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同志小说《荼蘼开在燕园西》-第27章
寒冷演变钢笔
1 年前

早上6点,舒克穿戴整齐,对着镜子最后检查了一遍自己的眼角和鼻毛,正要出门。

张晓雷哑着嗓子叫了他一声,轻声问:“这么大早上哪儿去啊?”

另外两个室友都还在酣睡,舒克走到张晓雷的铺前,说:“开车出去一趟。下午回来。”

“去哪儿啊?”

舒克哽了一下,说:“雍和宫。”

“自己去?”

“不是。”

张晓雷趴在床上,看着他,眼睛眯瞪着。有几秒钟的时间没有人说话。

“跟谁去还不能告诉我?”

舒克尴尬地笑了笑:“等时机成熟了,自然告诉你。”

张晓雷“嗯”了一声,翻过身去,背对着舒克,接着睡了。舒克没什么可以再解释的,他看了看手表,抬腿走出了寝室。

开学已经三个月了,任冬还没见过他身边的人,他也没对他的朋友们提起过他的名字、院系、长相,甚至知道有这么个神秘人存在的,都很少。舒克只和他的两位女性密友拉拉和汪静说起过他一次,她们俩虽然个性迥异,可都具备一种令舒克感到安心和平静的能力。把烦恼告诉她们,就像是将它寄存了一样,即使最终还得扛回自己的肩上,至少也让他暂时地感到轻快了好多。

张晓雷名义上应当是他“无话不谈”的好友,实际上他也仍是舒克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但出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舒克能够察觉到两人之间日渐升起的藩篱,他们向对方倾吐的心事日益少了,保留的秘密愈发多了。若说是谁做过错事,令对方失望,也真说不上。或许只是成长的代价。或许只是他们自幼培养起来的期望,不能再适用于成年后的彼此。或许只是物极必反,花无千日红,事物总在曲折中发展前进。

但也或许,这事情没有他想象的那样简单。舒克从未与张晓雷竞争过什么,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太多可以竞争的东西。在学习上,舒克从来不是张晓雷的对手;而如果张晓雷上了跑道,即使舒克让他一条腿,也不大可能跑得赢;做官当干部什么的,舒克更是从来没起过那个心。但是,他们毕竟在某些事情上有着相同的渴望。虽说是兄弟登山,各自努力,但要是那山顶只能容下一人,难免不生出萧墙之祸来。舒克眼下并不知道这芥蒂的根源在哪儿,只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之日一去不返,两个具备完整人性的复杂成年人在一起,越是亲密,越容易生出罅隙罢了。

他眼下还不准备把任冬的事情告诉他。如果可能的话,舒克只想把这个人留给自己,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的每一个表情,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他想要全部留给自己。但是,公平一点说,其他人没有见过任冬,也并不是舒克故意。他自己也不过才见过任冬五六面,这还得算上偶尔遇见,擦肩而过的次数——比如像那次在图书馆,而剩下的几次,也都是在夜里。任冬选见面的地方,也从不在人多吵闹之处,这倒是合舒克的心意,他一不喜欢人群,二也巴不得能在僻静地方和任冬独处。

这次出行是任冬发起的。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约舒克出去,也是他们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共同出行。舒克觉得自己的确是该在白天和任冬一起活动活动了——他身上的皮肤白得惊人,总在夜里出没,又未经舒克的其他朋友亲眼验证过,别是个孤鬼儿才好!但即使他是个鬼,是个魂儿,也不能阻止我喜欢他。我是真爱上他了。虽人鬼殊途,吾宁与之同往。

舒克到达老光华楼北侧的停车位时,任冬正斜倚在他的天蓝色高尔夫车身上,手插在裤兜里,戴着一副雷朋的经典太阳镜,正仰着头看天。舒克顺着他抬头望向天空,那里并没有什么,只有丝丝缕缕的白云,缓缓地漂浮在天上,东边倒是有一轮朝阳,洒下金红色的阳光,将行道树在路上拉出狭长的身影。

他衣服穿得很薄,里面一件长袖白色T恤,外面罩了一件黑色短袖圆领衫,领口悬了一根细细的银链,**穿一条纯黑色棉布混纺运动裤,很宽松,若即若离地贴在他笔直的腿上,脚下则蹬一双黑色高帮皮面运动鞋,鞋身上有三道白色条纹。他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光滑而洁白,阳光照于其上,灼灼其华。舒克想起古人有“玉人”一说,说的是“见裴叔则如今玉山,映照人也”。如今用这二字形容他,是再恰当也不过了。

