圆圆的黑色石头静静躺在他手心,我装作挺自然随便的样子撇撇嘴,说,“嗯,这东西好像挺能给人带来好运的,我就割爱了,嗯……给你了,你给我好好保管着。”

“你的幸运石啊?”他笑了笑。

“什么幸运石,整那么酸的名字,石头就石头么,”我瞪他一眼,“也不算迷信……反正你拿着就行了。”

他没说话,看了一会儿那个黑色石头,又看了看我,忽然像是不好意思似的挠挠头,“哎,算不算定情信物了啊?”

“你去死吧,”我踹他,“不要拿来。”

“要要要,干嘛不要!”他立刻揣口袋里把拉锁一拉,“哪能给了人要回去啊,缺德。”他笑笑,“要不我也给你个啥呗。”

“啥?”

“嗯,你把你幸运给我了,我就把我护身符送你呗。”

“护身符?什么东西?”这小子还信佛?还是基督?

“嗯……我带了很久的十字架,耶稣保佑的那种,我信基督的,应该很有用。”

我一哆嗦,对宗教的敬畏之情又开始泛滥,“别别,那东西太神圣。”

他哭笑不得地看我,“哟,你小子还有怕的呢?”

“我那叫敬畏。”

“那不还有‘畏’。”

他看我一脸郁闷的表情哈哈大笑,“哈,你还有这么好玩儿的时候呢,哈哈,”说着他就要解项链,我忙抓住他的魔爪,“我不要,你疯了护身符还给别人。”

“你是我内人,不算别人……”他扬眉眨眼一脸欠揍的笑。

“再说我废了你,”我是真不想收这么贵重的东西,搞不好他真伤了残了的,我还是有点小迷信的,“你还真当交换定情信物呢,你收起来,我肯定不要!”

他忽然停下手,不知道想了什么,过会儿笑了笑,“嘿,我开玩笑的。”

“你、竟、然、耍、我?”我终于忍不住狂敲他脑袋惩治罪恶。

“哎哎,别介,你那什么狗屁表情,靠,你他妈轻点儿……”朴朔涛那白痴抱头鼠窜,我紧追不舍。

那年我十八岁,他二十岁。

很久以后,我第一次看到他脖子上真的有一条白金项链,上面坠着一个大大的十字架,十字架上耶稣受难时的姿态毫发毕现,那真是一条很炫的项链,他很少真心喜欢什么东西,而这个项链他打心眼里喜欢着,就像我真心地喜欢那块漂亮的石头一样。我记得那天他第二次问我,现在,可不可以收下它的时候,我想到我十八岁时第一次听他提到它的情景,那时的我们都那么无忧无虑地开心着,单纯地大笑着,我记得那时候北京的天空很干净很清朗,只是多年后我在芝加哥想到这些,总觉得像是黄粱一梦,梦醒了,什么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