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她急,高昌城就传来消息,说一个名叫萧启的少年于万军从中取了西夏头领的首级,挽回了败势。皇帝大悦,封了校尉,给了赏赐下去。
闵于安只想知道,这个跟将军同名的少年,会是他吗?
可为何与前世不同了?分明,将军前世是在北境从军,也没有这样出挑。难道真是所有的都变了?那他,还会是自己的将军吗?
无论是与不是,都要先看见再说。
闵于安耐下心肠,专心发展自己的势力,捱到现在终于及笄,她终于等不了了,央求父皇给她选驸马。
时间再推推,恐怕有变,若是跟前世一般被送去和亲,才真是得不偿失。
皇帝想女儿多留在宫中陪陪自己,可她再不想等,皇帝拗不过她,只得按她所言。
闵于安说不喜欢手无缚j-i之力的读书人,想要嫁能给她带来安全感的武将,皇帝只能放弃从朝中选有识青年的念头,按女儿的要求下了圣旨,命各地适龄小将军回朝参选。
现下是八月初五,距皇帝为诸位小将军准备的大宴,还有十五r.ì。
第11章 启程
饵料撒下去,被逼出水面的鱼儿不得不准备启程。
圣旨说的即r.ì启程,就是片刻不得耽误,况高昌城距京城数千里路,便是骑上最好的马,快马加鞭也得十几r.ì。
容初一年前就已出师,在萧启的帐篷旁也有了顶小帐篷,因而等她听到动静前来查看,萧启才刚开始准备行李。
没什么好装的,不过两套换洗衣物,并一个水囊,很快就可以收拾完毕。
听了事情经过,容初按住她收拾的手,率先开口:“我也要去。”
“阿姐你别……”萧启话还没说完,便被容初急急打断。
“我一月不在你身边,你就破了相,便是如今住在你旁边,你身上也伤疤不断。若是任你一个人远赴京城,你是不是要连脑袋都玩掉了!”
本就是从京城出来的,没有人比容初更明白皇宫的可怕,上/位者几句话就可以要你一条命,要她提心吊胆在这里等着,还不如跟着萧启一起走,也能帮衬一二。再则这熊孩子野的狠,战场上以伤换命的事情没少做,不看着点真不行。
萧启嘴唇翕动两下,还是没有说话,默认了。她也不想同阿姐分开,违心之语就这样止步于口。
容初又道:“你同将军解释一二,我这就去给师父告假,你可别偷偷跑了!”
萧启失笑,阿姐真是,把自己当什么了。
“知道了,我就在此处等你回来,哪里也不去。”
高昌城适龄又未婚的小将,算上萧启也不过六个,几人收到消息都收拾好了行李。
军营门口,准备好的干粮被发给几人,林宏望向眼前的一众优秀青年,忍不住嘱咐道:“当今能者甚多,保不齐有比你们优秀的,不论驸马花落谁家,都别太往心里去。”
想了想又看向萧启,犹豫着补充:“我有个女儿在京城,叫林含柏,你给她带句话,就说,阿爹,额,想,想她了。”铁汉柔情挡不住啊,那么可爱的女儿,要不是怕边境危险,早把她带在身边一解思念之苦了。
他又从怀里掏出封信:“你把这个送到她手上。”
见萧启颔首,林宏欣慰一笑,武艺超群做人又懂事,哎,要是是我女婿就好了。可惜了啊,不能跟皇帝抢女婿,不然真是想……
不过要是公主没看上萧启的话,是不是,就可以撮合下他和自己女儿了呢。
***
容初跟师父求了又求,说实在放心不下跟自己相依为命的弟弟。
“行吧,那你早点回来啊。”陈大夫纵使医馆再缺人,也不好强留她在此处。
容初三步并作两步,赶来的时候,林宏恰巧吩咐完毕。
七个人,七匹马,就这样踏上了上京的路。
随着职位的提升,皮甲早换作了铁甲,能有五六十斤重,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少年将军,也不可能穿着赶十几天的路。
为了不引起事端,军服被换下,用布包好挂在马身上。几人都着便装,快马加鞭赶往京城。
一路还算顺利,满打满算也只用了十三天。赶到京城的时候,正逢八月十五。
京城,全大邺最繁华的地方,与别处可谓天壤之别。而对于才从边境赶来的萧启等人,就是土包子进城的感觉了。
进城查得格外的严,给了路引亮明身份。
“哎我说,你非得带着这小屁孩干什么啊?”同伴中一个皮肤黝黑,名叫黄经武的青年出声问道,“还一路带到了京城。”
他说的是那跟在马后奋力奔跑的小孩,现下正端着水囊大口喝水,衣服上满是灰尘,面容枯瘦。
“有缘罢了,左右也没什么事,是个好苗子。”萧启望着那孩子狼狈的模样,眼神却是软了些许。
跟自己,真像啊。
***
赶路的第七天,众人在一个小城的客栈留宿。
几人拼杀出来的气势都微微收敛着,没显露出不同,只有说有笑的吃饭,跟旁人相比只是壮实些。
容初拿筷子夹了老板鼎力推荐的泡萝卜,还没送到嘴里,就被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小孩撞了一下,菜掉落在碗里。
“对不起大爷!实在对不起!”小孩诚惶诚恐,双手作揖,连声道歉,就差鞠躬了。
容初也并不在意,说了句无碍,继续吃饭。
小孩如释重负:“谢谢大爷,大爷您真是个好人!”