裴楷想必是容仪俊朗的,舒克觉得他一定不如自己眼前的任冬更当得起“玉人”二字。还有什么掷果潘郎,什么看杀卫玠,什么花里秦宫,什么年有十五如日在东的周小史,站在任冬面前,也不过是晋唐插花美女一类的凡桃俗李。

任冬注意到了他的存在,转过头来,取下眼镜,望向舒克。舒克连忙趋步迎上前去,道了声“早”。

“你也早啊。今天这么大早就把你拽起来,怪不好意思的。”

“没关系,我其实喜欢早起。”

“我也喜欢。空气里湿漉漉的,在南方倒是常见了,但在北京也就只有清早。你到我们考古楼去过么?6点来钟四周里一个人都没有,草啊树叶上啊都带着露珠。”

舒克摇了摇头,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

任冬坐上了副驾,说:“我以后带你去。比未名湖好。”

早上的北四环很好开,三条开阔的车道上没有七八辆车,转眼就过了保福寺桥。

“你车开得挺好的。是不是喜欢运动的男孩儿都喜欢开车?”

“也不是一定的。原来田径队里有一哥们儿,在驾校第一次摸车就把教练车给整墙里了,蒙混过关拿了驾照,回家去拿他爸的车练倒库,又生生倒到了别人的库里,把保险杠都撞掉了,自此以后就发誓不碰车了。”舒克笑说,“哥们儿说他腿太长了,油门老是踩过,不碰车也好,否则非死即伤。”

任冬无声地一笑,舒克的眼睛盯在路上,并不知道他脸上的表情,但他如能看见,必也心旌摇荡。

“这车是你的?”

“是啊。去年我爸妈送的生日礼物,条件是维修保养油费自理。”

“怎么自理?”

“我虽然学习不大着调吧,但是从小英语就好——看小说看的。我爸学校里一帮老师要翻译英文书、翻法条、翻文件,我都帮着做,一个活怎么也能有一两千,多的能有万八千。还有一堆培训机构,偶尔带一两个小孩,或者兼职去讲讲课,来钱来得更快。我去年带过一个家在顺义的孩子,每周六家长派车来接,讲半天的课,一起吃过晚饭,再送回来,就是一千块钱,逢年过节还额外有红包。”

“怎么给那么多钱?”

“高考英语满分,老托满分,再加上一堆高中时候拿的这个奖那个奖的,拿出来往桌上一摆,家长抢着掏钱。只要你讲得不错,有效果,光老客户和老客户介绍的生意做都做不过来,根本不用自己出去找。”

“你想要出国么?”

“不想。”

“那干嘛要考托福?”

“这是很早以前考的了,那时候还不是iBT呢,现在也过了有效期了。而且你不知道,英语教育现在是个很成熟的市场了,你要想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得包装自己。托福雅思什么的这都是基本款。”

“一千块买你一夜……这算好价钱么?”

舒克在一瞥之间看见任冬扬起的嘴角,听见他话里的笑意,于是自己也笑了。

“好吧,费这么大劲自己养车,看来是真喜欢开。”任冬换了个话题,“说说除了开车之外还喜欢什么?”

“这该从哪儿说起呢……”舒克想了想,说:“很多啊,音乐,电影,读书,还有啊,美人儿,什么的。”

舒克本来想说“还有你”的,但话到嘴边留一半,变成了“美人儿”,还配合上几声极不自然的干笑。

任冬没有接这个“美人儿”的茬,只是问:“什么类型的音乐?”

“什么都听,但是比较喜欢的是古典,country,pop,soft rock也挺喜欢。”

“看你平时的样子还挺难想象你会喜欢古典音乐的。”

“别以貌取人啊!”舒克抗议,“从小学钢琴么,虽然不精通,但是爱好还是有的。”

“哦?”任冬扭头看着他,半晌,才笑道:“你还真是个‘不能一眼看透的男人’。”又问:“那你听歌剧么?”

舒克耸了耸肩,随口说:“Dead art.”

方才你言我语的车厢顿时沉默了下来。舒克吓出一身冷汗。完了,他这么问肯定是自己喜欢歌剧。我肯定是冒犯着他了。

“不过……不过我自己其实还挺喜欢的。我最喜欢的,比如……比如,蝙蝠序曲,几乎是小施特劳斯最好的作品之一了。”舒克赶紧搜肠刮肚地在他那可怜的歌剧知识里面找出一二来亡羊补牢。

任冬大笑:“你倒不说万宝路进行曲是你最喜欢的歌剧呢!”

舒克浑身是汗,好在任冬也不揪住不放,只是说:“其实你真得可以去听一场蝙蝠,或者莫扎特的一些歌剧,魔笛,费加罗的婚礼——这都是很容易听的。就像你先学了钢琴,然后自然就喜欢上古典一样;先从简单好听的旋律听起,找些炫技的选段来培养兴趣,然后慢慢地再去欣赏歌剧里面复杂华丽的部分。然后你会发现歌剧远远不是‘胖子唱歌’那么无聊的。”

舒克忙不迭地点头称是。他的一位师兄樊书伟后来对他说:“Nobody likes kiss-ups. 用迎合别人趣味的方式来赢得对方的好感是最无谓的,你不可能成功。一个稍微敏感一点的人就可以很容易地区分真心与附和,而不断地迎合别人也很容易让你丧失继续和别人交往的兴趣和信心。你要真想impress一个人,做最真实的自己就好了。”

但问题是,如果最真实的自己恰恰就是那个人所不喜欢的自己,怎么办呢?谁说在乎不是种恶?它剥夺我们的自我,剥夺我们的喜恶,剥夺我们的判断,代之以我们所在乎的人的一切。在乎愈深,失却愈多,到最后,我们紧紧抓牢,只因深知,如果连在乎都被剥夺,我们将一无所有。

舒克仍怕任冬轻看了他,说他虽然对歌剧知之甚少,但却是音乐剧的狂热爱好者——这倒不是逢迎之词。他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攒够了钱,在悲惨世界首演三十周年的时候买最好的座位,飞到伦敦,在West End看一场演出。

“你如果喜欢音乐剧的话,有没有看过一部百老汇的戏叫Into the Woods?”任冬在听他喋喋不休地赞美了悲惨世界和法语版的巴黎圣母院并且菲薄了其英语版之后,问道。

舒克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他本想在音乐剧上替自己扳回一城,结果又露了怯。对文艺青年来说,最大的羞耻莫过于另一个文艺青年说了一部文艺佳作,而他却不知道。

“这个故事里的人物都是从格林童话里来的:小红帽、杰克和魔豆、灰姑娘、长发姑娘和她的父母——你知道长发姑娘那个故事吧?就是面包师和他的老婆?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愿望。小红帽想要把她在面包师那儿买到的面包安全地送到奶奶家里;杰克希望他家的奶牛可以产奶;灰姑娘希望参加国王的宴会;面包师和他的老婆想要一个孩子。

“第一幕里他们各自出发去森林里寻找可以实现他们愿望的东西。面包师和他老婆需要巫婆交代给他们的四样材料来实现他们的愿望:白色的奶牛、红色的斗篷、金色的头发和水晶一样透明的鞋。他们用魔豆交换了杰克的奶牛,从大灰狼肚子里救出了小红帽和她奶奶,拿到了红色的斗篷,从长发姑娘那儿拿到了金黄色的头发,又从参加了国王宴会的灰姑娘那儿拿到了水晶鞋。

“这四组人的故事是交叉在一起的,编剧编得很有趣,你要自己看一遍才知道。总之,在第一幕结束的时候,面包师和他老婆用配料喂给杰克的奶牛,奶牛终于产了奶,他老婆喝了奶,恢复了生育能力。杰克杀死了巨人,带回了下金蛋的鸡,和他妈妈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小红帽安全地回到了她奶奶的家里。灰姑娘和长发姑娘各自嫁给了是两兄弟的王子。每个人的愿望都实现了,并且以为可以永远这样‘从此幸福地生活下去’。

“但是到了第二幕,每个人又开始觉得不满足了。面包师和他的老婆生下了一个孩子,又开始抱怨自己的房子不够大;杰克和他妈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却开始梦想回到他的天上王国;灰姑娘嫁给了Prince Charming,但很快就感觉到宫廷里的生活枯燥乏味;长发姑娘和灰姑娘嫁给的那两个王子也厌倦了他们的老婆,发现自己对森林里的白雪公主和睡美人更感兴趣。于是大家又回到了森林里。