旁边坐着的萧启眼疾手快,抓住了准备开溜的小孩的衣领,冷声道:“你跑什么?把袖子里的东西拿出来。”
“你这是干什么,没必要欺负小孩子吧!”
“对啊,什么人啊,人家就撞了你一下,何必紧抓着不放呢。”
“长得挺好看,人模狗样的,还欺负小孩儿,真是世风r.ì下!”
大厅中客人不少,眼下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开了,不几句就盖棺定论,话里话外满是对萧启的鄙夷。
同一桌坐着的将军们有些尴尬,脸色微红,纷纷劝道:“哎萧将军,算了算了,人小孩也没碰着你兄长什么,不过撞了一下。”
萧启并不理会众人,抬手安抚一下正担忧望着自己的容初,转而盯着手里的小孩,眼神凌厉,居高临下:“你方才从我兄长身上拿了什么东西,j_iao出来。”
征战多年,一个眼神,就压迫得小孩冷汗直冒,见逃走无望,不情不愿掏出袖子里的锦囊。
容初瞧见那熟悉的花纹,不可置信,摸向自己腰间,果然,装应急药物的锦囊不见了。旁人腰间的锦囊放的都是银两,她则全装了药粉药膏。
“你说偷的就是偷的吗?锦囊是我的,里面银子也是我自己的!”小孩脸涨得通红,做最后的挣扎。
“我锦囊里装的都是些药物,哪有什么银子。”容初无奈反驳。
小孩大惊失色,两手扯开锦囊,果然,只有些小包药粉和瓶瓶罐罐,切,还以为是个大买卖呢!
于是得知真相的众人又嚷嚷着要送他去见官,萧启扫他们一眼,同行将军也站出来,几人气势吓人的紧,议论声越来越小,慢慢的没人敢吱声了。再想起自己方才话里坏外对这看起来就不好惹的人的声声指责,都结了账开溜,怕萧启找他们算账。
小孩x_ing子挺烈,只扯着嗓子叫什么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事情发展到这里,也只不过是普通的捉到个偷东西的小贼而已。
客栈掌柜早就被方才弄出来的动静吸引,从柜台绕了出来。此刻拱手出来向萧启道歉,指着小孩说要找小贼的爹娘理论。
“我没有爹娘!”红了眼眶的小孩像是个被戳到软肋的小刺猬,竖起了浑身的刺,“随你们怎么样吧!”
很可怜的样子。
萧启眼眸微沉,并没有说什么就这么算了,反而蹲下身,与他平视:“喂,小孩,你要不要跟着我。”
小孩停止了挣扎的动作,吸吸鼻子,愣愣的望着眼前这个,脸上带了个面具遮住半边脸的人。
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信任盈了上来,问道:“那,那,跟着你,能吃饱饭吗?”
“当然,你想吃多少吃多少。”容初也蹲下来摸摸小孩的头,觉出了萧启的想法。
这孩子,跟当初的阿启仿佛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个人为了生存挣扎,饭都吃不饱,那股子硬气却好像镌刻在骨子里,不容小觑。
如果弃之不理,任他自生自灭,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能帮一把是一把。
正如容初所想,萧启是起了恻隐之心。若自己当初没有遇见阿姐,不会说话,不知礼义廉耻,也只会盲目的在街头游d_àng混r.ì子。
给买了新的衣物,小孩洗净出来,萧启才发现这是个小姑娘。长期的忍饥挨饿让她又矮又瘦,不知道多久没洗漱过,破破烂烂的衣服挂在身上就像个野猴。
问她得知才满十岁,力气不大,长得瘦弱,就跑的挺快,手脚麻利。在收养她的老乞丐过世后就一直靠偷盗为生,饥一顿饱一顿,偶尔被捉住了一顿毒打,熬过去了就继续偷。此次撞到了萧启这块铁板,也算是因祸得福。
无父无母流浪至今,凭着摸索的偷窃手艺顺利活到现在,生命力跟石头一样,到哪里都可以生存,虽被人忽视,却独有风采。
容初给这个一直被人叫小乞丐的孩子,取名萧石。
希望她能像个石头一样,虽不起眼,但经过工匠雕琢之后,绽放自己的生命力。
萧启没养过孩子,就当个新兵那样训练。自发觉这孩子脚力不错后,就让她跟在马后奔跑锻炼,实在撑不住了再拎上马歇歇。
世道艰难,武力,永远是最底层人民的傍身之本。
既然想吃饱饭,那就要付出代价。跑的再累,萧石也没有叫一声累,每次都是腿软到不能动被萧启拎上马。
同行之人本以为萧启是随便说说,哪知道她竟真的把这小孩带在身边,一路到了京城。
萧石静静听着这些人跟萧启的对话。几天相处下来,她隐隐约约听了好几次那些人叫收留她的人:萧将军。而那个看起来很温柔的人,唤她阿启。
是个将军么?真厉害啊。
所以萧启给了自己名姓,是会一直留着她么?