“这个时候一个女巨人出现了,她的丈夫就是被杰克杀死的那个巨人。众人在女巫的指点下决定找到杰克献给女巨人以保全自己,杰克的母亲在为他儿子辩护的过程中被人打死。面包师的老婆在森林里搜寻杰克时候受到Prince Charming引诱,与他偷了情。王子爽过以后当然就抛下她走了,面包师的老婆非常后悔自责,决心痛改前非,回到她丈夫和孩子身边,继续过她幸福的生活,却在这时被女巨人一脚踩下来,死于非命。灰姑娘得知了王子的婚外情,要求他永远离开自己。连小红帽的奶奶也被女巨人杀了。”

任冬停顿了片刻,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音乐剧——人的欲望总是没有止境,但没有什么东西是不需要代价就可以得到的,而且这世界上也没有 ‘happily ever after’。”

没有什么东西不需要代价。但如果可以得到你,什么代价也值得了。舒克对这部剧的主题倒不那么热衷。人类自然知道这世界上是没有‘happily ever after’的——现实自会告诉他们这一点,可难道不是正因为此,他们才需要童话么?如今连童话都要被反转过来,提醒人们现实有多残酷,这不是生生地要置人于死地么?

舒克借着看右反光镜,拿眼角的余光观察任冬。他把头贴在车窗上,脸朝着窗外,舒克只能揣测他现在的眼神和表情。他们俩都没有说话,车已经静悄悄地开进了交道口。

今天并非年节,只是再平凡不过的周日,早上7点的雍和宫里冷冷清清,只有淡淡的烟火味。有做晨课的和尚在不知哪里的远处念念有词、敲敲打打,整齐的音节一波一波地传递过来。

若不是任冬相约,舒克是从想不起去庙里的。这倒不是说他没有什么愿望需要向神明祈求,只是他不相信神明能实现他的愿望。各路神仙要管的事也太多,光一年到头那么些个考试——中考、高考、托福、雅思、SAT、LSAT、GRE、GMAT、注会、司考……就足够满天神佛忙个人仰马翻;还要管人结婚,要管人离婚,要管人生子,还要管生下来的是男是女……人间有多少种欲望,神明就有多少桩任务,而人间的欲望无穷,哪里是神明能够看顾得过来的?

那些“善男信女”,每年用一天的时间,抢头香,捐功德,福田广种,朝殿堂里的菩萨佛祖连连叩首,许下自己的愿望,然后用剩下的三百六十四天不择手段地实现愿望,孜孜不倦地实践贪婪,然后到了下一年,又来感谢菩萨佛祖让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仿佛把他自己做下的恶怪到佛祖的头上,便可以得救似的。那些和尚们也是犬儒得很,但凡有人捐钱,总是笑脸相迎,说他是积了功德,也不告诉他佛祖没有一条训诲是说花钱可以赎罪的。

任冬却很虔诚。他约舒克清早出发,想也是怕身体里有秽物冲撞了佛祖。

雍和宫是雍正的潜邸,在乾隆年间改作喇嘛庙,规格极高,建筑均依皇室规格建制,红漆涂墙,上覆琉璃黄瓦,殿宇巍峨,相设奇丽。宫中由南往北前后六进大殿,配殿、陪楼十余数。任冬拜得认真,无论大殿偏殿,凡有供奉处,都要行礼。舒克也只好跟着起起跪跪,矫作虔诚。子曰:敬鬼神而远之。他虽不近佛祖,但对其致以适当的敬意并不违反他的原则。

舒克跟着任冬,先拜过雍和门殿,又在两殿之间广场的东西配殿里谒过了诸菩萨。那些造像看起来都差不了许多,舒克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拜了谁,反正见任冬下拜,自己也就跟着赶紧跪下叩首。从讲经殿出来,在北面的大殿门口烧过香,便进了雍和宫殿。

一进殿,正面有三尊大佛,法相庄严,想来是大雄宝殿了。

任冬领着舒克在三尊大佛面前一一拜过,又走回居中而坐的释迦牟尼佛坐像前,从包里取出一个厚厚的黄色信封,将信封举过头顶,又屈身下拜。三拜起身,将信封投进了功德箱里。

那里头装的是钱啊?舒克暗暗吃惊,凭厚度来判断,这一信封钱还真不少。这是什么日子?还要特特地大清早来礼佛,捐这么厚的“功德”?舒克看任冬无论样貌举止年纪,都不足以成为一个日常作孽惯了,需要靠大把地捐钱来消业障求安慰的人。

任冬捐了功德,又长长地叩了一个头,直起身子,双手合十,在佛前跪了许久,这才起身。他和舒克短暂地四目相交,随即把目光移开了。这在任冬是不常见的,以前见他,他总是直直地看着你,眼睛像能一直看到你的心里,让你或惊惧或羞惭地转开自己的眼睛,不敢直视他。舒克看见他的眼睛红红的,不敢吱声。

从正殿出来了以后,沿着中轴线一路往北,任冬都没有再说一句话,直到拜完了绥成殿,在往回走的路上,他才简单地跟舒克解说了一点古建筑常识,比如什么叫须弥座,什么叫歇山,什么是进深和开间。

“像雍和宫殿,本来就是雍亲王府的正殿,面阔七间,这就算是皇帝以下能够有的最高的建制了。我们学校的校长办公楼,就是西门一进去正对的那栋楼,你记得是几间么?”

“五间?六间?”

“中国自汉朝以降就基本上不采用双数开间了。你想,双数开间没有一个居中的位置,而多开间的建筑基本上又都是贵族使用的,肯定是单开间更能凸显出房屋主人的尊贵。北大的校长办公楼是五间的,比雍和宫殿的规格就要低了一级,而规格最高的就是故宫的太和殿了,面阔九间,加左右陪房一共十一间,全中国只有这一例。”

“你可真是好学生。这才开学仨月就学以致用了。”

“这都是常识,不用人教。”任冬微微一笑。这是自他走进雍和宫以来的第一个笑容。舒克松了一口气。

这时两人已经走出了雍和门殿南门,再往前走,就出宫了。任冬拉着舒克的手,往前跑了几步,又回过头来,仰起脖子,指着眼前层层叠叠的屋顶说:“你看雍和宫轴线上的主要建筑,大都是歇山屋顶,有单檐的,有重檐的。如果去故宫看呢,就能看到规格更高的庑殿顶,比如太和殿。庑殿顶的两侧没有山墙,所以看起来没有歇山顶那么陡,就是四个斜坡拼起来的,用在大殿上更有气势。”

舒克一边听一边点头,好像听懂了的样子。他怀疑自己每次给别人指点星图的时候,他们是不是也都像他现在一样,一边假装自己听懂了,一边赞叹地点着头。

虽然不甚了了,但舒克倒是喜欢听任冬讲建筑,他说那些话的时候脸上有种活泼的颜色,平常里不大能看到;再者说舒克也是喜欢艺术的,他对建筑、雕塑、绘画的了解当然不像音乐和文学那样深入(如果他真得曾经“深入”地了解过音乐和文学的话),但他一样感兴趣。

当然了,比起听讲,他更喜欢任冬牵他的手。他的手还是那么冷,冷得就像没有血液被泵入那里的血管一样,可当他紧紧地握住他的手的时候,他能感受到他的热情。从他的手心里,舒克知道他是喜欢自己的,他知道,他知道,或者,至少是他相信自己知道……

舒克抬表,时间已经过了十点半了。他们竟在这寺院里呆了三个半小时,这绝对是打破舒克平生进出寺庙的所有纪录了。他现在不知道,这个纪录将会保持很多年。

“走吧,咱们去吃点东西,从早上起来到这会儿,还真有点饿了。从永佑殿就听你的肚子一路叫,可真是委屈你了——冠军先生。”任冬笑着在舒克的肚子上摸了摸。

舒克按着自己的肚子,血因为害臊一个劲儿地往他面门上冲,他镇静了一下,说:“那不如中午我们就吃素吧。”

任冬朝他赞许地点了点头。

就这样,舒克带着任冬去了东直门内的一家叫百合素食的餐厅。那餐厅离得雍和宫不远,走路不过20分钟。餐厅开在胡同里,自己有一个小院落,他们就在露天的院子里坐了下来。天已经冷了,菜端上来,凉得很快,但舒克和任冬都不大在意,任冬甚至都没怎么动筷子。阳光倒是很好,温柔地照耀着两人。他们喝着茶,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舒克看见任冬的眼睛,里面仍有血丝——它们素来黑白分明得如墨在玉一般。他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么?”