水喝的差不多,萧石又翻了容初给的布包,取出r_ou_干放在嘴里咀嚼,一口又一口,小脸上满是坚毅。
跟挨饿相比,跟着马跑算得了什么。她一定会努力跟上这个人的步伐,不被扔下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两个人就相遇啦!
第12章 中秋
八月十五,中秋节。
京城的大街上,街头巷尾挤满了人,客来客往,摩肩擦踵。有人呆在家里赏月思乡,有人同堂团聚,而更多的,是结伴而行的友人出来放松逛逛的。
一家几口说说笑笑的有,呼朋引伴青ch.un洋溢的年轻后生有,千金小姐互相搀着一同游玩的也有。
时下男女大妨虽有,女子却还可以出门,只需蒙上面纱,不被人看了容貌去就行。
左右两边的商贩们趁着过节,卖力的吆喝,想着大赚一笔。
与萧启等人同来的几个将军没兴趣逛街,都在落脚的客栈补眠,多r.ì车马劳顿,便是身经百战也需要休息。容初多年不曾回京,想着出来转转,萧启自然是陪着阿姐。
“客人您拿好。”
饱满的山楂裹着晶莹脆甜的糖衣,红色的果子被微黄凝固的糖衬得诱人的紧。光是这么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咽咽口水。
容初付了银钱,从小贩手里接过糖葫芦,给萧启和萧石手里一人塞了一串。
“阿,阿兄”萧启本能的想唤一声阿姐,意识到此处人来人往,勉强换了称呼,还没吃到嘴里,心底的暖意却慢慢涌上来。
这还没进嘴的糖,仿佛已化成了热糖水,灌进心底,滋润她已枯竭的心灵。
糖,于她而言,有不一样的意义。
上一世容初在手里慢慢有了余钱之后,买了些碎糖块回来。人生第一次吃到糖,萧启立马就被这令人愉悦的味道俘获,糖是她简短人生里,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不是馒头咀嚼的微甜,不是白粥入口的清甜,也不是清水解渴唇齿间的甘甜。
而是,彻彻底底、纯粹的甜。
无需咀嚼,糖在入口的一瞬间开始融化,糖液就这么在温暖的口腔里扩散开来。
甜到让人沉醉其中,忍不住一块又一块,最后还把摸糖的手指舔了又舔。
萧启问容初:“阿姐,糖,好,好吃,我们,以,以后还,能不能买?”
她那时话还说不顺溜,只阿姐两个字说的清楚,却本能的顺从人类追逐糖分的天x_ing,磕磕绊绊的表达对糖的喜爱。嗜甜这一习惯也保留下来。
后来阿姐死了,她孤身一人,人世太苦,糖与思念,成了她唯一的支撑。萧启习惯于在身侧系一个锦囊,里面装满了买来的各类糖果。
闲来无事吃两粒,想阿姐了吃两粒,受伤太疼也吃些……只是无论多甜的糖,吃在嘴里都有些苦。
自重生以后,她就一直在逼着自己向前,前路漫漫,暗藏许多危机,不说为护这大邺江山还要付出多少,单是想着即将坐上皇位的闵明喆,她就觉得身后有深渊在撵着,一刻也不能停留。
萧启只能拼命逼着自己,透支着潜能,为此,即便知道了拓拔野的那一刀是直冲面门而来,她也不曾犹豫,伤算什么,她连死都经历过了。况且,破相也是一件好事,起码,贵为太子,什么美人没见过,应该不会对一个破相之人另眼相看,更不用说打她主意了。
心里时刻恐慌着,却无甚慰藉,甚至害怕这一切只是自己的一场梦,醒了以后,她还是被困于内宅,整r.ì磋磨时光。