任冬看了舒克一眼,垂下了头,问:“你看出什么来了?”

“没有。只是觉得今天你行礼拜佛都很隆重,不像是一时兴起的样子。”

任冬低头玩弄着衣角。他今天果真是与平时不同。舒克以前是从不见任冬做多余的动作的。往哪里一站或者一坐,就像被钉在那儿了一样,不会来回地踱步,也不抖腿,更不会摇头晃脑,周身像被一股小宇宙包围着,散发着安静,让人不忍打扰。

半晌,他终于说:“今天是一个人的忌日。我每年都会去拜一拜,希望能早日得度。为了这种事情把你拉来,你会不高兴么?”

“当然不会!你怎么会这么想?你愿意让我陪着你来,我不知道有多高兴。”

任冬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是表示欣慰,还是只不过“我知道了”的意思。

回到北大的时候2点刚过。舒克问任冬下午有什么安排,他说想自己待会儿,舒克便识趣地告辞了。他回寝室睡了个午觉——其实他并非如自己对任冬所说的“喜欢早起”,平日里除非8点钟有非上不可的课,他都是要起码睡到9点才肯磨磨蹭蹭地起床的。今天舒克6点不到就起了,饱餐一顿后又晒过了深秋午后的太阳,眼下饭气攻心,昏昏欲倒。于是干脆跑回宿舍蒙头大睡,一觉睡到日暮西山。

舒克想起自己晚上还跟林跃有约,于是赶紧起了床,去洗手间用凉水抹了把脸,又回房穿戴整齐,出门了。周日的傍晚,他的宿舍里一个人都没有,而楼道里已经热闹起来了,打饭的人,洗澡的人,赴约的人,刚刚从外回来的人,熙熙攘攘。走廊里有打牌的声音,有看电视电影的声音,有聊天放屁的声音,有吃方便面稀哩呼噜的声音,有倒开水的声音,有拧开水龙头“哗啦哗啦”的声音,有空饭盆掉在地上“叮叮咣咣”的声音,混杂交响。

舒克看了看表。糟糕,已经过了点了。林跃在新生辩论赛上拿了最佳辩手,一直说要单独报告舒克,约了几回时间,都跟舒克的日程不和,最后敲定了今天晚上六点,结果他又迟到了。舒克心里十分内疚。今天一定是他请林跃吃饭,就算不是因为迟到,也没有吃饭要师弟掏钱的道理。

一路奔到西南门,舒克见林跃正站在自行车棚底下等他。车棚上有一块不知哪年贴上去的牌子,已经锈迹斑斑,上写:“万柳同学停车处。”——这是专门给北大万柳校区的学生停自行车的。关于这块牌子,在北大还有一个笑话,说北大最有特权的学生名叫“万柳”,在学校里还有指定停车位,云云。

林跃见了他,脸上倒没有一丁点愠色,仍旧扬起他青春洋溢天真无邪的笑容,向舒克打招呼。

“我迟到了,实在是抱歉!今天起得早,结果午觉就睡过了。”

“没事儿,也才晚了15分钟,我一两个小时的都等过。”

林跃笑笑,一只胳膊搭着舒克的右肩,几乎半个人都靠在他身上,两个人往校外走去。天色已暗,西南门对面肯德基的红色大招牌通上了电,在夜空中分外显眼。北边的畅春园食街也亮起了灯,一片红红黄黄的,细看那区域上空还浮着一层薄雾,乃食色之气。

舒克和林跃去了家肥牛火锅。他其实更喜欢呷哺呷哺的,吃着随意尽兴还便宜,但终归不是请人吃饭的场合。

舒克让林跃来点菜,林跃推让了一番,最终还是结果了点菜单,但每点一个菜都跟舒克反复确认。

“师兄,你吃羊肉么?”

“当然了,不吃羊肉还能叫北京人么?”

“那我们是点草原羔羊肉、精品羔羊肉、精品后腿肉、精品羊上脑还是羊肉拼盘?”

“都是扯淡的,拣最贵的点。”

“得令!”林跃笑着朝舒克抱了抱拳。

“那师兄吃丸子么?虾丸?鱼丸?贡丸?撒尿牛丸?什锦素丸子?类似的还有虾饺燕饺蟹肉棒什么的。看你想吃什么?”

“到底是你点还是我点啊?”舒克禁不住笑了,“干脆这样,你选五个你想吃的点上,剩下的我来,怎么样?”

最后妥协的结果,林跃点了一盘肥牛,一盘精品羊上脑,一个蟹肉棒,一个鱼丸,和一盘土豆。舒克大笔一挥,又加上了午餐肉黄喉虾饺大白菜,和一份炸烧饼。这是够四个人吃的量了,但年轻小伙一个顶俩,饭是不怕多的。

“师兄咱们喝点什么?啤酒白酒?”

舒克激赏这位师弟在请酒上的痛快劲儿。喝酒贵在痛快二字。田野喝得过于磨叽,张晓雷喝得太有节制,都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朋友里面最能跟他喝到一块去的就是刘壮壮和黄淑汮了,只是黄淑汮太爱喝洋酒,威士忌什么的,舒克喝不来。

“白的你行么?我都可以,你来定吧。”舒克说。其实白的他还真不大行,几杯就多,但要是他不喝,这白白嫩嫩的小师弟就更不能喝了,他可不能在林跃面前丢了师兄的范儿!

“天儿越来越冷了,咱们喝点白的暖暖身子吧?我在家都会陪我爸喝点,没事儿。”

“你爸够看得开的啊,从小就拿白酒练你。”

“文革的时候我爸在内蒙插队,说冬天就是靠老乡家自酿的白酒活过来的。他酒量跟真的蒙古人一样好。逢年过节的时候——当然,这个‘年节’比较广义啦,还包括周末,他高兴了,就让我陪着喝一杯。一开始喝觉得特别难受,辣嗓子,觉得啤的、红的还能喝些,但到了后来反而觉得白酒喝起来更顺了。不过我爸也从来不让我喝多,六七杯,尝尝意思,就打住了。”林跃说。

舒克拿眼瞪着他,惊奇道:“你那多大的杯子?怎么小也得一杯二三钱吧?上中学的小孩随便就整个二两白酒,还‘尝尝意思就打住了’?你是杜康再世啊?”

结果就点了白酒,一瓶红星二锅头上桌,看得舒克心里直发怵。

锅开了,两个人先涮肉吃,没吃几口,林跃便开始敬酒。这孩子看来的确是有家学渊源,上来“唰唰唰”就先敬了三杯,一杯有一杯的话说。

“师兄,我们这次决赛能拿冠军,我觉得你是功劳最大的。你看孙东东最后点评比赛,我觉得那分明就是你知道我们准备的思路嘛!”林跃放下酒杯,咂巴着嘴,说。

舒克三杯白酒落肚,头已经开始发飘了。就跟所有最后喝多、喝醉的人一样,他这时候已经完全忘记了对高浓度酒精的恐惧,恨不能多多益善。

“功劳最大的明明是你啊。说实话,看你平时挺文静挺秀气的,一上了场那么猛。”

“一上了床那么猛?师兄是如何知道的?”林跃斜眉侧目地问。

“上了‘场’——!喝!”舒克大笑。

这么一来二往的,两个人都喝多了。虽然是没到酩酊大醉,但舒克出去的时候也不得不扶着点,生怕打翻了别人桌上的火炉——他眼下还知道生怕,的确是不算太醉。

林跃果然有他爸的基因,酒量可以,喝得比舒克还多些,但走道却比他直,一路都挽着他的胳膊,带着舒克往西门走。

西门里一片寂静,道上无人,也没有路灯点亮。两个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傻笑着、拉扯着,从校长办公楼和档案馆之间的小路穿过,林跃本来要往南边走去临湖轩的那条路,被舒克一把拉了回来。

“走这边!走贝公楼后面的这条路,我最喜欢走这条路。”

林跃顺从地跟着他,爬上一段小坡,往未名湖的方向走去。黑暗中,他对舒克说:“师兄,我有一件事情要对你坦白,你看在我今天请你吃肉喝酒的份上,别生气好么?”

舒克这才想起来在肥牛火锅自己并没有付账。

“哥们儿,说什么呢?你怎么就觉得我这么容易生气啊?说。”

“你保证你肯定不生气?”

“我保证。”

“肯定?”

“肯定!”

“要是生气了怎么办?”

舒克拿胳膊肘卡住林跃的脖子,笑骂道:“你小子有完没完,跟小学女生似的!快说!”

林跃佯作挣扎了两下,长长地吐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